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都市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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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Migic

魔法不是魔术,不是大卫科波菲尔取悦人心的杂耍。纵观现今任何一国的历史,都能找到类似奇幻的描写。魔法一直存活在人们的遐想之中,光怪陆离,天马行空,更在如今的光影世界里重活在好莱坞电影银屏上。

魔法是什么?

《牛津英语大词典》中是这样定义传统意义上的魔法:魔法,一种所谓的魔幻法术。它通过咒语、仪式等与神灵进行沟通,进而控制人类生活及自然现象。一直以来它都扮演着影响历史进程,制造非凡自然现象的角色。

但是这个注解与其他的解释一样,并不能让李斯特觉得更满意——毕竟每个人对同一事物的理解都各不相同。

即使在科学发达的新纪年,还未结束的S市世博会正在向全世界展现科学的具体定义,但也避免不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表象也曾一度被视为魔法现象。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魔法大都是基于事实的,但常常戴着神秘的、令人迷惑不解的面具。

“很难想象那一晚看到的现象,居然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操纵漫天的火焰风暴和雷鸣电闪,人类怎么可以空手控制闪电和火焰呢?”

“不说别的,光那两道自由自在在空中飞翔的身影,就已经够荒诞了。”

现实世界中也确实有巫师们声称,他们可以像鸟儿一样在空中自由地飞翔,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可以提供确凿的证据。他们确信自己拥有这种超能力。现代的说法,巫师之所以能“飞行”是因为使用了魔法药膏之飞行药膏。这种魔法药膏大多含有令人兴奋或使人催眠的物质,这些物质所产生的效果加上巫师们所处的心理状态,使他们相信自己可以飞翔。

所以他们“飞翔”了,而且相信自己飞翔,这算是魔法吗?

历史上确有一些表面上似乎应验了的巫师咒语。直至现代,世界上依然存在一些可以致人于死地的土著咒语。然而心理学者将会证明正是由于人们对咒语的相信和畏惧,咒语才发挥效力,而咒语本身毫无魔力可言。

迷信?

不,这是未知。

迷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未知。

好奇害死猫,“未知”这个字眼释放出的魔力,令多少人心甘情愿成为它的俘虏,人们称他们为——Magic(魔术、魔法、幻术、咒术)。男的称之为巫师或魔法师,女性叫做女巫、巫婆或是魔女,亦可以通称为术士、魔法使或魔法师。

若此刻有个拥抱科学万能主义的人,这时候一定会大喊:“世界上没有科学无法证实的东西!”

事实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李斯特也不会相信曾经发生过的一切。事后他问了所有人,人们都听到了雷鸣电闪,却都认为那是天空在打雷,没有人会相信那种事情。问的太多了,人们看他的眼神也变得怪异起来,几度怀疑他是经受不住打击,患了精神性疾病。

FBI那帮混蛋居然想要把他送进精神病院,活该他们总是扮演恶人角色。

面对人们的盲目不信任,他无法对人们诉诸心中的秘密,他要独自揭开这个谜团,揭开这个奥秘,让所有人都明白它的存在和危害,要将它公布于众。

对于那些杀害了爸爸妈妈,破坏了数十个完美家庭的人,他也牢记在心。

哪怕这么****会因此而走到全人类的对立面,哪怕这么****会面临无穷无尽的追杀和生命威胁,哪怕会穷尽他的一生,他也坚定的要走下去。

“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这么平淡无奇。”

就像是他在十五岁生日时爸爸所说的话,“李斯特,你已经到了可以知道人生真相的时候了!”

“人生还有真相?”刚刚在学校里认识美女克里斯汀的少年正是意气风发,听到此话不由疑惑不已。

“其实,过一个美妙的人生并不难,听爸爸教你:你选一杆枪,穿一身军服,去一个纠结最厉害的地方……”

“老爸,你不会是在说爷爷的人生吧,你就狠心要把你唯一的儿子推向水深火热的战场吗?”李斯特不满了。一旁的妈妈也狠狠瞪了爸爸一眼,“不许乱教孩子。”

“咳咳,爸爸这么爱你,怎么会呢……恩,或许你可以选一个公认的世界难题,最好是只用一张纸和一只铅笔的数学难题,比如量子理论、歌德巴赫猜想或费尔马大定理什么的,或连纸笔都不要的纯自然哲学难题,比如尼采的‘我就是太阳’,或者‘宇宙大爆炸的起源’之类的,投入全部身心钻研,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不知不觉的专注中,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人们常说的寄托,也就是这么回事。或是相反,把挣钱作为惟一的目标,所有的时间都想着怎么挣,也不问挣来干什么用,到死的时候像葛朗台一样抱者一堆金币说:啊,真暖和啊……所以,美妙人生的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东西。”

是啊,理想主义者和玩世不恭的人都觉得对方很可怜,可他们实际都很幸运。

“美妙人生的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东西!这就是人生。”

“你拿着这么一根小蜡烛,放到戈壁滩上去点燃它,也许当时没风,真让你点着了,然后你离开,远远地你看者那火苗有什么感觉?这就是生命和人生,脆弱而飘忽不定,经不起一丝微风。”

窗外传来钟楼洪亮悠远的钟声,晨钟暮鼓!

当,当,当……

却坚定了一个浮动的心。

以后的李斯特,将是单纯追寻一个目标的机器!

“美妙人生的关键,在于你能迷上什么东西!”说实话,这种带哲理性的文字非常空泛,足够某些哲学主意思维过度发达的人研究一生。

如果没有那一晚的经历,李斯特也不可能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他现在的人生好比一颗疾飞的炮弹,除了对到达目标时那一声爆炸的渴望之外什么都没有。这个目标完全是非功利的,达到它就以为着生活的完结,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去那儿,他只是想去,这就够了,这是人类最本原的冲动。

《魔法门之书》的纸卷很是破烂,但用最大的力量去撕扯它,也不能扯动它分毫。

李斯特出门去购置了一台高分辨率显微镜,仔细测验过,纤维质地确实是真羊皮做成的,但不知是经过了什么处理,看似薄薄的一张烂皮,居然比尼龙钢索还要有韧性。

书中内容实在太过晦涩了,李斯特虽然聪明过人,但缺乏阅历,依旧难以尽解书中奥秘。他毕竟只有十五岁,正是沐浴在父母温暖呵护中的年龄,却要早早地丢下童年和青春记忆坚定今后的人生道路。

“或许我应该从最基本的入手……首先这还是一本书。”李斯特思考着。

“是书就会有所要面对的读者群体,从这本书晦涩的神秘学角度来推测,本书内容的读者群体一定是最小众。”事实上,这本书大半部分内容都是关于探索真理的奥义,李斯特平生最讨厌从花朵、沙子、狗尾巴草、鹅卵石…等等东东里探索真理的文章,甚是无聊。

可这本书上却尽是这类古怪事物,什么天狼星座、祈祷、信仰、潘诺花蕊……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呀,居然还涉及到天文地理、风暴气象、星象星座、花卉植物?简直就是一本大百科全书。

手指在纤细的金色符号上滑过,一种近乎于脉搏跳动的旋律从书页上传出。似乎这根本不是一件死物,而是活物,一个有着自己思维和心跳的活物。李斯特被自己这种疯狂的想法吓了一跳。摇了摇头,他开始认真的去翻译阅读《魔法门之书》中的内容。

一天晚上,李斯特抱着《魔法门之书》睡不着觉。

他的食指和中指在书页淡金色的文字上摩挲着,感悟它表面凸凹的结构纹理。无意识的手指被书边锋利的纹路割破了皮,一丝血液滴落在书中,然后飞快被吞噬干净。

他惊讶的看着这一切,淡淡的月光从窗户上透进来,照射在床头的书页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金光。

突然间,他完全愣住了,死死的盯着书页,如遭雷轰,呆若木鸡。

如黑色绸缎一般的魔法书页上,数以千计的金色纤细如发丝的符号,像蜘蛛网般布满了整个书页。看似杂乱无章,但随意一个细小的部分,便可以从其中发现曼妙的弧线转折,严谨的结构、复杂的令人觉得不可思意的图形嵌套,金色符文虽然细若发丝,肉眼分辨都有些费力。看上去却仿若有如人体的毛细血管,令人产生一种金色液体在缓缓流动的错觉。

“这是什么?已经书写过的文字还能自己变幻吗?”

李斯特无意识的喃喃自语,他的大脑完全陷入一种半停滞状态。

足足过了十分钟,他才从这种混沌状态中恢复过来。使劲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花眼。

一个古怪的魔法阵,无论从几何角度还是神秘学角度来分析,都觉得怪异的金色魔法阵。想起这可能是由于无意间将血液滴落上面引起的,李斯特拿起小刀,咬咬牙将手指割破了一个大口,让它不断的流血。

足足滴了五分钟的血,在脑袋出现眩晕之前,魔法阵上终于再次出现异常,光芒骤闪下,《魔法门之书》骤然散落开来,上千张书页围绕着李斯特,在房间中缤纷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