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罪爱: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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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空白的婚姻(2)

听到律师的建议,高美英犹豫了起来,毕竟夫妻一场,她实在不愿就这样把自己的老公告进监狱。但她又觉得谢辉太无情无义了,和自己还没有离婚,就明目张胆地和别的女人结了婚,这对自己真是一种莫大的蔑视和羞辱。高美英考虑再三,决定再找谢辉谈一次,希望他能回头,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然而,事与愿违,这场谈话最终造成了双方关系的彻底破裂。

谈话那天,谢辉一看到高美英就表现得很不耐烦。高美英看着谢辉傲慢的态度,强忍着放低身段,恳请谢辉念及过去的夫妻情分,知错能改,回头来好好过日子,自己可以既往不咎。

谢辉听到“情分”二字,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说:“我们夫妻之间还有情分吗?这些年,你尽过做妻子的责任吗?你一周能在家待几个小时?你一个月能给我做几次饭?你一年能陪我看几场电影?成天就知道你的工作,不肯陪我这,不肯为我那,连孩子你也不肯给我生。你眼里还有我吗?你把我一个人撂在空房子里,还不许我去追求我的幸福。高美英,你够毒的!”

看到谢辉这样说自己,一向心高气傲的高美英也生气了,她说:“我是有没做到的地方,但我这样拼死拼活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而你呢,完全不要这个家了,居然错得这样荒唐!我来找你,是想给你一个机会,否则闹上法院,你吃不了兜着走。”

谢辉冷笑着说:“你拼死拼活为了谁,你自己心里最清楚。撕破脸对大家都没什么好处。我们就走着瞧好了,看谁最后吃不了兜着走。”说完,不容高美英分辩,谢辉转身就走了。

随后,谢辉来到看护医院,把高美英找他的事都跟田恬说了。田恬不由得担心起来,说:“看高美英这意思,是要去法院告你呀?”谢辉却胸有成竹地说:“放心!她高美英不会去法院告我。她没理由告,我料她也不敢告!”

然而,高美英不但去公安局举报了谢辉,还举报了田恬,罪名都是重婚。面对指控,谢辉坚决不认罪,他说我没有重婚,我和高美英虽然是夫妻,但我已经提出离婚请求了,表明我要跟她离婚的决心。我有权重新寻找我的幸福。

那么,提出离婚请求,是不是就意味着有权重新寻找配偶呢?

律师说法:离婚请求与离婚判决>>>

“离婚请求”与“离婚判决”是两个概念。离婚请求只是一种请求,是一个法律程序的开始,但并不代表着就一定会离婚。而离婚判决是一个结果,是对实体权利的处分,只有判决了离婚才是真正意义上解除了婚姻关系。这时才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去寻找新的配偶。

面对着高美英重婚罪的举报,谢辉又说,我和田恬并没有登记结婚,只是一起同居而已,我不能算重婚,田恬就更不能算重婚了。

那么,谢辉和田恬到底算不算重婚呢?

律师说法:重婚罪>>>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法院并没有判决谢辉和高美英离婚。也就是说,谢辉和高美英仍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谢辉和田恬也确实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也就是说,谢辉和田恬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然而,谢辉和田恬却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所以,谢辉已经构成了重婚罪。

而田恬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婚罪。田恬不是“明知”,她一直都以为谢辉和高美英已经离婚了,因为谢辉就是这样告诉她的。田恬的无知就在于没有看到法院的判决书,就相信了谢辉的话。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法院认定谢辉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听到法院对自己的宣判,谢辉表示有话要说。然而,他不是要为自己申辩,而是要举报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高美英。他举报高美英也犯有重婚罪!

谢辉的话一出口,旁听席上就乱成了一片,人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重婚?高美英也重婚了?爱面子的高美英更是满脸通红,直指谢辉借机报复,造谣中伤,血口喷人!

谢辉冷冷地看着高美英,慢慢地说:“哪个男人会没事给自己弄顶绿帽子戴?实话告诉你吧,早就有人给我打电话,说你能升职是因为李处长,你搬到单位住不回家也是因为李处长。更难听的话,我就不说了。我找田恬怎么啦?你不是也找别的男人了吗?我不跟你计较也就罢了,你反而把我告上法庭!那你就别怪我撕破脸了。”谢辉的这番话说得高美英脸色煞白,双唇颤抖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旁听席上坐着的人都坐不住了,纷纷议论,到底是谢辉在造谣中伤高美英?还是高美英真的跟什么李处长有私情?这对互相举报彼此重婚的夫妇背后到底还隐藏了多少难以启齿的隐私?而李处长又是谁呢?

李处长是高美英的上级,四十岁出头,有老婆,也有孩子。高美英单位的人都知道,高美英完全是李处长一手提拔起来的。李处长非常看重高美英,有什么重大项目他都会派高美英去做,有什么露脸的机会他也都留给高美英。此外,单位的人还经常看到李处长跟高美英一起吃饭。而自从高美英搬到单位宿舍住后,有人还好几次看到李处长出入高美英的宿舍。

于是,单位里一些平时就嫉妒高美英的人便私下议论,说高美英和李处长的关系不一般,要不她也不可能升得这么快。还说,高美英不住家里住单位,也是为了方便跟李处长交往等等。总之,关于李处长和高美英的桃色新闻传得沸沸扬扬。当然,也传到了谢辉的耳朵里。

有一天,谢辉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这个女人气哄哄地对谢辉说:“管管你老婆吧!自己有老公,还要撬别人的老公。你居然让她从家里搬出来,是为了方便跟领导偷情吗?”

谢辉听得晕头转向,就问对方是谁。陌生女人说:“你还问我是谁?你老婆在外面勾引单位领导,就是在破坏我的家庭。”谢辉立刻明白了,打电话来的女人一定是李处长的老婆。

不过,这个电话却让谢辉一下子轻松了。因为他的心已经在田恬身上了,早不想跟高美英过了。所以,谢辉并没有追究老婆的桃色事件。同时,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包括田恬,因为老婆出轨毕竟是很伤男人面子和自尊的。他觉得既然他跟高美英都各有新欢,就各放对方一马,一拍两散,离了算了。

所以,他才让田恬放心,他确信高美英不会去告他,高美英没理由告,也不敢告,因为高美英本身也不清白。但他没想到,高美英真的举报了他和田恬,他还因此被判了刑。

听到判决的谢辉,恼羞成怒,恨恨地想:“高美英,你够狠,真下得去手呀。既然你不想让我好过,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于是,他在法庭上把高美英和李处长的事捅了出来。

这场夫妻大战变得越来越热闹,由以前的三角关系,上升到了四角关系,再加上李处长的老婆,就成了五角关系。

然而,经取证了解,李处长和高美英是正常的上下级关系。李处长提拔高美英只是因为高美英能力强、工作拼命,而李处长跟高美英吃饭、去她的宿舍都是出于对下属生活的关心。所以,在经过核实后,司法机关认定高美英不构成重婚。

这边谢辉刚告完高美英,那边高美英又对谢辉提起了诉讼。这次,高美英是正式起诉要跟谢辉离婚。谢辉对夫妻感情的不忠、对她的怀疑和羞辱……给她造成了永远无法修复的创伤,她无法再原谅谢辉。法院也支持了高美英的离婚请求。

至于田恬,她本来就有先兆流产的迹象。这场风波给她带来的打击,使她最终还是流产了。田恬失去了孩子和健康,失去了颜面和尊严,失去了所谓的婚姻与爱情,又悔又痛,不久便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的城市。

服刑中的谢辉,跟高美英办完了离婚手续,又听说田恬远走他乡,心中一下变得空荡荡的。他心里有过两个女人,生命中有过两段姻缘,而现在却只剩下一片空白……

谢辉对婚姻的不忠使他落了个重婚的罪名。他的所作所为既对不起信赖他的田恬,也对不起高美英。因为高美英努力工作都是为了这个家,而他却怀疑她,并背叛了她。而高美英在婚姻中也有自己的失误和不足。她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义务,与老公的沟通过少,过于关注工作,因此影响了夫妻的感情。田恬轻信了谢辉,把感情放在了一个已婚男人的身上,既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自己也下场凄凉。

可见,在整个婚外情中,出轨者、妻子、情人都有各自的问题,也都会受到伤害,背负沉重的包袱和阴影。当一个家庭因为长期错误的相处和摩擦而产生问题时,不去正确地疏导和解决,而是选择到婚姻外面寻求补偿。这样的做法,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让事情恶化,同时造成几方的痛苦。婚姻不是儿戏,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