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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没有赏识,便谈不上教育(5)

通常对孩子的行为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即可。但是,批评教育的作用也不是万能的,使用一定次数是有效的,使用多了,也会无效,这就跟经济学上的边际效应递减一样。当孩子屡次出现某些错误,而这些错误对他来说影响比较重大,同时他通过正常的认真和努力又能够做到改正错误,对此就宜采取处罚的措施了。否则,批评再多,他也当做“耳边风”,错误照犯不误,最终只会害了孩子。

处罚是针对孩子错误行为的一种严厉的教育手段。

处罚是制约、控制、纠正孩子错误行为的最后一种办法。在引导孩子行为的诸多办法中,它不是最有效的,最有效的是前面所说的赏识,但是它还是有着独特的作用,它用家长强制或半强制的手段,督促孩子改变错误行为,类似战场上阻挡敌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孩子的某些重要的错误行为越过了这道防线,就有可能将它带入自己的成人时代,到时制约它的将会是社会道德和法律了。

处罚是家长针对孩子违反事先约定的要求和规定或者意外地犯了某种大错误而实施的对于孩子的某些权利、欲望、情感等在一定范围、时间、频率、程度内的制裁。譬如,减少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取消每周玩电脑的机会,不去购买孩子喜欢的某种东西,取消某次约定的旅游,一段时间不理孩子,等等。

处罚不是体罚。虽然体罚在过去也是属于处罚的一种,但它是低人权意识下的产物。由于它伤害孩子的身体,损害孩子的尊严,已明确被现代社会所抛弃。在当今民主国家,殴打自己的孩子也是违法的,必须受法律的惩处。曾经有媒体多次报道海外新移民华人家长在家里打孩子,结果邻居或孩子本人报警,家长愕然地接受警察处理。

通常来讲,对孩子的处罚要事先约定。这也是前文说到的对孩子的约束的一部分。事先约定就像法律上的“法无明文规定的则不罚”一样。也就是说之前家长要对孩子讲清楚某种行为要求,违反了将会受什么处罚,并且能够与孩子达成共识,受到孩子的认可。这样在孩子犯错后才实施处罚,孩子才会甘心认罚。否则,在孩子犯错后才临时制订规则并实施,孩子会感到很委屈。当孩子委屈的情感多了,认错的情感就会减弱,处罚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不过对于孩子突然犯下比较严重的错误,则不需拘此规则。

在孩子的错误行为刚刚开始实行时,家长还应当予以提醒和警告。毕竟孩子的自制能力还不够强,容易忘记家长的叮咛和约束。家长们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孩子改正错误而处罚。孩子及时改正了错误,家长处罚的“鞭子”就应当放下。

就像奖励要兑现一样,对孩子的处罚也要说到做到。一旦孩子违反与家长事先的约定,家长就要实施处罚,不要一时心软临时改变主意。“言必行,行必果”,这样不仅显示家长要求孩子改正缺点错误的坚强决心,让孩子不抱侥幸心理;同时也给孩子形成一种说话算数的诚信形象,培养他的诚信性格。

类似于对孩子的赏识,对孩子的处罚也要善于抓住孩子的兴趣和兴奋点。如果处罚的内容正好是孩子不感兴趣的,就不会对孩子有什么触动,说不定他还会乐于受处罚。而如果抓住了他的兴奋点,他就很有可能对兴奋点的失去感到伤心、遗憾,继而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省,进而思考着如何改正错误。拿走老虎身边的野草,拿走山羊身边的小兔子,他们都不会有什么反应,与兴趣无关的东西让他们无动于衷。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兴趣和兴奋点也在发生变化,家长需适时调整处罚的内容以适应变化。年幼的孩子,家长冷落他一段时间就是给他大处罚了,他会哇哇大哭;而10岁的孩子,就是家长不带他出去玩,都不会给他什么触动了。

对不同年龄的孩子实施不同的处罚,对不同个性的孩子也应一样。家长们给孩子的处罚,要因人因事而异,轻重恰当。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很强的孩子,则需少处罚;对于孩子在不太重要的事情上犯错,则宜用轻微处罚或者用批评的方式即可。

处罚是批评的后期阶段,是批评的另一种形式。我们要求对孩子的批评要少,自然要求对孩子的处罚要更少。经常不断的处罚,会让孩子自暴自弃、自我放弃、自甘堕落,最终会对一切处罚无所谓。这就丧失了处罚的效果。

家长们要知道:孩子的优秀,更多的是赏识教育引导激发的,只有少部分是靠批评和处罚得来的。

在女儿成长过程中我们也曾运用约束、批评、处罚的教育方法。

在她婴幼儿期,我们最担心的是她的安全问题,于是在安全方面给予她约束。例如规定她不准触碰热水瓶、电插孔,不准爬窗户,等等,使她小时候没有受过任何安全伤害。上学之后也给她一些学习行为习惯要求,譬如上课要认真听讲,不要胡思乱想,要紧跟老师的思维走;做作业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电视、不准玩东西,要专心致志地快捷地完成,做完后自己要检查,做完作业后再痛快地玩。约束一段时间后,女儿的良好学习习惯养成了。为了增强她的体质,在小学阶段要求她早上起来跟我一起跑步锻炼,尽管她不情愿,但也没办法。那时她经常希望早上下雨,这样她就可以多睡一会儿,也不必跑步了。进入初中后由于上学路途遥远,跑步的约束也随即取消。为了她的饮食安全,我们要求她不准购买校园周边小摊点的食品吃。印象中女儿确实从来没有买过。针对她吃饭、洗澡时间拉得比较长的问题,我们规定都须在半小时内完成。但这个约束她在小学、初中阶段执行得并不理想,到了高中阶段,由于课业负担繁重,她自己的意识提高、自制力增强,无须我们提醒她就做得挺好了。进入高中后女儿开始和同学利用课余时间一起出去到歌厅唱歌,我们担心次数太多会影响孩子的学习,于是也规定了每学期出去唱歌的次数。进入高三后女儿学习得越来越晚,我们则要求无论如何要在十一点半钟前睡觉,以保证充足的睡眠,保障学习的高效率。女儿也执行得很好。

尽管我们以赏识教育为主,但对于女儿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缺点、错误、问题,也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如上述列举的种种约束,如果没有做好就会给予批评。小时候一段时期,女儿表现得特别争强好胜,什么事情上都希望自己是赢家,输了不肯认输,对赢者也不能正确看待。还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跟大人下棋,她输了,小脸涨得通红,但却硬说她赢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肯定她的上进心,一方面又指出她的错误,告诉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失败了不要紧,首先要正视它,承认它,然后查找原因,继续努力,最后才可能在下次夺取胜利;要虚心向别人学习,不要拿别人的弱项跟自己的强项去比,心胸要开阔,要开心地看到别人的成长,否则,即使你很优秀,也会没有朋友。一段时间后,就没有看到这个毛病了。此外我们还明确批评过她过于讲卫生、生活上动作过慢的问题。

印象中对女儿的处罚运用得很少。有两次是周计划执行得有问题,被取消周末玩电脑游戏,有一次是旅游计划取消。大约在小学三年级时的暑假,她妈妈带她到青岛、大连去玩,旅途中因为与妈妈发生矛盾,赌气一个人脱离大人,让大人焦急地找了好久(那时还未使用手机)。妈妈生气得决定第二年不带她出来旅游(当时大人跟她约定每年带她出来旅游一次)。第二年暑假,我们兑现处罚,没有带她出来。还有一次是手机使用处罚。高二时有段时间她与同学之间利用手机短信联络很多,我们发现后认为这对于学习很不利,严重影响学习的专心,尽管短信交流也可以放松调节情绪。经过不充分的商量,我们规定一般不许发短信,否则取消手机短信功能。或许她是对没有经过充分商量的做法不满,或许是她自己没有控制住,后来仍然出现了大量发短信的情况,一个月时间达到了1000多条。发现情况后,我们“执法如山”,取消了她的手机短信功能,一直到高考后的第一天才恢复给她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