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州城的五月,天气炎热,没有一丝风,似能灼干人脸上的水分。
火热的骄阳照耀大街小巷,一些小贩忙着躲避刺目的阳光,往里面挤,让出中间一条道路。
正在此时,有一个头戴斗笠看不到容貌、一袭黑衣的劲装男子疾速往前飞奔,脚尖似没着地。
众人只觉眼前一花,那个黑衣男子已跑了老远。
众人还没回神,又有一个身着粗布衣裳、下穿马脚裤的青年飞奔而至,他怀揣铁尺,手拿绳索,追捕的目标正是前面那个跑远的黑衣人。
一前一后,两人的速度都极快,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跟前。
“看来歪歪遇到对手了。平日那些贼人哪跑得过他的飞毛腿?此次能与歪歪拉开一段距离,这贼人不简单。”
说话之人仍躲在屋檐下遮荫,年约三十上下,脸上带着调侃的笑容,是贩卖民间玩具的李明。
“此次歪歪若不能抓到那个贼人,估计又要伤心半月有余。”卖字画的张文,年约二十,是一书生,靠卖字画糊口。
提到歪歪,刚才沉闷的街道立刻像热油炸开了锅,纷纷议论起来。
最后甚至有人在下赌注,赌歪歪能不能抓到此次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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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厢,歪歪奋力往前追,一边大声道:“喂,你给我站住,否则休怪我柳歪歪不客气!!”
偏生黑衣人完全没有停下的迹象,脚步的动作反而加快。
歪歪累得直喘气,她还从未见过比这黑衣人更能跑的人。
她整整追了几条街,对方还能跑这么快,难道是她最近疏于练习之故?
歪歪这一恍神,前面的黑衣人已不见了踪影。
前面便是死胡同,黑衣人去了哪里?歪歪追上前,左右张望。
最后,她不确定地抬头,看向上面的屋顶,正对上一双深如寒潭的的黑瞳。那人的唇角勾出讽刺的弧度,一掌迅如疾电地劈在她的后颈。
歪歪不曾料到此人出手如此迅疾,来不及作何反应,后颈剧痛传来,便失去了意识。
看着失去意识的歪歪,黑衣人的手掐上她的颈子,只要他一用力,这唯一的见证人便能灭口,而他不确定眼前的这个年青人看到多少。
失去意识的歪歪眉清目秀,眼眸微阖,长睫投下暗长的阴影。
这个捕快看起来很年轻,竟令他不忍下手……
再看一眼歪歪,黑衣人跃至另一条街道,去除头上的斗笠,回复翩翩公子哥模样,扬长而去。
一个时辰过去,终于有人发现躺在墙角失去意识的歪歪,是城东卖臭豆府的王嫂。
她发出一声惨厉的尖叫,“歪歪——”
这声凄厉的尖叫声,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