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制度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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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天下纷扰,必合于律吕(3)

美国和别的国家一样,每年汽车要交一次牌照税。收据是一张寸半见方的小纸片,贴在车牌的旁边。收据上除了年份还有月份。这引起了我的兴趣,难道车牌每月都要交一次税吗?我问当地人才知道,收据上的月份是车主的出生月份,原来为了避免到年初、年末大家都去交税而引起的拥挤,当局规定交车牌税必须在车主的出生月份去办理。这样就把交税的工作均匀地分摊在全年12个月。政府可以减少雇员,车主可以减少排队拥挤,整个社会的效率提高了。

美国将人力的节约推行到了极致,所以才有极高的工资收入。我每到一个国家,从机场工作人员的配置就可以估计这个国家的收入水平。富国的机场没有闲置等待人员,穷国则有许多看上去无所事事的人在逛来逛去。他们并不是不需要的人,只是因为组织得不好,工作配合失当,互相等待。机场只是一个国家首先被人看到的地方,它显示出这个国家效率观念和组织能力。再举美国的彩卷扩印业为例。顾客从超市货架上取一张免费供应的有号码的单子,填上洗印的各项要求,将胶卷连同单子装入一个信封口袋,扔进一个大筒里,自己保留单子的号码。24小时之后就可以到另一个货架上从按号排列的加工完了的扩印照片上找到自己的照片和胶片将它取回。整个过程用不着和人接触。这样做不但节约了人力,还节约了营业面积。

美国的警察不少,在道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警车,车上配有无线通讯和计算机。所以出事接到报告后的三五分钟内就可以有警察赶到。但美国的红绿灯下却从来没有警察。我经常在想,为什么北京许多道口不但有红绿灯,还要有警察。有些繁忙道口要有四五个警察维护秩序。看来不设警察是不行的,因为中国百姓适应于人治(警察),不适应于法治(红绿灯),要有人管才能遵守秩序。德国柏林的地铁,只有上车购票这一道手续,而没有查票、检票。不购票照样可以畅通无阻地上地铁车厢,但却没有人这样做。这种制度节约了大量查票的人力和检票的设备,使整个社会的效率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上升。

这些提高社会效率的办法在中国行不行得通?我表示很大的怀疑。如果没有人看管,顾客会不会拿错甚至故意破坏别人的扩印胶卷;红绿灯前不设交警会不会增加堵车的可能;地铁无人验票的话会有多少人诚实、自动地购票。

我们说现代化,常指工农业、国防科技等的装备现代化。二十多年的改革使我们明白了制度的重要性。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是我们从计划经济轨道转向市场经济轨道。但我们更需要明白,制度是由人来制定、参与和执行的。一个制度的成败取决于人们和政府(说到底政府也是穿了制服的人民)的素质。我国经济想要再上一个台阶,必须努力提高人的素质。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是一个需要艰苦努力、扎实细致工作的过程。认识不到这个最根本的问题,热衷于搞表面文章,最终是成功不了的。

6.安全制度,人命关天

没有制度是可怕的,有了制度不执行,即所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同样是可怕的。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坏在制度上,而是坏在不执行上。

恪守制度和执行制度都代表了一种素质、一种品质、一种责任。古人说:“一条鱼可搅满锅腥”,在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之中,如果不恪守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人多了,社会就会乱得不可收拾,而真正受害的常常还是广大人民群众,所以,不恪守制度和不执行制度是可怕的,让我们看几个不按制度办事的可怕案例吧!

山西盂县大贤煤矿三坑擅自更改采煤方式,致使2004年12月9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39.6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认为:盂县南娄镇煤管站副站长刘某、盂县煤矿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二站安监员韩某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在检查中发现大贤煤矿有违规作业行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犯下玩忽职守罪,导致该矿2004年发生“12·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目前,两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相继批准逮捕。

襄汾县襄浏联营花炮厂转运车2005年1月11日在该厂院内倒运危险物品礼花弹过程中,发生爆炸,进而引发生产车间爆炸,造成26人死亡、9人受伤。

襄汾县襄浏联营花炮厂在接近春节之际,为追求高额利润,违反有关劳动用工规定,招收部分临时工人和职工家属上岗作业,并使用一辆无安全使用证和火尾熄灭器的中型货车和三辆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机动三轮车进行危险物品的转运工作。由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襄浏联营花炮厂“1·11”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2005年3月9日,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另有5人受伤。

交城县岭底乡专职煤矿副乡长李某、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矿安全特派员阎某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对煤矿安全的监管职责,导致该煤矿私自出煤,发生“3·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5年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和失踪,是近年来煤矿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故之一,社会影响严重,教训极其惨痛。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原名阜新矿业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教师告诉记者:“瓦斯引发事故,说它是天灾,更不如说是人祸。出现瓦斯事故看似偶然,但井下瓦斯不积聚、不出现明火火源不会发生意外。因此,避免瓦斯事故的办法也简单,一是尽量降低井下瓦斯的浓度,通过管道对井下瓦斯进行抽放,确保井下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聚集;二是要加强用电管理,避免井下出现明火……可越是简单的事,越是容易出问题,因为人们心理上的麻痹、侥幸和对隐患和规则的漠视是最致命的。”

这位教师说,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规章也不能说不健全,在煤炭生产中,国家有500多条规章制度,如果煤矿严格执行制度,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的煤矿大多存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令的非法生产的现象,大多管理混乱、技术条件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严重。

根据《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必须建立运行可靠的监测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以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运行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配备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另外,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工人们普遍认为,天天下井都戴自救器太麻烦了,有矿里的安全措施就够了。有人透露,一年中的一半多时间,他们除了安全帽外,防护措施只有戴口罩,防一下煤灰。当地媒体一位熟悉矿工生活的记者感慨说,每次采访我都很难受,矿工们的生存要求太低了,安全意识也太差了,死人在矿区虽然是常有的事,可他们已经习以为常、听天由命了!可怕的不是瓦斯,而是他们自己的麻木!

2005年8月7日,广东大兴发生煤石透水事故,被困人数123人。据有关方面查实,大兴煤矿原为地方国有煤矿,1999年破产改制为民营企业,生产许可证规定设计规模为3万吨,未获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违规、违章的特大煤矿安全事故。该矿在证照不齐情况下进行煤矿开采,属违法行为;在省政府严令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组织矿工下矿作业,是严重的明显违规行为;该矿组织120多名矿工进行下井作业,明显超出其设计规模,属严重违章;且透水事故发生后,该矿矿主及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说,大兴煤矿设计规模为年产3万吨,但2005年上半年就生产了五六万吨。事故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二是目前采用的巷道式采煤方法极为落后;三是企业管理和劳动用工极其混乱。

一起又一起的安全生产事故,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国家有法律有政策,企业有制度、有规定,但某些人就是视而不见,熟视无睹。某些单位和人员受到利益驱动,置国家政策、法令和人民生命财产于不顾,另一些人则是麻痹大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儿戏,最后导致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发生了。其中的教训足以发人深省啊!

制度不仅事关公正,也事关人身安全。没有制度是可怕的,有了制度不执行,即所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同样是可怕的。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坏在制度上,而是坏在不执行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绝不是真正的执行,它跟不执行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比不执行多了些弄虚作假和欺骗的内容。安全事故人命关天,不好掩盖而常常露出了马脚,其实在其他方面执行政策时弄虚作假的欺骗勾当绝不比安全方面的少。人命关天尚敢如此,在其他方面更不可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