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游戏CS乱世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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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Bloodstrike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血战到底。

这个地图很小,没有什么任务,玩法很简单,那就是杀光对方取得胜利,故名叫血池。

叶翔取了个ID叫:SuiBian(随便),当他看见沈昆的ID后就忍不住笑出声来:“一看你这ID就知道你是硬不起来的人!哎,男人啊,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自己不行!说自己硬不起!知道不?”

沈昆瞧了自己的ID:DaMaQue(大麻雀),立即联想到了什么,他忍不住鄙夷的看着叶翔:“小哥我一会就硬给你看,女人同样说什么都可以,但就是不能说自己能随便!你明白吗?”

他故意把随便两个字发音拖得很长,叶翔一张麻皮脸立即气得通红。

“我是女人吗?让你知道我老人家的厉害!”叶翔见沈昆选择做警察,他立刻选做土匪。

而这个时候,场上形势一边倒,高手们看样子都在土匪这边,可怜的警察孩子们被打得东躲西藏抱头鼠窜。

但沈昆一加进来情况就大大改观了,他一瞧场上形势二话不说就把鼠标右键本来的设置改为“购买手雷”,然后就在警察基地里不要命似的往外扔雷,炸得众匪屁滚尿流。

尤其是叶翔,每次全副武装的第一个冲出匪徒基地后,迎面就飞来一颗手雷,他赶紧学那些高手一样换刀跑开,但是第二颗手雷很快接踵而至,第二颗还未爆炸,第三颗就又来了,如此反复,叶翔就这样被活活的给炸死了。

他抬头一看,屏幕右上方的字幕显示杀自己的警察正是大麻雀。

“你这算不算无赖?”叶翔责问道。

沈昆不屑的反问道:“我作弊没有?”

叶翔愣了愣,道:“没有!”

沈昆道:“我违法犯罪了没有?”

叶翔道:“没有!”

沈昆又道:“我吃了兴奋剂没有?”

叶翔道:“还是没有!”

沈昆道:“那你管我,谁规定玩CS就不可以连续扔雷的?是检查院规定的还是法院?”

“你……”叶翔气得七窍生烟,他还没见过玩CS这么卑鄙的人。

十分钟后,大麻雀的战绩就很无耻的变成了32:17。

沈昆所杀的32个土匪中,有30个都是被他用手雷硬生生炸死的,沈坤对着电脑笑得鼻涕口水满脸都是,叶翔鄙夷的看着他。

沈昆的扔雷手法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却比一般人扔的速度快出好几倍,这时他已经炸得众土匪满地乱爬,喊爹骂娘了:

“谁,是谁,是谁把手雷扔得跟不要钱似的?”

“不准再扔了!”

“DaMaQue,worinimayo!”

又过去十分钟,也不知是谁跑到总服务台的网管服务区去告状,大麻雀终于被服务器Kick掉了。

“我靠,我玩得好就把我当成作弊的了吗?”沈昆忿忿道,“天啊,天呐,天理何在,主碍…”

他正要喊出下一句来,旁边的叶翔忽然悲愤的大喊一声:“救救你可怜的孩子吧!”

沈昆立即瞪大眼睛往叶翔屏幕上一看,他顿时笑岔了气,叶翔的战绩此刻是0:10。

“哈哈哈哈!”沈昆仰天大笑。

叶翔恼怒的瞪着他:“有什么好笑的?我老人家马上就要开张了!别来吵我!”

沈昆一边捧着肚子一边笑道:“我,我现在终于发现有比我更菜的人了,哇哈哈,平衡了,平衡了,我终于心理平衡了,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说着说着他就唱开了。

叶翔愤怒之极,一气退出又连线进了另一个能容32人的De_dust2(地图沙漠二)。

沈昆则跑进了一个能容16人的Iceworld(地图雪地)。

其实,沈昆是个不折不扣的CS大菜鸟,要枪法没枪法,要意识没意识,要什么没什么,但他就是总能稀奇古怪的杀人得分,比如这个雪地地图只能在中央十字路口购买武器,沈坤比在刚才血池里的做法玩得更无耻,一开局他就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冲上路口狂买手雷,然后一阵疯扔,地图本来就小,手雷根本不好躲避,一支烟的时间过去土匪们就被炸得死去活来欲哭无泪,有一次沈昆甚至一颗手雷直接炸飞五个土匪,当然,他这种天外猛雷的下场就是被众匪问候了祖宗几十代人后直接遭服务器无情Kick!

不过沈昆却懒得理会这些骂他的人,他玩CS就是图个高兴,图个痛快,从不在意其他,只要他高兴,一把火烧了C城都可以。

而相比之下,叶翔就显得稳重多了。

叶翔的CS水平虽谈不上是什么高手,但也勉强算个老鸟,在32个人混战的沙漠二上,叶翔无论怎样的行动都显得很小心,他很懂得保护自己,虽然枪法不太好,但几十分钟下来,他的战绩倒也赏心悦目:20:4。

两人就这样开心的玩了几个小时后,结帐下机。

回家的路上,沈昆还有些意犹未尽,一路喋喋不休道:“我说呐,像你那样玩CS多没劲啊,过份小心,生怕自己会被别人弄死了,那有什么意思,看我,炸得多痛快!”

“我这叫意识,你懂不懂!”叶翔争辩道。

“什么意识不意识的,杀人才是王道,能杀人就是高手,意识再好有什么用,都说,不管是白猫黑猫,能抓得着老鼠就是好猫!”沈昆手舞足蹈,而且说着说着,他居然摇头晃脑的唱起小调来,仔细一听,那曲子居然是邓丽君的《美酒加咖啡》,但歌词却一定是他自己改编的:CS里杀,哪个不挨炸,挨了我一炸,还想挨二炸,明知道手雷很可怕,偏偏你大,如果你没有买护甲,我炸得你喊,当当当当当……

“靠,你这什么歌啊?”叶翔简直哭笑不得:“我看你不应该叫大麻雀才对!”

“那我叫什么?”沈昆停止鬼哭狼嚎,好奇道。

叶翔道:“你应该叫手雷王子!”

沈昆狂笑道:“我光用手雷就炸得你喊天了,你说我要是用机枪的话,水平你也可以想象,那简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呀!”

叶翔淡淡道:“那是,你的水平我现在已经可以总结了!”

“哦?”沈昆立即来了兴趣,“说来听听,我是不是高手?”

叶翔道:“你的水平可以用以下诗歌总结,听好了,配合全部靠吼,爆头基本靠抖,意识基本靠瞅,静音还是蹲走,回防基本靠逃,冲锋基本靠叫,埋包到处乱跳,拆雷基本被秒,武器基本是拣,中枪基本是脸,手雷专搞队友,见了对手干抖……”

“哈哈哈哈哈哈!”两人一起大笑开来,那笑声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欢愉,充满了单纯的开心。

虽然他们才相识不到一天,但彼此却就如久违的老朋友见面一样,像孩子般的玩笑打闹、追逐嬉戏着。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认识新朋友更开心的事呢?更何况,他们本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人,这样的人一旦有了朋友,他们总是愿意一起分享快乐。

夜幕徐徐落下,漆黑的苍穹压得很低。

街道空旷,今夜路灯的颜色却显得昏黄、清冷而萧索,两人的影子被路灯拉得斜长。

沈昆走到小区外的立交桥下停住,喃喃道:“什么声音,是谁在拉小提琴?”

叶翔顿时又翻白眼:“我的老大,那是二胡的声音,不是小提琴!你有点音乐细胞好不好!刚才还唱什么一炸二炸的歌呢!不懂装懂,切,真是的!”

沈昆一拍脑袋,笑道:“哦,对对对,是二胡!是二胡!”

叶翔无奈的叹了口气,两人顺着那悲凄的曲子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高架桥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盘腿坐在那里,双手颤巍巍的拉着一架破旧的二胡。

他的头发很长,很脏,只披着一件脏得发黄并伴有阵阵恶臭的薄衣,借着微弱的光线看去,他好象年龄似乎也并不太大,但涂满污痕的脸上却有条触目惊心的刀疤,看上去他应该是乞丐,而且是个年轻的乞丐。

如此年轻的生命,活得也似孤独的路灯一样脆弱不幸。

沈昆看不见他的表情,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表情。

曲子依然拉得悠游绵长,十分动听,可仔细听去,那曲子里仿佛另有弦外之音,那声音时高时低,时婉转时激昂,或悲凄或欢笑,或平静或急噪……那曲子就似在诉说这拉弦之人一生所经历的痛苦与不幸,人世间所有的人情冷暖、聚散离合、恩怨情仇、喜怒哀乐,还有一种难言的孤独、深沉的寂寞、萧索的清苦包含在里面,然后,曲子又像是在缠绵的演绎一对情人之间的甜言蜜语耳目厮磨,时而又高昂的转成了战场上千军万马奔腾搏杀的场景,紧接着这曲子又化为了纷乱夜晚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但很快又变成了艳阳天的晴空万里风和日丽……

一首曲子变化得如此之快,向来喜欢乱哼小调的沈昆早已听得入神,就连叶翔也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有谁会想到,在这个喜气洋洋的除夕夜,合家团圆的美好时刻,沈昆与叶翔竟然会在大街上听一个乞丐拉二胡,而且还听得很投入。

这岂非很滑稽?

也许,那是因为他们都是孤独的人。

孤独的人,总是容易一起共鸣,而生命,它的本身不正是孤独?

许久,沈昆才生平少见的叹了口气,道:“唉,都是没家的人!”说完,他把手伸进自己口袋里,把里面唯一两张十元面值的钞票摸出来,恭恭敬敬的放在这乞丐面前。

可是这乞丐似乎根本就不知道沈昆在施舍给他钱,他仍然闭目拉他的二胡,只是曲调已趋于平缓,像是催眠一样。

叶翔的嘴角动了动,他像是想说什么话出来,但最终却也只是叹了口气,拉了拉沈昆:“走吧!”

两人这才迈动脚步。

见沈昆的表情有些黯然,叶翔也有些伤感,他赶紧岔开话题:“你不是说你钱包被偷了吗?哪来的钱给人家?”

沈昆道:“在重庆的时候,那个陆警官递给我路上用来买吃的的零用钱!”

叶翔道:“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重庆市反扒大队副队长陆耀国?”

沈昆点点头,道:“对啊,就是他!”

叶翔怀疑的盯着他:“警察有这么好心?”

沈昆反问道:“为什么没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好人多!”

叶翔点点头,道:“也是,好心人往往都是糊涂蛋,比如说你就是!”

沈昆道:“我哪里糊涂了!”

叶翔道:“你小子啊你小子,说是你个白痴你还不承认,你把身上的钱都给那小叫花子了,这年一过完,你还要找工作,还要吃饭喝水,你说你是不是糊涂蛋!”

沈昆裂开嘴笑道:“那怕什么,有你在嘛,难道你忍心看你朋友挨饿吗?”

叶翔瞪着他,好半天才道:“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沈昆道:“什么秘密?”

叶翔压低了声音道:“我现在全身上下包括存款加起来也不超过四百元!”

沈昆顿时呆若木鸡,但他很快又哈哈大笑:“你怕什么,有我在呢!”

叶翔狐疑的盯着他:“你不是钱包被偷了吗?”

沈昆点点头:“是的!”

叶翔道:“那银行卡呢,掉没有?没钱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掉了几百块,还有几千块!”

沈昆道:“但银行卡也掉了!”

叶翔瞪大了眼睛道:“一张也不剩?”

沈昆回答道:“一张也不剩!”

叶翔也愣了愣,但忽又笑道:“那也不要紧,只要身份证还在银行卡掉了可以挂失,过两天等银行开门了我陪你去挂失,你说好不好?”

沈昆道:“不好!”

“啊?”叶翔吃惊道,“为什么?”

沈昆道:“因为,我的身份证也掉了!”

叶翔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告诉我你这不是真得,你上午不是说你身份证没放钱包里吗?”

沈昆露出回忆的表情:“估计是我在长天三号上翻船舷的时候从背包里掉出去了!”

叶翔叹了口气:“唉,看来那传说中的长天霉女果然霉,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识一下,看我能不能被霉住!”他忽又笑道:“身份证掉了也不要紧,反正也可以挂失,快件七天时间就可以搞定了!”

沈昆立即来精神:“但前提是需要一百二十多元钱,你先借我!”

叶翔又翻了翻白眼:“我郁闷,弄了半天,我这三百多两银子还是不能完整的保住呀!”

沈昆笑嘻嘻道:“穷人嘛,是这样的!”

叶翔咬牙道:“算了,为了咱俩这个月的幸福日子,我先忍痛借你,你小子找到工作了可得先还我呀!血汗钱呐!”说完,他心疼的把手伸进上衣的口袋里准备摸钱包,但却被沈昆及时制止。

“干嘛?你良心发现,不找我借钱了?”叶翔惊喜的看着他。

沈昆无奈的看着他,道:“其实我也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快说来听听,快!”叶翔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的秘密就是我那几张银行卡余额最多的一张卡上还有两元一毛钱!”沈昆用打机关枪的速度说完这句话就一溜烟的跑进了小区大门。

直到沈昆跑出很远,叶翔才反应过来。

“什么,你为何不早说?”叶翔目瞪口呆,“天啊,天呐,天理何在,主啊,救救你可怜的孩子吧!”叶翔悲惨的叫声回荡在小区空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