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酒店男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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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感人肺腑的情信

朱晓明一回来,就把谭秋平忘了。谭秋平却一见钟情,一连给他写了好几封信。其中有一封是这样写的:

朱晓明:

你好!你现在该早已顺利回家了吧?那天送你,不等你转身,我就立刻跑开了。不知为什么当时我只想快点跑开?也许生怕迟了,我的心会被你带走,好害怕自己真的会有“都门怅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样的伤离别。

这两天,我无法入睡,辗展反侧,失眠了,嘴边起了一层小泡,隐隐地作疼……今天下午听音乐时,我想起你的音容笑貌,就再也忍不住,偷偷地哭了。可是,你一回去就没有了消息,我好惆怅,好伤心……我只有在心底里默默地呼喊着你,我好想再次见到你,鼓起勇气当面告诉你,让你明白,这是一次难觅的天赐良缘。希望你我都要好好把握,万分珍惜,千万别再错过……

这是一封多么感人肺腑的情信啊,这又是一个多么痴情可爱的女孩啊。要是他的婚爱触角能够对上去的话,就真正实现了他要娶一个“女儿”一样的未婚女孩作老婆的理想。可是他的婚爱触角却顽固地偏向另一边,坚决不肯对上去。把一个纯朴真挚的好女孩无情地关在了婚姻的门外,错过了一个终生难得的机会。

那么,他的婚爱触角偏向了谁呢?偏向了不久后见到的一个美女。她叫许红梅,是一个婚介所的老师给他介绍的。她二十六岁,本科毕业,是一个保险公司的职员。

因为她漂亮,朱晓明便一见钟情,然后开始发疯似地追求她。当时,他还没有当过“爱情演员”,不懂话术,比较实在。也不够理智和冷静,容易头脑发热,感情冲动,追求起来不顾一切。

他当时手头赚了七八万元钱。这钱应该是他发展事业和爱情的基础。

可是为了实现他心中的那个梦想,他却把这些来之不易的钱全部用在了这个美女身上。许红梅因为长得漂亮,追的人多,显得比较冷傲,但她也不是纯粹在骗他。开始的时候,她对他还是感兴趣的,所以答应跟他保持一般朋友关系。

朱晓明是在见过谭秋平,收到她第三封信的时候,才见到许红梅的。于是,他心里就有些乱:许红梅与谭秋平究竟哪个好?不,应该说哪个更适合我?他思来想去,婚爱的触角最后偏向了许红梅,因为她长得漂亮。而谭秋平千好万好,只有一样不好:长相一般。他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后天所无法弥补的缺陷,却又是这个女孩最重要的东西。

这样想着,他就给许红梅打手机约她:“你好,你明天有空吗?我们去逛街好吗?”许红梅不冷不热地说:“明天?明天我生日嗳。”他心里一紧:“啊?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好,现在我知道了,我来祝你生日快乐吧。”

许红梅犹豫了一下说:“明天,我已经安排好了,请了一些同学朋友聚会。你,要是想来的话,就来吧。下午五点,到七一路的阳光酒家五一八房,我订了包间。”

朱晓明呆呆地想,怎么回事?我不给她打电话,她就不请我了?有些闷闷不乐。但他还是化了八百元多元钱,给她买了一套进口的羊毛衫羊毛裙,又买了个一百多元的大蛋糕。第二天下午四点多钟,他拿了生日礼物赶到那个包间。包间里那张大圆桌边已经坐了一圈人,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