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爱有法度:王洋律师解析家庭纠纷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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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借腹生子酿悲剧(1)

关键词 事实婚姻 故意伤害罪 重婚罪的构成

2011年8月的一天,一个很平常的工作日。早上八点,人们像往常一样匆匆忙忙地赶往自己的单位,同样急匆匆地蹬着自行车的还有木匠张军,可他赶去的方向不是工厂却是家。张军刚到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张军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脱口而出“糟了!”也来不及多想,三步并作两步飞奔进屋,可里屋门却被反锁了,他用尽全身力气踹开了门。然而眼前的一幕把他吓傻了。刚刚45天大的宝贝儿子身上插着一把大剪刀,满身是血。此时孩子的哭声已经很微弱了。一个40来岁的妇女瘫坐在地上,目光呆滞,手上还带着血迹。张军的妻子艾琴哭着抱起孩子递给张军,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快去医院。”张军也顾不上别的,抱起孩子踉踉跄跄向医院跑去……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谁会对这么小的婴儿下此毒手?那坐在地上的妇女又是谁?难道她与这家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原来,瘫坐在地上的那个妇女就是行凶者,但她不是外人,正是张军的表姐陈晓玲。陈晓玲是昨天晚上刚来张军家的。张军似乎和他表姐之间有些矛盾,一晚上两人都别别扭扭的,而且二人还不停地用家乡话争执着什么,张军的妻子也听不懂,不过当晚倒也相安无事,再说了姐弟之间能有什么解不开的结呢?可是没想到,今天一早张军刚出门,陈晓玲就走进艾琴和孩子的屋里,悄悄地反锁上门。正在给孩子换尿布的艾琴一回头,不禁吓了一跳。只见陈晓玲愤怒地盯着她。“表姐?你怎么了?昨晚看你和我家张军不太高兴,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艾琴关心地问道。可是表姐却咄咄逼人地说:“你家张军?他是我的……”艾琴不禁有些糊涂,可还没等她缓过神来,就见陈晓玲猛地向她扑来,掐住她的脖子,嘴里还嘟囔着:“你算个什么东西,看我不教训你……”艾琴被掐得脸色发紫,用脚使劲地蹬开了陈晓玲,没想到怒火攻心的陈晓玲顺手捡起放在桌子上的剪刀,扑向了那个45天大的孩子。当艾琴意识到孩子有危险,要去阻拦的时候已经晚了。只听孩子哇的一声尖叫,锋利的剪刀,已经插到了那幼小孩子的身上,鲜血直流。艾琴疯了一样怒吼:“我的孩子!”她冲向陈晓玲,用尽全身力气将陈晓玲甩到了地上。张军进屋看到的正是这样骇人的一幕。

可陈晓玲和张军夫妻之间到底有多大的仇恨,她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伤害一个孩子?

要说起来,这表姐陈晓玲和夫妻俩的关系原本是非常亲密的,而且二人能结为夫妻还是表姐介绍并撮合的呢。

一年半之前,陈晓玲通过朋友认识了艾琴,了解到艾琴已经离异,没有孩子,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打工。陈晓玲对艾琴特别热情,直夸艾琴人长得水灵,做事麻利,并推荐说自己有个表弟叫张军,也是离了婚,比艾琴大5岁,是个木匠,人能干手艺也好,说两个人特别般配,并找个时间撮合两个人认识了。刚见面时,张军对长相姣好、温柔大方的艾琴一见钟情。可艾琴对身材瘦小,性格内向的张军却是有一搭无一搭的。一看这样,张军的表姐陈晓玲着急了。她不时在艾琴面前给张军说好话,背地里还告诉张军如何讨女人开心。这当姐姐的为了弟弟的人生大事还真是煞费苦心。也多亏了陈晓玲,艾琴也慢慢发现了张军的优点,虽然身材瘦小,性格内向,但是还挺能干的,还会做一手好菜。艾琴心想,找个合适的也不容易,能好好过日子就行呗。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由于张军的户口本丢了,两人也没办登记手续,而且又是二婚也没办什么仪式,两人住到一起就算是夫妻了。

律师说法:事实婚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亦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不登记结婚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同时也有一些缺少法律常识的人认为只要办了婚礼,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算是夫妻了,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法律也予以认可的情形。相反,如果法律不予以认可,则仅属于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也就是说,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

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生活的,法律是予以承认的,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是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生活的,法律不认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艾琴与张军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张军根本未离婚,所以二人并非登记的婚姻关系,也非事实婚姻,仅是同居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再婚后的二人都希望能早点有个孩子,毕竟年龄都不小了。也真是天公作美,三个月后的一天,艾琴轻轻地将张军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温柔地说:“大军,你要当爹了!”张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真的吗?”“我还能骗你吗。我怀孕了!我们有孩子了。”艾琴红着脸说。张军兴奋得紧紧搂住艾琴,竟然高兴地哭出声来:“真是太好了,我终于可以当爹了,老天厚待我呀。”这当爹至于这么激动吗?

原来张军和“前妻”结婚10年,没有孩子,到处求医,民间方子也没少用,可就是没动静,他是做梦都想要个孩子呀!也正是为此,他才与“前妻”离婚的,所以现在听妻子说有孩子了,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和他们一样开心的还有张军的表姐陈晓玲,一听说艾琴怀孕了,第一时间提着水果和营养品就来到了张军家。“小琴呀,你可真争气呀,这么快就怀上了,这真是大喜啊。”陈晓玲盯着艾琴的肚子,脸上笑开了花,就像自己怀上了似的。眼看着艾琴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陈晓玲来看艾琴的次数也一天比一天频繁,这表姐当得比亲姐姐还体贴呢。张军和表姐一直以来的细心照顾,让来自外地的艾琴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温暖。

这样看来,作为表姐的陈晓玲还真是够热情细心的,可她后来怎么会做出那么残忍的事情呢?难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在艾琴怀孕七个多月时,一天傍晚,张军下班回来沉着脸说:“小琴,我这边和一个客户闹了些纠纷,待不下去了,正好有个老乡叫我去他那帮忙,离这不远坐火车四个多小时,明天咱们就走。”艾琴有些不情愿:“多大的事呀,不能商量商量吗?这有表姐照顾挺方便的,现在挺着大肚子,行动也不方便,万一磕着碰着了怎么办。”谁知道一向听媳妇话的张军这次却特别坚决:“实在是商量不了,非走不可,你就别问了,总之我会照顾好你的,一会儿收拾下东西,我都订好车票了,明天早上5点的车。”丈夫决定的这么突然,艾琴有些疑惑,但她没多想,丈夫肯定有他的难处,也就答应了。可再怎么样,也该和表姐道个别呀,就提出来请表姐吃顿告别饭,可张军却说他已经和表姐打过招呼了,而且表姐最近遇到些事,太忙了,不好打扰她。就这样夫妻俩匆匆忙忙去了另一个城市。

两个月后,艾琴生下了个胖小子,张军天天捧着他的大儿子,别提多幸福了。很快孩子已经长到1个月了,满月这天夫妻俩喜气洋洋地屋里屋外忙活着,床上小宝宝也很听话,不哭不闹的。这时,张军的手机突然响了,接起电话的一刻张军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听说孩子生出来了,恭喜呀!该把孩子给我抱回来了吧!”对方阴阳怪气地说。为了回避妻子,他立刻走进卫生间,并带上门,对着电话说:“这是我和艾琴的孩子,我不能给你!”对方一下子恼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啊,我既然能问出你的电话来,就能找到你的人!再不把孩子交出来,我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别,别,你冷静点,这事我们慢慢商量,别激动!”张军一再央求着对方。“没什么好商量的,给你10天时间,必须把孩子抱回来,否则,别怪我无情!”还没等他回复,对方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那个人是谁?为什么向张军要孩子呢?孩子身上难道还有什么隐情吗?

自从张军接到恐吓电话后,一直坐立不安,而且从此之后,张军几乎隔两天就能收到恐吓者的信息,内容就是要孩子。张军当然不能轻易把自己的心肝宝贝给别人,可看得出来,他的确很怕对方,但他又心存侥幸,觉得对方就是吓唬他。这期间作为妻子的艾琴也发觉张军有些反常,可是问张军,他却说没事。

可这件事真的能风平浪静吗?张军没想到一场劫难已经在酝酿中了。

事发前一天傍晚,张军下了班刚到家门口,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仔细一瞧,张军惊恐得往后退了一步,打了个趔趄,差点没摔倒。“你,你怎么来了?”张军几乎是颤抖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