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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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汇率政策(4)

14.5.4国际货币合作的条件

现在让我们来放松上述要素可自由流动的假定,设想一种只能进行国际货币合作,而无法实行整个经济一体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国际货币合作,实际上就是人们所说的通货区合作形式。

在通货区合作形式中,由于成员国只能进行国际货币合作,而不能进行更进一步的一体化合作,因而要素的流动是不自由的。在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以上所说的贸易项目的冲击就不可避免。这样,当要素禀赋不同的国家参与通货区合作时,势必会产生一部分成员国得益而另一部分成员国受损的结局,而这意味着该通货区最终是会解体的。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建立一个有效的,或最适的通货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综合各种有关通货区的研究文献,通货区得以建立的条件大致有以下一些:

(1)具有相近的通胀率。这一条件将使成员国之间的货币账户转换变得比较容易。

(2)具有较高程度的要素流动性。因为要素的流动性可以用来补偿通货区建立之后汇率调整的刚性。

(3)经济开放度较高的小国。这是因为,开放度高的国家偏好于稳定的汇率,而对于小国来说,它们通常又不具有依靠本国力量独自来稳定汇率的能力,所以,开放度越高、经济规模越小的国家就越是倾向于国际货币合作。

(4)产品差别化的程度较高。这样成员国不必为了争夺相同产品市场而进行汇率战。

(5)价格与工资都有较大的弹性。这样成员国就无须动用汇率杠杆来平抑物价,控制失业。

(6)产品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较高。其含义是,成员国的生产结构应当比较接近,这样便于选择共同商品来确定基准汇率。当然生产结构的相似并不排斥产品的差异,因而这个条件与上述的第四个条件并不冲突。

(7)较高程度的财政合作。通货区的固定汇率将使各国的货币政策丧失功能,然而财政政策依然可以成为成员国损人利己的武器,因此,为防止通货区解体,就必须增加财政政策高度合作这一条件。

(8)成员国的实际汇率是可变的。这是因为实际汇率反映的是一国购买力平价,它无法成为一国在通货区中伤害他国的手段。并且,实际汇率的调整是长期的,因为决定一国实际汇率的生产率的增长率的变动,是一国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而当一国的实际汇率需要调整时,若通货区的其他缔约国不准其实现这样的调整,那么就会发生该国实际汇率低估的现象,从而会破坏通货区所达到的利益分配的均衡。

(9)政治因素。这可能是所有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许多实证研究的成果表明,在欧洲通货区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政治因素所起的作用要大于经济因素所起的作用,这是因为由参加通货区所造成的部分国家主权的让渡,若没有各国国内政治上的支持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10)地理环境因素。这是一个无需多加解释的条件,就通货区被冠名为“区”而言,参与通货区合作的国家自然应当是那些在地理位置上是相邻的,且处于一个共同区域内的国家。

以上所列举的这么多条件足以解释,为什么在今天的世界上只有欧洲一个通货区,而在世界的其他地区,产生不了与其相似的国际货币合作组织这种令人费解的现象。

14.5.5通货区理论

(1)通货区模型。

一个通货区至少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的参加,为了使问题变得简单化,我们所要建立的是一个两国模型。

假定有两个国家A与B,它们愿意组成一个通货区来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汇率。它们的名义货币需求分别为:

PALA(YA,iA)=MA(1)

PBLB(YB,iB)=MB(2)

式中,PA与PB代表两国的价格水平;LA与LB为两国的货币需求函数;YA与YB为两国的实际收入;iA与iB则是两国的名义利率;MA与MB是两国名义货币的供给。

再假定,两国的货币市场是通过资本的自由流动而连接为一体的,而两国的金融资产又是完全可替代的,即不存在资产变换的交易费用与风险。这样,就可以得到连接两国货币市场的利率平价:

iA=iB+e(3)

这里的e是A国货币的预期贬值率(相对于B国的货币而言)。由于在建立通货区之后两国将实行固定汇率制度,因而(3)式中的e=0,这样(3)式就会变为下式:

iA=iB(4)

舍去与e有关的(3)式(但我们必须经常记住它的实际存在,因为通货区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怎样才能使e=0),那么从剩下的其他三个式子中可以看到,在两国建立通货区时,有四个变量是需要双方共同来确定的,它们分别是:

iA,iB,MA与MB。而确定这四个变量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确定通货区共同的固定汇率的过程。

(2)通货区固定汇率的决定。

就以上四个变量的确定过程来看,其顺序大致是这样的: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两国的均衡利率iA、iB,这一均衡利率必须保证e=0;然后,参加通货区的两个国家再根据这一均衡利率来决定它们各自的货币供给量MA与MB。

为确定这四个变量,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一种是对称性的安排;另一种则是不对称的安排。所谓对称性的制度安排,就是合作双方共同来决定它们的均衡利率,进而建立起一个利率平价的固定汇率;所谓非对称的制度安排,就是在参与合作的两个国家中,由其中的一个国家首先确定它的利率水平,并将这一利率水平定义为通货区的均衡利率而要求另外一个成员国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它的利率水平和国内货币供给的量。

在讨论两种不同制度安排下的均衡利率是怎样决定的这个问题以前,我们首先有必要来解决一个两种不同制度安排下都会遇到的问题,即菲利普斯曲线在通货区均衡利率决定中的作用问题。上述A、B两国在进行货币合作以前,其国内的货币政策显然是各自独立的,即它们国内货币供给量的决定是独立地进行的,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国家可以任意地决定它们国内货币供给量的多少,因为这将取决于它们两国所特有的菲利普斯曲线的形状与所处的位置。除此之外,还要涉及各国菲利普斯曲线的时间偏好,但考虑到这会使问题变得复杂化,故不在此加以讨论。

我们已经知道,一国的菲利普斯曲线给出的是一个国家对失业与通货膨胀间的替代关系的某种偏好,以及既定的替代率处于什么样的位置上。弗里德曼已经证明,长期的菲利普斯曲线是一条垂直于横轴的直线,因而,累积的货币存量的增加,会使该替代率处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上。一个国家的货币存量越高,那么它的短期菲利普斯曲线与长期菲利普斯曲线之交点的位置也就会越高,由此所决定的货币供给的增量也就将越多,结果,为实现国内经济稳定的均衡利率就将越低。反之,则相反。现在,当以上所说的A、B两国怀揣不同的菲利普斯曲线来建立一个共同的通货体系时,即来共同决定一个能使e=0的均衡利率时,将会发生什么呢?

我们先来讨论对称性制度安排下的均衡利率的决定问题。在对称性的制度安排下,当两国决定进行货币合作时,其均衡利率的决定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局:

①当两国的自然失业率相等,即长期的菲利普斯曲线处在同一条直线上,并且两国的短期菲利普斯曲线能够在共同的长期菲利普斯曲线上相交时,那么这两个国家就可以在国内自然失业率与通胀率相等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确定一个能够保证e=0的通货区均衡利率。

②第二种可能出现的结局仍可从中推导出来。即当两国的短期菲利普斯曲线斜率不同,而长期菲利普斯曲线的位置因两国偏好的自然失业率不同也不同时,能够保持e=0的通货区均衡利率可能就会无解。这是因为,若选择E0点为均衡解,那么B国就必须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提高利率,而这将会引起U0-U1的失业,结果建立通货区的大部分成本将由B国来承担,这在对称性制度安排下显然是不可能为B国所接受的方案。假如选择图中的E1点为均衡解,那么现在就该轮到A国来支付合作的成本了,这是因为在E1点求均衡解,势必要求A国采取松的货币政策来加以配合,而这将导致A国通胀率的提高,因而也是不能为全体成员国所接受的方案。

③可以推导出第三种可能的结局。该图的含义是,两国长期菲利普斯曲线完全相同;短期菲利普斯曲线也完全相似,只是因为两国的货币存量不同,从而该曲线在长期菲利普斯曲线上的位置有高低之别。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在对称性的制度安排下,通货区的均衡利率仍将无解。其理由是:若在E0点求均衡解,B国就须独自承担由建立通货区所产生的成本,即B国国内将因此而出现较高的通胀率;若在E1点求均衡解,A国则要独自承担建立通货区所带来的成本,即在A国国内将出现较高水平的失业率。

除了以上三种基本的结局之外,当然还存在其他的均衡解,这只要将两国的货币供给存量、自然失业率的位置、政策当局偏好何种斜率的短期菲利普斯曲线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即可,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现在,进一步来讨论非对称制度安排下的均衡解。从以上的分析中已经知道,只要两国的短期与长期菲利普斯曲线不能同时相交,那么通货区的均衡利率就会无解。假如参加通货区的成员国进一步增加到两个以上,那么由于各国长期、短期菲利普斯曲线不尽相同,要想得到一个成本均担的均衡利率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使问题得到解决,可能需要一种非对称的制度安排来求解通货区的均衡利率。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建立通货区的成本不能均担,那些明摆着要支付较高成本的国家为何还要去参加这样一个通货区呢?对此的回答是,尽管一国参加通货区的成本可能高于另外一个参加国,但只要参加通货区的净收益是为正的,那么即使要支付相对较高的成本,也仍然是值得的。

非对称制度安排下的均衡利率求解过程是这样的:先由上述两国中的某一个国家,比如A国根据其本国的菲利普斯曲线状况来决定它的货币供给量MA,然后据此来决定它的均衡利率iA,并由此决定B国的均衡利率iB,最后再决定B国的货币供给量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