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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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女儿是“情敌”(2)

张玉打得越狠,邓玲心中的念头就越坚定:就是因为你有了婚外恋,有了这个男人,才拆散了我们这个家,让父亲一个人在外受苦。如今,自己又差点遭了继父的毒手,你不但不关心我,反而听信继父的谗言污蔑自己的女儿!自己真是要家没家,要妈没妈啊!既然如此,我就让你清清楚楚地看清这个男人的真面目,让你知道你当初离开爸爸,拆散家庭的决定是个错误!我要让你后悔!就这样,新仇旧恨累积在一起,终于爆发了。从那天起,邓玲暗暗地开始策划复仇计划。

2010年邓玲22岁,已经工作了,八月十五那天,母亲张玉出差在外,家里只剩下邓玲和曾海。邓玲特意下厨炒了几个好菜,并换上了一件红色蕾丝连衣裙。晚上吃饭的时候,她拿出一瓶红酒,说是要给曾海敬酒,感谢他这么多年来对自己的照顾。曾海看着美人、喝着美酒,陶醉其中,早已将妻子抛到了九霄云外。眼前这个美人是什么身份,是自己的什么人,对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几杯红酒下肚,邓玲已有醉意。趁着酒劲儿,曾海将邓玲抱上了床。在这黑暗之中,邓玲眼角的泪水静静地滑落。但这个计划才刚刚开始。

从此以后两人的这种关系就在暗地里偷偷维持着。为了掩人耳目,已经到了谈婚论嫁年龄的邓玲与一个木讷的中学老师结了婚。曾海极不乐意,但为了长远打算,还是将邓玲送出了门。2011年6月,邓玲怀孕了。她找到了曾海,告诉他:这孩子是你的!

曾海与张玉结婚时,张玉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年过半百的曾海膝下无子,一听说邓玲怀孕了,他开心极了,可转念一想:你怎么能确定孩子是谁的?是你老公的也说不定啊?“邓玲,孩子生下来之后,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如果真是我的孩子,等我走的那一天,我就把我所有的遗产都给他。”邓玲听到这句话时微微一笑,脸上显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神色:一切都在朝着她计划的方向走着。

十月怀胎之后,一个大胖小子“天天”出生了。曾海表现得比邓玲的丈夫还要高兴,抱着天天左看右看,舍不得放下。天天满月之后,曾海迫不及待地与他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证明,曾海是天天的生物学父亲。曾海高兴极了,在邓玲的提醒之下,当天就到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并将公证书交给了邓玲:“……在我百年之后,我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我的亲生儿子天天所有。”邓玲将这份遗嘱公证书、亲子鉴定书和悄悄搜集到的曾海的毛发等锁进了一个小箱子里,藏到了家里一个隐蔽的地方。这一切都处理妥当之后,邓玲知道自己的复仇大计终于告一段落了。

半年之后,继父曾海因脑溢血在家中去世,时年58岁。就在曾海去世的第二天,邓玲以儿子天天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继承曾海的遗产。

母亲张玉看到起诉状的那一瞬间,她崩溃了,只觉得天旋地转。她怎么都没想到,曾海生前竟然背着自己做下了这等丑事!更可恨的是,两人天天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打转啊,自己竟然一无所知!女儿邓玲这是下了多大的一盘棋啊?就这样不动声色地跟曾海好上了,而且还有了孩子,最后,还弄了个什么公证遗嘱,上门要遗产。邓玲这样做是什么目的呢?这是她对自己的报复吗?

开庭的这一天,张玉在法院门口看到女儿邓玲的时候,怒从心头起,破口大骂,说她不知廉耻,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而邓玲也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自己就是要复仇!要让你知道你当初为了那种男人离婚是多么荒唐!你曾经的所作所为有多可恨!对了,我还要拿走他所有的遗产,这是对你之前种种错误的惩罚!

法庭审理过程中,张玉说:“自己从来没有听曾海生前讲过有什么遗嘱,还是公证遗嘱。这份遗嘱侵犯了我作为配偶的继承权,依法应当判定为无效。”

张玉作为曾海的妻子,依法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邓玲拿出的公证遗嘱的效力到底如何?曾海的遗产又该如何分配呢?

【律师说法】继承权的取得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取得根据有两种:一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换言之,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本案中,曾海的妻子张玉为法定继承人,曾海的儿子天天不仅是法定继承人,更是公证遗嘱的继承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天天依法取得曾海全部财产的继承权。

法点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院最终判决,曾海留下的遗产归“天天”所有。案件进展到这里,邓玲的复仇计划终于完胜!可就在这个案子判决之后不久,复仇的短暂快感过去之后,邓玲竟然陷入了一个绝望的境地。

小城里,邓玲和继父曾海的事儿是尽人皆知。她每走到一个地方似乎都能够感觉到人们的指指点点,脊梁骨都快被人家给戳断了!天下之大似乎已经没有她容身之地。

那一天,她抱着天天去上户口,就在填写天天父亲这一栏的时候,她手里的笔停在了半空,整个人都僵在了那里,这里是要写上继父曾海的名字吗?那是自己这辈子永远不想再提及的噩梦啊!难道要在天天的生命里留下抹不去的耻辱印记吗?邓玲抱着天天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

可刚一进门,一纸离婚协议书就摆在了邓玲的面前,邓玲的丈夫说:“原来我只是你复仇大计中用来遮人耳目的工具啊!咱们离婚!你带着你那个野孩子能走多远走多远,别脏了我的眼!”邓玲和天天就这样被丈夫赶了出去,该去哪里呢?似乎只剩下父亲邓贵生那里可以去了!自己可是帮父亲报了仇的。

可邓玲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最爱的父亲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后却并不领情,邓贵生平生第一次跟邓玲发了火:“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不配做我的女儿,你用那种方式报复你妈,也伤害了你自己,难道这会是一个做父亲的想看到的结果吗?如果说你妈很过分,依我看你比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你以为你的仇报了,可你却毁了自己也害了无辜的天天啊!等天天长大了会怎么看你?我没有你这样丢人现眼的女儿,以后我也不想再见到你!”爸爸的话字字锥心,邓玲惊醒了一般愣在了那里,自己这是做了什么?用尽了所有的青春去处心积虑地报复母亲和继父,自己真的赢了吗?

父亲的大骂,丈夫的羞辱,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交错在一起,在邓玲的头顶形成了一张大网,令她窒息!那一刻,邓玲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一场悲剧。不如死了,一了百了。她把天天哄睡后,把孩子放在父亲邓贵生的门口,出去买了一瓶安眠药,回到住处吞了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邓贵生听到门外孩子的哭声,打开门发现了天天,联想到邓玲这段时间的状态,不禁后悔不已,这孩子不是挨了几句骂受不了,做傻事了吧?他预感到大事不妙,给邓玲打电话,也关机了。邓贵生抱着孩子来到了邓玲家,看到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女儿,就哭着拨打了120,整整10个小时的抢救之后,邓玲被救了回来,却陷入昏迷。邓贵生回想着女儿所有的青春都耗在了复仇这件事上,想着女儿为了复仇疯狂地报复,是时候了结这件事了!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前妻张玉的手机,他要和张玉好好谈谈。

一段时间不见,张玉苍老了许多,她想不到女儿竟然用糟蹋自己的方式向她报复,更没想到女儿竟会在官司打赢之后选择自杀。她开始了反思,她知道,某种意义上是自己对婚姻的不负责任毁了女儿。女儿长大后受到了继父的骚扰,自己偏听偏信,不顾女儿的感受,是自己逼着女儿一步步走进了复仇的深渊。看着女儿苍白的脸上戴着呼吸机,不省人事的样子,张玉感到深深的自责,她希望女儿尽快好起来,能给自己一个赎罪的机会。

【郝律师有话说】

邓玲本是个纯真善良、热爱生活的女孩儿,相信她也曾梦想着有一个爱她珍惜她的好小伙可以与她共度一生。可是,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母亲张玉却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母亲婚内出轨让邓玲幼小的心灵蒙了尘,此后,母亲与父亲离婚又嫁给第三者的行为更让邓玲对母亲失望,对爱情绝望。

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人们常说言传身教,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除了“言传”外,更要注意“身教”。张玉没能以身作则为女儿做良好示范,反而让女儿为她感到羞耻,并产生了仇恨,导致悲剧的发生!这值得天下为人父母者深思。

而作为女儿的邓玲,她厌恶母亲的所作所为,对父亲邓贵生充满了同情,最终却选择用自己曾经最鄙视的方式去报复母亲,也毁了自己的生活。

更可怜的是邓玲和继父曾海的孩子,一出生就被打上了为世俗所不齿的烙印,即便是得到了财产继承权,他的人生之路恐怕也不会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