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人身损害赔偿
21544100000013

第13章 消费与产品责任(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购物时遭搜身,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宣讲要点】

消费者如在超市购物被强行搜身,不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财产损失,也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典型案例】

王某(女)到某超市购物。付款后,由于该超市收银员的疏忽和大意,未将王某所购物品消磁,以致王某在离店时该店电子报警装置铃声大作。该超市保安人员立即将王某的包及电脑结账单索至结账处检查。值班经理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将王某拉到办公室,结果造成群众围观。在该超市办公室,王某被强行搜身,并滞留了几个小时。在搜不出任何物品的情况下,超市工作人员不得不将王某放走。王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

【专家评析】

所谓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权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由于超市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王某所购物品消磁,导致电子报警装置振响,在未从包中检查出什么东西的情况下,又不问清缘由,将王某带至办公室强行搜身。超市方面的行为已构成对王某的侵权,理应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第2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可见,如果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身权,比如有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赔偿数额,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来确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十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9、新婚录像录像缺少重要内容,应否培偿精神损失费?

【宣讲要点】

结婚仪式录像如果缺少重要内容,消费进有权要求服务合同方支付违约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

【典型案例】

2013年4月,胡某、祁某到婚纱摄影城商定结婚录像事项。双方商定由摄影城于5月1日为胡某和祁某的结婚仪式录像,费用400元,胡某当时交纳押金100元。随后,胡某派人到摄影城交纳了全部费用。5月3日,胡某将从摄影城取回的光碟播放时,发现缺少,这给新婚夫妇造成终身遗憾及精神上的痛苦,胡某要求婚纱摄影城退回录像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婚纱摄影城只同意退回录像费,不同意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胡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婚纱摄影城向其赔礼道歉,退回录像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专家评析】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胡某与摄影城之间口头约定的录像协议,属于期待精神利益合同的一种。期待精神利益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基于获取精神方面享受的目的而与他方订立的合同。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精神生活方面的追求显得越来越强烈,以期待精神利益为目的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如看演出合同、照相合同、录像合同等等。这种合同多发生在第三产业领域内。在期待精神利益的合同中,如果提供服务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适当,另一方所期待的精神利益就可能不会实现或不会完全实现。在本案中,婚纱摄影城有偿为胡某、祁某提供的婚礼录像服务存在瑕疵现象。根据我国民间结婚的风俗习惯,拜高堂、夫妻对拜、喝交杯酒是婚礼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婚纱摄影城的录像行为使胡某准备永久保存的婚礼录像资料不能完整,胡某期待的精神利益不能完全实现,给胡某造成了终身遗憾。《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合同违约应赔偿的损失,既包括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又包括受害人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案即属于期待精神利益合同,期待精神利益方胡某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的精神利益,就是可得利益,这种损失理应得到婚纱摄影城的赔偿。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