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校园用电安全管理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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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学校安全用电常识(1)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1.电工人员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2.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学校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宣传教育,电工人员要经常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防止电源超负荷引起火灾。如发生偷电或高功率用电的用户,要及时制止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如发生供电故障,有关电工人员要负责及时维修,万一发生重大用电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并立即向学校有关上级汇报,以便采取措施,使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4.明确责任,严处肇事者,如发生因失职而引起的用电事故,要追究有关电工人员的责任。

5.每一位师生都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偷电,严禁使用电炉等各种高功率电器,严禁各种违章用电,严防事故发生。

6.遇到校外电网运行故障造成的停电,或消防需要应及时启用校内发电设备。

学校节约用电制度

1.尽量使用自然光照。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使用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及时关闭电源。电脑、打印机、空调、电风扇、多媒体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休假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3.学校静夜时间,学校统一熄灯时间。

4.各个地区,办公场所、活动区域要找出负责人,来负责用电监督。

5.学校静夜时间保安负责关闭除路灯之外的一切需要关闭的用电设备,并对全校的用电工作进行检查。

校园安全用电规定

1.禁止学生在教室和寝室私自接线、使用“热得快”烧水、在空调插座上取电、在寝室、教室给应急灯充电、使用“暖手宝”、在教室插座上取电、空烧饮水器等。

2.除学校统一安装的电器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电器或改装原电器,禁止学生在寝室更换大功率灯泡。

3.严格按照电器设备使用办法,特别要禁止学生私拆封条强行启动空调和违反程序操作教室电脑。如确实发现电器质量问题,应立即联系总务处,由专业人士维修。

4.教师应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坚决抵制“三无”电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类电器,特别是电热板。

5.全体师生应爱护学生电器设备,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应及时关闭电灯、饮水器、空调、电脑等。

6.对学生寝室、教室内违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电器,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取消住宿资格、空调使用资格、参加学校夜自习资格、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品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该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班级考核。

7.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案例一

2004年10月2日晚8时25分许,某高校一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书籍、衣物、被子等,最终酿成火灾事故。

案例二

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舍使用的长条桌、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热,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而造成火灾。

案例三

2001年11月3日下午,某高校一公寓504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舍使用的照明、床板、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1万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该公寓住的全部是女生,火灾发生时该舍无人。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人文学院两名女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将烧水的“热得快”放在暖壶里烧水,人走时忘断电源以致酿成火灾。

案例四

1996年暑假后刚开学不久,某高校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位女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擅自在宿舍用酒精炉做饭。在添加酒精时发生意外燃爆,导致同舍的另一名女同学烧成重伤,药费高达2万余元。此事给他人和自己精神和身体上造成很大的痛苦。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少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上述案例中违纪学生,都已受到学校严厉的纪律处分。

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委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等方面,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高校领导对安全预防工作十分重视,经常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的力度。

古训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防范火灾,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也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防火安全的责任,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构筑一道防范火灾的钢铁长城,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

如果火灾不断,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能顺利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建设祖国的重任呢?因而,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用电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实验室用电注意事项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学生与教师的根本利益、保证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的实验室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特别重申以下实验室用电安全注意事项,请广大学生与教师务必遵守。

1.认真遵守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管理条例。

2.学生不得自行开关实验室总电源。

3.学生不得随意拆装实验室仪器。

4.实验室仪器后盖面板上的电源接插座、插头、保险丝座为高电压区域,严禁随意拆装。

5.密切注意各实验室中装备、仪器、操作台等部位的高压标记,严禁双手触摸。

6.严禁带电进行接线、调整电路元件等操作,电路搭接与元件插拔等操作应保证在切断电源的条件下进行。

7.在进行接线、调整电路元件等操作时,即使在知晓电源已切断的情况下,也必须先以单手手背先试探性地触碰一下实验对象,以确认实验系统绝对不带电,然后方可以手指(手心一面)触摸实验系统(如果手背触电,则被弹开;而如果手心触电,则被紧握,无法松开)。

8.电烙铁的使用必须限制在实验室内规定地点,使用结束之后必须将烙铁插头拔出电源插座。

9.电烙铁应仔细摆放,严禁将烙铁头接触电源线,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广大学生与教师的根本利益、保证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的实验室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电子信息教学实验中心特别制定以下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请广大学生与教师务必遵照执行。

用电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如果不慎触电,应立即告知周围同学或老师,以寻求帮助。

2.如果得知附近的同学触电,应立即告知老师和其他同学,但决不可触碰已触电同学,以免伤亡事故扩大。

3.如果得知有人触电,实验指导教师应以最快速度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如果实验指导教师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较远,则应该告知距离实验室总电闸门最近的同学,尽快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

4.拉断实验室总电闸门后,实验指导教师尽快通知实验中心器材室。

5.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尽快通知急救中心(电话“120”),以实施救助。

6.在整个触电事故处理过程中,广大同学要保持秩序,切忌慌乱,以免事故损失的扩大。听从老师的指挥,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教室用电注意事项

养成学生爱惜能源、有效使用能源的正确观念态度与习惯,以培养具有能源素养的现代化公民。

用电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电灯线不要过长,灯头离地面应不小于2米。灯头应固定在一个地方,不要拉来拉去,以免损坏电线或灯头造成触电事故。

应随手关闭电源,各班班长或由专门的负责人在每天放学时详细检查。

3.教室电源插座仅供教学使用,如教师用麦克风、投影机等教学用具、严禁学生私接用电(如收音机、吹风机、电话等)。

4.加强节约用电,无需用电或照明的时间,各班应节约能源,关闭电源,如课间、室外课或在专任教室上课,值日生应负责关闭教室的日光灯及风扇。

5.专门教室用电应该在离开之前做详细检查,并且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各办公室空调应该在每日上午十点以后且室温超过28℃时才可打开,下午四时以后一律关闭。

6.教室电风扇应节省使用,使用时须将教室所有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并且应以微风为适合宜,开强风比开弱风多用50%~60%的电力,教室如果只有一两位学生在时应关闭所有电风扇。

7.走廊、楼梯、公共场所非必要时请勿打开电灯,请所有同学协助关闭,各班负责打扫的同学应该随时坚持。

8.负责打扫厕所的班级,应该经常留意厕所电灯是否关闭。

9.已损坏的灯管应先拆除后立即更换、闪烁灯管更为费电。

10.发现落地的电线,离开10米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同时,要设法看护落地电线,并请电工来处理,以防他人走近而发生触电。

11.电器试用前应对照说明书,将所有开关、按钮都置于原始停机位置,然后按说明书要求的开停操作顺序操作。如果有运动部件如摇头风扇,应事先考虑足够的运动空间。

12.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火花、冒烟或有烧焦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3.移动电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14.禁止用湿手接触带电的开关;禁止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拔、插电源插头时手指不得接触触头的金属部分;也不能用湿手更换电气元件或灯泡、灯管等。

电化学教学中安全用电

在电学教学中学生的用电,意外随时都会发生。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教师要把用电安全放在首位。使学生安全,实验设备安全,这样实验才能顺利地进行。

了解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触电主要是指电流流经人体,使人体机能受到损害。人体对流经肌体的电流所产生的感觉,是随电流的大小而不同,伤害程度也不同。

1.人体流过工频1毫安或直流5毫安电流时,人体就会有麻、刺、痛的感觉。

2.当人体流过工频20~50毫安或直流80毫安电流时,人就会产生麻痹、痉挛、刺痛,血压升高,呼吸困难。自己不能摆脱电源,就有生命危险。

3.当人体流过100毫安以上电流时,人就会呼吸困难,心脏停搏。一般来说,10毫安以下工频电流和50毫安以下直流电流流过人体时,人能摆脱电源,故危险性不太大。

电压越高,危险性就越大。一般人体电阻为1000欧左右,人体皮肤随着条件的变化,人体电阻也在很大范围内变化。人体允许电流为30毫安时,根据欧姆定律,I=U/R可得,U=IR=30毫安×1000欧姆=30伏,这时人体能够承受的电压为30伏,超过30伏人体将受到电击,当人体电阻发生变化时,如:皮肤潮湿、多汗、有损伤、带有导电粉尘等,人体电阻值降低为500~650欧姆,这时人体能够承受的电压为U=IR=30毫安×500欧姆=15伏。一般情况下人体通过10毫安以上的电流就会有危险。

因此,要使通过人体的电流小于10毫安,若人体电阻按1200欧姆计算,根据欧姆定律:U=IR=10毫安×1200欧姆=12伏。如果电压小于12伏,电流就小于10毫安,人体是安全的。我国规定:特别潮湿,容易导电的地方,12伏为安全电压。如果空气干燥,条件较好时,可用24伏或36伏电压。一般情况下,12伏、24伏、36伏是安全电压的三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