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处理问题能力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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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6)

第八节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处理问题时按照同一原则和标准看待矛盾双方或处理同类问题的。我们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有平等观念,坚持平等原则,力争使处在问题或矛盾中的每一方面都能获得一定的尊重和心理平衡。须知一个问题可能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人或关系,每一方可能都会在问题中互不相让,据理力争,甚至没理也要搅三分,都强调自己是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处理问题的人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产生偏袒心理,要一视同仁,力求把一碗水端平,让每一方都受到尊重,受到关爱。所谓平等,主要指人格上的平等、方法上的公道和标准上的统一。

一、人格上要平等

尽管每个人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不同,但每个人都有引以为重的人格。人格上的不平等,是使人最不能容忍的。所以,我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要考虑到这一点。

解放初期的一天,陈毅市长到一家纺织业厂里,他笑着说:

“老板,我冒昧来访,欢迎不?”

这位老板正为一件事发愁,便发起牢骚来:“陈市长,今天工会又来要我废除‘抄身制’。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工人下班有抄身婆搜身,还经常丢纱呢,如果取消搜身制度,纱厂不被偷光才怪呢!”

陈毅品了口茶,不紧不慢地说:“要说办工厂、买机器,我要拜你为师。因我只当过工人,没有经营过工厂嘛!要说管理工人,教育工人,你要向我学习哩!我参加了革命,就一直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在这方面我可以给你当参谋,还带‘长’呢!你倒是要我这参谋,还是不要?”

经理连声说:“要,要,请您快说。”

“我在法国当过工人。那个工厂大得很,老板也比你厉害得多。厂子四周筑起高墙,拉上电网,还雇了一大帮带枪的警察,对每个下班的工人,从头搜到脚,那过细的劲头,身上硬是连一根钉也藏不住。但结果呢?原料、零件还是大量丢失,为什么呢?老板把工人只当成会说话的工具,劳动很重,工资很少,工人实在无法养家糊口,工厂赚了钱对工人毫无好处,他们为什么不拿呢?现在不同!工人翻身当了主人了,他们懂得生产经营搞得好,新中国才能富强起来,工人才能改善待遇。你们虽是私营企业,但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样可以有利于国、有利于民。所以,依我之见,你应该在纺织业带头,用我的办法试试看,废除抄身制,关心工人利益,待工人如朋友、如弟兄,有困难多与他们商量着办。我相信眼前的困难会克服的。”

经理听了连连点头:“想想是有些道理。”第二天,他就主动找工会研究,决定废除抄身制。

陈毅同志一番话,使资本家奉若神明的“抄身制”取消了。

而且长期以来,苦苦困顿这位资本家的难题,被陈毅市长的一个小建议就解决了,而这里的关键之处就是工人的人格被尊重。从这个例证中,至今我们仍可以得到处理问题的借鉴,特别是对一个领导者来说,则更有必要,如果自己所领导的部门里发生了问题,上下级之间产生了矛盾,一定要避免把人划出等来,有关系的人就特别的关照,对没有关系的人就冷眼对待,这都是有失原则、立场的,这样处理问题的结果,看似表面解决了,可深层次问题还远没有解决。

二、方法上要公道

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大都是来自于不平等。比如薪金、奖金、工作、福利、待遇等等。所以,不平则鸣。

因为问题的原因来自于不平等,所以处理问题就应从平等的原则出发,使不平等达到平等或基本平等,从而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所谓平等的原则,除了前面讲的人格上的平等之外,在处理问题的方法上还应讲求公道。

那么什么是公道的方法呢?

可以以自己的公正态度去影响对方,对方如果感到你对他的态度公正,是不会不认真对待的。公正的态度一般表现在说到做到,理智对待自己,客观理解对方,不武断、不偏激。

可以适当为对方指点迷津。谁都可能面对重大选择时出现迷茫、困惑。重要的是,选择时不要凭一时冲动,一定要理智地考虑问题的各种可能性,真诚地帮助对方找出周全之策。因为站在十字路口左顾右盼的人,一般都急需他人的帮助。

可以情理相兼。一切问题都不是自己生成的,它不是在情中,就是在理中。处理问题时,只要能合情入理,沟通的目标就不难实现。

如果你是个第三方介入者,面对甲乙双方的矛盾,你应不偏不倚、坚持公道、讲究技巧,力争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调停人可以为对立的双方提供在桌面上对话的条件,促使双方坐在一起对争议问题进行讨论。

开创一种建设性的谈判环境。它包括:保持文明的辩论规则,作为一个不偏不袒的讨论指导者,帮助双方建立一个议事日程,对谈判程序提出建议,平息个人之间的冲突,给沉默寡言者创造说话的机会,以及准备中立的备忘录。

帮助当事人明确他们的价值和推导出可行的条件。可以通过与各方一起讨论分析,最终使问题和解。

平息不合理的要求和放宽许诺。这样,调停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过分的奢求和帮助双方冲破谈判障碍。

寻求相同的利益。调停人可以筹划出新的处理方案,鼓励争议者在寻求处理方案的过程中更富于创造性。他们能够协助争议者仔细推敲所面临的问题,把一个单一因素的谈判问题归纳到有几个谈判因素的统筹型谈判问题中去,因而能使争议者利用在判断力和价值观方面上的差异,维持谈判。

当问题的双方或一方觉得问题的处理结果于自己不公时,介入者可以给他们一个平等的条件,让他们公平竞争,使他们在事实面前自行判断自己的价值。

一对夫妇结婚已经有十余年了,每个月他们都要给双方的父母寄生活费。这件事一直由妻子承办。可是妻子却每个月给自己的父母寄五十元,给丈夫的父母寄二十元。丈夫一直愤怒在心,却也不想因此而得罪妻子。

以前,丈夫每天下班,什么事都不干,总要先抱抱小儿子,亲抚半天,可这天回家后,他见到一岁半的小儿子正在摇车里哭,却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他一反常态地走到五岁女儿的身旁,把五岁的女儿伸手抱了起来。

正在做饭的妻子扭头看到了,急忙喊道:“儿子都哭成那样了,你怎么还不赶紧去哄哄他?”

丈夫不紧不慢地说:“这二十元钱的,还是你来抱吧!我要抱五十元钱的。”

聪明的丈夫风趣而又不失原则地请妻子进入了自己所预设的易位“圈套”,没有累犊长篇的发牢骚,却弦外有音暗示了事情的实质和自己的不满情绪,从而很技巧地提高了自己的说话形象。

妻子一听红了脸,以后每月也给丈夫的父母寄五十元了。

在给双方父母寄生活费这个问题上,原则上应该是公平对待,然而妻子却做出了不平等的举措,为了纠正妻子的错误做法,丈夫采取了以偏纠偏,以偏求正的方法。可谓是别有风趣,标新立异。

三、标准上要统一

任何平等都是基于一定标准上的平等。标准不统一,一人一杆秤、一人一把尺,所用的标准不是用统一的度量衡,这样去度量人和评价是非,是不可能公道的。所以,要想公平合理地处理问题,就必须坚持标准上的统一。

比如作为领导者,在处理两个上班迟到的员工时,惩戒的尺度应该是一样的。批评了甲,也同样应该批评乙,倘若采用经济处罚的手段,也同样要坚持统一标准的原则,不能扣甲5元钱而扣乙10元钱,这样处理问题肯定是不公平的。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做什么都是有标准的。做人有标准,做事有标准,处理问题也要有标准。

当今很多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都要处理职工下岗问题。那么,谁上谁下,这里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能只凭领导好恶,不能靠领导口气定乾坤。在个别企业曾发生过多起下岗职工殴打厂长甚至杀害厂长的事件,可能与领导在处理下岗职工问题上标准不统一有些关系,如今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大多数企业对职工下岗问题已经制定了很好的解决方案,有的是按照年龄标准排先后,有的按照文化程度定上下,但不管是采用哪种方案,其标准必须是统一的。标准统一了,矛盾也就好解决了,问题也就好处理了,工作也就好开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