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股爷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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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2004~2005全流通开弓没有回头箭(2)

至此,辽宁省政府赢了,但很低调。用了17年时间,薄熙来从辽宁省金县县委副书记职上走到辽宁省省委副书记兼省长岗位。在他上任一年之内,就拿下两个富翁,杨斌和仰融。

此后华晨汽车日渐衰落。可惜了旗下的中华轿车,据说是中国第一款拥有自主品牌的中高档轿车产品。

2009年夏,传出仰融团队要回国造车的消息,号称要在美国和中国同时组建汽车公司,在中国一期计划投入400亿~450亿元,未来8年实现产能300万辆,产值1万亿元(相当于5个一汽集团),税收1000亿元,提供10万人就业,人均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中国乃至全球汽车业格局将因此改变”。据说有20多个地方政府在接洽仰融。

但是,依中国法律,7年后仰融仍是戴罪之身。仰融要想踏进中国土地,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他的通缉令。仰融似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愤怒,他把辽宁省政府比做家长——无论是非对错,父母打了孩子,于礼数而言,不该拗着让大人给孩子道歉。“我是中国人,心里有至死也打不破的中国结。”但这是严肃的法律问题,不能以家长和孩子的关系来处置。如果仰融硬要踏进国门,不仅他本人麻烦,警方也麻烦。

【存档】《商务周刊》文章《仰融偷走了华晨?》(节选)

2002年11月8日,****十六大召开的当天,处理华晨资产的辽宁省相关领导首次对外确认:一直处于机密状态的“华晨资产接收小组”确实存在,该小组的主要工作就是全面接收华晨资产。

然而,事态的另一层面发展,显示“华晨事件”并未因仰融的“捕而未获”走至终点,反而激起了新的波澜——辽宁省高检的批捕令发布前4天,10月14日,香港华博财务公司(1991年2月在香港注册,仰融任董事长,占70%股份,香港商人郑金海占30%股份)于北京起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指基金会侵占其资产,同时被起诉的还有中国财政部,指其行政侵权。

针对仰融的起诉,辽宁省有关官员发表了一个完全不具倾向的表态:“仰融先生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属于其个人的资产,这是他个人的权利。”

至此,那些关键性的问题依然迷雾重重——究竟是国家侵吞了仰融的个人资产,还是仰融挪走了国有资产?在争执焦点的背后,基金会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华晨与沈阳金杯(指金杯汽车)的合资,以及把“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只股票”运作到华尔街上市都曾大获赞扬,但最终却与昔日合作伙伴“反目成仇”,其真实原因何在?

2002年10月14日,由仰融任董事长并控股的香港华博财务公司起诉基金会一案,获北京市高院经济庭立案受理,并于10月16日组成合议庭——这是仰融出走美国后,对华晨资产纠纷作出的第一次正面反应。

就在合议庭组成后的第3天,辽宁省检察院以涉嫌经济犯罪正式批准逮捕仰融。在这种情景下,香港华博财务公司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海接受了《商务周刊》的采访。

“目前国内关于仰融事件的有关报道,都是在一个假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即仰融是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名义来代管国有资产,”王海称,“但这个假设并非事实。事实是,基金会代管的华晨资产是仰融借基金会的壳运作、经营发展起来的,其产权从未作过界定。”

这位律师说,1991年7月,华博财务公司与沈阳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海南华银信托有限公司在沈阳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98万美元,金杯汽车占60%股份,华博占25%,华银占15%。但事实上,后两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仰融——1992年,华博受让了华银手中的全部15%股权。

同年6月,为谋求在美国上市,华博又在百慕大设立了一个全资的项目公司: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遂将手中的金客(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及从华银受让的股权资产合计40%,全部注入这家公司,8月又通过股权置换达到控制金客的51%股权。

王海向记者出示证明华博确实是金客出资方的部分证据,其中有两份单据写明:1992年1月4日和13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受理了两份汇款申请书,汇款人是香港华博财务公司,先后汇出了200万和300万美元资金,收款人为沈阳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划付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用途为投资款。王海说,余下资金在第二年付清。

“按比例来看,仰融应该投入的全部资金是1200万美元。由于政府封锁了一部分账目,所以我拿不到所有单据。”王海称,“但从这些证据已经可以说明,仰融确实履行了投资。”

浙江大学教授汪康懋当年在美林证券供职,曾主持华晨汽车在美国上市的路演和推介,他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证实:从原始招股书上看,华晨在美国上市的主要题材是金杯客车项目,仰融个人的公司华博和夏鼎钧的海南华银分别占了该项目25%和15%的股份。“但具体体现在招股书前面的结构图中,华博和华银就不见了。这部分股权在股权结构图上是由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持有的。”

王海的解释是,基金会的出现是为了在美国上市便利,所以将控股股东在名义上置于基金会的名下,“事实上,该基金会没有向华晨汽车投入一元钱。”

据汪康懋解释,刚开始华晨准备上市时,这个基金会还没有,仰融曾经打算以个人的名义注册上市,但投资银行建议说,当时西方只知道中国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不相信中国私营企业家会有这么多钱,如此注册,必然会引来非常烦琐的调查。“他听了投资银行的建议后,就搞了那个基金会。”

1992年,合资各方为适应华尔街规范上市,把所持未来上市公司的股权调整为基金会持股——当年5月,华博和海南华银、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中国金融学院4家共同发起成立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

王海称,除央行教育司出资10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资金均由华博投入。“但因种种原因,双方一直未对各自的投资及投资权益进行确认,特别是仰融占金杯客车40%股权的1200万美元与基金会是什么关系,这是双方目前争议的最大焦点。其实,这笔钱是由基金会托管,托管的是华博的资产。”

这名律师掌握有一份《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其经营活动部分的摘要上确实这样写着:基金会为华晨控股主要股东,受托在该公司占有78.34%的股份(1992年8月,金杯汽车将金客的11%股份转让给华晨汽车,转让后,华晨汽车占金客51%,金杯汽车占49%,同时金杯汽车持有了华晨汽车21.57%的股份)。

“受托这两个字很关键。”王海说,“由于仰融是实际出资人,那么委托人应该是仰融。如果是基金会代管国有资产,被告拿不出证据,因为实际上国家未曾出资。如果仰融是赠予国家的,那么法律手续也没有。我国民法规定,赠予行为是要式合约,要有仰融本人签署。”

对于这笔钱,仰融表示将赠予国家的传言,王海承认确有此事。“但在什么条件下赠?什么时候赠?并没有可以被法律承认的证据。”他认为,“基金会是将一份尚未认定产权关系的资产据为了己有。”

这名律师还承认,仰融也自认借用基金会的名义进行投资运作,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基金会亦应享有一定的投资权益,但比例不应超过法律规定限度。他指出,按照相关法规,基金会或国家所占有的权益不应超过30%,根据基金会在华晨于美国、中国香港、中国内地三家上市公司的权益,及百慕大华晨、珠海华晨、上海华晨实业公司等资产,他计算出财产总值为28.5亿元,因而,“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侵占华博资产”的争议标的高达20亿元。

经过多方努力,记者采访到了一位参与辽宁省华晨资产接收小组工作的知情人士,他表示:“即使1200万美元的出资人是仰融,也不影响这笔资金的国有性质。因为在基金会注册时,已写明它将来是代表国有一方出资的,而基金会的国有性质决定了基金会托管资金的性质也是国有的。也就是说(基金会)托管金客的1200万美元本身是否国有尚且不论,只要基金会本身是国有,仰融不能证明这笔钱是私有,而基金会也不认为它是私有的,那么我们就把它认定为国有。”

他打比方说,就像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用存款产生收益已与储户无关,“基金会相当于一个银行,对出资人负债,由基金会出去的钱的性质和所产生的收益,则是由基金会的性质决定的。”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贺增强非常肯定地答复说:“当时,也就是1992年时,基金会的注册资金是人行(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出的10万元。”

然而记者在多方查找后得到的基金会筹备处的一份《关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报告》摘要中,看到的却是如下内容:1992年4月29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从事业创收中拿出10万元人民币,华晨集团从海外收入中拿出100万港元,共同注册。

为证明基金会的发起人和主要出资人是华博,王海向《商务周刊》提供了几张电汇单据复印件,复印件显示:1992年5月,华博按出资额汇入100万港元;同年6月、8月、9月、12月,华博财务公司先后汇往基金会3万美元、20万人民币、10万人民币和20万人民币。

由于基金会注册要经过民政部批准,注册所有原始资料均保存于这个部门,记者又采访了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该局官员马昕说:“1992年,所有基金会成立,注册基金都是10万元,但(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注册基金是否也是10万元,要看当年基金会成立时的原始档案才行,后来基金会的门槛有所提高,注册基金一般要210万元,而之前注册的也都增资了。”

1999年,我国对社会团体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当年6月,国家下达了《民政部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关于基金会的管理出台新规定为:基金会的注册基金不得少于210万元,之前注册的基金会也必须增资才能重新通过清理审定。

记者从民政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取出的当年清理整顿工作的资料中,发现了一张2000年4月21日的剪报,是第8批通过整顿审定的社会团体名单,其中赫然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名字,“这说明这个基金会肯定是增资了,并且时间应该是在1999年6月到2000年4月之间。”这名工作人员说。

但基金会副秘书长贺增强的说法与此不符:“门槛提高时,我们早注册完了,和我们没关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并未再增资。”

记者再次查阅了2002年出版的一本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录,在这本名录中登记的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注册基金,确实是210万元。那么这家基金会是否增资?如果增资,是否是仰融出了这笔钱呢?

据民政部门一位官员分析,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称从未增资也是有可能的,尽管名单上写着210万元,但可能是虚的。因为,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发起人之一是中国人民银行,目前的法人代表也是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司长,等于自己管自己。由于当时审定工作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的,所以也有一种可能是当时没有增资,而重新审定后注册基金改为210万元。

这位官员还介绍当时的背景说,1992年时,中国的基金会很少。所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当时的成立一定是得到了“大力支持”。

后来华晨在美国的上市中,中国人民银行起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汪康懋教授说:“仰融到中国人民银行去请求帮助时,中国人民银行把基金会这个名称借给了他,美国证监会到中国考察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都接待了,一些文件都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会议室里签的。没有他们,华晨上市不好办。”

但仍然有一个模糊点的存在,决定了这个问题同样很难有标准答案。因为据基金会副秘书长贺增强接受本刊采访时称,仰融在注册基金上是出了些钱,但那是捐赠,所以不算出资。“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产很多。一旦捐赠后,该资产就变成了公共财产,与捐赠人无关了。”

基金会认为,根据基金会的章程,基金会是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旨在改善金融行业的教育,本身并无任何股东。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受托人执行委员会。而据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告,10月22日,基金会已口头通知华晨汽车:仰融自1992年起出任基金会执行理事和副会长,但已于2001年被罢免一切职务。仰融也并非受托人执行委员会的成员。

在2002年10月22日基金会的口头通知中,基金会还称,已在2002年6月15日起终止提名仰融为其所持股份的委托代理人,即不再承认仰融是基金会在华晨汽车股权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开的事实,财政部已将基金会的一系列华晨集团资产确定为国有资产,并“一次性划拨给辽宁省”。随即,辽宁省成立接收华晨资产工作组。据了解,辽宁省的主要依据是一份来自财政部企业司的5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