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很少引述“以色列传闻”
该部经注中,作者很少引述以色列传闻,即使提及,也已“据说、有人传述”的行文给予说明,以示以色列传闻的不正确。
(四)引述部分伪造故事
作者在该部经注中,根据凯尔布的传述,引述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伪造故事。但他在引述完故事后,以“真主至知”的行文,表示了他对故事真伪的质疑。
(五)很少叙述教法中的细节问题
作者注释涉及教法的经文时,既很少叙述教法问题,也不涉足法学学派之间的争论和各自的证据,只是引述他们的观点而已。
(六)解析部分经文的语法哲理
如果一节经文含有多种语法哲理,作者就逐一分析和说明,并据理据证地侧重其中的一种哲理,作为最终解释。[22]
十阿鲁西的《古兰经义精华》
阿鲁西,全名艾布·塞纳·萨义德·迈哈姆德·希哈卜丁·阿鲁西(Abu al-thanā’al-sanyyid mamūd shihāb al-dīn al-’alūsī,1802-1854),伊拉克人,沙菲仪法学派圣训学家、注释学家、苏菲修士。阿鲁西师从哈立德·纳格什班迪(Khālid al-nagashbandī)、阿里·苏韦德(Ali al-suwaydī)等习经识训、研习教法、潜修苏菲。阿鲁西13岁起,就开始授学著述,门生众多,著作颇丰,主要有《古兰经义精华》(Ru al-ma‘ānīfi tafsir al-qur’ān al-‘aīm wa sab‘al-mathānī)、《逻辑阐释》(Sharal-silm fi al-maniq)、《伊拉克人对拉哈尔人的问题之回答》(Al-’ajwibah al-‘irāqiyyah ‘an al-’as’ilah al-lālūriyyah)、《伊拉克人对伊朗人的问题之回答》(Al-’ajwibah al-‘irāqiyyah ‘an al-’as’ilah al-’irāniyyah)等。
《古兰经义精华》是阿鲁西的代表作。1847年,阿鲁西卸任法官后,致力于注释《古兰经》。他白天授课解律,晚上冥思注释,次日将手稿呈递给门客学者,供他们评论勘正后定稿。阿鲁西昼夜如此,于1851年完成了整部《古兰经》的注释,并请时任宰相阿里·里达·巴沙(Ali riābāshā)命名为《古兰经义精华》后,将它呈献给奥斯曼帝国素丹阿布杜·马吉德·汗(‘Abd al-majīd khān,1839-1861年在位),得到了他的肯定和褒奖。
《古兰经义精华》的总体特点是,该部经注集传闻注释与见解注释于一身。作者在经注中,既引述了伊本·阿廷耶、艾布·哈雅尼、宰迈赫舍里、艾布·苏欧德、拜达维、法赫鲁丁·拉齐等注释家的精粹注释,并明确指出了被引传闻出自何书。同样,作者也发表个人见解,细致地评述了每段传闻。诸如,他反驳了艾布·苏欧德、拜达维和艾布·哈雅尼等人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根据哈乃斐法学派观点批驳了法赫鲁丁·拉齐关于教法问题的见解。该部经注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鲜明的逊尼派观点
作者在注释有关信仰教义的经文时,往往根据逊尼派教义主张和观点,旗帜鲜明地批驳了穆尔太齐赖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的主张,以维护逊尼派的正统性,如对第2章(黄牛章)第15节经文的注释。
(二)注释宇宙性经文
作者在其经注中,引证天文学家的研究成果注释了那些关乎宇宙自然的经文。阿鲁西对于自己满意的天文学观点,给予肯定;对于自己不满意的观点,给予辩驳。例如对第36章第38-40节经文的注释。
(三)阐释教律经文,注释经文语法
作者引证四大法学派的理论和证据,注释了涉及教法的经文。尤为指出的是,尽管作者有沙菲仪法学派的背景,但他引证时不偏重任何一家的教法主张,只是以“马立克主张……沙菲仪论断……哈乃斐说……”的行文给予说明。例如对第2章(黄牛章)第228节经文的注释。此外,作者有时候大量分析一些经文语法的程度,达到了使其经注几近为语法专著的程度。
(四)批驳“以色列传闻”和“伪造故事”
作者在经注中,据理据证地严厉批驳了错误引述以色列传闻和伪造故事的注释家。例如在注释第5章(筵席章)第12节经文时,就辩驳了拜鄂瓦不加甄别的错误传述。
(五)示意性地注释经文
阿鲁西作为苏菲,他的这部经注几乎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完成的,因此苏菲修行和内心体悟自然影响到了他对《古兰经》的注释。阿鲁西每当注释完经文的表义后,就致力于揭示经文中的“示意”。因此,一如内沙布尔的《古兰经妙义览胜》具有双重身份,阿鲁西的《古兰经义精华》也具有“示意注释”和“见解注释”的“双重身份”。尽管如此,但该书的主旨并不在于“示意注释”,而在于注释经文中的方方面面,因此它被注释学界视为一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百科全书式注释典籍,被列入见解注释的范畴。
除以上特点外,作者还解析了经文中的各种诵读、关联性经文、经文的降示背景。同样,作者也引证阿拉伯诗歌,分析了部分经文单词在语言学层面的意义。[23]
[1]宛耀宾总主编:《中国******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304页。
[2]宛耀宾总主编:《中国******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
[3]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296页。
[4]拜达维:《启示光辉和经义奥秘》第1卷,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1912年版,第6页。
[5]拜达维:《启示光辉和经义奥秘》第5卷,贝鲁特阿拉伯图书出版社1912年版,第204页。
[6]《拉吉布·艾斯法哈尼古兰经注》的特点有三:一是大量引述了语言学家对《古兰经》的注释;二是大量引述了注释学界认可的《古兰经》注释典籍中的内容;三是汇集了很多注释《古兰经》经文的经典妙语。
[7]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297-298页。
[8]同上书,第298-300页。
[9]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06-308页。
[10]《领受传闻》共十卷,分门别类地汇集了沙菲仪的《穆斯奈德圣训集》、艾哈迈德的《穆斯奈德圣训集》,以及《六大部圣训集》、《穆宛塔圣训集》中收录的一些圣训,以及先知穆罕默德的历史。
[11]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11-312页。
[12]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12-316页。
[13]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19-320页。
[14]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18-320页。
[15]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24页。
[16]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25-328页。
[17]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34页。
[18]宛耀宾总主编:《中国******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733页。
[19]同上书,第734页。
[20]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40-345页。
[21]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47页。
[22]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352页。
[23]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1,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356-361页。
第三节穆尔太齐赖派注释家及其典籍
一嘎迪·阿布杜·坚巴尔的《完美无缺的古兰经》
嘎迪·阿布杜·坚巴尔,全名艾布·哈桑·阿布杜·坚巴尔·本·艾哈迈德·沙菲仪(Abu al-asan ‘abd al-jabbār ben ’amad al-shāfi‘ī,伊历?-415),穆尔太齐赖派学者,精通教义学、教法学、注释学。嘎迪·阿布杜·坚巴尔师从艾布·哈桑·塞利麦·本·敢塔尼(Abu al-asan ben sanlimah ben al-gaān)、阿卜杜拉·本·贾法尔·本·法里斯(‘Abd Allah ben ja‘far ben fāris)等习经释典。嘎迪·阿布杜·坚巴尔学术涉猎广泛,著作颇丰,教义学领域有《分歧与一致》(Kitāb al-khilāf wa al-wifāq)、《麦卜苏特》(Kitāb al-mabsū);教法学领域有《终极与要素》(Al-nihāyah wa al-‘umdah);伦理学领域有《法学家的忠告》(Naīah al-mutfaqqihah);注释学领域有《完美无缺的古兰经》(Tanzīh al-qur’ān ‘an al-maā‘in)。伊本·凯西尔认为,嘎迪·阿布杜·坚巴尔的最重要的学术成果是《启示的证据》(Dalā’il al-nubuwwah)。
《完美无缺的古兰经》是穆尔太齐赖派在《古兰经》注释领域流传于世的三部代表作之一,全一册。作者在前言中,叙述了他的注释目的和方法。他讲到,他的注释目的不在于逐章逐节地注释整部《古兰经》,而在于三个方面:其一,明确界定《古兰经》中的明确和隐微经文,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其二,阐释隐微经文的大义;其三,基于穆尔太齐赖观点,解析逊尼派对隐微经文的错误注释,并给予辩驳。基于此目的,他的注释方法是,从头至尾注释《古兰经》的114章,但不注释每章中的每节经文;以问题方式注释每章中的若干节经文,每个问题又包含若干难题和解答。作者解答难题的方式是,有时候从语言学角度解析经文结构,有时候从教义学角度给予分析。[1]该部经注的特点如下:
(一)语言学注释
作者基于语言学原理,解读了有关节文蕴涵的词法和句法哲理。此类注释在该部经注中所占篇幅不小。
(二)注释教义经文
作者根据穆尔太齐赖派观点,注释了涉及教义的经文,如“正道与迷误”、“恶魔对人的影响”、“末日眼见真主”、“人的行为自由与否”、“犯大罪者既非信士也非异教徒,而是居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位”等。作者对诸如此类问题的注释,占据了该部经注的大部分篇章。换言之,作者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刻阐释,全面展现了穆尔太齐赖派的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
(三)修辞注释,旨在隐义
作者借助修辞学者中的隐喻法和比喻法,使一些经文的释义与经文本义相去甚远。作者注释时,如果经文不符合穆尔太齐赖派主张,就通过修辞手法,使经文失去本有表义,代之以隐义,如对第7章(高处章)第172节经文的注释。
诚然,尽管嘎迪·阿布杜·坚巴尔处于维护穆尔太齐赖派之目的,在注释过程中,使有些经文失去了它应有本义。然而,从学术价值来讲,作者运用他深厚的语言学功底和修辞学素养,揭示和界定经中很多隐微经文,以及分析经文辞藻与经文结构的优美性和超绝性的学术贡献,不容置疑。[2]
二谢里夫·穆尔泰达的《裨益之贵和项链之珠》
谢里夫·穆尔泰达(Al-sharīf al-murtaā),哈里发阿里后裔,本名艾布·嘎西姆·阿里·本·塔希尔·艾布·艾哈迈德·侯赛因(Abu al-qāsim ‘Ali ben āhir abu ’amad al-usayn,966-1044),伊拉克什叶派领袖,穆尔太齐赖派教义学家、圣训学家、注释学家、文学家、诗人。谢里夫·穆尔泰达师从筛海·穆非德(Al-shaykh al-mufīd)、赛海里·迪巴哲(Sahl al-dībājī)习文识典。谢里夫·穆尔泰达基于什叶派教义和穆尔太齐赖派原则,著有多部著作、论文和诗集。其中,《裨益之贵和项链之珠》(Ghurar al-fawā’id wa durar al-qalā’id)是他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