让慈善文化觉醒
有关专家提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要解决五个关键问题:
一、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推广现代慈善理念;
二、完善政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增强发展合力;
三、加大对慈善组织发展培育规范,提升它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四、加快完善慈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善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五、推动慈善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然而这五个问题仅是许多慈善事业需要解决的最为突出的问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即我们的社会还应提升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文化自觉。
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文化存在的慈善及其文化,对它的自觉认知,并非是转型中的中国现实特有的要求,也非处于后现代语境中应有的命题。对“慈善”及“慈善事业”的文化自觉,从某种角度上言,已成为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全面、健康、深入发展亟需重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上面提出的五大关键问题,究其根源,还是由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社群的慈善文化意识、慈善价值理念的不同而致,一言以蔽之,即对慈善事业需要文化自觉。它的主要内涵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要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以及在生活各方面应起的作用。‘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发展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时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要做到文化自觉,首先要认识自己的文化,根绝其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决定取舍;其次是理解可接触的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糠,加以吸收。”
慈善文化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普世价值的承载者,作为人类精神的创造与积累,始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古今中外,所有慈善事业的兴衰进退,无不源于、受制于慈善文化。因此,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不能不首先认识和确立慈善文化的应有地位,即树立慈善事业的文化自觉观。
什么是慈善文化的自觉?对慈善的自觉就是慈善主体对慈善原则、慈善规范和慈善意义达到了自己认识、自己遵守、自己践行和自己评价的境界,也就是一个人不依赖于他人,不凭借于外力而能从精神和行为上体现“慈善”的本真意义与价值。我们需要全面认识慈善文化所包含的物化的创造,行为化的创造和纯粹的精神创造,并由表及里地多层面地构建慈善文化。显然,慈善文化建设如同所有文化建设一样,需要认识和分清其中物质与精神的不同及其关系。
今天,由于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全国各行各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成为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有效形式,而被称为“第三次分配”。人们正在将慈善及其文化自觉作为一种认知、看待人或事物的视角和工具,越益显现其认识论的价值,一些学者还通过将慈善文化自觉精神融入社会价值建设,深化和充实它的内容体系与实践路径,从而推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构建。
慈善事业的文化自觉,既是一个理论概念,又是一个实践体系。从全国各地趋势良好的慈善工作及富有创造性的活动,可以窥见慈善文化建设中满含对实践追求的理论探索。今天的慈善工作,由点及面,由表及里,不仅彰显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的自我认识、各种文化间的相互关照以及对整个人类文化的共同本质与共同使命的认知和追求,同时显示了我们慈善事业正进入一个逐步扩大、不断深化和升华的历史过程,令慈善文化饱含了丰富的历史内容和时代的价值指向。
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始终将慈善文化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它所表现出的自主性、本土性、自觉性、多样性等等特点,恰好符合学者们对文化自觉的论述。当然,有如《****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建构价值观,对建立名实相符文化大国、文化强国所表露出的焦灼与迫切愿景那样,从总体上讲,我们的慈善文化建设同样也还面临构建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观的时代任务。有媒体指出,作为大国的中国倘若无法孕育出广泛认同的价值观,民族能否根基稳固或将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而广泛认同的、包括慈善文化在内的文化价值观,如何孕育、如何提炼、如何实践、如果没有文化自觉,没有既来自个体的,也来自制度安排及其制定者的文化自觉,我们慈善事业的文化自信,势将日渐减弱,甚至消弥。
西文中“慈善”解为“仁爱”、“基督之爱”、“为上帝而普爱众生”等,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从“慈善”的词根溯源,在早期的拉丁语及希腊语中,它最主要的意味是代表一种珍贵的情怀和高尚的行为,它与恩惠和感恩相联系。但不论在古希腊或古罗马,“慈善”从来不用以表达一个家庭(族)内的施惠关系,而只用以表达一个人对他家庭以外的他人所表达的善意行为。
19世纪前,随着“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兴起,济贫施助、养老育孤等此类事业逐渐由国家主办,而民间世俗所募集的资金更多关心公众的精神需求,同时,现代化所要求的政教分离趋势也使国家不便支持教会,民间世俗基金便成为宗教这一特殊“公共物品”的主要投资者。19世纪兴起的私人捐助信托基金便逐渐退出传统慈善领域,即对特殊不幸者的施舍,而转向了对公共生活的关注,如教育、法律、宗教、科研等,更突出的是21世纪兴起的环保等领域。
自20世纪以来,欧美国家中大多数旧有形式的慈善逐渐终结,而为新型的志愿行动所代替,突出表现在医疗和教育两大领域。
欧美福利国家制度常由“志愿行动”的努力来补充,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为民间力量的志愿组织可能成为压力团体而对国家或政府构成“刺激、抑制和批判”,更重要的是,志愿行动可以助国家和政府一臂之力。当然,应当看到,现代西方社会的志愿部门只有在成熟的公民社会的环境中发展起来,它的确有利于一般的公民社会中的传统慈善。成熟的公民社会突出的不是生物意义上的单个人,也不是隶属于皇权私和吏治下的权力组织中的人,而是每个人的自由个性、独立人格与个人权利。
今天,在中国慈善事业的文化建设中,我们应当如何作为?
1.需要对慈善文化中的核心精神层面有充分、全面的认知,并取得共识。毋庸讳言,当下中国已几乎成物质的世界,“一切向钱看”的不良风气同样浸润了慈善事业,以致难以摆脱唯募钱、募物为是的传统模式。其结果,使慈善、公益仍旧被看作是一种单方向的“赐予”,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恩施”,而不可能将之形成社会“公共物品”的概念。这样,慈善活动必然会局限于狭小的群体,必然会宥于钱物往来的狭隘范围,难以挣脱施舍与被施舍关系所形成的一种人身依附纽带。
让人尊严地生活,尊重人的人性、人格尊严和基本的生存正义,令人对自身的责任性、道德性、价值性、意义性与整体生存性的认知信赖,以及提升这两方面统一体的认识,恐怕应是我们研讨慈善文化建设的着力点,甚至是相当时期的重要任务。
2.需要用力推动精英阶层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文化自觉。涵盖面日益扩大的中国社会精英阶层,他们理应积极担当起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设计者、安排者和践行者。他们理所当然地一应成为慈善公益事业中的智者、行者、使者。然而,许多事实表明,今天中国的从公务员、高级白领到大企业家,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似乎丧失了人心向善的实在品格,他们的心灵空间日益缩小,精英品质逐渐退化、异化。他们中的一些人不再代表社会的良知,不再被视为社会道德理想的化身,他们因为占有权力、财富、话语权而常常居高临下,漠然一切。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更多在他们身上沉渣泛起,加速了社会互不信任的社会心理弥漫。由于缺失文化修养,无视文化担当,违背文化尊严的种种现象,已引起全社会的忧愤,以致有人提出拯救精英阶层的无奈呼吁:“不做甘地,至少要承担责任”。国内外不少事实表明,精英们的慈善自觉,正是高尚道德的最好榜样。
3.中国的慈善、公益活动虽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但近代已降,我们在慈善、公益事业现代化路程中所显现,所暴露出的精神性、灵魂性的东西,有不少是需要怀疑、批判和反省反思的。如何从传统的儒释道文化中的“人心自悟”以及西方基督教文化中的“灵魂拯救”中吸取养料,如何尽力推动完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司法公正,让公民对行善和善行有明确的预期,实现“德不孤,必有邻”,以使慈善公益事业更加健康、快速、有效发展,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时代课题。我们要大力促进宗教力量有效进入慈善事业,为此,我们需要自觉地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思维,改造我们的文化,帮助我们从传统中走出来,达到理想的归宿,奉献我们应当追求而为社会所认可的价值理想,以此表明我们是慈善事业文化自觉的践行者。的确,要让慈善文化的自觉改变你我他,让慈善文化的自觉改变全社会。
总之,对于人的养成和社会的和谐具有极为重要意义的慈善公益事业及其文化建设,在文化多元的当今世界与社会中,提出“文化自觉”的命题,对于使慈善工作更好符合于时代的共同要求,能够更加清醒、更加主动、更加有为开展慈善活动,对于能够积极对待世界慈善文化遗产、加强各国慈善文化交流,从而推进人类社会走向“天下大同”的美好境界,无疑是十分必要而又迫切的。
人人都是志愿者
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抬头,但志愿者本身的存在则自古以来已经存在,古时候的赠医施药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形。西方志愿者起源的重要概念建基于罗马时代的博爱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观念,透过义务工作表现出人性的爱及弘扬宗教的善性。志愿者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弥补政府对社会支援的不足,结合政府、商界及民间的力量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服务。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2008年的奥运会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不仅是辉煌的开幕式、壮观的场馆、运动员创造的好成绩,同时还有志愿者的风采。“志愿服务”一词,一时间被社会广为了解,志愿者也成为受人尊敬的一个群体。
曾经有一期《南方周末》告诉大家:“我们不主张每个人跨越太远的距离做志愿者服务,这样的服务时间成本太大。发动每个人,用自己的一点点时间,在自己的社区里,做身边简单的事情,我觉得这是志愿者服务能够持续的关键。”
事实上,志愿者是一个很开放很宽泛的公益概念,志愿者从事公益服务的场所,并不限于公共社区甚至于灾难之区。当年胡适就曾经在自己家里长期从事着志愿性的公益服务。1936年1月9日,一直在提倡“健全的个人主义”的胡适,在致周作人信中写道:“少年时初次读《新约》,见耶稣在山上看见人多,叹息道:‘收成是很多的,可惜工作的人太少了!’我读此语,不觉泪流满面。至今时时不能忘此一段经验。三年多以来,每星期一晚编撰《独立评论》,往往到早晨三四点钟,妻子每每见怪,我总对她说:‘一星期之中,只有这一天是我为公家做工,不为吃饭,不为名誉,只是完全做公家的事,所以我心里最舒服……’”
胡适笔下如此浅显的道理,周作人却一生一世都没有真正觉悟。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周作人正在日本参观访问武者小路实笃等人创办的号称“新村”的空想社会主义实验区,回国后便在国内发起了一场“新村”运动,结果遭到胡适与鲁迅的尖锐批评。
胡适认为,正像“英美近二三十年来”的“贫民区域居留地”运动一样,最有价值的社会公益活动,是为周边的穷人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普及和公共服务,而不是跳出现实生活去寻找理想化的世外桃源。“我们的新村就在我们自己的旧村里!我们所要的新村是要我们自己的旧村变成的新村!”
相比之下,鲁迅提出的质疑就更加激烈。在《娜拉走后怎样》中,鲁迅表示说:“天下事尽有小作为比大作为更烦难的。譬如现在似的冬天,我们只有这一件棉袄,然而必须救助一个将要冻死的苦人,否则便须坐在菩提树下冥想普度所有人的方法去。普度所有人和救活一人,大小实在相去太远了,然而倘叫我挑选,我就立刻到菩提树下去坐着,因为免得脱下唯一的棉袄来冻杀自己。”
正如鲁迅所说,每一个人能够做而且应该做的,是不畏烦难“救活一人”的小事,而不是“普度所有人”的好高骛远、异想天开。与此相印,在志愿者中间流传着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小孩子在退潮后的沙滩上一条一条地把滞留在沙滩上的小鱼丢回大海,有人问他:海滩上有那么多鱼,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那个小孩子一边继续丢鱼一边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这样做对这条鱼,是有意义的。”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造福于他人及人类社会的志愿者,只要我们拥有脚踏实地地从自我健全做起、从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的公益关怀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