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林古今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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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远古农业(3)

(2)城邦时代的农业

城邦(即城市国家)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一片的乡村区域组成的主权国家。最初是由原始公社演化而来的一种公民集体,后来逐渐发展成贵族政治,经过一人独裁的僭主政治(tyrannis),再演化成奴隶主民政治。每个城邦的公民作为一个整体构成统治集团,与没有公权的自由人和奴隶的相对立。古希腊先后建立起来的200多个城邦。多数城邦的人口只有几万人,而公民人数一般不足5000,其国土最大的约几千平方千米。

1)城邦形成时期的农业。此时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据赫西奥德(Hesiodos,前8世纪)所著《田功农时》(Works and Days),又译称《工作与时日》叙事诗记叙,当时氏族社会已经解体,随同土地与财富的兼并集聚,形成了奴隶社会。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只有公民才有权占有,多数城邦中的大部分公民仍从事农业生产,这时希腊各地的农业又有进展。铁制的犁铧、锄、锹等农具得到推广普及,从而使贫瘠多山的希腊土地得以成片开垦和深耕。谷物的种植面积虽进一步扩大,但因人口增加与土地不足,所产谷物仍不够需要。因而通过对外贸易,用葡萄酒、橄榄油及其他手工业品换取短缺的粮食。随同希腊与外界接触增多而不断向外扩张,在西汉中海及黑海沿岸各地,又建立了一批新的殖民城邦。这类城邦一般实行母邦的政治制度,但在政治上却不依附于母邦。贸易与殖民活动在这时较快开展的背景是,除了外出经营的工商业者去寻求奴隶与原材料,也有欠债失地后外流的农民,以及政治斗争中失败的政治集团参与其间。

2)城邦发展与衰落时期时期的农业。从雅典与斯巴达这两个最大城邦兴衰过程中察知。公元前400年左右,由出身雅典而后定居斯巴达的色诺芬(Xenophon,前430—前335)撰写的《经济论》(Oecenomics),提供了这一时期的奴隶制下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与组织管理具体情况。雅典位于阿提卡半岛,在公元前7世纪前半叶完成了统一,面积为2550平方千米,人口在公元前5世纪时约为40万人,其中自由民16.8万人,奴隶20万人,余为外邦人。公元前6世纪初,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出现了新兴工商业奴隶主阶层,成为以发展工商业与航海贸易为主的城邦。由于氏族贵族用债务盘剥农民,引起农业萎缩、人口外流。梭伦(Solon,公元前594任执政官)曾进行改革,企图加以解救。主要措施有取消以土地为抵押的债务;禁止用人身为债务作担保;限制粮食出口与扩大橄榄油的输出,但没有满足农民重分土地的要求。之后又经过一系列改革,农民与小手工业者相对的保住了小生产者的地位与公民权,但工商业奴隶主在政治经济上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公元前5世纪末,在雅典土地买卖开始流行,而高利贷与金融业更加活跃,加上因粮食不足而不时出现的粮食危机,加剧了财产分配的不公及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斯巴达地处拉科尼亚平原上,是以重农抑商立国的城邦,城邦的形成在公元前8世纪初,全体斯巴达人都是城邦的公民和统治者。土地由集体占有,再划分为约20公顷的份地分到各家,但不准分割转让,而只许传给后代。份地的耕种由希洛人(Helots,又译黑劳士)承担,被固定在土地上的希洛人,向斯巴达缴纳谷物及油、酒等,平均每7户要供养1户,以保证斯巴达人习武从军。斯巴达是希腊最大的城邦,但面积也不过8400平方千米,公元前7世纪其公民最多时为9000人,没有公民权的自由人4万~6万人,希洛人14万~20万人。斯巴达不许贵金属及货币流通,也限制工商业的发展,这些措施在一定时期内虽然起到抑制阶段分化的作用,但随生产力的提高及外界影响的加强,商品经济还是有所滋长。公元前400年通过法律允许转让份地,但丧失份地者的公民权则被剥夺,土地的兼并与买卖继而盛行,严重的社会危机也随之形成。在城邦发展与衰落的这一阶段,希腊人耕种和开垦的土地虽然有所扩大,但农业生产技术没有相应的改进。从色诺芬的著作和赫西奥德的长诗,可以看到犁的形制很少变化;谷物的收割还是用镰刀摘穗,脱粒依然是用牛来踩。生产技术虽然没有根本变革,但在细节上仍有提高,例如已有用蔬菜与谷物的轮作代替休闲;在陡峭的山坡上修筑梯田;用沟渠引水来浇灌旱地;以掺土和换土的方法来改良土壤;使用硝石、草木灰及人畜粪尿来肥田等。这些技术措施可能还没普遍应用开来,但这些措施的出现必定是在长年实践与反复观察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据此不难推断,当时希腊人已了解并能辨识土壤的类型、作物的习性及各种不同肥料的功用。至于农业组织与管理的具体情况,据色诺芬的记叙,耕地与果园的管理最好是由奴隶主亲自参与,有可能也是要参加些劳动,因为农业是最好的职业,农业的地位高于其他经济部门。适应奴隶制家庭的经济要求,除了要加强财产的管理,对奴隶的训练、管家人的挑选也应给以相应的关注。这些观点反映出维护奴隶制下自然经济的特点,但强调农业是其他技艺之母,只有在农业繁荣时,其他技艺才可能兴旺。这样来认识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得到近代重农学派的推崇。这一阶段农业经营管理总的情况是,中、小土地所有者多亲自参加耕种,或使用为数不多的奴隶,农忙时也兼用雇工,大土地所有者则使用更多的奴隶。日常生产组织任务也多由奴隶中选出的管理者来代管。另外也有为数不多的把土地出租,再来收取地租的。

3)希腊化时代的农业。从公元前4世纪上半叶起,位于希腊北部与希腊人同族的马其顿人,开始形成奴隶制国家。当时小农经济还比较稳固,构成马其顿军事力量基础的就是这些小农,具有比希腊城邦国家更强的战斗力,公元前4世纪中叶国势渐盛。而希腊则因雅典与斯巴达争夺霸权的伯罗尼萨战争(前459—前446;前431—前404先后卷入许多城邦,雅典则最终失败)受到严重破坏,加以各种社会危机日趋严重,公元前338年马其顿与希腊城邦的战役就由马其顿取胜。在马期顿统治下的多数希腊城邦,成为保有一定自治权力的自治单位。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ros,前356—前323,前336—前323)即位后,大举入侵东方,进入“希腊化时代”(Hellenismus,前334~前30),被希腊人实际占领,又长期属于希腊化的东方各地,后来的农业都有所发展,但希腊本土的农业却日趋衰微,旧日的繁荣景象几乎绝迹。公元前2世纪中期,整个希腊被并入罗马版图,奴隶制度依然存在,自然经济则不同程度的重又抬头,只有爱琴海诸岛的葡萄与橄榄的种植和加工,得到较快的恢复与发展。

1.3.3古罗马农业

古罗马农业是指从公元前8~5世纪,古罗马的农业生产组织变化及农业技术发展的情况。

古代罗马从意大利半岛中部台伯河畔兴起,到成为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沿地中海的宠大帝国,先后经历了王政时代(前8—前6世纪)、共和时代(前509—前27)及帝国时代(前27—476)三个阶段。395年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西罗马帝国于476年覆亡,西欧奴隶制终结,东罗马帝国(又称拜占庭帝国)于7世纪演化为封建制国家。

(1)古罗马的农业生产组织及土地制度

公元前7世纪王政时代初期,氏族公社趋于瓦解,但土地仍归氏族共同分配使用。相传第一王罗慕洛斯(Romulus)时还曾分给多个民族成员2犹格(罗马土地单位,相当于1/4公顷)土地。在分工交换及阶级分化的基础上,罗马出现了家长奴隶制,奴隶被视同家庭成员,受掌握财富并控制家庭的家长的剥削。富有的氏族成为氏族贵族(patricii),攫取氏族的土地与财富;破产的成员受贵族庇护,从贵族取得份地。被征服的居民,处于氏族以外的无权地位,只占有部分土地或向贵族租地,从事个体生产,构成“平民”阶层。这时的社会是军事民主性质。公元前510年建立起贵族****的共和国,通过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国家机构得到了调整,斗争的焦点是土地与债务问题,土地问题虽具有为奴隶制所决定的特殊形式,而实质上是小土地所有制与大土地所有制的斗争。在平民付出重大代价的基础上,终于在公元前367年的“李锡尼—塞克斯图法案”中得到初步解决。法案规定全体公民都可占有和使用“公地”(罗马国家所有土地,只有成为公民,才有权占有或参与其分配),但占有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500犹格。在“公地”上放牧时,大牲畜不能超过100头,小牲畜不得超过500头,这时历来垄断“公地”的贵族,是个重大冲击。它使土地集中的过程延缓下来,小土地所有制也因而一度呈现优势。但罗马在经历多次战争、统一意大利的过程中,将其占领下的各地区大量土地改成“公地”。而这些土地,除部分分配给破产农民,使其移居屯垦,余下的经元老院拍卖成为有财势者的私产,贫富分化的过程亦因之加快。共和时代后期,通过三次布匿战役(Punic War,前264—前241;前218—前201;前149—前146)罗马成为东起小亚细亚,西抵大西洋的地中海世界的霸主。在征服扩张中所俘获的战俘作为奴隶,被广泛用来从事农业及手工业生产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在各地兼并土地的基础上,先后建立起奴隶制大地产(latifundium),在这同时也出现了大批破产的小农。土地的集中和农民的破产,不仅加剧了社会动荡,也影响了兵源,从而削弱了罗马的国力。为此曾由格拉古兄弟推行土地改革。企图通过限制占有“公地”数额,对超过部分收归国有,再分成30犹格的一小块,分配给贫苦农民,但不准买卖的办法来解决。这一温和的改革因遭既得利益者的反对而未能成功,但有8万人(近公民总数1/4),在改革中获得土地。为镇压奴隶的反抗与起义,并缓解各种社会危机,1世纪建立起军事独裁的帝国。帝国初期维持了将近200年的比较稳定的统治,这时经济发展,贸易繁盛。但在帝国全盛之际,却因对外扩张已达极限而随即转向衰落。由于奴隶来源渐少,奴隶反抗加强,到了2世纪时奴隶主大多已被迫采用奴隶授产制。即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佃耕者,隶农制渐趋流行。隶农最初是指自耕农,共和末期成为大土地所有者。到帝国初期,隶农的来源除一部分奴隶,主要是破产农民。隶农除上缴1/3左右的实物,还得缴纳货币充作地租。3世纪罗马帝国陷入全面危机,为挽救农业衰落,有的皇帝曾设置低利贷款基金,购买土地分给农民,或规定元老须以1/3以上财产投于农业,但均无成效。在奴隶、隶农和其他阶层人民多次起义打击下,加上从5世纪初日耳曼人等蛮族相继入侵自立王国。476年日耳曼人雇佣兵首领废黜了最后一个西罗马帝国的皇帝,在奴隶制瓦解的基础上,日耳曼人的公社制度与罗马内部萌发的隶农等封建因素相结合,在西欧逐步成长为封建庄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