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585-644),字无功,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王通之弟。尝居东皋,号东皋子。隋末举孝悌廉洁科,授秘书省正字,唐初以原官待诏门下省。后弃官还乡。放诞纵酒,其诗多以酒为题材,赞美嵇康、阮籍和陶潜,表现对现实不满,但也流露出颓废和消极的思想。
秋夜喜遇王处士
王绩
北场芸藿罢,东皋刈黍归[1]。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2]。
【注释】
[1]北场:房舍北边的场圃。芸藿(huò):锄豆。芸通“耘”,耕耘;藿:豆苗。东皋:房舍东边的田地。刈(yì)黍:收割黍子。[2]萤:萤火虫。
【鉴赏】
此诗是描写田园生活情趣的小诗。本诗作者王绩由隋入唐,诗风朴实自然,一洗齐梁华靡浮艳的旧习,在唐初诗坛上独树一帜。本诗在朴质平淡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感情。前两句写从农田归来。北场、东皋应是泛指,并非实指地名。芸藿、刈黍都是秋天的农事活动。词语平淡无奇,没有任何刻画渲染,平淡到几乎不见有诗。但正是在这种随意平淡的词语和舒缓从容的节奏中,透露出作者对田园生活的习惯和一片萧散自得、悠散自如的情趣;在归隐生活中参加一些芸藿、刈黍之类的田间劳动,是轻松愉快的,这些劳动所造成的心境是非常和谐和美满的。
末尾两句写从干完农事回来后,带着劳动的轻微疲乏和快意安恬,作者和他的农民朋友在这宁静美好的秋夜不期而遇了。这是一个满月之夜,村庄和田野都笼罩在明月的清辉之中,显得静谧、安闲、和谐。这里那里,又穿梭式地飞舞着星星点点的秋萤,形成一幅变幻不定的光的图案。这秋萤给本已宁静安闲的山村秋夜增添了流动的景象和盎然的生意。作者没有正面描写与朋友相遇的喜悦场面,但借助于“相逢”、“更值”这些带感情色彩的语词和由溶溶明月、点点流萤构成的背景,两个朋友间那种欣然得意和喜悦心情,让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尽管全诗写田园隐居生活,却表现了乡村秋夜特有的美景以及作者对这种美景的欣赏,色调明快,富于浓厚的生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