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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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社会秩序的实质来自心灵秩序——道德是社会和谐的守护神(4)

科学技术是十分有用的本领,但失去道德的指导,则可能变成作恶的本事。诸如化学教授为毒枭提纯毒品而牟取暴利,体育竞技变成兴奋剂与反兴奋剂的角斗场,假货充斥市场,利用电脑网络作案,“我聪明,你傻,骗你没商量!”这样社会怎能和谐!

强壮、勇敢是人类十分重要的素质,但失去道德的指导,则可能变成一种劣根性。国家强盛,军事经济力量无人能敌,但是将力量用在哪里?是减轻灾害、治理污染、涵养环境,使万民安居乐业,还是争夺地盘、掠夺资源、持强凌弱、称霸世界。有力量,不靠德而以力服力,是行不通的。“勇而无礼则乱”。(《论语·秦伯》),勇敢是以仁义为前提条件,是以修德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勇敢,无道德约束,就成了:“我是流氓我怕谁!”那么,这种社会就乱套了。

传统文化中强调的“仁”,是发自内心的爱人之心,有“仁心”为基础,做事必有“义举”,“仁心”行于内,“义举”施于外,这是很自然的事。对事对人内有“诚意”,表现出来的必是“信行”,诚意行乎内,信行施于外,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所以仁,诚是基础,义、信是表现。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是说自己不愿的,不要施加给别人。自己不愿挨打,就不要打别人;自己不愿受欺骗,就不要欺骗别人。自己想成功,也要帮助别人成功;自己想要发展,也要帮助别人发展。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不论在何种社会,在什么地区都是适用的,有人说这是“普适道德标准”。但是它所体现的境界是很高的。这里体现的是将自己的仁心诚意,推己及人,将自己的义举信行实践与他人。

这里强调的不是个人奋斗,将他人都视为竞争对手,以邻为壑,同行是冤家,必须戒备与之斗争,才能成其个人事业的辉煌,而是把他人看做伙伴,共同团结合作,共同努力取长补短,是在更高层次上的协同和合的精神。

故而,我国传统道德是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协同和合精神,而不是与人竞争的斗争哲学。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的道德观是建立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扬的,而不强调人的主观欲望;强调宇宙价值和自然伦理,敬畏生命,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而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强调道德修养的自觉自律,以内观内求自省自立的方法而达到独善其身(慎独)的境界,而不是被动地他律;其道德取向立志高远,着眼于社会于动涛主广度,实为以自然为本,尊道明知理,道示自然而知天下之理,和谐,世界大同;社会的进步、事业的发展,必须在道德的统帅之下,不违背自然规律,不脱离民众利益这一原则,实现德业双修;强调团结协作的和合精神,而不是个人奋斗的竞争、斗争哲学。这是中华民族得以凝聚的灵魂,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世界和平的希望所在。

世界上有各种道德标准,它们对稳定各自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应该学习,吸收营养,提升我们的道德观,但是不应当失去自我。

最近西方哲学界正在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在认知领域发生了从逻辑学范式到现象学的转变,提出互动认知的思维方式。所谓互动认知思维方式,就是“从现象学范式出发,一个可以作参照的‘他者’非常重要。新的认知要靠‘他者性’的进入来打散‘自我认知方面的确定性’,也就是说认识不应只是主体强加于客体的单方面的认识,也不是客体自身单方面存在自在的特点,而应是二者沟通后产生的新的认知。”法国的法朗索瓦、于连的《为什么我们西方人研究哲学不能绕过中国?》认为必须从“他者的外在观点构成远景思维空间”,而中国是最好的“他者”。

“他者性”——“交互主体性”——可以打破一种思维定式的束缚,前一时段西方中心主义占主导,已经使思想僵化,非常需要“他者”打破这种定式。“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中国目前就是要当好“他者”——光荣的“他者”。现在“中国模式”很时髦,因为它有许多西方人意想不到的价值(在政治体制上是这样,经济路线上是这样,道德标准上也是这样)。有差异,有特色,才有参照价值,才有创新,才对世界文化进步有所贡献。

9.道德与利益的关系

道德与利益是具有和谐统一发展的自然属性的,但纵观历史,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常常表现出惊人的不平衡性。

在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与金钱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道德与利益之间的张力,已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重义轻利”、“耻于言利”的传统义利观以及革命时期“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义利观难以适应当今时代的客观现实;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行为,则更加背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主旨。那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课题下,道德与利益之间保持统一性,则是其本身内在的逻辑起点。

德,在古代的时候是没有“彳”旁的,是由殷墟甲骨文中的“鰆”(音同德)演化而来。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

“鰆,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从心”。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解释道“内得于己,身心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因此,“德”的字面意思是获取财物、利益的意思,通“得”。

可以看出,“德”从理解为占有、获得财富,延伸到一切利他的行为,表明一个人能够“外得于人”的原因在于他是一个有德的人,强调得人心、得人力、得人助的前提下树德、尊德和行德;强调内心的正直与外在的获利之间的和谐统一,有德即可得其所欲得。这也就体现了“得”与“德”的内在统一性。

纵观我国古代历史,道德与利益并不是在理想状态下平衡发展,而是更多地表现出两者的背离性。尤其是儒家主张“重义轻贵”、“重义轻利”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最大。

回顾与反思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重义轻利”的思想或多或少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和谐,也不同程度地给当代社会留下不良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思想的解放,人们逐渐地克服了传统“重利轻义”观念的束缚,开始关注个人的正当利益,敢于言利了。但在这回归过程中,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强化了人们经济利益至上的意识,导致了道德价值追求与经济利益追求之间的矛盾激化,义利关系从一个极端而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严重的重功利轻道德的思想倾向。人们对金钱态度的改变,对金钱的追逐不择手段的严重性,一切向“钱”看的价值取向在中国历史上,似乎没有哪个时代能与之匹敌,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一小部分人沉溺于灯红酒绿、贪图物质享受;腐化堕落、拜金主义、个人利益至上等现象层出不穷;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假冒伪劣、损公肥私、欺骗诈骗等现象屡禁不止;人际交往不再是“唯以感情为条件而已”,而是让位于“权”和“钱”。这些都明显地违背了利与义的统一性。

传统儒学家对“义”的极度宣扬,固然能培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民族气节,但过分强调“义”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允许个人有独立自主的利益,鄙视商业活动和商人,羞于谈利,轻视人民的经济利益和物质追求,崇义贬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济发展缓慢。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初遇到的阻力也是由于人们对“利”仍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认为追求物质利益是道德水平低下、可耻的事情;认为追求物质生活、追求名利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表现,这种错误的义利观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的生活水平长期难以提高,道德领域出现了危机。两千多年来,它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是巨大的。因此,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回归义利统一思想有其必要性:

所谓社会公平,概言之,是指人权公平。人权公平的原则,在经济、政治、文化各社会领域,有不同体现,在经济领域首先表现为追求个人利益的公平。要求个体遵守道德的前提必须是尊重个体正当的欲望和权益,不能用“牺牲”来忽略或否定个体的合法利益。其次,是承认适度贫富差距的公平。市场经济会产生贫富差距,但是不能借此搞杀富济贫的“革命”、搞削富填贫的“共产”以及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应将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度之内。贫富差距不可过大,否则会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引发社会动荡;贫富差距过小,对于竞争力强的人也是不公平的,而且会束缚社会创造财富的活力。贫富差距必须适度,既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利于社会保持活力,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评价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价值标准,其核心问题是权利与义务的配置平衡问题。社会正义可以分为经济正义、政治正义、法律正义、伦理正义等,从经济正义角度来看,正义所表达的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合理化,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对应化,人的付出和获取的对称化,人对效率与公平的正当需求和满足的刚性化,是从制度、秩序、法则、权利、整体的角度来把握人的行为选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谋求个人的利益必须是正当的,必须遵循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人们道德境界高低都必须服从正义的要求。总之,和谐社会不要求超利益的道德,也不要求超道德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交换和流通遵循等价交换原则,注重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特性,所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也要追求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道德是建立在经济利益基础之上的,利益是道德的最直接的根源,起着决定作用,正如列宁所说:“我们的道德完全服从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我们的道德是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利益中引伸出来的。”但认为只要依据物质利益的要求,去从事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使人们的物质利益得以不断实现,从而人们的道德品质就会自然而然地从中产生出来得到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利益决定道德的理论的庸俗化或片面理解。

总之,道德与利益不是天然对立的,追求自利是人类正常的思维进路,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然而唯有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素质的这种“利益”上升到“道德”的高度来追求,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结合起来建设,达到利益与道德的融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