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誓言(林晓)
前言
记不得看小说的历史有多久了,只记得那个十五六岁的年纪,怀抱着大本小本的书宝宝独自躲在无人的角落里,自得其乐地畅游在文字的世界里,跟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品尝各种滋味。
我看书的速度属于超慢型,朋友两三小时翻完的书,我大概要看到凌晨,而且非常执着,不看到结局誓不罢休。
看书的时候通常可以忘记吃、忘记喝、忘记睡,甚至忘记自己是否还在地球上(尤其在看到某些跨越时空或者古怪灵异的东西时)。的确,本人看书超投入,加之全身细胞属于敏感型,所以倘若你看到我捧着书本做出许多奇怪的表情时,也不要感到诧异,这些都属正常现象。
想起写小说有一部分偶然性。因为几个月前的某一天,忽然发现自己长大了,某些想象中的纯净与美丽离我越来越远,于是渐渐清醒,拒绝长大,而后又无奈地继续长大。如是,便想要通过文字保有某些回忆。
而另一部分则是必然性。我从小就喜欢漫无边际地想象,而且是独自一人。那种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旁人打扰的感觉是快乐而满足的。我把想象的东西都当成了自己的秘密,久就久之,秘密储存得越来越多,便想要释放一些。而今,很想通过电脑键盘把某些秘密敲击成故事,与另一个空间的你一起分享。
第1章
知道苏小瑶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吗?
答案很简单,是苏老爷爷起的。
苏老爷爷和苏老奶奶是对思想传统,重男轻女的老夫老妻。他们一生平凡,无所作为,却对传宗接代颇为重视。
要知道他们苏家一门已经五代单传了,然而不幸的事就这样发生了,苏老爷爷的独生子苏宏青终究没能顶得住祖宗的压力,把小丫头苏小瑶带到了这个世上。
看着“咿呀”哭泣的孙女,苏老爷爷和苏老奶奶怎是一个悲痛欲绝可以形容的。
当年,医院里,在听到是女孩的一刹那,苏老爷爷当即昏倒在地。待好不容易救醒后,他双目呆滞,自始至终重复着一句话,那就是“要了我的命,要了我的命呀。”尤其那个“要”字咬得特别重,听得苏宏青全身发抖。
怀着对祖宗的愧疚,苏宏青夫妇决定为女儿取名为小瑶,以示纪念。
从那以后,苏小瑶就开始了她多姿多彩的人生之旅。
苏宏青和叶心欣是一对很般配的夫妻。他们喜欢过平淡的生活,是超级乐天派。他们从不为面包发愁,尽管他们不是富翁。他们也从不担心明天会遇到什么困难,因为他们从不认为明天会变得不幸。
他们一个在大酒店里做厨师,一个在面包房里做面包。
当他们的宝宝降生时,他们变得更加快乐了,尽管他们知道苏老爷爷和苏老奶奶非常非常地难过,但他们依然“笑哈哈”地疼爱自己的宝宝。
他们住在一栋样式怀旧却有些破旧的小楼里,环境清幽,与世无争。小楼只有两层,复式结构,分左右两户,面积不大。左边这户是他们的小屋,右边那户住着他们的邻居任氏夫妇。两家人相处得既和睦又快乐。
小楼门前有块小草坪,两家人在这里为他们的小孩安了秋千和跷跷板。
这一切成就了苏小瑶和任宇冬的快乐童年。一块小草坪,几个手工玩具,孕育了他们五彩缤纷的童年时光。
对于苏小瑶来说,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回忆。一直到现在,她二十二岁了,每次站在门前,看着秋千旁的那块草地,都会发出“吃吃”的笑声。在那里,她献出了自己的初吻,还聆听了心上人对自己粉红般浪漫的誓言。
呵呵……那时她才六岁,她可爱的邻居“矮冬瓜”,也就是任宇冬,比她大三岁。可是九岁的任宇冬竟然没有六岁的苏小瑶长得高,整个人又瘦又小又可怜,简直就像个沦落街头没饭吃的小乞丐。
而苏小瑶,大概因为有个做厨师的老爸,所以饭量特别大,整个人又粗又壮又野蛮。她常常霸占着整个秋千,逼迫任宇冬站在秋千旁摇秋千做苦力,而她自己,则站在晃得高悠悠的秋千上发出狂妄的笑声。
这个可怕的女生,她在被她称作“矮冬瓜”的小宇冬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可怕印象。
那年夏天,任宇冬独自一人坐在秋千上玩,苏小瑶从房里悄无声息地走了出来,她站到任宇冬的身后,蒙住他的双眼,恶狠狠地问:“矮冬瓜,猜猜我是谁?”
任宇冬坐在秋千上,声音不带一点感情色彩,闷闷地回答:“苏小瑶。”
“啊!你怎么知道的?”苏小瑶不满地一把将他拉下秋千。
任宇冬一个不稳,跌坐在一旁的草地上,苏小瑶随即压了上去。她骑在任宇冬的身上,强硬地搂住他,“矮冬瓜,说,你以后要娶什么样的女生做老婆?”
“不知道。”任宇冬直视前方,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不准回答不知道。”苏小瑶霸道地将矮冬瓜的头转向自己,“看着我,回答我的问题,你喜不喜欢我?”
矮冬瓜一脸惊恐,瑟缩地看着苏小瑶,五官快要扭成一团了,“我、我……”
“不准结巴!”苏小瑶用两只白胖胖的小手挤压任宇冬的小脸蛋,“你听着,我苏小瑶喜欢你矮冬瓜。我要你发誓,说你也喜欢我,而且以后要娶我做老婆。”
任宇冬的惊恐已遍布四肢百骸,“不,不要吧。”
“你说什么?!”苏小瑶毫不客气地开始了她的暴力攻势。
摇啊摇!掐啊掐!扁啊扁!捣啊捣……直到身下传来“饶命”的呼喊,她才肯住手,“说!我要你发誓,一辈子只爱我苏小瑶一人。”这是她从电影里学来的。
可怜的矮冬瓜,在苏小瑶的“淫威”下,泪流满面,被迫举起右手,对着苍天哭哭啼啼地发誓:“我,呜呜……矮冬瓜在此发誓,呜呜……要娶、娶苏小瑶为妻,一辈子只爱,爱她一个人。哇……”
那一刻,任宇冬有多痛苦,苏小瑶就有多开心。
她大咧咧地站起身来,挺直腰板,双手环胸,得意洋洋地昂起头,摆出胜利者的姿态,傲气十足地站在任宇冬身边。
蔚蓝的天空下,苏小瑶昂首挺胸,而可怜的任宇冬却瑟缩在她的脚下。就在这时,苏小瑶又一次骑到任宇冬的身上,用白胖的小手夹住他的小脸蛋,在他红红的、软软的嘴唇上,用力印下一记深深的吻。
“唔……”
像是品尝了某种美味,在离开任宇冬的小嘴巴后,她满足地舔舔小嘴唇。而可怜的任宇冬,一副惨遭“蹂躏”的样子,再次咧开大嘴,“哇哇”地哭起来。
就这样,这一悲惨岁月一直持续到任宇冬小学毕业,任家举家移民至大洋彼岸的美国。
临分别的那天,苏小瑶“哇哇”大哭了一场。而任宇冬只是微皱着小脸,面无表情,也看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只是在苏小瑶飞奔至他怀里给他一个狠狠的拥抱时,他才拍了拍她的肩,柔柔地说了句:“我要走了,你要保重。”
也就是这句话,让苏小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怀,那一刻她简直爱死矮冬瓜了,并且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嫁给他。
老邻居离开了,苏家一家人感觉到了短暂的寂寞,但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一切。
之后的日子,他们与任家时不时地通电话,在节日里互道祝福,继续两家人珍贵的友谊。其间,任氏夫妇还回国数次,每次都住回老房子,和苏家人来个短暂的欢聚。
可是每次回来,任宇冬都没有出现。也许是美国的生活节奏太快,也或许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每次回国,任氏夫妇只能遗憾地对苏小瑶说,宇冬这个假期要学棒球,宇冬这个假期要社会实践……
所以,一直以来,苏小瑶只能从大人们的谈话中得知一些关于任宇冬的事了。
大人们说他长高了、说他书念得不错、说他变得很调皮、说他第一次打工就炒了老板的鱿鱼,还说他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
起初,苏小瑶总是根据这些零零碎碎的话语,想象矮冬瓜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可是越听就越难以置信,比如大人们说他把一个专爱欺负女生的男生揍了一顿,单是这点就让她感到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呢,矮冬瓜哪有那么厉害?苏小瑶实在想象不出那一幕。
久而久之,任宇冬的形象离苏小瑶越来越远。她没有再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变成什么样子了。同时,苏小瑶也有了自己繁忙而多姿多彩的人生。
他们长大了,一切似乎变得越来越陌生,矮冬瓜淡出了苏小瑶的生活,虽然记忆中,儿时的形象依旧那么深刻,依旧让她时常惦念。
苏小瑶因为不喜欢念书,成绩平平,所以中学毕业后,靠着一点点专业技能进了鼎鼎有名的旅游度假区涟漪山庄的客房部,当起了服务生。对于未来,她一点概念都没有。她不去想赚多少钱、不去想什么伟大成就、不去想嫁个怎样的老公。她生活得很简单,像她的父母一样,是个乐天派。
苏小瑶的工资待遇不错,因为涟漪山庄经营状况良好。她说自己会长寿,因为涟漪山庄空气清新、环境宜人。她每天都“乐哈哈”的,因为父母疼爱她,同事们也很喜欢她。
“小瑶……亲爱的宝贝……”叶心欣带着迷人的笑推开女儿的房间。
“亲爱的……啊!”一声尖叫从叶心欣的口中传出,迎面而来的不是女儿可爱的脸蛋,而是一副滴着血的人体骨架。
“老妈,不要叫这么大声嘛。”苏小瑶的小脑袋从门后探出,“你知道我怕黑又怕鬼,你叫这么大声,我会受不了的。”
“既然这么怕鬼,还弄这么个鬼东西?吓死你老妈了。”叶心欣瞪着从吊灯上垂下的骨架,一把将女儿从门后揪了出来。
“不是不是,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挂起来看看它的效果而已。这是我和陈西西一起买的,它可以在派对上吓唬人。”
“少废话。”叶心欣懒得听女儿解释那么多,“快上去,把那个玩意给我摘了。你是个淑女哎,淑女的房间怎么可以挂这些烂玩意?太不像话了。”
苏小瑶咧咧嘴。淑女?她把自己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连个淑女的鬼影子都找不到。虽然现在的她已不是儿时五大三粗的小霸王了,但也绝对没有朝着淑女的方向迈进过。
“不许磨蹭,赶快给我摘了,否则我扁你哦。”叶心欣握紧拳头,来了个“开打”的动作。
苏小瑶深知老妈的“身手”,只得乖乖地踩着凳子,把骨架摘了下来。
“哎呀呀,看看,现代人都做了些什么呀。”叶心欣恶心八啦地看着那副骨架。透明的塑料外壳内用红色颜料作出血淋淋的效果,十分逼真,“快点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它。”
“知道了。”苏小瑶顺手将它扔进柜子。
“拿这种东西吓唬人,你可真是变态呀。”
苏小瑶只是“嘿嘿”地笑,不再接话。
叶心欣也懒得理会她,“替我去办点事。”说着,她一屁股坐到女儿堆满杂物的床上。
“哎哟!”屁股猛地被磕了一下,叶心欣歪着嘴皱起眉头,看都不看,一把从屁股下抓出罪魁祸首,“啊——”又是一声尖叫,她像被电到一般将硬物扔了出去。
“死丫头,你要死啦!”叶心欣的手不住地颤抖,肠胃也剧烈地蠕动。
“老妈——”苏小瑶大叫一声,捂住嘴巴。
“你发什么神经?竟然把大便拉到了床上。”叶心欣起身,扒开衣服,查看大便有没有把床弄脏。
“是塑胶的,老妈,不是真的。”
“什么?”叶心欣回头看了眼墙角的“大便”,惊讶地张大嘴巴,“天呐,实在太像了、实在太像了。”
“可是你。”她一巴掌打上女儿的后脑,“你是不是变态呀?弄这么恶心的东西回来。”
“不是呀,好玩嘛。我和陈西西一起买的,我们想用它,用它……”
“我懒得听你解释。”叶心欣打断女儿的话,“你这个小脑袋瓜一天到晚到底在想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真的没什么。”苏小瑶干脆跟老妈打起了“哈哈”。
“我懒得跟你嗦,真不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整日在搞什么?”叶心欣甩甩手,“我要去洗手间,把手好好洗一遍、刮一遍,再搓一遍。”临走时,她扔给女儿一张单子,“马上去超市给我买这些东西,太阳下山前赶回来,不得有误。”
“哦!”苏小瑶乖乖拿起单子,目送老妈离去。
刚刚下过一场雨,路面还有好多积水,空气中有股潮湿的味道。
苏小瑶揣着妈妈给的购物单,沿着街边向超市走去。她一身白色的连衣裙,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个温柔娴雅的女子。
这是老妈买给她的。老妈总喜欢给她买些淑女化的物品,为的是要她成为一个温柔文静的小淑女。可惜一直以来,她都未能让老妈如愿,到头来只做了一个淘气大胆、没头没脑、一塌糊涂的小丫头罢了。
苏小瑶给自己染了一头阳光色的头发,还用彩色头绳扎了两个小辫子,弄得整个人既活泼又可爱。
唉!现在的她可是大不如从前了,想当年她的身形多有气吞山河的风范呀!可是现在越长越不争气,都二十二了,才勉强窜到一六零,还那么瘦小单薄,可怜呀!
就在这时,苏小瑶听到身后一阵车轮摩擦湿地的声音,紧接着“刷”的一声,一串水花被激起,污水刚好溅到她白色的裙子上,留下恶心八啦的泥点。
苏小瑶大叫了一声,怒目瞪向银色的跑车,“可恶的车子,如果你识相,就给我赶快停下来……”
一阵吼叫,车子果然停了下来,大概是畏惧了苏小瑶的暴虐。
苏小瑶嘟着小嘴,眼睛一眨不眨,愤愤地盯着车子。哪个混蛋?好大的胆子,敢把她搞得这么狼狈。
蔚蓝的天空下,白色车门缓缓打开,戏剧化的一面出现了。一个超有型、超帅气、超好看、超符合苏小瑶审美标准的男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那一刻,柔和的阳光透过淡淡的云层照射下来,道路两边的树木经春雨的洗刷变得格外青翠,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整个氛围实在太适合谈情说爱了。
苏小瑶凶巴巴的气焰很快被惊讶与惊艳代替,周围的空气变得越来越厚重、越来越浓郁,她甜蜜得快要晕倒了。
天呐!她已经好久好久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了,苏小瑶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多么美好的一天哟!她对着蔚蓝的天空深吸一口气,兴奋之情油然而生。她双手微微颤抖着,拼命安抚自己加速的心跳。真要命,她最受不了帅哥了。
苏小瑶想摆出一个完美的POSE吸引对方的注意,却苦于没有经验以及表情转换不够及时。只见她眉毛高高挑起,大咧咧地指着裙子,再配上那条脏兮兮的倒霉裙子,整个画面怎么看都像个找碴打架的不良少女。
男子走了两步,停顿下来,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动容。天呐!他怎么会遇到这种人?看那个小丫头的样子,就知道来者不善。
男子下意识地环视周围。多么熟悉的时光、多么熟悉的地方、多么熟悉的记忆,一个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的身影闪进他的脑海。
任宇冬蹭蹭鼻子,心底升起一股震撼。十几年过去了,他终于回到他出生的地方了。他的童年,他的苏伯伯苏阿姨,还有他那个一厢情愿的野蛮未婚妻。如果不是因为刚回国有太多事情要做,他一定在第一时间赶到这里回味一番,并且探望从小对他照顾有佳的苏伯伯和苏阿姨,当然其中不包括那个刁蛮的小女人。
不过话说回来了,他真是蛮好奇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应该不会太对得起劳苦大众吧!以她当年的饭量,现在八成不是摔跤运动员,也该是举重选手了吧。
而他,任宇冬,二十五岁,没吃多少饭,却长到一八零,还是兽医专业的高才生,此生势必要为世界动物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像他这样有用的人才绝对比那个臭丫头更为人类需要。
不过此番回国,任宇冬不是来开他的宠物诊所的,而是在一个伯伯莫名其妙地邀请下,来担任某国际旅游度假区的一家饭店的总经理。
也许是他与出生地冥冥中的缘分,即便赶着开会,无意间开车经过这里,也很有缘分地因某个小小的意外被拦截下来。只是眼前这个小丫头,怎么看都像很不好惹的样子,再看看她的裙子,吃了这么大的亏,看来是不讨回公道决不罢休了。另外,就是她走路的样子,一连串气势汹汹的猫步,没有一点美感,倒像是脚上绑了地雷。
苏小瑶迈着自认为优雅的猫步,快速走向她迷恋已久的帅哥。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任宇冬决定识相点,先诚恳地表示一下歉意。
在接触到那双优雅迷人的俊眸时,苏小瑶的心跳禁不住加快。也许是电流太强的缘故,苏小瑶连自己的声音也无法掌控了,“抱歉有什么用?”
一声难听、野蛮、犀利的呵斥脱口而出,苏小瑶在心中大喊“失误”,不住地责怪自己,太不好听了、太不温柔了、太不淑女了……
唔!她咋咋嘴,再度尝试,“有没有点建设性的答案?”话音一落,她皱皱鼻子,真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任宇冬的双眸锁住苏小瑶,扬起的嘴角微微地颤抖着,他很想给她一个礼貌的笑容,但无论如何他都笑不出来。他在心中拼命告诫自己要发掘野蛮女孩的优点。比如她看起来蛮有趣的,虽然凶了一点;再比如,她的面部表情多丰富呀,虽然五花八门到看不出在想什么;再再比如,她注视自己的一双眼睛多有特点呀,虽然那里正闪着贪婪邪恶还有点色情的光芒。
不可能了,任宇冬最终推翻了所有不切实际的想象。事实上,他对这类野蛮的女人根本就是深恶痛绝的。她们给他的童年留下了无数阴影,他这次回来,不就是为了一雪前耻吗?
经验告诉他,在赶时间的时候,绝对不可以和野蛮女人无限度地纠缠下去。尤其是今天,他刚刚上任的第一个重要会议,决不能因为迟到被搞砸。
“你想怎样?”任宇冬挑高眉毛,警惕地盯住苏小瑶。
“我要你说。”苏小瑶不甘示弱地昂起头。虽然他长得帅点,但决不能因为这样就对他姑息养奸。虽然他比她高点,但决不能因为这样就向他低头。
任宇冬伸伸胳膊,看了眼手表。不是吧,快迟到了!他记得他出门蛮早的,原本还算气定神闲的任宇冬不禁蹙起眉头。
这个无意识的举动看在苏小瑶眼里很是不爽。怎么?他看起来好像很不耐烦哎,西装革履的人时间就一定宝贵吗?他的样子好像是她耽误了他的时间哎,要知道是他的车子溅起了水花弄脏了她的裙子。
“我赔你,清洗这衣服要多少钱?”
语气这么焦躁,太没诚意了,苏小瑶撇撇嘴。虽然是帅哥,也不可以这么不耐烦嘛,任何人对她苏小瑶都该有最起码的礼貌,可千万别以为她好打发。
为了让自己显得老练一点,苏小瑶决定先来个下马威,她嗤之以鼻地轻“哼”了一声,“送洗衣店?那成本就高了,洗衣服的钱、跑腿的钱、浪费时间的钱、焦头烂额的钱,还有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面对这些无理取闹的废话,任宇冬不得不提出他的异议,“什么精神损失费?”
“我要顶着泥巴一路走,被人欣赏,这会对我的精神造成多大伤害你知道吗?不给点精神损失费能行吗?”
“哈!”果然是个蛮不讲理的臭丫头,“那你赶快开个价吧。”任宇冬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想来对方不过想趁机勒索点钱而已,看她穿这么廉价的衣服,应该也不是有钱人。他再次看了眼手表,转身朝车子走去。
“喂,你给我站住。”苏小瑶跑上去,一个高跳,从背后圈住任宇冬的脖子,“想赖账,门都没有。”
“喂!”任宇冬拉开她的双臂,想要转身解释,却被苏小瑶一个踢腿,命中双腿中间。
“啊——”一声惨叫,任宇冬痛苦地弯下腰,咒道:“你这个野蛮的臭丫头。”
苏小瑶吐吐舌头。糟糕,她本想踢一脚显显自己的威风,却想不到……千万不要因为她的一个小小失误,报废了一个帅哥才好。
苏小瑶皱皱鼻子,先为自己找了个理由,“谁让你赖账的。”
“我哪有赖账?”任宇冬费力地抬起头不善地瞪向苏小瑶。
“你想跑,别以为我没看出来。”看他不耐烦的样子就知道了,“你以为你个子高点,我就害怕吗?”
“我是要回车子里给你拿钱。”任宇冬愤愤地直起腰。哪来的小白痴,不分青红皂白就出手,若不是他赶时间,他准饶不了她。
“呃?取钱呀!”苏小瑶撇撇嘴,嘟哝道,“取钱你不说清楚,真是活该。”
“什么?”她还敢说他“活该”!任宇冬握紧拳头,真恨不得揍她一顿。
“不准使用暴力,不然我报警呀。”苏小瑶皱皱鼻子,提防地看着他握紧的拳头。
“我赶时间,懒得跟你玩。”任宇冬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转身从车里拿出皮夹。
就在这时,苏小瑶瞟见后车座上平放着一件样式和自己身上这条蛮相似的裙子。虽然隔着褐色防爆膜看不太清它的样子,但奇怪的是她怎么看都觉得那件衣服比自己身上的好看。
“你要多少?”任宇冬打开皮夹问苏小瑶。
苏小瑶的眼睛在裙子和任宇冬身上贼溜溜地打转,任宇冬敏锐地感觉到她的目光,警惕道:“你想干什么?”
苏小瑶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那笑眯眯的样子在任宇冬看来,就像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
“这不是有一条现成的吗?干吗还要嗦嗦的?”
任宇冬听后,不禁嗤笑,“你开什么玩笑,拿里面那件和你身上这件换?”
苏小瑶闻言,收起笑容。可恶的家伙,本想和蔼可亲地和他对话,想不到他这么瞧不起人,“怎么了,不可以吗?我身上这件怎么了?这是妈妈买给我的,充满了母爱,知道吗?”
“那你就留着吧,还换什么?”任宇冬搪塞了一句,再次看表。
糟糕,要迟到了!
“你这个没诚意的家伙,你怎么老看表?”苏小瑶火光。
“我快迟到了,小姐。”任宇冬终于大吼出来,平日的好修养全被磨光了,“拜托,你到底要多少钱?”
钱钱钱!她最看不起这种人了,自以为有几个臭钱就不知天高地厚,“干吗要迟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吗?外星人进攻地球了?凡事要一件件解决,知道吗?谁让你那么不小心的。”
任宇冬深吸一口气,彻底崩溃。算他倒霉,刚回来就碰上这么个胡搅蛮缠的小丫头,还一堆大道理,他还真是背。想了想,他拿出足可以再买一件高级洋装的钱递给苏小瑶,“拿着,我要马上走。”
他的表情像在打发一个无赖,苏小瑶也生起气来,“不要。”她挡住车门,郑重地对他说,“赔我一条裙子,这些泥巴很可能成为永远也洗不掉的痛苦回忆,所以马上赔给我,如果你不想迟到的话。”
“这些钱足够你买条新的。”
“你知道这件衣服的价格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任宇冬摇摇头,他对女人向来很有一手,为什么对眼前这个小丫头就黔驴计穷了?
“OK!”任宇冬伸出手,试着去触摸那件裙子的质地,他相信以自己的经验可以判断出它的价值。
就在任宇冬的手即将接触到裙子的下摆时,苏小瑶反射性地拍开他的手。
“你想干什么?”敢占她便宜。苏小瑶想都没想,立刻挥出右拳,直击对方左半脸。就在小拳头离目标仅半厘米的时候,任宇冬成功握住她的手腕,眸中闪过一丝不可思议的惊讶。
她不分青红皂白的火爆脾气和童年的那个苏小瑶简直太像了,一样的野蛮、一样的没大脑,做事只凭直觉,从来不认真思考。他再度看了四周一眼。在这个熟悉的地方碰到这样一个小丫头,好奇怪呀。
仔细想想,她应该不会是某某人吧?
应该不会,任宇冬否定了自己荒谬的想法,因为真的苏小瑶绝对不会长得这么节约。
任宇冬轻而易举将苏小瑶甩到一边,他再也不管这类不可理喻的女人了,他要马上离开。
“你!”他敢欺负她,敢不甩她,他太小看她了。勇往直前,苏小瑶一个高跳抱住任宇冬,摇啊摇!掐啊掐!扁啊扁!捣啊捣……
“给我裙子!”
“给我裙子!”
这一系列的举动在任宇冬有效的防范下,并未给他的人身造成太大伤害,但在心灵上,他却受到了一系列创伤。
这一套完整的“打法”实在太像童年的某某人了。曾经惨被“蹂躏”的一幕幕场景再次呈现在任宇冬眼前。尽管他现在是无坚不摧了,但儿时那颗纯洁的心灵所遭受的不幸毕竟无法完全抹去,于是他的心反射性地瑟缩了一下。
任宇冬抓住苏小瑶张牙舞爪的手,将她拉向自己,一个转身把她按倒在车子上,拉近两人的距离,在不到一厘米的尺度内审视苏小瑶。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教训她一下,让这种野蛮的女人学会尊重男人。如果她真是某某人的话,他发誓他会立刻实施这一想法。
苏小瑶的鼻尖时不时地与对方微微碰触,任宇冬温热的呼吸在她脸边拂过。她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出,超近距离地看着对方的视线在她脸上打转,感受着自己起伏不定的呼吸。
“你到底想怎样?”任宇冬咬牙切齿地吐出这几个字,深沉的嗓音让苏小瑶有种被电到的麻酥感。
她再度鼓起勇气,小声说道:“裙子。”
任宇冬深吸了一口气,将她甩到一边,愤愤地说:“好,我给!”
他打开车门,从后座拿出那套美丽的洋装塞进苏小瑶怀中,头也不回地上了跑车,扬长而去。
一系列动作让苏小瑶反应不及。她眨巴着眼,看着车子飞一般地消失在前方。白马王子把美丽的裙子留给了她,苏小瑶的视线缓缓收回,停留到手中的衣服上。
它是初春时节的嫩黄色,一块蝉翼般轻薄的纱。温柔、简洁、明快,好美呀!
苏小瑶一路快走,穿着那条脏兮兮的白裙子,在路人惊讶地注视中,心情甚好地进了超市,买了东西。丝毫不在意白色裙子上刺眼的泥巴,她此刻的心情好得很。
买完妈妈需要的东西,苏小瑶直奔回家,窜进二楼自己的房间,换下弄脏的衣服,打开透明的包装,换上那件洋装。
完美的轻纱滑落下来,简洁的款式、独特的纹路,显现出衣服的高贵大方。
“哇!真不赖。”苏小瑶对着镜子看了又看,快乐得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丝毫没有从金钱角度衡量衣服的价值。
另一边的任宇冬万般无奈,要知道那套洋装是打算送给父亲的挚友,也就是推荐他进涟漪山庄的杜伯伯的女儿杜名湘的礼物。而且还是他和杜名湘在巴黎偶然碰面时,她特地拜托他买来送给她的,并且礼尚往来,杜名湘还在巴黎亲自选购了价值不菲的礼物先对他示好。
这下好了,一切都被那个小无赖赖走了。
正气着,任正德打来电话,语调欢快地问候儿子:“喂,宇冬呀,我和你妈刚下飞机,正赶往老房子呢,你怎么样,在干什么呢?”
听到老爸的声音,任宇冬的情绪有所缓和,“赶着开会呢。”
“哟,很忙呀,这样很好,要努力工作,不要辜负杜伯伯对你的期望。”
说起这件事,任宇冬就觉得奇怪,杜伯伯怎么会想到把饭店交给他经营呢?“你们那天老友聚会,杜伯伯是不是喝多了,他明知道我不是学管理专业的,又这么年轻,还把那么大的饭店交给我。”
“关于这点你大可放心,他那天的确喝得有点多,不过头脑还是很清醒的,他说他看好你,因为你绝对有实力作一个优秀的领导者,而且你又要回国,饭店以前的总经理又年迈体衰,他认为你绝对是最合适的人选。我也很赞同他的想法,儿子,你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哦。”
“我不是对自己没信心,只不过我的兴趣不在管理饭店上,我要开宠物诊所,做个兽医。”
“我知道你有爱心,不过开诊所也要懂管理嘛。儿子,就这么决定了,先锻炼一下,好好工作,一切顺利呀。”每当任宇冬提起他的兽医志愿时,任正德就开始打哈哈,然后毫不犹豫地挂断电话。
“喂!”任宇冬的话语在挂机声中被切断。
他那个老爸就是这么古怪,不怕狮子老虎却怕小狗小猫,而且还不让他接近小动物,真是的。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