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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民俗篇(1)

何谓“姓氏”?“姓”与“氏”是一回事吗?

古人的名字极为复杂,由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组成。所以,姓、氏最早是分开的,不是一个词。具体说来,姓产生在前,氏产生于后。“姓”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种血缘关系,是家族基因的延续,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就是同姓。随着同一祖先的子孙繁衍增多,特别是到了伏羲氏族社会时期,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散居各处。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另外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产生了“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的所有后代的共同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氏族社会时期实行族外婚,同一氏族的人不能结婚,这样,“姓”就起到了“别婚姻”的作用。

姓产生后,世代相传,一般不会更改,比较稳定;而氏则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的情况。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到了阶级社会,贵族除了有姓之外,还往往以国名、官位为氏。“氏”也就成了区别贵贱的标志。只有贵族男子及其后代才有“氏”,而奴隶和平民百姓是没有“氏”的。

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度逐渐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战国以后,平民也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秦汉以后,姓与氏合一,遂称“姓氏”。

何谓“名字”?“名”和“字”是一回事吗?

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称呼,是一个人的符号标志。今天,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比较简单,都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是沿袭祖辈、代表血缘关系的,“名”则凝聚着长辈殷切的希望。

而在中国古代,名和字却是分开使用的。“名”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用的符号,带有鲜明的个人烙印,“字”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故又称表字。更为重要的是,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这里的“冠”指的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礼,意思是说,男孩长到二十岁举行“结发加冠”的成人礼的时候,就要取字。这是出于对成年男子的尊重和避讳,以后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而女孩到十五岁举行“及笄”的成人礼时才取字。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来,《白虎通·姓名》说:“或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可见,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又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另一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又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就是反义。有一些名与字援引经史载记,使用典故。比如陆羽,字鸿渐(《易经·渐卦》:“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另外还有一些人名、字间很难发现其中意义上的联系。如:张耒,字文潜。若非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里记录了“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为名,而字文潜”,估计人们很难猜透其名字意义上的关联。

古人的号是怎么起的?

古人的名字中除了姓、氏、名、字外,还经常有个“号”,比如,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那么,古人名字里的“号”又是怎么回事呢?

“号”也叫别称、别字、别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称别人的号是为了表示尊敬,自己称号一般只用于自己的作品中。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我们熟知的唐代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宋代苏轼号东坡居士、辛弃疾号稼轩居士,明代唐寅(字伯虎)号六如居士,清代郑燮号板桥等。宋以后,文人之间大多以号相称,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名、字,如苏东坡、郑板桥。到了明清时代,人们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

号不像取姓名那样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而是由使用者本人所起,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彰显使用者的某种审美趣味。别号中常见的“道人”、“山人”、“居士”、“翁”、“叟”之类就是自号者鄙视利禄、看透红尘的志趣体现。宋代欧阳修晚年号“六一居士”,即所谓的六个“一”: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足见其审美品位!欧阳修还有个“醉翁”的号,想必大家也会想到他在《醉翁亭记》中“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那样动情的心志抒发吧。当然,也有很多官僚缙绅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种动听的别号只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的幌子而已。

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祖”、“宗”?

“祖宗”在现代汉语中是作为一个词出现的,指一个家族的上辈,尤其指较早的先人,也泛指民族的祖先。

古汉语中,“祖”和“宗”各自有着不同的含义。“祖”最初泛指祖先。在宗法制度下,人们特别看重家族的始祖及历代祖先的身份地位,祖先的地位可以决定一个人的血缘和这个人在家族谱系中的地位,所以,历代贵族掌权以后,都要为始祖和历代祖先建立庙宇,这个祖庙也被叫做“祖”。而“宗”就是始祖之后历代先人的庙。后来,也把开始创业的人叫做“祖”,继承大业的后来人叫做“宗”了。如从汉代起,帝王的庙号,始帝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称为太宗、世宗等。“祖宗”连用,指的就是祖先。

“家族”的含义是什么?

我国古代,把始祖庙叫做“祖”,始祖之后历代先人的庙叫做“宗”。宗法制奉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享有建立、奉祀历代宗庙的特权,被称为“宗子”,他的弟兄们则被称为“别子”、“支子”或“庶子”,仍属于原有的家族,到曾孙的后代,已满五代,古时奉行“五世而迁”,这时就要从宗子之族分出,作为一个家族的分支,另建祖庙。奉祀支子的庙叫做祖庙,标志这一分支的始祖;支子的后代子孙另立宗庙,以标志这一分支从哪里来,那么这同祖庙的一支就称作“一族”。综上所述,所谓家族,就是奉祀同一宗庙的家族分支,是以宗庙为中心聚集起来的人群,它是以血统为标准划分的。

“六亲”是指哪些人?

对于“六亲”包括哪些人,历代有很多种说法,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据《老子》王弼注,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二据《左传》说,以父子、兄弟、姑姊(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为六亲;三据《汉书·贾谊传》颜师古注引应劭注,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后人比较赞同第三种说法,因为此说在血缘和婚姻关系中是最亲近的。

不过,后来“六亲”也用来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了,《史记·管晏列传》载:“上服度则六亲固。”唐代张守节对此做了解释:“六亲,谓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从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

而到了今天,“六亲”已经泛指亲属了。古人怎么排行?现代人给家中兄弟姐妹排行一般用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表示,既简单又明了。不过古人为兄弟姐妹排行可有讲究,他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给出一个名称,分别以“伯、仲、叔、季”表示。“伯”就是老大,也可以用“孟”表示,不过“孟”多指庶出的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最小的。古人在“字”前常加排行的次序。大家都知道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字仲尼,他在家就是排行老二。下一辈称呼上一辈时,如果是父亲的哥哥,就叫做伯父,这和我们现代的称呼是一致的;父亲的大弟弟称为仲父;仲父下面的一个弟弟称为叔父,最小的叔叔称为季父。不过现在父亲的所有弟弟都被称为叔父了。《史记·项羽本纪》中“其季父项梁”说的就是项羽最小的叔叔叫项梁。后来,“伯仲”常常连用在一起代指兄弟,有时也表示不相上下。如陆游《书愤》:“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意思就是说《出师表》这篇文章真是举世闻名,千百年来谁能与诸葛亮不相上下呢?

古代对百姓都有哪些称呼?

百姓是古代最常用来称呼普通民众的词,除此之外,关于百姓的称呼还有很多,比如黎民,《礼记·大学》载:“以能保我子孙黎民。”这里的黎民就解释为“众也”。与此相近的还有黎庶、黎首、黎元等,如杜甫名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有诗句:“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黎”是“黑”的意思,与古代百姓所戴头巾有关,古时候百姓是将头发挽成髻,包上头巾,而当时规定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故称百姓为黎民。

黔首也是用来称呼老百姓的,这在战国就比较流行。《吕氏春秋》、《战国策》、《韩非子》等书中就都出现过黔首这个词。“黔”即“黑”的意思,当时的老百姓不能戴冠,黑黑的头发露在外面,所以被称为“黔首”。另一种说法也是认为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普通人只能穿着麻织的布,质粗而价低,所以“布衣”也成了百姓的代称。百姓又称作白衣、白士、白丁,是指没有功名的人,如刘禹锡《陋室铭》里就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除此之外,百姓还被称为庶民,庶也即众多的意思。另外,“氓”也是古代对百姓(多指失去土地从外迁来的居民)的称呼。如《诗经·卫风》中就有《氓》篇,写了一个负心的小伙子。而草民、生民、平民、小民、民众、丁口也都有百姓的意思。

古代“奴”、“隶”是怎样的人?

“隶”最初是个动词,是捕获的意思。在我国古代,最初被作为奴隶的人大多是战俘和战争中抢掠来的人口,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依附于主人,主人像拥有私有财产一样对其掌有生杀大权,所以这种被役使的人就被叫做“隶”。汉代以后,奴隶的来源由战俘变为罪犯及其家属了,这时才有了“奴”这种称呼的盛行,奴在当时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但是在古汉语中“奴”和“婢”常常对称使用,那么“奴”就专指男性奴隶,而“婢”就专指女性奴隶了,如《宋书·沈庆之传》“耕当问奴,织当访婢”。后来,“奴隶”常结合在一起使用,专指没有人身自由,供人役使的人。

古人所说的“三姑六婆”是指哪些人?

一些明清时代的小说里,经常提到三姑六婆。元人陶宗仪在他的笔记《辍耕录》中记载了三姑六婆的身份。具体说,三姑六婆原是古代中国民间女性的几种职业。三姑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则是指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

尼姑和道姑,比较好理解,她们分别是佛教、道教的出家者。卦姑则是专门占卦算命,并以此为营生的女子。六婆中,牙婆是专为人买卖奴婢、妾侍的人口贩子;媒婆是专为人介绍姻亲的妇女;师婆是专门画符施咒、请神问命的巫婆;虔婆则是指贼婆或鸨母;药婆是专卖安胎药、堕胎药之类药品的妇人;稳婆就是专门接生小孩儿的接生婆。六婆虽是各有分工,但一人有时也可以身兼数“婆”。

清代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曾写道:“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可见,由于三姑六婆所从事的工作多不是什么正当营生,所以在旧时代的小说文本里,往往给人留下走街串巷、不务正业、搬弄是非、媒介淫恶、唯利是图、推销迷信、愚昧无知等相当恶劣的印象。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曾再三告诫家中妇女,不可与“三姑六婆”之流有任何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