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稿子六神无主地走进总监办公室的时候,才猛然反应过来今天自己处在一级戒备的状态里,因为听前台的几个小助理八卦说,昨天晚上沈冰的前男友在和沈冰初次约会的那家餐厅里和他的女朋友求婚了。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围观路人在微博上把求婚的画面贴得铺天盖地,甚至有人挖出了几个月来频频光顾这里的沈冰的照片,有一篇名为“杂志社老处女痴情守候,前男友故地求婚他人”的帖子一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所以杂志社的很多人一早就取消了今晚所有的娱乐活动,准备迎接今天血雨腥风的加班。
眼前的沈冰看起来却似乎没有什么异样,一如既往的死扑克脸,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黑框眼镜后面的双眼正专注得浏览着今早上交上去的各部门的新季度工作计划。我不自然地清了一下嗓子,沈冰冷冷的目光就转移到了我身上。
“总监,这是池野天的那个采访,黎娜说让我给您过目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可以上交了。”我把采访稿递上去,心里却想着拜托您今天放过我,我绝对不会传那些八卦的,我可不想替人受过啊。
沈冰才看了一眼采访稿的标题,眉头就皱起来了,我心里顿时警铃大作。她抬眼看了我一眼,迟疑了三秒钟以后竟然没有骂我,“你出去吧,再改改再拿过来给我看。”
“呃.好的,总监,那我先出去了。”
匆匆离开办公室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原因而回头看向沈冰的,但是我很清楚地看到她疲惫不堪地摘下眼镜将脸埋在双臂里,就像曾经那个脆弱的我。我突然觉得,这个外人眼里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女魔头,其实也并非那样的强势而坚强,只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选择了昂着头走路,所以即便有一天她的皇冠坠落了,她也不能低头,这样的人生,未尝不是一种痛苦。
我刚出总监办公室,就迎面撞上了兴高采烈的黎娜和一脸看热闹的童遇明,我的表情一僵,目光跳过童遇明直接转向黎娜,“采访的稿子没过,我再去改改,你放心,这事既然你交给我了,我肯定让它顺利完成。”
“夏天姐你人太好了,那我就和遇明出去外拍了啊~”黎娜的手亲昵地挽着身边的童遇明,后者的目光则死死追随在我身上,看得我有点发毛。
好在电话在恰如其分的时间里响了起来,是南希。
“我在你们杂志社门口,收拾好东西赶紧跟我走。”南希的话听起来像是要带我逃出地球一样地果决。
“呃.可是我现在是上班时间啊,今天灭绝师太正在气头上,要是这个时候被发现翘班,我就死定了。”我慌张地瞟了一眼办公室里状态不佳的沈冰。
“你出不出来?余夏天,你可想好了,这个月的房租还是我帮你交的呢。”南希此时的语气特别像在说,亲爱的,再不下楼你就死定了。又温柔,又残忍。
我的目光扫过童遇明,突然,我改变了主意,“好的,我马上下去,一会儿见,南希。”南希这两个字被我咬得很重,我挑衅地看了一眼童遇明,然后果断转身离开。我不知道我在证明什么,到底是为了告诉童遇明我和南希的友情从来也没有因为他的存在而产生过裂痕,还是为了告诉自己,当初没有一厢情愿地继续喜欢他是个明智的选择。不论是哪一点,我都觉得,至少今天的我没有很狼狈。我不后悔。
南希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辆敞篷的红色跑车来,Prada的墨镜盖了大半张脸,纤细的脖颈上一条耀眼的钻石项链放肆地闪耀着光芒,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哪个女明星来找我了呢。
“拜托你要不要这么扎眼啊…”我坐上车,“这是谁的车?”
“以后就是我的了,怎么样,还挺配我的吧。”
以前每一次看见南希独自逆行,穿过漫漫人流冷静而冷漠地走过,其实我都十分的不理解。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那么不喜欢交朋友呢,难道孤独真的是王者的必备标签么?记得那个时候她只是随手拿了一个纸杯倒了一杯水给我,然后问我,这个水本身是没有毒的对吧,可是如果现在让你喝一百杯这样的水下去呢,你还会觉得它对你不会造成任何伤害么?我看着她淡然的样子,竟然无言以对。后来南希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个不只是个故事,还是她的童年。
南希父母还没有出事的时候,南希跟他们住在政府干部的大院里,那个时候在一起玩的小朋友都是高干的孩子,所以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距离感。有一个小男孩叫于歌,他爸爸是当时的人力处处长,于歌是那种大人眼里标准的好孩子,听话,迁就其他小朋友,从来都不会做出格的事情,也没见到他和别的小朋友闹过什么矛盾。在南希的记忆里,于歌曾经是他们儿时都希望拥有的好朋友,他身上有光环,可是那光环从来都不刺眼。所以于歌自然就有了很多朋友,院子里不论关系远近,每个孩子看到于歌都会亲热地喊他的名字,似乎只要他回头笑着回一句什么自己就是被认可了的。直到有一天,于歌闯祸了。起因是仗义宽厚的于歌为了袒护自己的一个哥们儿,揽下了私偷公章的罪名,那个时候,私偷公章是很大的事情。为了保护朋友,原本连公章样子都没见过的于歌一口咬定是自己一个人干的整件事情。于歌的父母气急败坏,可是不论怎么打骂,于歌都没有供出他的小伙伴,于歌的父母因此也受到了牵连,甚至后期事情愈演愈烈,一家人在舆论的压力之下被迫搬出了大院。其实在事发一天后,南希他们就在院子北边的槐树底下看到了公章,很明显,是某个被于歌袒护的人把证据遗弃在这里的。只要有人把这个公章上交并且作证说不是于歌偷的,也许事情就可以挽回,可是那一刻院子所有的小朋友都只是看着地上已经变得脏兮兮的公章一言不发。最终,也没有任何一个所谓的于歌的好朋友站出来为他说话,所有人都选择了沉默。而这种沉默,最终只伤害了于歌一个人。
南希跟我说,夏天,于歌走的那一天其实我并没有多难过,因为我不算他的好朋友之一,但是我心里还是非常不舒服。因为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朋友这两个字,其实不仅仅代表着安全感,也代表着最容易破碎的关系。我知道你会反驳我说真正的友谊坚不可摧,才不会在利益权势的驱使下变质或者贬值,可是夏天,你真的那么确信这一点么?试想一下,如果抛弃一个朋友可以让你的家庭免受牵连,或者可以让你在一场灾难中置之度外,你真的不会有丝毫的动摇么?我从来不觉得友谊这种东西是什么明码标价的奢侈品,我不怀疑它的纯度,但是我怀疑它的稳定***谊在我看来就是一支充满着风险和回报的股票,除非你本身持有着足够的资产足够到你可以左右这支股票的走向,否则你在这个关系里永远都是被动的。所以我不是不需要那么多的朋友,是我的精力就这么多,内心里最真挚的信任平摊给一两个人和平摊给一百个人那是不一样的。我宁可只有一个朋友,但是这个朋友百分百的懂我相信我支持我,我也不要有一百个朋友,但是我和他们彼此都是泛泛之交。现在你懂了么,这水就相当于是友谊,虽然一杯水可以在关键的时候救活我,但是太多杯水就有可能有一天淹死我。我不是上帝,所以我不需要对每一个人笑脸相迎,我也不需要那么多的朋友,因为大部分的友谊,其实根本算不上友谊。
其实南希的话那一天多多少少地刺痛了我,因为我知道,我其实就是活在所谓朋友圈庇护下自欺欺人的那种人。父母曾经告诉为,多一个朋友多一条出路,可是后来我才知道,虽然多了一条路,可是那未必能是一条更好的出路。很多时候,别人给你指明一个逃离困境的方法,只是希望万一你能成功的逃离,下一次也要记得拽他一把。这和友谊地久天长没多少关系,这和人的本能有关系。
现在安心成了南希最大的绊脚石,她们每天都在计算着对方的下一步棋会怎么布局,但是我相信,曾经,我是说曾经,她们也短暂地以为过,彼此可以成为朋友。
”夏天,愣什么神呢,帮我找找我那串红玛瑙的手链在哪儿。”南希在里面的卧室叫我,我才发应过来再过半个小时我们就要去见那个叫韩冬啸的神秘人了。
我把手链递给她的时候,试探着问了她一句,“你确定你这么拼是为了森well的案子,而不是要报复安心和池野天两个人?”
南希的表情一冷,然后嘴角浮上了一抹泠冽的微笑,如同寒风中一抹锋利的阳光。“世界上,又不只有单项选择题这一种。”
“呃,你不是要…”我一时语塞。
她修长的睫毛缓缓垂下,望着手腕上红如血滴的手链,苦笑了一下,“友谊和爱情,都是得用一辈子去论证的命题。”
就好像这串手链,曾经在她和池野天的最后一场争吵里四分五裂,后来哪怕买了一模一样新的线重新穿好,再戴上的时候,也看得出破碎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