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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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农村信用社改革回顾与展望(13)

银行业经营效率反映的是对所有投入产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结果,既包括各项财务报表上可以看出的经营业绩,也包括无法进行财务分析的经营结果,是银行综合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也是一项综合性的业绩评价指标。尽管最初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是一种互助互济的机构,仅向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并不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但是,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农信社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主动,除了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外,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追求盈利目标,从而具备了商业性金融的某些特征。

本文从微观金融效率的角度出发,借鉴国内外银行效率的经验研究,并以广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经营效率的现状和影响因素,为进一步研究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绩效和改革发展问题提供一定的经验依据。

一、文献回顾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的统计数据,国内文献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绩效较少进行实证研究,仅有一些文献进行单一的定性分析,本文主要借鉴国内学者关于商业银行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魏煜和王丽(2000)研究了1997年12家商业银行的效率,其模型定义了三种投入(劳动力,实物资本和可贷资金)和两种产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结果表明其它银行的平均技术效率远远高于四大银行的平均水平;与其它银行相比,四大银行的技术无效更多的是由纯技术无效引起的,而其它银行的技术无效更多的是由规模无效引起的。秦宛顺和欧阳俊(2001)利用1997-1999年度数据测度了中国商业银行效率,结果表明,中国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规模不当是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银行市场结构与效率关联度不大。张健华(2003)对我国三类商业银行(国有、股份制和地方商业银行)1997-2001年的效率状况与影响因素做了全面分析,其研究选择了三种投入(股本、固定资产和各项支出)和三种产出(存款,贷款和税前利润总额),测度了中国各类商业银行(样本为51家)的效率值,并进行了排名,结果表明,中国银行业中最具活力的是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率最低的是服务范围限制在单一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影响银行效率的外部因素主要是经济环境的变化与监管政策的调整,内部因素主要是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与经营战略。王艳颖(2004)、刘汉涛(2004)、朱南(2004)等从DEA方法本身的改进与银行投入与产出变量的选取两个方面对中国银行的效率与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绩效,国外学者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多。Westley和Sherrill(1997)对拉丁美洲国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政策与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他们分别用贷款不良率和盈利率(loan delinquency and profit)作为政策与绩效的代理变量,利用三个拉丁美洲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信用合作社的绩效主要依赖于两类政策变量:债务人的还款激励和影响信用合作社审贷能力的其他因素。Neil Esho(1999)利用澳大利亚信用合作社的相关数据作为样本,分析了信用合作社成本效率的决定因素,结论表明尽管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显著推进,但1985-1993年间成本效率几乎没有改进,而效率等级却变化的相当明显。两阶段回归分析表明债券类型、规模、期限、平均存款规模、利率差(spread)是相对成本效率的显著的决定因素。Gunter Lang和Peter Welzel(1999)用基于面板数据的随机前沿分析方法研究了德国合作银行之间的并购效率。该文以巴伐利亚合作银行1989-1997年间283起并购案的相关数据分析了并购的动机和成本效应,认为要发挥并购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新公司必须裁减以前公司的分支网络。对于并购以后,文章的分析并不能证明并购有明显的效率收益,但指出并购公司的差异将逐步缩小。

国外学者关于商业银行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主要包括:(1)基于股权结构展开分析,认为集中的股权结构可以减少所有者-管理者代理问题,大股东存在控制和监督银行高管人员的实力和激励,从而有利于银行绩效的提高(Shleifer and Vishny,1986;La Porta et al.,1998,1999);(2)主要集中在市场结构或市场集中对银行业绩效的影响上,认为银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助于绩效提高(Allen and Gale,2000;Caprio and Levine,2002)。发展中国家银行业的研究结果却表明,严格的进入规制和银行活动限制与糟糕的银行表现正相关,较少的外资银行进入壁垒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降低中介成本(Baraias et al.2000);(3)研究外部法律环境对银行业绩效的影响,认为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利于银行业绩效的改善(Shleifer and Vishny,1997;La Porta et al.,1998;John Coffee Jr.,1999)。

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首先通过财务指标度量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绩效,数据反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绩效高低;其次将影响绩效的因素区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中内部因素包括银行规模(总资产)、存款规模、贷款规模、不良贷款率等,外部因素包括农村人均收入、法律诉讼费用等;再次,确认变量之间的关系,运用广东全省数据进行不同模型的多元回归分析,并针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说明。

二、分析设计

1、分析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分析1993-2004年广东省农信社(不含深圳)经营绩效与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根据实证分析选取的变量,样本数据来源于广东省农信社资料中心、《中国金融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中宏数据库(高教版)、中国经济信息网等。

2、变量选择与定义

借鉴国内外研究文献,本文选择以下变量进行分析:

(1)绩效指标。在衡量金融机构经营绩效指标方面,大多数学者运用总资产收益率(ROA,当年利润与农信社总资产的比值)和净资产收益率(ROE,当年利润与农信社净资产的比值)等财务指标来进行分析,也有一些研究同时采用上述两个指标。本文分别采用ROA和ROE指标来衡量广东省农信社绩效,并作为被解释变量。

(2)资产规模。金融机构的规模是反映它们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之一。Saunders和Walter(1994)进行了一项超规模经济研究,结果显示银行的收益会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呈递增关系。对于该指标,本文采用广东省农信社各年末的总资产来衡量,记为TA,实证分析中采用相应的自然对数值,简记为LNTA。

(3)不良贷款比率。理论上不良贷款规模的增加,甚至形成坏帐,会对金融机构的绩效带来负面效应,这是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绩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计算为农村信用社当年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简记为RNL。

(4)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本文以广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来作为农村经济增长的指标,记为RINC,实证分析中取其自然对数值,简记为LNRINC。

(5)法律环境。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及绩效等相关问题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趋势,但是在具体衡量法律环境及其效应的指标选取方面,则差异较大。卢峰、姚洋(2004)采用每年经济案件结案率(即结案数和收案数之比)作为衡量法律体系效率的综合性指标,以此研究我国金融压抑背景下法律体系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结合笔者收集的数据,本文以农信社每年的法律诉讼费作为衡量农信社生存的外部法律环境指标。相对而言,在农村客户信用较好、法律体系较为完善情况下,意味着农村法律环境较好,农信社发生法律诉讼的费用也相应少些,该指标记为SUIT,实证分析中简记为LNSUIT。

上述指标中,资产规模和不良贷款比率是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绩效的内部因素,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环境是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绩效的外部因素。

3、分析方法与工具

本文主要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法,并运用Eviews5.0软件进行分析。

三、实证分析

1、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1993-2004年,广东农信社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分别-0.002117、-0.160180,均为负值,反映了样本期内广东农信社的整体绩效较差。其中,总资产收益率的总体变化和波动幅度并不大,而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相对比较大;其次,样本期内广东农信社总资产有了明显增加,2004年的总资产约为1993年的6.6倍;再次,广东农信社的不良贷款规模也比较大,样本期内的不良贷款率平均值为36.85%,同时,最小值和最大值的差距也相当大。这也从一定侧面反映了广东农信社的贷款投向不很理想,有相当一部分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另外,从广东农信社的法律诉讼费用来看,样本期内的均值为1021.25万元,从统计曲线看,1993到2002年呈直线上升之势,2003年有所回落。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信社相应诉讼案件也在不断增加。

2、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我们以广东农信社绩效指标ROA和ROE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影响绩效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多元回归模型。为避免解释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在构建模型时,给予分别考虑。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形,我们选取了六种模型,并运用相关数据分别进行回归分析。

模型(1)-(3)以ROA为被解释变量,模型(1)表明,不良贷款率(RNL)与农信社绩效有较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尽管农信社规模与绩效的回归系数大于0,但是其统计量表明该指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在此模型中,经济发展指标(LNRINC)的回归系数却小于0,与理论分析不相符,当然,该指标也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模型(2)中尽管所有解释变量的符号与预期是一致的,但统计量显示所有指标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模型(3)可看出,农信社所处法律环境指标(LNSUIT)的回归系数小于0,相关统计量还显示出该指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5%的检验。

模型(4)-(6)以ROE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分析,相对而言,回归分析中变量的显著性要比模型(1)-(3)强很多。在模型(4)中,农信社总资产和法律诉讼费用的回归系数与理论分析相一致,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模型(5)和(6)中,广东农信社绩效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与农信社法律诉讼费用呈现负相关关系,二者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并且模型的R2和DW值都反映出两模型的拟合性较好。

上述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民人均收入与农信社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关系,特别是体现对农信社的净资产收益率,这说明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农信社的经营绩效;而农信社的法律诉讼费用与ROA和ROE都有较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又反映出当前农信社所处的法律环境还不是很理想,相应的纠纷或案件对农信社绩效产生了负作用。另外,农信社资产规模与其经营绩效存在正向关系,尽管说在ROA的分析中回归系数不是很显著,在一定意义上也支持Saunders和Walter(1994)的研究。比较难以把握的是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从理论上与农信社绩效应该是负相关关系,但从目前的分析中还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这一方面可能与本回归分析的样本数量较少有关;另一方面可能是受不良贷款本身的特性影响,因为今年的贷款可能会成为未来某个年份的不良贷款,于是某一年份的不良贷款不一定都是在当年形成的,该指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