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说底线:郭丽律师评点生活案例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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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孝敬——守住子女的底线(3)

李巧姑来到村东头的大柳树下,拿出事先准备的绳子就往树杈上扔,扔了两次没成功,正在她扔第三次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妈!你在干嘛呢?”李巧姑以为自己听错了,一回头,没错,正是自己的儿子张大明,身旁还站着儿媳妇。李巧姑愣了,然后使劲掐了自己一把,很疼,嗯,不是做梦。

这时候,梁婷婷用手捅了张大明一下,张大明赶紧满脸堆笑地说:“妈,我跟婷婷是特意回来看你的。”李巧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这眼泪里有委屈、有辛酸、还有幸福,只是这幸福太突然、太意外。儿媳妇这会儿也拉着她的手说:“妈,咱赶紧回家吧,这大冷天的,别着凉了。以前都是我不好,是我不懂事。”李巧姑更惊讶了,这梁婷婷还是第一次开口叫妈,而且态度180度大转变,跟换了个人似的。李巧姑蒙了,感觉有些晕头转向,就任由儿子媳妇一左一右扶着往家走去。

回到家里,梁婷婷从皮箱里取出许多补品,一样样地掏出来摆在桌上,然后还拿出一件崭新的羽绒服,亲自帮李巧姑穿上。李巧姑受宠若惊,感觉自己一下子就从地狱到了天堂。可这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踏实,不知道这儿子媳妇怎么就变得这么快、变得这么好。管他呢,变好了还不好吗!李巧姑撸胳膊挽袖子就去做饭,感觉自己年轻了十岁,浑身都是劲。这天的晚餐是李巧姑三年以来吃得最香、最开心的一次。整个晚上,李巧姑都没睡好,翻来覆去也没琢磨出来,太阳怎么就从西边出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张大明从房间里提着皮箱走了出来。李巧姑见儿子要走,十分舍不得:“大明呀,不多住几天吗?要是实在太忙,中午吃了饭再走也行啊!”张大明傻笑着没说话。梁婷婷笑了,说:“妈,这是给你准备的皮箱,你赶紧收拾收拾,咱们一块儿走!我们接你到城里住。”这事情来得太突然,李巧姑心里有点儿打鼓,就在十天前,儿媳妇还不让她进门呢,今天怎么就主动接自己进城了,难道看上自己啥东西了?可自己能有啥啊!除了一把老骨头,穷得叮当响。转念又一想:既然自己啥都没有,还担心啥啊,自己不是做梦都想和儿子一起住吗?想到这儿,李巧姑乐得合不拢嘴,连忙点头说:“好,好!”吃完午饭,李巧姑就跟着儿子媳妇进城了。

虽然幸福从天而降,但李巧姑总感觉这幸福来得不踏实。她这预感还真是没错,儿子媳妇对她态度的大转弯,还真是别有用心。怎么回事呢?

李巧姑来到城里后,媳妇梁婷婷拉着她逛商场,买了好多新衣服,还去一家高级美发店,做了个时尚的发型,甚至还买了化妆品,每天晚上逼着李巧姑做面膜。李巧姑虽然老大不愿意、很别扭,但再一想是媳妇好心加热心,自己总不能不识抬举,就任由梁婷婷折腾。

这天下午,梁婷婷说晚上要带婆婆参加聚会,然后就把新买的衣服都掏出来了,一件件让李巧姑试。李巧姑有点奇怪,问:“不就吃个饭吗?用得着吗?”梁婷婷说:“妈,那可不行,你穿得不好,那可是我们丢面子。”李巧姑一想也是,就一套套地试,直到梁婷婷满意。梁婷婷还帮李巧姑化了个淡妆,配上首饰。要不说人靠衣装,经过一番精心打扮后,李巧姑俨然变成了一位时尚的城里老太太。收拾完毕,三人就出门了。

到了一间高档茶楼,进了一个包厢。里面已经坐着一位六十来岁,头发花白但非常精神的老头儿。这老头儿一看到他们进来,连忙迎了上去。梁婷婷赶紧笑着说:“王叔,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这位是我婆婆李巧姑。”王叔非常热情地说:“你好!你好!快坐!快坐!”然后点了好多菜。李巧姑见梁婷婷跟这王叔这么亲切,还以为是她娘家哪位亲戚,倒没多想什么,更没注意到这个王叔好几次趁自己不注意偷偷看自己。这顿晚饭,大家吃得都很愉快。接下来几天,这个王叔不停地约李巧姑去剧院看戏,到公园散步之类的。李巧姑也不认识什么人,也没多想就去了。通过与王叔的接触,巧姑觉得王叔是位非常有学问、有风度的老先生,而且还很朴实,两个老人相谈甚欢,倒成了难得的朋友。

这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梁婷婷就问李巧姑:“妈,您觉得王叔人怎么样?”“他人挺好呀,也很有学问,还很热心。这两天怕我闷,天天带我出去,我可是长了不少见识。”“妈,这个王叔十多年前才从农村搬来城里住,是一位中学老师,儿子女儿贼有钱,事业做的可大了,在省里都出名。他老伴两年前去世了,我看他对您也挺有意思,您看你们是不是可以……”还没等梁婷婷说完,李巧姑赶紧说:“婷婷,可不能乱说,我跟你王叔都六七十岁的人了,说出去,那还不让人家笑掉大牙!”“这有什么好笑的?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和我王叔又那么投缘,夫妻之间讲究的就是缘分。再说了,有王叔照顾你下半辈子,我跟大明也放心。”梁婷婷说着,在桌子底下用力踢了张大明一脚。

张大明被老婆这一踹,连忙点头帮腔:“是呀,王叔这人真的不错,你是我妈,我还能把你往火炕里推吗?”李巧姑一听这话,愣了一下,然后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她看着儿子说:“大明,你们费尽心思不会就是要把我介绍给王叔吧?我在这里跟你们说清楚吧,我活了这么一大把岁数,守了半辈子的寡,以前我不觉得苦,现在我也不觉得苦,更没打算过再嫁。这要是让村里的人知道,我这脸往哪放啊!”

“妈,你这话说的,什么叫我们费尽心机?我们这是一片孝心,王叔多好啊!再怎么说,人家也是领退休金的人。人家都没嫌弃你是一个农村妇女,你倒嫌弃人家!现在人家喜欢你,也有心想要跟你结个伴。我和大明都答应了。你这么一句说不嫁就不嫁,让我和大明怎么向人家交代呀?”梁婷婷生气地说。

巧姑一听就生气了:“什么?你们替我答应了?这事儿怎么能乱答应呢?你们怎么交代是你们的事情,我不管。明天我也不会再见他了,我还要我这张老脸呢。”李巧姑放下饭碗就回了自己房间。

梁婷婷一下就火了:“张大明,你看,你看你妈,现在是什么态度!人家王叔多好的条件!咱们忙前忙后折腾了这么久,她一句不嫁就完事了。当初可是说好的,如果她不嫁,你就让她再回村里去,我才不要养个闲人在家。你说,现在怎么办?”张大明一见老婆生气了,赶紧低声哄道:“你先别生气,咱再想想办法,要不我再劝劝她?她可能一时接受不了,说不定让她在城里住久一点,观念就改变了。”

“等?还能等吗?王叔后面一堆老太太排队呢。今天,王叔的女儿给我打电话,说王叔对你妈感觉很好,让我们努努力,如果他们能结婚,我工作的事情就能解决,就不用在那破婚介公司工作了。而且,这事儿要是成了,我还能拿5万元的报酬,王叔女儿之前托我帮王叔找老伴时答应的。你妈真是不识抬举,人家王叔的儿子女儿那可都是非富即贵。要不是老头在农村待了很多年,有农村情节,就凭你妈那土不拉叽的样儿,倒贴钱人家都不要!”

这些话,李巧姑在房间里听得清清楚楚,她总算明白为什么儿子与儿媳突然变得那么孝顺了。原来,他们是盯上自己这把老骨头,要把自己“卖”了赚钱攀高枝。李巧姑肺都快气炸了,推门出去说:“我还是那句话!我守了这么多年寡,年轻时都熬过来了,老了老了,再嫁人,你让我这脸往哪儿搁?”

梁婷婷也火了:“啊!你现在要脸了?你天天和人家王叔打情骂俏时你咋不害臊呢?不嫁,你就赶紧回农村去!”

李巧姑气得脸都白了,浑身直哆嗦:“你怎么说话呢?我怎么打情骂俏了?你打听打听,我李巧姑守寡半辈子,清清白白,半句风言风语都没有,你们这是逼我。好,我走,我明天就走!”

回到房间的李巧姑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她收拾好东西走出了儿子的家。这时,梁婷婷突然冲出门说:“等等,走可以,咱得把话说清楚。”李巧姑站住了。梁婷婷手里拿着一张纸和一袋东西,走到李巧姑面前,说:“你可别怪我们,我跟大明商量过了,觉得有些事情咱们还是先明说了好。既然你这么不替我们考虑,我们也指望不上你什么了。这份协议是断绝母子关系的声明,你签个字吧!”说完还递上了签字笔。看来这儿媳妇是下定决心要和李巧姑撇清关系了,那么,这份协议书真的能起到断绝母子关系的作用吗?这就涉及对协议书的效力认定问题了。

律师说法:解除亲子关系协议的法律效力>>>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类似这种《断绝母子关系声明》的协议的效力,但从法理上看,此类协议涉及家庭伦理身份关系,不能随意以约定形式改变,也违背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法律上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产生原因有两种:一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二是因收养等法律行为的发生而产生。即有血缘关系的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两种,前者为自然血亲,后者为拟制血亲,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由血亲形成的亲子关系。

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即使以纸面协议形式、登报声明形式或以其他形式宣布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父母不能因此免于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不能因此免于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比如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再比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父母再婚而形成的,也可因其离婚而解除。

本案中的母子关系本身具有血缘关系,这种血缘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情况都不能割断,不能通过任何方式人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等方式解除。平时大家在文学作品、影视剧中看到过类似“脱离父子(母子)关系”的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李巧姑当然不知道法律上的这层道理,但即使知道协议是无效的,梁婷婷的行为也足以把她气个半死。她没想到,这两口子居然能狠下心做出这种事情。不对!这肯定不是儿子的意思,儿子是她养大的,儿子不可能这么绝情。李巧姑哭喊道:“大明,你给我出来。你不要娘了吗?娘给你擦屎擦尿时,你咋不和我断绝关系啊?娘卖血供你读书时,你咋不和我断绝关系啊?你给我出来,只要你说这是你的意思,我就签!”

梁婷婷担心李巧姑把邻居都喊出来,就冲着屋里喊了一声:“你愣着干嘛?出来啊!”张大明走了出来,没脸看李巧姑,只是低声说了一句:“你就嫁了呗,你看别人父母都能给孩子买车买房,我们还要租房。”张大明这几句话就像针一样扎在李巧姑的心上,李巧姑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哆哆嗦嗦地就把字给签了。签完字,她绝望地对张大明说:“你的书白读了,我骨头渣都榨给你了,我就剩这张脸皮了,你都不放过。早知道这样,你小时候,我就应该把你掐死。”梁婷婷见目的已经达到,一把抢过那张纸,然后把一个袋子扔到了地上,拉着张大明就进了屋。袋子里是李巧姑的洗漱用品,一时走得急忘了带走,没想到被一下翻了脸的媳妇全扔了出来。

李巧姑流着泪捡起了地上的东西,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回到家的李巧姑整个人全变了,每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也不出门。她不想被别人问起为什么回来了,更不想让别人知道,儿子要把她“卖”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她跟儿子断绝了母子关系。这一天,她又一个人在家里以泪洗面,想着自己凄惨的一生。她恨自己对儿子无原则的溺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啥都满足,结果儿子成了一个只知道索取的白眼狼。这半生辛苦换来的,却是如今的孤苦伶仃。想着想着,李巧姑又想到了死。就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李巧姑走过去一开门,一下子就愣了:“怎么是你?”眼前的人让她一时呆在那里,来者不是别人,正是王叔。

王叔站在门口,有些尴尬,对李巧姑说:“你走那天早晨我去找你,我都看到了。你这儿子、儿媳妇可真不是人!我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担心你想不开,一个人怪可怜的。”李巧姑一听到王叔的这番话,顿时泣不成声,把所有的郁闷、委屈都哭了出来。

李巧姑把王叔让进了屋里,把这么多年的苦闷全都讲给了王叔听,王叔听后气得直拍桌子,愤怒地说:“这还是人吗?你要告他们!”李巧姑就说:“哎!自己的儿子,咋告啊?一告,关系不就更差了?”王叔就说:“再差还能差到哪儿?他们都和你断绝关系了。你告他们,并不是要争什么,而是要教训教训他们,让法律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人!”于是,在王叔的帮助下,李巧姑以儿子多年不回家也从不给付赡养费为由,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妇告上了法庭。那么,李巧姑向法院告状这事,能不能得到支持呢?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