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家乡的风俗,男的在女的手腕咬一口,这个女的属于他,这是一生的誓言与承诺。”
“我不介意你咬一口。”他将手递给我,我冷脸离开,手腕还火辣辣的痛,他朗声大笑,笑声爽朗豪迈,即使我进到寝室里面,也能清晰听到。
这样的男人无疑是有魅力的,但惹上却极为麻烦,有点后悔为什么没听娘的话,现在不知道是引水救火,还是引火烧身?
翌日,母后宣布了我登基的日期,众臣无异议。
再一日,母后宣布了皇夫的人选,满朝哗然,谁也想不到,皇夫竟然是他们景仰的大将军。
日子迅速地飞逝,转眼间,记入了狸国的史册的日子来临了,那天清早,他穿着火红的袍子玉树临风地站在我面前,身姿挺拔而俊郎不凡,光华盖过所有人,他的大手将我的小手轻轻握住。
“执之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第三次大婚,但却第一次有男子深情如海地对我说如斯话语,心微微颤动。
洛枫在众人的面前,牵着我走上龙撵,他步伐很缓慢,脸上始终漾着淡淡的笑,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兴奋,还是火红袍子的映衬,他俊美的脸庞微红,似喝醇酒玉露一般。
“洛枫,其实你长得还真不错。”听到我的话,他的唇角微微扯开。
“你以后会发现我不仅仅是长得好看。”他的手紧了紧,低头看着我,话中有话。
“你为什么不说我长得好看?你不应该说我是最美的新娘?”
“我本来是想在今晚说。”他笑着看我,但这样的笑暧昧得让人不禁低头,就在这时,他牵我的手,跨上龙撵,我们一站稳,喜乐齐鸣,欢呼声不绝,显得热闹非凡,母后在不远处看着我,眼神带着疼爱也带着伤感,也许这样的仪式,让她想起与父皇曾经走过的日子。
龙撵很大,周围插满了鲜花,我们并肩站在一起,接受了群臣的跪拜之后,沿着指定的位置绕皇城一圈,然后再去祭天。
狸国的百姓一早在路的两侧等候着,就是为了一睹女皇与将军的风采,这可是百年难得的盛事,撵车缓缓驶过,我们执着手朝欢呼的民众微笑示意,一直保持同一个表情,我相信今晚我的嘴角可能会抽搐。
男人的手总比女人的手要厚大,他的手很暖,不像濯傲的手那样冰冷,他可以给我温暖,而那个已经离我很远的男人,除了冰冷还是冰冷。
只是我习惯了冰冷,一时的温暖,竟然有点恍惚。
漫天礼花扬起,撒落在我的发丝和红袍上,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听着喜庆的乐曲,我还是想起了他,想起那个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竟心酸得有点想哭。
我曾是那样在意他,我曾是那么想留在他的身边,甚至愿意生死追随,但有些东西真的无法勉强,虽然明白,虽然已经放手,但还是伤感。
这是我的第三次出嫁,我能抓住属于我的幸福吗?我抬头看着还不算明朗的天空,有点茫然。
为什么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人不是他?一些人一些事,总是在特定的时间想起,无法控制,无法阻止,希望今天是最后一次想起了,也希望今天是最后一次心酸了。
“你不会放开我的手吧?”
“不会。”
“你不会在新婚之夜将我驱逐吧?”
“不会。”
“你不会让我在新婚之夜独守空房吧?”
“不会,除非我是傻子。”
听到他的回答,我唇禁不住扯动了一下,两人相视而笑,他的眸子微微弯起,里面波光闪烁,让人沉醉在里面,不想出来,我禁不住一阵出神。
听到他轻笑,我将脸微微扭开,思及他话中之意,脸已经微微发烫,这样的话似乎不应该出自我的口,像极一个怨妇在索爱一样,这样的回答也不应该出自他的口,总让人有点尴尬。
洛枫满足了曾经的我,对未来夫君的所有要求,长相俊朗不凡,身姿挺拔,出生书香门第,但却成长于沙场,在金戈铁马、浴血奋战之中将那份儒雅埋藏,成为一个铮铮铁骨的男子,但霸道之中始终不失温柔。
“洛枫,如果我下山遇到的第一个男人是你,那该多好?”我朝着欢呼的民众微笑,但他们的身影却在眼中渐渐朦胧,怎么也看不清,我只看到无数挥动的手。
“现在遇到也不错,第一次见你,你十五岁,如今牵起你的手,你才十六岁,我也不过二十一,我们还有很漫长的路可以走,与他的那短短一年相比,我们可以慢慢熟悉。”他的声音甘醇如百年老酒。
“几年、十几年再回首,你会发现他对你来说只是一个影子,一个朦胧的回忆,而我才是真实的存在。”
他说的没错,这一刻,我只能感受他手心的暖意,而他已经遥远,弥漫在心头的淡淡甜蜜总有一天会将这满腹辛酸化去。
他微微仰着头,双眼充满憧憬,坚毅的下巴比那晚多了一抹柔情。
“我曾经很努力让他爱上我,但我失败了。”我虽然脸上带笑,但心中却是落寞。
“那我比他有眼光。”他低头,那一刹的温柔让我有点目眩,第一次有男人看我的眼神如此珍惜与疼爱。
“我也觉得你比他有眼光。”
我朝着他笑,笑得绚烂,眸子的泪光在着瞬间带着粉红的色彩,我反扣住他的手,这一刻开始,我真的要与过去告别了,我真的不能再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