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皇帝传(中国古代名人传奇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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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隋(1)

文帝杨坚

(公元541年~公元604年)

在位时间:公元581年~公元604年

曾用年号:开皇、仁寿

谥号:文皇帝

庙号:高祖

安葬地:不详

公元541年,杨坚出生在冯翊般若寺内。

公元555年,年仅14岁的杨坚开始做官生涯,并逐渐升迁。

公元581年,杨坚代周称帝,建立隋朝。

公元582年,杨坚营建“大兴城”。

公元583年,杨坚废郡,实行州、县两级制。

公元585年,隋颁布新的户籍制度“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

公元589年,隋灭南陈,统一天下,结束分裂200多年的分裂局面。

公元590年,杨坚对府兵制进行改革。

公元597年,杨坚平定李贤叛乱。

公元599年,杨坚出兵征伐辽东。

公元601年,杨坚下令废除天下所有学校。

公元604年,杨坚病死。

杨坚在开国之初还能勤于政事,励精图治,使国家人丁兴旺,国库殷实,虽没有呈现盛世的景象,但也可以说是近代比较优秀的君主,毕竟天下是他统一的。然而其性格多猜疑、不学无术、不达大体、好玩些小心计,使得忠臣们不敢直言,开国元勋们彧杀彧贬。杨坚又不喜欢诗书,竟然将学校全部废除,只留下一个国家办的学校。到了晚年,杨坚更是喜怒无常,滥杀无辜。他常常暗地里唆使人去贿赂令史、府史,而一旦有人接受了贿赂,就必死无疑。隋炀帝虽把父亲杨坚所创建的隋王朝给折腾没了,但这也并非杨广一个人的过错,他老子杨坚也难辞其咎。

处心积虑篡位登基

“弘农杨氏”世任高官,是汉、魏、北朝至隋唐时期最著名的门阀世族之一。杨坚就出生在这个家庭里。

杨坚的父亲杨忠久经沙场,屡建奇功,为北周的建立做出过卓越贡献。因此,杨忠被赐姓普六茹氏,位至柱国、大司空,封随国公。杨坚的青少年时期并无过人之处,在学校里念书时也是个不用功的学生。

但这个不用功的学生很早就开始了自己的做官生涯,而且深得统治者的赏识,虽无杨忠突出的功绩,地位却扶摇直上,因而引起一些朝臣和贵族的嫉恨。北周初年,专权的宇文护就曾多次想除掉杨坚,都因别人的阻拦而没有得逞。周武帝亲政后,宇文宪曾劝他尽早把杨坚除掉,内史王轨也认为杨坚有反相,但都没引起周武帝的重视,且又以杨坚的长女作为皇太子王妃,进一步巩固了杨坚的地位。

这时,深知自己处境也有不臣之心的杨坚,也积极利用已有的社会影响,广泛拉拢,以扩大自己的势力。

公元578年,北周武帝死,宣帝即位,杨坚作为皇后的父亲,又进一步升官,成为太后丞、右司武,旋升大前疑(相当于丞相)。在宣帝外出时,由杨坚主持日常政务。

周宣帝虽年少,但昏庸荒淫,又修建洛阳宫,致使上下怨愤。杨坚便开始做取代周室的准备工作,引起了周宣帝的警觉,甚至曾想杀掉杨坚,但杨坚始终不动声色,周宣帝既找不到借口,也不愿随便杀死自己的岳父。

杨坚为逃避周宣帝的猜疑,想暂时离开朝廷,到地方上去执掌实权,自己的同学内史上大夫郑译很清楚杨坚的这种想法。因此郑译在公元580年周宣帝决定南伐时,乘机推荐杨坚为扬州总管。

但大军未出,周宣帝就已病死,年仅8岁的周静帝即位。杨坚凭着皇帝外祖父的地位,在皇帝侍臣刘防、颜之仪及郑译的帮助下,伪造周宣帝遗诏,命杨坚为假黄钺、左大丞相,执掌了北周军政大权。杨坚深知自己的地位还不巩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建立自己的统治核心。杨坚是在刘防、郑译等人的拥戴下才得以上台的,但杨坚不愿让他们分割自己的权力,在亲信李德林的支持下,杨坚拒绝了他们的要求,而把他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同时,杨竖还注意搜罗各种人才,以前周武帝称为“天上人”的中原名士李德林,对杨坚派来的使者表示,“愿以死来报答丞相”。富于谋略的文臣高颍,对杨坚使臣说:“我愿意为杨丞相效劳出生入死,即使因此遭到灭族之祸也在所不惜”。朝廷重臣韦孝宽,掌握数十万精锐部队的李穆,大将军元弘、元胄,御林军首领卢贲,以及相当多的高级官员都加入了杨坚的政治集团,这些为杨坚夺取北周政权提供了方便。

由于宇文泰的5个儿子: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滕王宇文道在外称王,各霸一方,还有许多皇戚旧臣拥兵自重。杨坚信心不足,犹豫不决。他的妻子独孤氏见丈夫无心茶饭,郁郁不乐,便鼓动丈夫大胆地干下去,并果断地说:“现在事已如此,你就像骑在老虎背上一样,十分危险,下来必然会被老虎吃掉你千万不可优柔寡断,要振奋起来,干到底才有出路!”妻子的一席话,使杨坚坚定了信心。他果敢地着手实施。

杨坚先指使人将与他平起平坐的宇文赞骗放弃权力,然后在还没有公开宣帝的死讯时,借口召五王回长安,收缴了他们的兵权印符。五王气愤之下,决定寻找直接刺杀杨坚的机会。有一次,赵王宇文招请杨坚去赴宴。他先在王府中埋伏下武士,对两个儿子悄悄嘱咐了几句,杨坚带着随从来赵王府的时候,所带随从均被挡在外面,只有杨弘与元宵跟进去,并且只准坐在门口。

赵王向杨坚又敬酒又夹菜,十分客气。过了一会,赵王的两个儿子捧着一盘甜瓜请杨坚吃,赵王解下佩刀,切开甜瓜,递给杨坚,右手老攥着那把佩刀。元宵在门外见形势不对劲,闯进屋对杨坚说:“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丞相处理,请你赶快回去吧!”催杨坚赶快脱身,杨弘强行拉杨坚离开座位,赶快出门,赵王起身追了上来,后面武士也跟了上来,元宵用身体挡住大门,不让赵王出去,杨坚于是安全回到丞相府。

杨坚随后就以谋反罪杀死宇文招、宇文道,其他三王也很快被除掉。宇文氏的势力基本被消灭。然后,杨坚宣布废除周宣帝时的严刑峻法,停止洛阳宫的营建,以此取得广泛支持。这样,杨坚在京师的统治已基本稳固。同时,杨坚又分别将地方上的军阀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等人的叛乱平定,升任隋王,并废左、右丞相设置,只设大丞相,不久改称相国。为进一步削弱宇文氏的影响,废除所有对汉人的赐姓,令其各复本姓,这一措施得到汉人的普遍拥护。

公元581年,杨坚派人为周静帝写好退位诏书,逼周静帝退位,然后在百官的劝进下假意推辞,然后迫不及待地穿上了黄袍,登上皇帝的宝座。

任用贤能厉行改革

杨坚即位后,首先就是建立新的领导核心,虽然刘唏、郑译等人在杨坚控制朝政、并取周自代的过程中功劳不小,但这些人并不备具治理国家的才能,而且恃功自傲,说不定这些人还会再行废立之事。因此,杨坚将这些人逐步疏远、罢免彧杀头,然后提拔了一批有才之人如高颍、虞庆则、李德林、韦世康、元晖、元岩、长孙毗、杨尚希、杨惠、杨素和、苏威等人组成新的领导核心。随后,杨坚便接受高颍等人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北周的官制,由宇文泰仿《周礼》制定,既乱且滥。

杨坚在参考秦、汉、魏、晋、南朝各朝官制设置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了三省六部制。所谓三省,包括中央的决策机构内史省,负责起草和颁布皇帝的诏令,头子称内史令;中央的审议机构门下省,负责审察政令,匡正扶危,头子称纳言;中央执行机构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头子称尚书令,二把手称仆射。三省互相独立,又互相牵制,共同执行秦汉时丞相的职责,以避免丞相权力过大而危及皇权。这一制度的建立大大削弱丞相的权力,使皇权得到加强。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负责官吏任免考核、户口赋税、礼仪、军政、刑法、工程营建等方面的事务。

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这一制度从隋朝建立起,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隋建国以前,地方官制极为混乱。580年,北周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民少官多,十羊九牧”,造成极大的财政浪费。公元583年,杨坚把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成州、县两级制(后来隋炀帝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制);变地方的三级制为两级制。杨坚废去郡这一级,撤郡五百余,并且合并了不少州县,裁汰了不少冗官。这种对地方行政机构大刀阔斧地精简,节省了中央经费开支,缓解了人民负担,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两级制也成为后世定式。

北周末年,地方势力长期威胁中央政府。杨坚专权,也引起地方上的武装反抗。隋朝以前,基本上是地方官就地自聘僚属,就地征用的属吏,基本上是本地豪强。

这些人把持地方政权,贪污腐败,鱼肉百姓,极易引起民愤,也不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杨坚下令规定,所有九品以上的地方官,必须由中央的吏部任免,州县佐官要三年一换,不能连任,所用之人,必须是外州县者,凡本地人一律不得征用。这样,就把地方官用人之权全部收归中央,州县属官回避本州县,又防止了地方政权被当地豪强所把持。这些措施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杨坚还特别重视吏治,奖励良吏,严惩奸吏。汝南太守公孙景茂任职期间廉明清正,注重生产,社会秩序井井有条,隋文帝将他提拔为道州刺吏,又将他的事迹颁告天下,供大家学习。杨坚还采取给田养廉的办法,使官吏不搜刮民脂民膏,成为贪官污吏。同时,杨坚采取严刑,重惩奸吏。他还经常派人侦察全国大小官吏的执政情况,发现罪状便加以严惩。有时他秘密使人给官吏送去贿赂,一旦有官吏受贿,立即处以死刑。杨坚统治时期,大批良吏层出不穷,全国各地社会秩序井然,这与隋文帝这一套吏治手段是分不开的。

公元587年,隋文帝下令废除九品中正制,命令各州选拔人才时,要注重德才兼备,推荐上来的人才当中再以考试加以选拔。九品中正制源于汉末,是曹操“唯才是举”的政策体现,也为曹魏提供了大量人才,但到了曹魏后期,尤其是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已不再是选拔真正人才的制度,而是贵族世袭官位的一个桥梁,选拔官职的原则完全看“家世”、“门第”,因而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把大批具有才能而出身低微的人排斥在官场之外。

隋文帝非常清楚九品中正制的弊病,因此将其废除,并制订了新的用人政策,他规定每州每年要推荐有才学的贡士三人,其标准是“文章华美”,把德和才结合起来,通过考试的途径来选拔人才担任官吏。到了隋炀帝时,又设立了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创建。

北周的刑律残酷而紊乱,杨坚登基后,马上废除了前朝各种酷刑,以“以轻代重,化死为生”为指导思想,颁布了《开皇律》。此律废除了前代枭首(斩后悬首于木上)、车裂、鞭刑等刑法,除了犯谋反罪,一律不用灭族之刑。《开皇律》的颁布,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大进步。

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规定,战士和家室、土地自成一个系统,不受地方州县辖制。隋朝也一直沿用这个府兵制,直到公元590年,杨坚才对府兵制进行了较大改革,将所有军人,户籍全部划入当地州县,土地分配和赋役征收与原来的农民完全一样,只是他们仍有军人的职责,受军府管辖。这种兵归于农、兵农合一的措施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加强了政府对军人的控制;这一制度到唐代仍然沿用。

同时,杨坚为稳固自己的统治,下令除边疆和京师守卫军队以外,其余的兵器等军事装备立即停止制造并且销毁,军人子弟应尽力改从学文,要把尚武之风改变成习文之气。

在进行政治制度改革的同时,杨坚也进行了一系列经济制度的改革。矛头首先对准的,就是原有户籍制度。

为逃避国家的赋税、徭役,农民往往虚报年龄,以求躲过纳税年限;豪强地主占有大量依附人口,也想方设法不报户口。为扩大财政来源,公元585年,杨坚采取了“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也称“输籍法”)两项措施,严格核对户口,实行户籍制度。这一年就检查出成丁男子44.3万,并把164万余人编入户籍。根据人口情况,按最多标准订立缴纳赋税的额度,写成“定簿”。每年正月初五,县令派人检查,重新制定“定簿”,收获后即以此征收。这两项措施使国家掌握的人口剧增,增加了财政收入。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均田制,每丁受露田八十亩,桑田彧麻田二十亩,妇女受露田四十亩。露田在受者死后交还国家,桑田彧麻田可传给后代子孙。丁牛一头受田六十亩,一家限牛四头。均田法又规定:京官一至九品都可得到1~5顷的职分田,收入作为俸禄,免官则交出土地;各级行政机构都可耕种一定的土地,称公廨田,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用这种办法节省了大笔财政支出,也就变相增加了国家的实际收入。均田制给一般农民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