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个人合伙与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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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编写说明

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相较于原《合伙企业法(1997年制订)》内容变动颇大,新《合伙企业法》首次明确了有限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存在形式及特征,同时对合伙人出资等权利义务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我们发现市面上现有关于合伙企业法的著作或参考书寥寥无几,且书中引用的法条及选取的案例较为陈旧,无法与现行《合伙企业法》规范恰当地衔接。另一方面,合伙企业作为一类企业组织形式,其较公司这一典型的企业组织更加适合企业初创时期以及人合性明显的微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阶段,其作为普通民事主体参与商事交往活动的中介性、组织性功能极为重要。因此,非常有必要从现有规制合伙企业的法律规范出发,在选取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社会大众——尤其是意图参与组建企业以及服务于企业的中介机构人员——关心的关于合伙企业从生到死、权利义务分配、责任承担等问题予以说明。

本书不仅仅针对《合伙企业法》这一个法律文本,而是从整个调整合伙企业运行的法律规范群的层面进行写作,涉及的法律文本包括《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合同法》,力图从一个更为宏观的视角把握合伙企业法制度设计。本书以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入手,在把握各类型合伙企业共通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对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说明,涉及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等具体问题。

基于时间及能力有限,我们不能总结合伙企业的所有问题予以分别梳理,只能选取具有代表性、受大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以期对社会实践及司法实务助以绵薄之力。同时,我们的学术功底及实务水平亦有限,文中不免出现诸多纰漏,也希望各位读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