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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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被搅黄的婚事(2)

婚礼上的宾客们一看到这个场面,一下子炸开了锅,议论纷纷,一个婚礼两个新娘,这事儿真新鲜!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女人是谁啊?这时候穿着婚纱出现,摆明了是来砸场子抢新郎的啊!真是没想到,冯海这小子表面憨厚老实对左小凌不错,背地里竟然还有一个!让人们更为震惊的是,接下来,周虹竟然说道:“我到这里来干什么?冯海,你心里没数啊?我怀上了你的孩子,我不能让孩子一出生就没了爹啊!”“孩子?什么孩子?”冯海吃惊地问道。“今年情人节那天咱们在宾馆发生过什么你不是忘了吧?上次咱们分开之后没多久我就怀孕了,你可不能不认账,把我扔了和这个小三结婚啊!”周虹一边说一边大骂左小凌是个小三,是个狐狸精。此时的宾客们早已是一片哗然!左小凌也实在是受不了了,一把扯下头上的头纱,歇斯底里地说道:“当时我就觉得你们俩之间的事情没那么简单!如今还莫名其妙成了第三者!我真是看错了人!既然如此,我退出,这婚你们结吧!”

眼看着婚礼现场乱成了一团,新娘子左小凌在亲友的搀扶之下,却依然是站立不稳,冯海崩溃了,指着周虹大声说道:“我警告你,你别再闹了!我跟你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你竟然拿怀孕来要挟我?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你赶紧给我滚!”周虹看到冯海急眼了,竟然笑了:“敢做不敢当?大伙看看,我这肚子就是证据!冯海,我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现在又有了你的孩子,你竟然娶她?眼睛瞎了?你为什么不娶我?”

周虹的气焰越来越嚣张,冯海气急了,大吼道:“我为什么不娶你?还不是因为你妈!你妈天天逼着我买房,那会儿我一个月那点收入我买得起吗?你妈说什么没房子还好意思谈恋爱追人家姑娘,想要娶你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周虹,当初我在你妈那里受的气还不够多吗?你别告诉我这些事你都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心里清楚得很!”

冯海的话犹如当头一棒,砸在了周虹的脑袋上,周虹一下子安静了,不再吵闹折腾,只是一个人捂着肚子蹲在了酒店门口,任凭别人如何劝说,就是不肯走。

刚刚还是一场热热闹闹、让人艳羡的婚礼,可不到一个小时的工夫,婚礼就以闹剧收场了。左小凌甚至觉得,自己认识冯海就是一个错误。这小子要不是和前女友藕断丝连,旧情难断,周虹要不是真的怀上了冯海的孩子,也不至于这么死皮赖脸要死要活的吧?左小凌不想再听冯海的解释,和娘家人一起回了家,临走的时候,身心俱疲的左小凌对冯海说:“你先把自己的事儿搞搞清楚,没弄清楚之前,咱们都冷静冷静,我一时半会儿也不想见到你了。”

左小凌走了,冯海的心里也真是不好受。当日举办婚礼的时候,冯海几乎把自己认识的所有亲朋好友都请过来了,如今经过周虹这么一闹,大家似乎都觉得冯海是个不负责任的花心男人,对他多少都有了些看法。原本还很喜欢他的未来岳父岳母,对他也一下子冷淡了下来。冯海几次三番地上门要见见左小凌,也都被他们给挡了回来。

冯海并不死心,他爱左小凌,他要挽回这一切,一定要找左小凌解释清楚。那一天,左小凌刚下班,就被冯海拦住了。左小凌对冯海说,自己对这段感情实在是精疲力尽了,也不想再有什么纠缠了,咱们不如分手吧。冯海说什么都不答应:“小凌,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我跟她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她要么假怀孕,即便是真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肯定也不是我的!”左小凌对冯海说:“谁家一个大姑娘会在那么多人面前诬陷你呀,如果你不是她孩子的父亲,她又怎么会如此执着,还大闹婚礼呢?别解释了。”冯海想说什么,却也觉得真是越解释越无力,只好央求左小凌:“小凌,你给我几个月的时间,我把事情弄清楚之后再回来找你。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冯海一点消息都没有,左小凌心里多少也有些牵挂,不知道冯海和周虹之间的事情处理得怎样了?冯海是清白的吗?很快,冯海和周虹的事情就有了新的进展。那天下午,左小凌接到了冯海的电话,说是他已经把周虹给告了,希望左小凌能到法院听一下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之下来一个真相大白。

冯海在诉状上说前女友周虹谎称怀了自己的孩子,要挟自己娶她,大闹婚礼现场,把婚礼搅黄了。而且,这件事还让他备受他人指点、谴责,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属于侵权行为,要求周虹赔礼道歉、恢复他的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院在庭审时查明,周虹和冯海在大学期间有过一段恋情,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当时周虹和她母亲的想法一样,小两口得有套房子才能结婚。当时冯海确实没有经济能力买房,周虹的母亲便决定棒打鸳鸯,逼走冯海。冯海走了之后,这个平日里骄纵惯了的大小姐周虹才醒悟过来,自己是真的喜欢冯海,有没有房子也没那么重要了,也许今生再也找不到比冯海更适合自己的男人了!自己想回头,可此时的冯海已经有了左小凌,不肯与周虹复合。周虹不甘心就这样和冯海分手,此后多番纠缠、不肯放手。不但到处打听冯海的近况,也时时留意冯海的微博动向,直到2013年情人节这天,周虹看到冯海在微博上接连晒出了他和左小凌的甜蜜照片,她更是嫉妒,便按着冯海的微博定位,试着找到了那家宾馆,谎称是冯海的女朋友,欺骗了宾馆的服务员,才得以进房间。而且周虹也当庭承认,两人在分手之后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那样的关系。后来她谎称有孕大闹婚礼现场,是想如果这样能求得冯海回心转意与自己复合最好,如果冯海不能跟自己复合,那就破坏冯海与左小凌的婚礼,弄臭冯海的名声,让他名誉扫地,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现在,婚礼已经被她搅黄了,但冯海不但没回到周虹的身边,还把她给告了。周虹百思不得其解:“法官同志,我到人家婚礼上抢新郎,那是追求心中所爱,大胆要回属于我的幸福,维护我自己的权利,难道这也犯法了?”

周虹谎称怀孕大闹婚礼现场,搅黄了冯海与左小凌的婚事的行为是否如冯海所起诉的那样属于侵权行为?周虹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律师说法】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的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周虹谎称怀孕大闹婚礼现场,实质上是给冯海难堪,造成冯海的形象当众受损,给冯海的地位、尊严在亲朋好友和当地群众中带来不良影响。此行为不但损害了冯海的名誉,而且干涉了冯海的婚姻自由,也给冯海造成了精神痛苦,构成了对冯海一般人格权的侵犯,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本质上不可计量,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后果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赔偿数额。

法点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最终判决:周虹向冯海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冯海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郝律师有话说】

周虹没有想到会因为大闹了一场婚礼而惹来一场官司。如今,官司输了,她不但要道歉还得赔钱,关键是她这么闹也并没有换回她想要的幸福。如果周虹和她的家人不那么物质,一定要找个有房子的女婿;如果她对爱情可以再简单、纯粹一些,她早就成为冯海的新娘了。现在想来,她对冯海的爱是自私的、狭隘的。而在与冯海分手之后,那多番纠缠根本就不是爱!不过是不甘心,是一种占有欲!

左小凌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与冯海和好如初。左小凌知道自己要的是一份简单真挚的情感,一个幸福长久的婚姻,她愿意和冯海在婚姻里互相搀扶、共同成长,富贵贫贱都没那么重要,对左小凌而言,爱情是超越一切的存在。

房子、车子、存款……这些东西,成了时下很多人择偶的条件。这其中,房子又是重中之重。“对方有房子没有?没有的话,就免谈。”这是很多女孩子和未来的丈母娘们在别人给介绍对象时常说的话。为何不把对方的人品和素质作为首要条件,而要把所有的宝押在物质上?那是因为她们对自己、对婚姻没有信心,以为有了房子,就等于抓住了婚姻的核心。物质让婚姻变得实际和功利,掩盖了“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本质。而那些仅仅由物欲支撑的婚姻,会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