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21185700000018

第18章 农村金融与“三农”问题(8)

再次,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提高农户对农业的投入能力。作为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微观主体的农户目前是甘肃农业的主要经营者,其直接参与农业经营与投资,收益也是直接的。因此农户的投入始终是农业经营性投入中具有较大潜力可挖的且最为稳定的因素。例如“从1995年开始,甘肃庆阳地区大搞积雨灌溉治旱兴农,到1997年就打出蓄水窖31万多处,政府只补贴了800多万元作为引导,而农民的投入达1亿多元,几乎相当于建国45年来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全区水利固定资产(1.2亿元)。”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的经营决策行为容易受利益驱使,这就决定了他们只注重具有短期效益的投入方式如主要用于当年生产费用的支出如种子、化肥、农药等而无心进行长期性投资。同时由于广大农户规模小、风险大,再加上农业比较利益下降,使起拥有的自有资金十分有限,直接影响了农户对农业实际的资金投入。因此,在当前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是推动广大农户进行农业投资追加的关键。就甘肃而言,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产品比较利益;有组织的进行劳动力输出扩大就业面不断增加非农收入;全面免除农业税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等等。

最后,积极利用外资,多渠道筹措农业发展资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确立,也为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了客观条件。目前投入甘肃农业的资金从来源看除了国家、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资金投入以及国内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以外还有少量的农业外和国外的投资。今后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并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和不断通过改善农业投资环境来吸引和鼓励外国投资进入农业领域,以改变甘肃省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这对于甘肃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有效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农业资金运行的高效率。

农业投资的增长不仅要看资金投入数量是否增加,重要的是还要看所投资金运行的效率高低如何。从甘肃乃至全国农业资金运行的情况来看,竟争性农业投资的运行效率相对较高,农户的自由资金投入次之,国家政府的农业投入资金运行效率一般较低。造成此种情况的根源主要在于:竟争性农业投资的出资者主要是一些农业企业,它们具有较强的成本核算意识和相对先进的管理模式,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相对于企业而言,广大农户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农户缺乏细致的成本核算意识与能力,经营管理方式也比较落后,再加上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更加加剧了农户投入资金运行的低效率。另外,从国家对农业投资的运营来看,由于当前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中间接补贴明显多于直接补贴,而间接补贴都要通过冗长的行政渠道或市场传递给农民的,这样就使这种补贴无法到达一个个自给自足的农户手中,中间环节太多造成了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截流、挪用、挤占和流失。“如果政府的农业补贴不是通过市场,而是直接支付给农民,则构成了农业补贴的直接方式。直接补贴的效果是补贴资金完全落到农民手中,能够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所以根据资金运行的一般经验来看,要想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必须按照利益相关等价有偿原则、效益和增值的原则等引入适应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使农业投入资金权、责、利结合,讲求效益,保值增值,有效地阻止国家和地方政府农业投资下拨部分的“跑、冒、滴和空耗”。因此,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有效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制度。如农业投资项目的科学论证与依法审批制度;农业投资的财政核算与审计制度;农业投资运行中的过错查处与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3、加强农业投资立法,规范农业投资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与投资信心,解决农业投资后劲不足的问题。

在当前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加强农业投资立法,规范农业投资行为势在必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形式来保证农业投入按比例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如美、日、法等国都为稳定资金投入和促进农业发展提供了立法保障,以防止农业资金投入的随意性。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我国在农业立法方面已经出台了《农业法》、《森林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水法》等一系列农业基本法律,而且以上每部法律中都一再强调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但大都只是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致使农业投资工作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因此,制定专门的农业投资法律,对农业投资的基本原则和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依法用好用活有限的农业资金,促进农业投资的稳步增长显得尤为紧迫。在当前全国性的《农业投资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甘肃省可以根据我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法规,以明确农业主要投入主体及其投资比例、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从根本上矫正县级政府投入的非农业偏好,以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形式,把各级财政对农业投资的比例,特别是各级政府的计划内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经过科学论证明确规定下来,从而解决长期存在的农业投资随意性问题。同时,通过农业投资立法还可以使农业金融信贷资金的投入制度化。一般来讲,投资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农业投资环境不良的表现。所以,只有健全和完善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体系和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安全可靠的农业投资环境,才能够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与投资信心,解决农业投资后劲不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胡涛等《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从概念到行动》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 第15—18页

[2]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出版 第19 页

[3]张坤民主编:《可持续发展论张附录3》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6年 第485页

[4]转引自陈迎《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指标体系及产业政策研究》(博士论文)1997年版 第14页

[5]刘东辉《从‘增长的极限’到‘持续发展’》载《可持续发展之路》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第33-3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 第885页

[7]SmithC.S.McDonald,G.T.1998.Assessing the sustainability of agriculture at the planning stage[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52:(15)。

[8]龙文军、李娜《试论我国实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性》载《农业现代化研究》2001年第1期第36-39页

[9]欧阳旭初主编《农业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5年 第222页

[10]黄金辉《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瓶颈:投资不足》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第6页

[11]尚明瑞《甘肃农村资源配置中存在的问题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载《西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6期第14页

[12]数据来源于《2003年甘肃年鉴》第364、367页并计算

[13]数据来源于《2003年甘肃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8月 第609页

[14]尚明瑞《甘肃农村资源配置中存在的问题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载《西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6期第14页

[15]数据来源于《2003年甘肃农村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出版 第438页并计算

[16]皮莉莉、赵超《我国农业投资的现状分析》载《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第144页

[17]高帆《我国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载《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12期第68页

[18]陈锡文《资源配置与中国农村发展》载《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1期第4页、8页

[19]数据来源于《2003年甘肃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8月 第374页

[20]黄景、熊从见、雷海章《中国中西部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支持问题研究》载《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第8页

[21][数据来源于《2003年甘肃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3003年 第340页

[22]王钊林、梁宗波《产业化——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载《甘肃农业》1998年第6期第20页

[23]黄金辉《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瓶颈——投资不足》载《四川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第6页

[24]李焕彰、钱忠好《财政支农政策与中国农业增长:因果与结构分析》载《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8期第42页

[25]王钊林、梁宗波《产业化——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载《甘肃农业》1998年第6期第20页

[26]熊艳、蒋和胜《论我国农业补贴方式的改革》转载于《农业经济导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04年第4期第129页

第四节关于“三农”问题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考

吴军 杨玉玲

摘要:“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而农村金融问题又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民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本文基于对“三农”资金需求的分解研究,认为制约金融对“三农”支持效果的根源,在于农村金融改革超前而农业经济发展滞后,从而使先进的农村金融制度与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不相适应。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换的根本性对策,并就近期的的金融改革提出了过渡性措施。

关键词:“三农”金融支持 农村金融改革

“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而农村金融问题又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金融如何支持“三农”发展,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经济学家一直积极求解的难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三农”问题进行分解分析,以明晰“三农”的真正金融需求之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三农”问题与资金需求解析

“三农”分别指农民、农业和农村,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然而,在研究农村金融问题时,我们往往会将“三农”概念捆在一起。在金融方面过于强调三者的共性而忽视其各自的独特特点,势必会造成在寻求解决办法时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其实,“三农”分别指农民、农业和农村,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特别是在融资方面,三者间对资金的需求,在性质上差异很大。

“农民”是从属于自然人的概念,是处于不同社会群体的分类。就农民概念的自然人特征而言,其是以消费者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应该与一般消费者一样,参与经济活动的动机是为了获取供自已享用的消费品(包括消费性服务);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体现着他们的满足程度,也就是生活水平。目前在中国,这一社会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平存在很大差距。他们不能够获得与其他社会群体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消费品,接受同等的医疗、文化、教育等服务。从而,形成农民的相对贫困化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仅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5%。解决农民问题,应该是解决他们贫困的问题,应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社会保障,使农民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实现农民市民化问题。因此,农民的资金需求,主要在于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以及解决养老、医疗和教育等问题。

“农业”是一个产业概念,主要是指种养业。农业是为农民提供收入的产业。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长期的低投入,使得中国农业发展缓慢。仅以2006年为例,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仅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7.22%;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9%,加上乡镇企业贷款,占到8.6%;而当年农业产值占到GDP的11.8%29。农业用5.9%的贷款、7.22%的财政支出支撑12%的农业产值。农业的不发达,是使农民处于相对贫困化的根源。解决“农业”问题,应该是改变生产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实现农业产业化问题。因此,农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投入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季节性的资金短缺。

“农村”是个地域概念,一般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由于农业欠发达、农民贫困,使得农村在基础设施、文化、卫生等方面,与城市存在着很大差距。从2006年分析,我国用于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17%。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问题,事实上就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农村城市化问题。

总体而言,农业不发达,造成农民的贫困;农业不发达,农民贫困,又导致了农村的落后。因此,农业问题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调整方向或者说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但是,长期以来,农业投入少、金融资金支持不足一直为各界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