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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当前经济学理论的现状和危机(6)

第四节非主流经济增长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在新增长理论中,制度和制度创新被视为外生变量,而不依赖于经济增长进程,这种假定显然排除了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潜在影响。诺思(North)在评价新增长理论时指出:“这些模型都取决于一个能驱动模型的暗含的激励结构的存在。如果不将制度中派生出来的激励结构作为这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研究对我来说将是个无结果的实验。”也就是说,新增长理论适用的范围是制度不起作用(交易成本为零)的市场,在制度起作用(交易成本为正)的情况下,单纯的新增长理论就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目前,新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们已注意到这个欠缺。保罗·罗默在世界银行举办的2001年3月的经济增长会议上指出,探讨长期经济增长必须转到经济制度上来。他打了一个生动的比方,为了能使非洲走出几百年缓慢增长的世界性难题,最有效的办法是,把香港制度一夜之间移到非洲的空地上。让非洲居民搬进去住,非洲就会开始增长了。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人们创造出来用以组织其彼此行动的框架。它包括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和规章)、非正式的约束(习俗与行为规范)及实施这两者的手段。制度决定技术水平。即使技术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但经济增长最终是由制度决定。诺思反复强调了制度变迁比技术变迁更为优先且更为根本的观点。他认为,工业革命和技术进步与其说是增长的原因还不如说是增长的表现,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索往往是非经济的因素,“有效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有效率(激励相容)的产权安排能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有助于有效经济组织的形成和演进”。有效的经济组织可能要求产权的修正,以便减低创新活动中私人与社会报酬的差别。要素市场的组织的改进(其中包括对土地与劳动的产权的再确定),主要是对土地与劳动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即相对稀缺性的变化)的回应。之后,一个扩张了的市场经济所产生的需求又对产品市场组织的改进施加了压力,并诱致了政治单位规模的扩大。在诺思看来,荷兰和英国在1500~1700年间的发展比法国和西班牙更快的事实,就是正在形成的国家对持续的财政危机的回应所产生的特定的产权形式的结果。

诺思认为,制度是社会的一组博弈规则,制度的框架决定了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反过来,组织的演化又会影响制度变迁的路径和过程。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不同的路径最后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在以后的发展和演变中会得到自我强化,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所以,在诺思看来,制度的演化不外乎有丽种不同的结局,要么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加速优化,要么在恶性循环的路径上滑下去,不断恶化,甚至被“锁定”在一种无效率的状态中,忍受长期的经济停滞而不能自拔。历史上以及当今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并非缺乏“制度变迁”,而是缺乏导致经济增长的“真正的制度变迁”。在这些国家,制度结构给交易者的并不是捕捉生产率提高和经济增长机会的激励,而是相反的激励,使“不导致经济增长的产权”长期存在延续,整个国家锁定在“持续失败的路径”上。

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一个渐进的制度变迁模型:某些外生性变化(如技术、市场规模、相对价格、收入预期、知识流量或者政治和经济游戏规则的变化)使得某些人收人的增加成为可能。但是,由于某些内在的规模经济、外部性、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或政治压力等原因,上述可能的所得并不可能在现存的安排结构内实现。所以,那些创新出能够克服这些障碍的制度安排的人(或团体)才能够获得潜在利润。制度变迁的过程是这样的:某些人或这些人组成的团体意识到潜在利润的存在,经过一段时滞后,它们将受影响的当事人组成一个初级行动团体,或者重新调整方向,将已经建立的行动团体的目标调整到获取这些潜在利润。“认知与组织”时滞的长短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利润规模(如确定性状态),也取决于初级行动团体获取利润的安排技术是否能够得到。如果投有这样一种技术的存在,使上述行动在成本少于利润的情况下实现,较长的时滞就会发生。同时,在这段时滞里,就一直会有发明新技术或修改旧安排的尝试出现。如果一个或多个经济可行的安排确实存在,行动团体将选择一个报酬最高的安排。在决策时,他们必须考虑以下事项:潜在收益、组织成本和经营成本等。如果选择的可能不止一个,那么就要花费一些时间寻找一个事实上“最好”的选择,因此,一个“选择菜单”的时滞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可行选择的个数和多样性。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在任何一个时点上,制度环境总是要排除某些潜在的选择(例如,菜单上的选择个数与法律和政治上可接受的数目之间存在一个差额)。有鉴于此,下述情形就很明显,即环境的变动将导致对菜单的重新选择,即使现在的安排已经早在运行之中。一旦安排选定,它就必须作出创新。由于这种安排为团体间的合作或竞争设置了新规则,所以创新的过程同样需要时间。很可能,在个人安排的场合,创新的“启动”时滞最短。涉及自愿合作团体的长一些,涉及政府的则最长。最后,利润的取得有时可以直接来源于新安排,有时只来源于新安排产生的新制度装置的使用,有时则问接地来源于新安排建立的次级行动团体的活动。然而,一旦取得了利润,系统就复归均衡,这时,就不再有改变安排的任何压力,除非一些外在事件又产生新的外部利润,均衡重新被打破。

新制度经济学可以很好地解释增长事实(1),即为什么经济增长在18世纪下半叶出现,这是因为在西欧首先出现了产权制度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正因为许多国家没有这些制度因素,被锁定在一个不利的道路上,所以,各国收入差距在拉大,这是事实(3)。但新制度经济学没有明确回答是否世界经济会长期增长,而且难以解释库兹涅茨的“现代经济增长”的6个特征之一,即经济结构的迅速调整。产权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渠道是如何被堵塞的,但难以解释某些国家的经济增长为何经历转折点,例如,为什么英国和日本都有相对合理的产权制度,如今前者登峰造极后竞长期不振,后者创造奇迹后,1973年历经增长大减速,1991年后开始长达十年的停滞。所以,新制度经济学无助于增长事实(5)经济增长的不稳定和转折及(6)经济长期停滞。

总之,我们不能沉湎于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不同,美国制度学派的凡伯伦和他的追随者将技术视为经济进步与增长的动态因素,而制度是静态的因素。在凡伯伦的体系中,正是动态技术与静态制度之间的冲突导致了经济与政治制度被慢慢地置换与替代,经济组织的体系经历了所史的变迁与调整。】。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的“第一推动力”来自国家政治行动,它们是不依赖于技术发展进程的。因为它不是一种将制度作为一个经济增长模型的内生变量的方法。其研究重点是自然资源的产权配置,以及已广为人知的对土地改革的分析。他们的工作实质是着眼于一种特定的历史性的制度变迁,因而,缺乏对全球一体化环境下经济活动的具体见解和对经济政策的指导意义。尽管如此,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安排的强调是深刻和有启发的,对主流经济学是强有力的挑战。

二、熊彼特的创新周期理论

熊彼特(J.A.Schumpeter)在20世纪30年代就呼吁从动态进化的角度来研究经济增长,并认为,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试图提出“关于经济变迁不单是决定于推动经济制度从一个均衡到另一个均衡的各种外在因素的纯粹经济理论”。熊彼特将经济活动分为四个步骤(1)企业层次的创新;(2)产业层次的模仿;(3)模仿活动引发投资热潮;(4)广泛投资导致利润下降。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创新包括五种情况:(1)采用一种新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市场;(4)控制或掠取了新的原材料供应来源;(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按照熊彼特的看法,“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经济发展”也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熊被特指出,“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企业家活动的动力来源于对垄断利润或超额利润的追逐。除利润动机外,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是“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由五个要素构成的:首创性、成功欲、冒险和以苦为乐、精明与敏锐、强烈的事业心。只有在实现了“创新”的“发展”情况下,才存在企业家,才产生利润,才有资本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其总支出;这种“余额”或剩余。就是“企业家利润”。在熊彼特看来,这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