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四书五经名句鉴赏(中华古文化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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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孟子(9)

第四个回合争论的是人性的内容以及其具体表现。告子认为,人性也就是“食色之欲”,这与他在前面三个回合之中提出的观点是相一致的。他进一步的说明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仁是人的内在情感,而义则完全是外在之物,也就是说它们并不属于人性。孟子则主要批判了义是外在之物的观点。告子认为,仁乃是自我对家人的情感,而义则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关系,因此,他作出了内外之分。孟子只是指明义同仁一样,是人的道德观念与情感,因此不可能是外在的,就如同我喜欢秦国的烤肉无异于喜欢自家的烤肉,这种对烤肉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外在的东西。应当说,告子和孟子分别触及到的是义的两个不同方面,其实并不矛盾。在与告子的辩论之中,孟子确立了他的人性论的主要观点,此外,他还针对别的人性论观点,更为深入地展开了他的性善论。这些论述,大都围绕着人性论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恶的起源。他在这里将恶归罪于环境,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则把恶同人的感官之欲相联系,这是由他的性善论的基本立场所决定的。

告子下:人皆可以为尧舜

第一节

任人有问屋庐子[1]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2],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

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3]?不揣[4]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5]。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6]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7]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8]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9],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第二节

曹交[10]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孟子曰:“然。”“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曰:“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11],则为无力人矣。今日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之任[12],是亦为乌获而已矣。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谓之弟[13],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所不为也。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14],愿留而受业于门。”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余师。”

第四节

宋轲[15]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16],曰:“先生将何之?”

曰:“吾闻秦、楚构兵[17],我将见楚王说[18]而罢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19]焉。”

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20]。说之将何如?”曰:“我将言其不利也。”

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21]则不可。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何必曰利?”

第六节

淳于髡[22]曰:“先名实[23]者,为人也;后名实者,自为也。夫子在三卿[24]之中,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仁者固如此乎?”

孟子曰:“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恶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

“一者何也?”

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

曰:“鲁缪公的时候,公仪子[25]为政,子柳[26]、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曰:“虞不用百里奚[27]而亡,秦缪公用之而霸。

不用贤则亡,削何可得欤?”

曰:“昔者王豹处于淇[28],而河西善讴[29]。绵驹处于高唐[30],而齐右[31]善歌。华周、杞梁[32]之妻善哭其夫而变国俗。有诸内必形诸外,为其事而无其功者,髡未尝睹之也。是故无贤者也,有则髡必识之。”

曰:“孔子为鲁司寇[33],不用,从而祭,燔肉[34]不至,不税冕[35]而行。不知者以为为肉也,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36],不欲为苟去。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

第七节

孟子曰:“五霸[37]者,三王[38]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天子适诸侯日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日述职。春省[39]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40],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41]在位,则有让[42]。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43]。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44]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丘[45]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46]。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47],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48],官事无摄[49],取士必得[50],无专杀[51]大夫。’五命曰:‘无曲防[52],无遏籴[53],无有封[54]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长[55]君之恶其罪小,逢[56]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注释]

[1]任:春秋时国名,故址在今山东济宁。屋庐子:孟子的弟子。[2]亲迎:按照古代婚礼,自诸侯到百姓都有新郎亲迎新娘的礼节。[3]於(wū):语气词。何有:有什么难。[4]揣:度量。[5]岑(cén)楼:尖顶高楼。[6]钩:衣带钩。一钩金:即一衣带钩那样一点点金。[7]翅:同“啻”,只。奚翅:岂止。[8]紾(zhěn):折,扭转。

[9]处子:处女。[10]曹交:赵岐注为曹国君主的弟弟,名交。[11]一匹雏:一只鸡。[12]乌获:传说中古代有大力气的人。任:负担,这里指重量。[13]弟:通“悌”,悌的基本精神是敬长。[14]假馆:借住处。[15]宋轲(kēng):战国时宋国著名学者,一作宋钘,反对战争,主张“见侮不辱”,“使人不斗”。[16]石丘:地名,所在不详。[17]构兵:交兵,作战。[18]说(shuì):劝说。

[19]遇:说而相合。[20]指:同“旨”,大概,大意。[21]号:提法,名义。[22]淳于髡(kūn):复姓淳于,名髡,战国时齐国著名辩士。[23]先:注重。名:名声。实:指功业。[24]三卿:指上卿、亚卿、下卿。一说指相、将和客卿。[25]公仪子:即公仪休,曾任鲁国相。[26]子柳:即泄柳,鲁缪公时曾任卿。[27]百里奚:秦穆公时为大夫。传说曾以五张羊皮的身价卖身为奴,后被秦穆公重用。[28]王豹:卫国人,一说齐国人,善于唱歌。淇:水名,源于河南林县,向东南流入卫河。[29]河西:黄河之西,指卫国境内。讴:唱歌。[30]绵驹:齐国人,也善于唱歌。高唐:齐国西部城邑,今山东禹城西南。[31]齐右:齐国西部。[32]华周、杞梁:都是齐国人,据《说苑·善说》二人作战而死,其妻向城而哭之,城为之崩塌。[33]司寇:司法官。[34]燔(fán)肉:祭肉。按照古礼,宗庙社稷等祭祀结束后,须将祭肉赐给大夫。[35]税(tuō):同“脱”。不税冕:形容匆忙,连祭祀时戴的帽子都等不及脱,这是夸张的说法。

[36]以微罪行:找个较小的错误为借口离开鲁国(隐藏真正的原因)。[37]五霸:有好几种说法,除齐桓公、晋文公二人通常都被列入外,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等人亦曾被列入其中。[38]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39]省:视察。[40]庆:奖赏。[41]掊(pǒu)克:聚敛,这里指善于聚敛的人。

[42]让:批评,处罚。[43]六师移之:出兵讨伐。[44]搂:挟持。[45]葵丘:地名,在今河南考城东三十里。

[46]束牲载书而不歃(shà)血:捆缚了祭品,把盟书放在上面,但没有歃血。[47]无易树子:不要改换已经确立的太子。[48]士无世官:士人不能世袭官职。[49]摄:兼职。[50]得:得当。[51]专杀:专断擅杀。[52]曲防:到处筑堤防。[53]遏籴(dí):阻碍别国来采购粮食。[54]封:把土地封赏给人。[55]长:助长。[56]逢:逢迎。

[鉴赏]

伦理学之中有一个十分紧要的大问题,就是怎样把道德的纯洁性与可行性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既要保持道德的高尚,又不能使它高不可攀。儒家历来都特别重视这个问题,以为圣人之道不远人,远人不可为道。《中庸》提出君子之道如同走远路,要从近的地方开始;又像是登高,必定是从低处出发,但是不一定能达到山顶;在这里孟子则着力阐发了这个道理。

首先,礼同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欲望与需要是并行不悖的。在儒家看来,礼不抹杀人的日常需要,而且它还使人的日常生活能得到保证,保持和谐。儒家历来强调在精神性方面,礼要高于日常生活,但是他们竭力避免将礼同人的日常生活对立起来。在第一章里,孟子反击了那种有意将这二方面加以对立来非难儒家礼学的做法。任人假设了一个少有的两难处境来逼迫孟子的弟子屋庐子来否定其提出的一般观点:“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虽然屋庐子对这圈套束手无策,但孟子却胸有成竹,他对屋庐子说,回答这种问题并不困难。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抓住根本,不要以枝节问题去否定根本原则。如果拿男女饮食至关重要的方面与礼的细微方面来进行比较,前者的重要性与首要性自然是很明显的。然而,如果从根本的方面来看,礼的重要性则十分明显。孟子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因此,他让弟子转问那个任人:扭折兄长的手臂,夺取他的食物,否则就得不到吃的;翻越东邻之墙壁,搂抱他家的处女,强娶为妻,否则就得不到妻子,你会做这种事吗?这样就使对方无言以对。其实,孟子历来重视个体生命的价值,在礼与生命不能两全的时候,他一向都主张只要无损于人的尊严、社会正义,以及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生命的价值就应当高于礼。

其次,道德修养并不是能与不能的问题,而是为与不为的问题。在第二章里,孟子针对曹交既想行善学圣人,又不知怎么着手的心理状态,强调学习圣人只要按照他们的生活方式去做,有些事其实是不难的。他把尧舜之道归为孝悌,就像与长者同行,如果快步抢在前头,就是不悌;相反,如果慢慢跟在后面,就是尊重长者,这就是悌,就是依照圣人的样子做了。慢走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其实,儒家道德是随处都可入手的,就看你是否愿意去做。因此,在曹交提出要拜他为师的时候,孟子回答说,圣人之道如同大路,并不难找,世人的通病是不愿寻求,如果肯诚心学圣人之道,老师自然会有很多。当然,孟子在这里所说的只是儒家道德的初步,指明了在日常就随时可以学圣人,但并没有将儒家的道德修养降低为简单的行为模仿。

再次,孟子说明了,尽管道德法则不应违背人情,要能为普通人所接受,但是,思想家与社会活动家不应以世人所向往的那些功利目的去迎合他们,而要以高尚的精神来引导整个国家与社会。第四章的宋轲打算去楚、秦两国,以战争不利于他们自身来说服他们罢兵。孟子从他一贯的立场出发,指明了在一个国家,君臣上下、乃至整个社会都只知逐利,必将祸患无穷,只有以仁义为指导,才是王道。应当指出的是,宋轲以利害关系去说服罢兵,并不等同于要整个国家都去追逐利益,在这里,孟子悄悄地转换了论题;而且以利害关系去说服统治者停战也可以一试的办法,如果完全不谈及利害关系,就过分理想主义了。然而,就以什么样的观念去引导社会而言,孟子在这里所说的实在是包含了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