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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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1)

纵横世界各地,观察生命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的无穷无尽的变化情况,对于善于考察研究的人来说这肯定是最美好的运气。鲁滨孙的漂流让我欢喜兴奋,我年轻的时候就怀着他那种美妙的幻想。然而,紧随着周游世界那美丽梦幻而来的却是郁闷和蛰居的现实。印度的热带丛林、巴西的原始森林、南美大兀鹰喜爱的安的列斯山脉的高峰峻岭,全都缩作一块作为探察场的荒石园了。但上帝保佑,让我并不为此而抱怨不已。思想上的收获并非一定要长途跋涉。让·雅克在他那金丝雀生活的海绿树丛中采集植物。贝尔纳丹·坦·圣皮埃尔在偶然地在其窗边长出来的一株草莓上发现了一个世界。萨维埃·坦·梅斯特尔把一张扶手椅当做马车在自己的房间里做了一次最著名的旅行。这种旅行方式是我力所能及的,只是没有马车,因为在荆棘丛中驾车太难了。我在荒石园周围上百次地一段一段地绕行。我在一家又一家人家驻足,耐心地询问,隔这么一长段时间,我就能获得零零星星的答案。

我对最小的昆虫小村镇都非常地熟悉。我在这个小村镇里了解了螳螂栖息的各种细枝。我熟悉了苍白的意大利蟋蟀在宁静的夏夜轻轻鸣唱的所有荆棘丛。我认识了披着黄蜂这个棉花小袋编织工耙平的棉絮的所有小草。我踏遍了被切叶蜂这个树叶的剪裁工出没的所有丁香矮树丛。

假如说荒石园的角角落落的踏勘还不够的话,我就跑得远一些,能获得更多的贡品。我绕过旁边的藩筒,在大约一百米的地方,我同埃及圣甲虫、天牛、粪金龟、蜣螂、螽斯、蟋蟀、绿蚂蚱等有了接触,总之我与一大群昆虫部落进行了接触,要想了解它们的进化史,那得耗尽一个人整整的一生。当然,我同自己的近邻接触就足够了,非常地够了,用不着长途跋涉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再说,跑遍世界,把注意力分散在那么多的研究对象上,这不是在观察研究。四处旅行的昆虫学家可以把自己所得之许许多多的标本钉在标本盒里,这是专业词汇分类学家和昆虫采集者的乐趣,但是收集详尽的资料则是另一码事。他们是科学上的流浪的犹太人,没有时间驻足停留。当他们为了研究这样那样的事实时,就可能要长时间地停在一地,然而,下一站又在催促着他们上路。我们就不要让他们在这种状况下去勉为其难了。就让他们在软木板上钉吧,就让他们用塔菲亚酒的短颈大口瓶去浸泡吧,就让他们把耐心观察、需时费力的活儿留给深居简出的人吧。

这就是为什么除了专业分类词汇学家列出的枯燥乏味的昆虫体貌特征而外,昆虫的历史极其贫乏的原因之所在。异国的昆虫数量繁多,无以数计,它们的习性我们几乎始终一无所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我们眼前所见到的情景与别处发生的情况加以比较。看一看同一种昆虫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下,其基本本能是如何变化的,这会是非常有好处的。

这时候,无法远行的遗憾重又涌上心头,使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地感到无奈,除非我在《一千零一夜》的那张魔毯上找到一个坐位,飞到我所想去的地方。啊!神奇的飞毯啊,你要比萨维埃·德·梅斯特尔的马车合适得多。但愿我能在你上面有一个角落可坐,怀揣着一张往返机票!

我果然找到了这个角落。这个意想不到的好运是基督教会学校的修士、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萨尔中学的朱迪利安教友带给我的。他虚怀若谷,受其恩泽者理应对他表示的感激会让他很不高兴的。我在此只想说,按照我的要求,他的双眼代替了我的眼睛。他寻找、发现、观察,然后把他的笔记以及发现的材料寄来给我。我用通信的方式同他一起寻找、发现、观察。

这次我成功了,多亏了这么卓绝的合作者,我在那张魔毯上找到了坐位。我现在到了阿根廷共和国的潘帕斯大草原,渴望着把塞里昂的食粪虫的本领与其另一个半球的竞争者的本领做一番比较。开端好极了!萍水相逢竟然让我首先得到了弗纳森米勒那漂亮的昆虫,全身黑中透蓝。雄性弗纳森米勒前胸有个凹下的半月形,肩部有锋利的翼端,额上竖着一个可与西班牙蜣螂媲美的扁角,角的末端呈三叉形。雌性则以普通的褶皱代替了这漂亮的装饰。雄性与雌性的头罩前部都有一个双头尖,肯定是一个挖掘工具,也是用于切割的解剖刀。这种昆虫短粗、壮实、呈四角形,让人联想到蒙彼利埃周围非常罕见的一种昆虫——奥氏宽胸蜣螂。

假如形状相似则本领也必然相似的话,那我们就该毫不迟疑地把如同奥氏宽胸蜣螂制作的那件又粗又短的香肠面包归之于弗纳森米勒。唉!每当牵涉本能的问题时,昆虫的体形结构就会造成误导。这种脊背正方、爪子短小的食粪虫在制作葫芦时技艺超群。连圣甲虫都制作不了这么像模像样,尤其是个头儿又这么大的葫芦。眼前这种粗壮短小的昆虫制作的产品之精美让人拍案叫绝。这种葫芦制作得如此符合几何学标准,简直无可挑剔:葫芦颈并不细长,然而却把优雅与力量结合在一起。它似乎是以印第安人的某种葫芦作为模型制作的,特别是因为它的细颈半开,鼓凸部分刻有漂亮的格子纹饰,那是这种昆虫的跗骨的印迹。它好像是用藤柳条嵌护着的一只铁壶,大小可以达到甚至超过一只鸡蛋。

这真是一件极其奇特而稀有的珍品,尤其是这竟然是出自一个外形笨拙、粗短的工人之手。不,这再一次说明工具不能造就艺术家,人和虫都是这么个理儿。引导制作工匠完成杰作的有比工具更重要的东西:我说的是“头脑”——昆虫的才智。

弗纳森米勒对困难嗤之以鼻。不仅如此,它还对我们的分类学不屑一顾。一说食粪虫,就解释为牛粪的狂热追慕者。可法那斯米隆之重视牛粪既非为自己食用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们享用。我们常常会看见它待在家禽、狗、猫的尸骨架下,因为它需要尸体的脓血。我所绘出的那只葫芦就是立在一只猫头鹰的尸体下面的。

这种埋葬虫的胃口与圣甲虫的才能的结合谁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吧。我么,我不想去解释这种现象,因为昆虫的一些癖好让我困惑不解,它们的这些癖好似乎谁也无法仅仅根据其外貌就能判断得出来的。

我知道在我家附近就有一种食粪虫,它也是尸体残余的惟一的享用者。它就是粪金龟,是经常光顾死鼹鼠和死兔子的常客。但是,这种侏儒殡葬工并不因此就鄙视粪便,它像其它的金龟子一样照旧大吃不误。也许它有着双重饮食标准:奶油球形蛋糕是供给成虫的,而略微发臭的腐肉这浓重口味的食料则是喂给幼虫的。

类似情况在别的昆虫的别的口味方面也同样存在。

捕食性膜翅目昆虫汲取花冠底部的蜜,但它喂自己的孩子时却用的是野味的肉。同一个胃,先吃野味肉,后汲取糖汁。这种消化用的胃囊在发育过程中必须发生变化吗?不管怎么说,这种胃同我们人的胃一样,年轻时喜食的东西到了晚年就对此鄙夷厌恶了。

让我们更加深入地观察研究一下弗纳森米勒的杰作。我弄到的那些葫芦全都干透了,硬得几乎跟石头一样,颜色也变成浅咖啡色了。我用放大镜仔细观察,里外都没有发现一丁点儿木质碎屑,这种木质碎屑是牧草的一个证明。这么说,这怪异的食粪虫没有利用牛屎饼,也没有利用任何类似的粪料。它是用的其他材料制作自己的产品的。是什么材料呢?一开始挺难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