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罪爱: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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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后记

最好的相遇

2014年4月14日中午,在中央电视台新址做完CCTV-12《热线12》栏目直播,我来到一楼餐厅门口,准备进去用餐。就在这时,恰巧碰见了《法律讲堂》制片人权勇老师(我们私底下叫他“权叔”)。只见权叔面带微笑走过来,跟我握手说:“兄弟,你变化太大了!恭喜!”

能被权叔这么认可、得到这样的表扬,我实在没想到,感觉有点儿意外,便连忙说:“这都是台里带得好,得感谢我的主编刘念老师。”

望着权叔离开的背影,我思绪翻飞。短短几句寒暄,已经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感慨……

2011年1月1日,第一期

2011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中央电视台“CCTV-12”的标识加入了中文的频道名称,变成了“CCTV-12社会与法”。而我在《法律讲堂》主讲的第一期节目——《一张祖宗画》就是在这一天播出的。

很多主讲人都说不敢回看过去的节目,我却恰恰相反。时至今日,我还经常回看这一期。也许是因为有太多的情感与情结在里面,我的QQ头像一直都是用的这一期的截图,而我的简历照片也选用的是它。虽然现在看来,在第一期中,我显得是那么青涩,甚至有些幼稚,但对于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同时,它也是我的一面镜子,时常让我想起自己的不足,而努力去改进。

痛并成长着

推荐我进《法律讲堂》的是我的律师导师——郝惠珍大律师。她曾是《法律讲堂》的资深主讲人,获得过中央电视台“普法明星”的殊荣。郝律师不但业务做得好,而且特别重视培养年轻人,而我有幸成为了她的门生,并受益良多,以至于她开玩笑地对我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

《法律讲堂》带我入门的是编导李妍老师。她的话虽然不多,但句句切中要害,让我痛并成长着。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法律讲堂》的老办公楼。那里没有电梯,得一层层爬上去。爬到四楼时,我看到了《百家讲坛》的办公区。那会儿的《百家讲坛》做得风生水起,倍受观众青睐。再往上爬到五楼,就到了《法律讲堂》的办公区。

第一次来到《法律讲堂》的办公区,我内心有些紧张。李妍老师看到我进来,便微笑着示意我坐下,给我倒了杯清水。等情绪稍稍平稳了些,我就拿出简历,递到她面前,开始介绍自己。李妍老师很认真地听完,给我的第一个点评居然是:“你的头一直在晃,普通话还可以。”

我这个汗颜啊!我做过校园闭路新闻的男主播、家乡广播电台的业余播音员,大大小小的演讲比赛、辩论赛没少参加,各种晚会、庆典也主持过不下几十场……看来,《法律讲堂》选主讲人比选播音员、主持人还严格!

一回到家,我就站到镜子前,努力修正着李妍老师指出的缺点。之后,试镜录了几次,自我感觉大有进步。

然而,正当我对自己的进步沾沾自喜的时候,李妍老师又给了我这样的点评:“你的形象没有特色,你的声音没有特色,你的讲述也没有特色。”

难道,我只能做一个没有特色的主讲人?我不甘心,我要突破这个瓶颈。

百里挑一

看过《法律讲堂》的人常说,这个节目讲的都是新鲜事儿。这就对了!《法律讲堂》副制片人苏大为老师曾说过:“我们就是要通过讲述吸引观众的案例,来实现普法的目的。如果案例不吸引人,观众换台不看了,还怎么普法?还怎么引人思考?”所以,《法律讲堂》一直追求的是稀奇而不离奇,新鲜而不狗血,出人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而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选题是第一关。选题是每期《法律讲堂》的起点,也是根本所在。选题好,往往意味着这期节目成功在望。

《法律讲堂》的每个选题,都是我从海量的原始案例中寻找、挑选出来的。这些原始案例,既有我亲自经办的,也有其他同行经办的,还有见诸报道的。我曾统计过,100个原始案例,能挑出来做选题的不足10个;而做成选题,能通过审核的不足4个;审核过的选题写成稿子、录成节目、到最后播出,可能只有1~2个。这样严格的精挑细审,让我领教了传说中的“百里挑一”。

记得有一次,苏大为老师毫不客气地说:“姜律,你报的4个选题,我都给毙了!《法律讲堂》不缺好故事,需要的是有价值、有张力、有社会意义的好选题。”我很感谢苏大为老师,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栏目的坚持,一个主讲人的标准。虽然选题被毙,是主讲人最不愿面对的,但它始终严酷地存在着,提醒着我,警示着我,也鞭策着我。

做专业的主讲人

2012年,我正式进入到《法律讲堂》主编刘念老师门下,成为“念组”主讲人之一。刘念老师是一名资深的电视人,是从CCTV-10加盟到《法律讲堂》的。她对栏目发展责任心之强,过选题、看稿子要求之严,带主讲人经验之丰富,都让我心生敬意。

记得有一次,在北京西站附近,刘念老师拿着电脑,把我录好的《流浪汉与小娇妻》那期节目,从头到尾做了一番详细的评析。她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指导我,从出场怎么走,到站定怎么开讲,再到中间用什么表情、什么手势、什么语言……这次的点拨,让我找到了自身问题所在,获得了极具针对性的提高方案,对我今后的讲述风格和技巧影响相当大。

虽然每录一期节目都会有多次反复,甚至要推倒重来,但刘念老师总是温和耐心地跟我沟通,不仅在稿子里标注修改意见,还经常打电话跟我直接交流。她的表达不过激,评述不过分,一切都恰到好处,适可而止。无论是QQ,还是微信,她用的最多的表情就是“微笑”。

刘念老师要求我们录制时全身心投入,绝不允许使用提字器。她再三强调:“你如果照着念,那就是‘播’,而不是‘讲’,不是跟观众交流,效果肯定不好。而我们要做的是法律‘讲’堂。”因此,每期约七千字的稿子全都需要我们事先背熟,才能登堂开讲。很多人对此难以置信,连央视名嘴元元都说,让他们这些专业的都来不了。

所以,录《法律讲堂》,要先练就“背”的功夫。但是,这种“背”不是死记硬背,而是理解性表达。为此,我曾向《法律讲堂》的金牌主讲人王芳律师请教。她毫无保留地告诉我她的经验:录的时候要拿出最好的状态,把积累了一个月的情感尽情发挥;头一天晚上的准备很重要;前两段要熟记,接下来要按情节发展去讲述……得到了这番“真传”,确实效果好了很多。因此,我也非常感激她。

在这些良师益友的帮助下,我终于突破了自己的瓶颈,渐入佳境,在《法律讲堂》众多的主讲人中树立起了个人的风格和特色。

《法律讲堂》的演播室没有观众,一个主讲人、两个主讲台、四个摄像机就是全部。每次录制开始,我都会听到导演高虹老师喊:“灯光、音响、摄像各就各位,蓝光走带、进点,姜律师报片名、主讲人姓名,三、二、一,开始!”面对摄像机,我必须声情并茂,我必须全情投入,因为摄像机的背后是喜欢《法律讲堂》的无数观众以及为之付出心血的主编、编导、制片……

爱出者爱返

听说我在《法律讲堂》做主讲人,很多同行都会问我:“你通过这个节目,接的案子多吗?”我说:“实在不多,几乎没有。”然而,做好一期《法律讲堂》的节目,要付出的精力和时间却是太多,太多。从选题到写稿,再到录制、播出,3~4个月是正常周期。

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回报率极低的一件事,可我却心甘情愿。因为目前以普法为目的、以律师为主体、时长长达30分钟的栏目似乎只有《法律讲堂》。它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得天独厚、传播爱与善的普法平台。

一个黑龙江的法官说,她常年看《法律讲堂》,觉得节目特别吸引人,情节总是出乎意料,结尾总是发人深思;

一个张家口的县司法局同志说,他每天看《法律讲堂》,一直在收获着知识和感动;

“说给广播”是《法律讲堂》的忠实观众,对于每一期节目、每一个主讲人都如数家珍,因为他们已经融入了他的生活;

……

《法律讲堂》给了我如此好的平台和展示机会,也为我带来了不少天南海北的咨询者。对于他们提出的问题,我尽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予以解答和帮助,但绝不收案、收费。因为我理解他们的焦虑和困难,感念他们对我的信任和关心。由此,我更加珍惜为我带来这一份份善缘的《法律讲堂》。

爱出者爱返。正是《法律讲堂》让我有机会去帮助和关爱更多的人,也让我有机会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和关爱。

特别的期待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会议室,《法律讲堂》主讲人出书策划会召开,而我有幸参与,成为2014年《法律讲堂》图书出版的主讲人。会后,我便着手出书工作,从我主讲的经典伦理案例中,精心挑选出收视率高、观众反响强烈、最具社会价值和意义的,整理加工,集结成此书。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涉及的人名、地名、单位名称等都是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在出版社副总编辑刘海涛老师、版权部主任石松老师、责任编辑董理老师、美术编辑聂强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几易其稿,这本书终于要面世了。

此时此刻,要感谢的人太多了。首先,我要感谢上文提及的各位老师,谢谢你们对我的指教和爱护。其次,我要感谢家人、朋友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最后,我还要感谢《法律讲堂》的热心观众。没有这些观众,便没有《法律讲堂》,也没有今天的这本书。

这本书是我特别的期待,也是我特别的爱,献给特别的你们——我人生路上最好的相遇!

姜志强

写于2014年6月17日沈阳飞往三亚的飞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