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神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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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民间流传的神话(2)

明代洪楩编的《清平山堂话本》所收宋元小说中,有一篇叫《董永遇仙传》,所写内容大体和《董永变文》相近,不过前段已有槐荫树下相遇相别的记叙;后段写织女上天,生下一子,名董仲舒,亲自送还,与董永抚养,这以下就和《变文》稍稍有异了。现在略记其相异部分的梗概如下:

仲舒十二岁时,得严君平教,住太白山中寻母。母与金瓶、银瓶各一,嘱将金瓶寄严先生,银瓶自用。严君平得金瓶,忽迸火星,烧尽命相书,熏瞎双目。仲舒开视银瓶,有米七合,自思母教我日食一粒,如何得饱,乃并七合煮而食之。不期身忽暴长,半月间身长一丈,腰大十围。其父老病,受惊死去。仲舒葬父已毕,守丧三年,不思饮食。忽一日对众曰:“前者,母与我仙米,我却不知,一顿吃了,不料形体变异。今玉帝差火明大将军宣我上天,封为鹤神之职。每遇壬癸巳上天,亥己酉游,归东北方四十四日后,还天上一十六日也。”仲舒乃在太岁部下为鹤神。

明清以后的戏曲、挽歌、评讲、弹词及地方戏中,便都对董永神话中的“槐荫会”和“槐荫别”——尤其是“槐荫别”——这样的情节多加渲染,这不但使神话的内容有了新的发展,变得更加充实,也使董永和七仙女真挚的爱情在悲剧的气氛中得到充分的烘托。在旧本黄梅戏《董郎分别》[5]这一场中,已可见七仙女这个神话人物逐渐人情化、生活化了,她不再仅仅是奉行玉帝使命的使者,而是对玉帝的苛暴有所憎愤,对人间生活、夫妻感情有所眷恋向往。虽然还描绘刻画得不够,那是时代的局限性使然,总的倾向应当说是好的,是表达出了人民群众的意愿的。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整理的黄梅戏《天仙配》与川剧《槐荫记》,根据“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原则,对这个民间神话做了细致的修补恢复工作,使它的面貌既是焕然一新,又保留了古代神话原来应有的特色。现在综合二剧,简述故事的内容如下:

董仲——日本刻本《列仙图传》

七仙女是天上的织女,因忍受不了天庭的寂寞,偷偷来到凡间。路遇卖身葬父的孝子董永,爱上了他,就托土地主婚,请老槐树为媒,与董永成了婚配。结婚以后,夫妻双双到傅员外家上工,因卖身文契上原写着“无牵无挂”,如今多了一个女人,傅员外不肯收留。经过恳求和争论,才限定董永夫妻当晚织成云锦十匹,如果织出来,三年长工改为百日,否则三年之后再加三年。七仙女马上答应,董永却非常焦愁。

当天晚上,七仙女劝董永先睡,自己烧起一炷下凡时姐姐们赠送给她的“难香”,请她们来帮忙。顷刻之间,天上的众仙女闻香赶到,一齐动手,“请动天丝”、“‘经’将起来,‘梳’将起来”。果然在一夜之间,织出了绚丽的云锦十匹。

第二天夫妻俩把云锦送交主人,主人大为惊异。但因有约在先,无法留难。到百日期满,他们就欢喜地回家去了。路上七仙女告诉董永已有身孕,董永听了更是喜上加喜。他们都幻想着建立一个小家,过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可是玉帝查出七仙女私下凡尘,立刻遣派天使,催动钟鼓,传旨叫七仙女在“午时三刻,返回天庭。倘若不然,定派天兵天将捉拿,并将董永碎尸万段”;幸福的美梦就此破碎。七仙女怕董永惨遭毒手,只得在老槐树下和他惨恸分离。这时那棵会应声的老槐树,也真成了一段哑木头了。恩爱夫妻一下子永远分离,这是何等惨绝人寰的悲剧!可是七仙女在和董永约定“来年碧桃花开日,槐树下面把子交”之后,还是趁董永昏倒在地的顷刻,跟随天使上天去了。

沉香救母神话,故事的时代背景也说是发生在汉代,但是古书对此从无正式记录,只是在近代的唱本鼓词中见到此一神话的梗概。现在把杜颖陶编《董永沉香合集》中宝卷《沉香太子全传》叙写的内容节述如下:

汉代士子刘向“上京赶考”,路过华山神庙,题诗戏弄庙神华岳三娘。三娘怒,欲杀之。玉帝遣太白金星告以与刘有姻缘三宿之分,三娘乃幻为大宅,候刘于途。俟刘投宿,诱追而成亲焉。三宿已过,三娘道出真情。刘以沉香一块赠别,云他日生子,取此为名,用作记认。三娘亦赠刘夜明珠、玻璃盏等三宝。刘进京时考期已过,方欲献宝邀官,又遇奸相觊觎,劫其三宝,反诬以盗名,绑赴法场,正待处决。三娘知之,遂作法,令“飞沙走石”,刑不能举,使刘冤终得昭雪。后刘将“宝贝、文章一齐献与皇帝”,皇帝钦赐扬州府巡按,“走马上任”。三娘在华山,值王母寿辰,诸仙俱赴蟠桃会庆寿。三娘因孕,托病未去。其兄二郎觇得其情,乃怒提华山,压之于地下洞中。三娘于洞中产子,取名沉香,遣夜叉送去扬州认父。时刘已娶王氏,生子秋儿,乃同抚育长大,入学读书。同学有秦丞相子官保,讥沉香为无娘子,沉香、秋儿怒,同打死官保。王氏以秋儿入狱抵罪,纵沉香逃难,且往救其母。几经波折,沉香终到华山,遇何仙姑授以仙法,并窃得洞中萱花神斧,而与其舅大战于华山。变化易形,各显神通。诸仙咸来救助沉香,二郎亦得众神之助。神仙混战,胜负未分。玉帝乃敕太白金星下界说合二家,责令收兵。沉香因得斧劈华山,救出亲娘,母子团圆,玉帝敕封仙职。沉香返家,复于法场救出秋儿,“刘向奏明皇君”,皇君赐封沉香为“太子”。故沉香又称“沉香太子”。

沉香故事,见于唱本鼓词者,大同小异,略如上述。唯弹词《宝莲灯华山救母》于沉香救母故事而外,又增二郎神劈山救母缘起。大略说,西汉书生杨天佑修道桃山,张仙姑下山与杨配合,生一男一女。男名二郎,女名三娘。事闻玉帝,敕旨压仙姑于桃山以罚之,得二郎劈山救母。有了这个缘起,就为后来沉香化形为外公外婆责舅忘本事做了张本,也加深了神话的主题思想。神话所叙写的神人恋爱受到压制,又有亲属以神通法力来反对这种压制,当然是产生于封建时代的神话,它通过幻想的折射对不合理的封建压迫进行了抗议和斗争。最有意思的是,反封建的英雄,劈山救母的二郎神,后来竟摇身一变,成为封建道德的维护者,不惜手提华山压其亲妹。二郎神性格行为的变化,最启人遐想,引人深思。这个人物的形象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社会实践中的哲学创造,它向我们揭示了一条真理:人是会随着所处的不同的社会地位而发生变化的,要永远保持青春活力和斗争精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沉香神话,除唱本鼓词所写而外,今别无所见。元杂剧有张时起《沉香太子劈华山》[6],又有李好古《劈华山神香救母》[7],明徐渭《南词叙录》记载宋元戏文亦有《刘锡沉香太子》,惜均亡佚,不知内容究竟。观其标目,大约和近代说唱文学所写还是比较相近。溯其原始,则在唐代戴君孚《广异记》所记的华岳神女、元阙名《异闻总录》所记的华阴庙三娘子事中,已略具故事部分的雏形。《广异记》所记大略如下:

士人某应举赴京,宿关西逆旅。有丽人自称公主,拥奴仆亦来投宿,遂与同居。乃偕还京,住广厦大宅,贵盛无比。七岁,生二男一女。公主忽欲为士人娶妇,云:“我本非人,不合久为君妇。”士人亦竟别婚,而仍与公主往来不绝。婚家以其一往辄数日不返,使人候之,见某恒入废宅。心疑,潜令术士书符以间之。公主怒,来相责让,且与决绝。某问其居,兼求名氏。公主云:“我华岳第三女也。”言毕诀去,出门不见。

《异闻总录》记的却说,韦子卿到长安赶考,路过华阴庙,见华岳三女塑像美丽,说道,“我擢第回,当娶三娘子为妻。”后来登第回家的时候,三娘子就派人将他邀住,结为婚姻。过了二十天,子卿要带三娘回家。三娘子对子卿说:“我乃神女,固非君匹;君到宋州,刺史将嫁女与君偶。”子卿果然娶了宋州刺史的女儿为妻。后来刺史女儿得了病,有一个道士作法惩责了三娘子。三娘子便来责骂子卿,把子卿处死。这个故事的前半段,更和后来的传说相近。

两个故事都有术士书符或道士作法镇妖这样的情节,这个情节在沉香神话里便用二郎神提山压妹来做代替。二郎神是南宋时才兴起的一个神话人物,有赵(煜)、李(李冰子)、杨(戬)三姓之别。沉香神话中的二郎神,弹词说是杨天佑的儿子,那就该是明清小说所说的二郎神杨戬。这个神话人物的登场,其抖擞威风当然远胜先前传述的道士之流。《西游记》第六回写孙悟空大闹天宫,玉帝遣灌口显圣二郎真君前往擒之,孙悟空笑对二郎说:“我记得当年玉帝妹子思凡下界,配合杨君,生一男子,曾使斧劈桃山的,是你吗?”这就是杨二郎斧劈桃山最早见诸记述的,它和后来弹词唱本所说二郎神桃山救母完全一致。论其渊源,可算是早。说不定沉香华山救母还是二郎神桃山救母的模拟,因元人杂剧虽已有《沉香太子劈华山》等名目,而未经记录的二郎神斧劈桃山[8]神话便早在民间流传了。其实桃山、华山,也都当是传说中一地的异名。《山海经·中次六经》说:“夸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郝懿行注:“案(夸父)山一名泰山,与太华相连,在今河南灵宝县东南。”太华就是华山,桃林就是古代的桃林塞,它们都相距不远。故二郎神斧劈桃山,可以传为沉香斧劈华山;而劈华山事又有古代巨灵神劈华山神话作它的蓝本。这样模拟,代替,传承,发展,神话的内容就逐渐丰富起来了。

二郎

三个二郎神的神话,我们已经略述其二(第十一章第二节讲过关于赵煜的神话),剩下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李二郎的神话,应该比较详细地着重讲讲。

李二郎神话,极为丰富,大都流传在现代民间口头,单是著者手边掌握到的材料,就有《金马河和银马河》、《伏龙观》、《伏龙观(异文)》、《通济埝》、《通济埝(异文)》、《二郎擒孽龙》、《海眼》等六七种。可是古书记载的,却只有零星片断,而且都比较晚近。

汉末应劭《风俗通义》记叙的李冰神话,只是说李冰入水和苍牛相斗,没有提到他的儿子。到《太平广记》卷二九一引《成都记》[9]才说到李冰“入水戮蛟”,“江神龙跃”,也没有提到他的儿子,不过已为后来所传“(李)冰锁孽龙”[10]或“二郎锁孽龙”[11]露出了一些苗头。至于李冰有子,其说还是较早,《舆地纪胜》卷一五一引六朝梁李膺《治水记》说:“蜀守父子擒健蛙,囚于离堆之趾。”李冰的儿子这时忽然登了一下场,隋唐时代又未见记载,忽又消失了踪影。到北宋蜀人张唐英的《元祐初建二郎庙记》[12],才明确地说:“李冰去水患,庙食于蜀之离堆,而其子二郎以灵化显圣。”李二郎之名至此才正式出现。这和朱熹的《朱子语类》卷三所说“蜀中灌口二郎庙,当是因李冰开凿离堆有功立庙,今来现许多灵怪,乃是他第二儿子……”可以互相印证,虽然后者的记载,又要晚一百多年。

《蜀中名胜记》卷六引宋赵朴《古今集记》说:“李冰使其子二郎作三石人以镇湔江,五石犀以压水怪,凿离堆以避沫水之害,穿三十六江,灌溉川西南十数州县。”二郎的行迹初见于此,却并非神话。二郎神话的记叙,始见于清李调元的《井蛙杂记》卷九:

灌县离堆山,即李太守所凿以导江之处,上有伏龙观,下有深潭。传闻二郎锁孽龙于其中,霜降水落,时见其锁。云每有群鱼游深潭面,深露背鬣,其大如牛,或投以石,鱼亦不惊,人亦不敢取之,盖异物也。

这段记叙主要只是“二郎锁孽龙于其中”一语,其余都是渲染。直到半个多世纪以前,又才有罗骏声《灌志文徵·李冰父子治水记》说:“二郎……喜驰猎之事,奉父命而斩蛟,其友七人实助之,世传梅山七圣。”钱茂《都江堰功小传》说:“二郎为李冰仲子……又假饰美女,就婚蠥鳞,以入祠劝酒。”看得出来,这些已经是根据近代民间传说的片断所做的记录了。现在就把二郎神话在民间流传比较完整的一则节述如下:

秦灭蜀,秦王命李冰为蜀守,二郎亦偕其父同至蜀。时蜀地多水患,二郎奉父命往寻洪水祸源,思有以治之。二郎跋山涉水,自秋徂冬,从冬及春,杳无消息。一日入山林,遇猛虎,二郎射虎死,方割取虎头。七猎人出,二郎举虎头示之,七人咸惊。乃求共往侦水患,二郎允之。遂同至灌县城边一小河,闻茅屋内有哭声,觇之,乃老妪哀其幼孙将往祭水怪孽龙者,知洪水患害,乃在于斯耳。遂与七友同往白父,李冰授以擒孽龙之法,众人依计而行。至祭日,二郎持三尖两刃刀,与七友同入江神庙,伏神座后。顷之,孽龙随风雨入庙攫祭物。二郎率七友遽出,齐战孽龙。龙不支,窜出庙。四山锣鼓喧天,人声如潮。龙惧入水,二郎与七友亦俱入水;龙上岸,亦俱上岸。遂擒孽龙。二郎与七友斗疲,暂憩于王婆岩下,而置龙于河中。河有龙洞,通崇庆州河,孽龙乃伺机潜逃。二郎以三尖两刃刀置河上,倾耳近柄而听之,惊曰:“龙遁矣!”乃与七友急往觅龙,终复擒之于新津县童子堰。方返至王婆岩,遇前日泣孙老妪,持铁链来谢赠之。二郎即以此链锁孽龙,系之于伏龙观石柱下深潭中,后遂无水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