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电视文艺生态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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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后殖民语境中的电视文艺生态批评资源(12)

尽管在19世纪中国与西方文化发生碰撞后,重义轻利、向内用力的政策令国力显现出阶段性的落后,同时因重视孝道而造成的人口激增客观上给社会和自然界带来巨大压力,往往只能悲剧性地通过战乱和饥荒来减少人口,逐渐恢复人口与资源之间的一种平衡。在这一过程中,有时亦造成“赤地千里”导致动植物数量剧烈下降。但无论如何,这种经济发展的制约仍然可以说是一项最根本、最有效的制约,毕竟短期的自然破坏亦决不可与现代工业污染所造成的不可再生的破坏同日而语,有赖于几千年来的经济被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才能大体上保护了我国的基本自然环境还是“青山绿水”。[何怀宏《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述略》,载《学说连线》2003-3-9。]

二、道家与生态

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从神秘而神圣的“道”这一本原出发,认为“道”产生了人和万物,人和万物是平等的,人应采取“顺应自然”的“无为”的态度去依循万物的本性,爱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万物。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现代社会解决生态危机提供了现实的启示。

1、“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老子以“道”为最高本体,认为“自然”是贯穿于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最高原则,故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命题,并且认为“天道自然,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天地万物都含有阴阳两方面的因素,阴阳二气相互作用形成平衡和谐状态,和谐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天地万物遵循循环往复的规律,都是在周期性的发展变化中维持其生存和发展的。

《老子·五十二章》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故道生之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所以老子认为,人应当师法自然,主而不宰,“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庄子继承老子思想,认为“自然”和“人为”不仅有一定的界限,而且各有自己的职分,不能过分夸大人的作用,《庄子·秋水》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名。谨守而不失,是谓反其真。”不仅认为人应顺从自然不违反自然,而且认为人只有顺从自然才能有所作为。“反其真”就是要返回到自然的本然状态,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种生生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平衡和协调状态。所以,顺应自然也就成为人的一种本质的规定性和所应遵循的行为原则。

“无为”是道家最基本的精神之一,我们不能把它简单地理解成“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在道家看来,无为是一种精神境界,它与“道法自然”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无为的本质就是顺应自然的变化,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不人为造作。《庄子·应帝王》载:“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fe30‘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儵与忽为了报答浑沌的恩德,为浑沌凿出七窍。结果七窍凿成了,而浑沌也死去了。在这个寓言中,儵忽是很快的意思,暗指人为造作;浑沌是指混合不分的状态,暗喻自然无为。寓言通过儵和忽出自好心而做了坏事,来强调天道自然无为,反对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天地万物。

道家把生态伦理思想从自然推及至社会。道家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世界观和“物无贵贱”的生态价值观出发必然会形成“无为而治”的社会道德观。道家认为:天地万物的自生自长是天之道“无为”的本质的体现,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老子认为对社会的治理应该奉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准则。庄子也认为:“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庄子·天道》)人类社会的秩序应该效法天地之道,对于社会的治理也应顺其自然,让人民休养生息,不加以干预。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会出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景象。道家把人类社会的道德与自然秩序统一起来,天道影响人道,人道效法天道。

2、“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老子认为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是“不知足”。他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也”。“知足”就是要人们克制自己的欲望。他要求人们不仅要“知足”而且要“知常”、“知和”、“知止”。

“知止”就是说人们的行为和欲望必须有一个合理的限度,知道适可而止。如果人类只为了自身需要的满足而无限制的向自然索取,必然会打破“和”的状态,使有限的资源趋于枯竭,一些生物种群濒临灭绝,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将不复存在。所以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从这一前提出发,庄子反复告诫人们要“不以物移性”,“不以物挫志”。认为“丧己于物,失性于俗”,必然丧失人之为人的本性,而成为物的奴隶,并主张通过“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德性修养保持主体人格的独立尊严,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序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知和”就是要懂得人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的道理。“和”是宇宙的本真状态,是“道”所以自然无为和无为而无不为的内在根据。“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和”是“生”的必要条件,也是人们应当遵循的行为原则和价值尺度。老子所以强调“知和”的重要性,就是因为它不仅蕴涵了宇宙化生的全部秘密,而且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丰富而深邃的哲理之源。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是人和万物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破坏整个生物系统的多样性人类必将失去持续发展的条件。所以人们不仅要“知常”而且要“知和”。

“知常”就是要懂得自然的“无为”本性和运行规律。《老子·十六章》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明确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庄子·在宥》说:“乱天之伦,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灾及草木,祸及止虫。”由于人类的行为打乱了自然界的秩序,背离了万物的本性,自然状态不能保全,使得禽舞兽窜,悲鸟夜鸣,草木不得生长,昆虫无处栖身,万物失去生存的环境。长此以往,必将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庄子告诫世人,“圣人处物而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人类无情地破坏自然,自然会反过来报复人类,使人类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庄子的理想自然是,“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即环境不遭破坏,物种不被灭绝的生态平衡。正如美国当代科学人文主义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而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它强调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潜在两者的基本一致。”[余卫国《先秦儒家和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载《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2期。]

3、“游于逍遥,超于物外,得其环中”

清代思想家魏源曾作过《老子本义》一书,他认为:“老子,救世之书也。”“老子著书,明道救时”,“此老子悯时救世之心也。”中国自上古夏、商、西周三代的发展,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危机,出现了所谓“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站在继承与发扬殷周,尤其是两周礼乐文化的立场上,并极力主张维护礼乐制度,提出“克己复礼”、“立于礼”、“以礼让为国”等等思想。针对着当时礼乐制度遭到破坏的情况,孔子主张在社会文化内部进行一定的改造,并且提出用“仁”来充实“礼”的内容。老子与孔子不同,他站在否定礼乐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立场,深刻地揭示了人类文明的负面影响和负面作用,极力地抨击了文明的异化现象,认为文明危机是文明自身造成的。文明社会所产生的乱象:贫穷、昏乱、盗贼、战争、争夺、罪祸、轻死、声名逐利、欺诈等一切罪恶,皆是由于文明日开、智慧日多、民多利器、上之有为和多欲、礼乐制度、仁义道德等造成的。可以说《老子》是一部在严重社会危机中如何保持自己,尤其是自己精神不为物伤,求得精神的宁静和自由,营造自己的精神家园的救己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