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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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我们的屋外有一个通过二楼后面的扶梯。有一天,亨利受妈妈的指派去做一件事。于是他拿了一只铁桶去了。我明白他要爬这个楼梯,就走了上去,将门从里面反锁了起来,然后下楼进到园子里。园子刚被犁过,遍地都是乌黑、结实的泥土块,可供我进行挑拣。我收集了许多,埋伏在那里。我等着他上了楼梯,靠近楼梯口,逃不了的时候,然后,就将泥块儿扔向他,他用铁桶使劲儿地抵挡,可是挡不住我这个神枪手。泥块打到屋檐板上,将妈妈也引出来了。她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解释说,我是在逗亨利玩儿。听到这话他们两人都开始追我,不过我能够爬过高高的木板栅栏,就这样逃掉了。过了一两个钟头,我鼓起勇气往回转,朝四下看了看,见没有人,就以为这件事算完了。但却没有完。亨利埋伏在那里等着我。跟往常不同的是,他这一回瞄得很准,他扔出来的石子,打在我脑袋边上,被打的地方立刻肿起了一个像阿尔卑斯山的马特霍恩峰①那样的包来,。我直接带着它去找妈妈了,想要寻求些同情,可是她却没有很受感动。我想,她的想法是,这种倒霉事,我应该多遇到一些,那会使我改好的。因此,这件事主要是具有教育上的意义。至于疼痛什么的,是我看得太严重了。

我现在才懂得不应该给猫吃“止痛药”。如今,我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不过,在创作《汤姆·索亚历险记》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彼得受药性的影响进行表演,是我的一大乐趣——如果动作真的能够像字眼那样大声说话的话,那么我能够说,他同我一样,对之有着非常大的兴趣。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是世界上最可恶的。帕维先生的黑人,他的判断力很强并且好奇心很重,他要用它作为样品,我也同意了。按照他的想法,这是地狱之火做成的。

在一八四九年霍乱流行的日子。居住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老百姓被吓呆了。能逃的人全部逃了。很多人是在逃亡的途中被惊吓致死。由于霍乱和惊吓而死的人的比例是一比三。那些不能逃的人就只能吃预防霍乱的药,我妈妈为我挑了佩里·戴维斯的止痛药。对于自己,她倒没操什么心。她没有服用预防药物。她要求我必须每天喝一调羹止痛药。原本我想照她说的去做,不过那时候我还不了解止痛药,不像我头一次试过后那么清楚。她并没有对亨利的瓶子留意——她信得过亨利。但是她每天在我的瓶子标签上做个铅笔记号,还要每天进行检查,看我有没有吃一调羹。地板上有裂缝,并且没有铺地毯。于是我就把止痛药顺着裂缝喂下去,结果非常好——下面没有发生霍乱。

有一次,我正在做这个事情,来了一只善意的猫,它摇着尾巴,去吃止痛药——吃完之后,就歇斯底里起来,满屋子乱撞,开始是撞到家具上,后来终于从开着的窗口冲了出去,花盆也被带了下去,碰巧我妈妈走来,透过眼镜一看,她简直吓呆了,说:“彼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啊?”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进行解释的了,假如在那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历险记》。)上有记载的话,那可能是写得不正确的。

每当我的行为如此荒唐,而我妈妈的当场惩罚还不够时,她总是将事情留到星期天再处理,叫我星期天晚上去教堂——作为一种惩罚,我在有的时候能够禁受得住。不过一般来说,我是受不了的。我按照自己的脾气,总是设法躲掉。在进行考察以前,我妈妈决不相信我已经去过教堂了。她在我回来后,肯定是要我说说讲的是《圣经》里的哪一段。这很简单——不用我费事。我不需到教堂里去搞明白讲的那一段经文。而是自己直接挑了一段。本来这一直很灵,直到有一次,我所说的经文和当天去过教堂的邻居说的对不上。这之后,我妈妈就开始采取别的方法。至于是那些方法是什么,我现在记不得了。

那些年月里,男人、男孩冬天穿的是黑色的长袍。带有华丽的闪闪发亮的苏格兰格子花呢衬里。有一个冬夜,我出发去教堂,去给本周犯的一项罪恶定时结账。我将袍子藏在大门附近,然后就出去和别的孩子们玩了,一直玩儿到礼拜结束后我就回家去了。不过黑暗中,我将袍子穿反了,进入屋里,把袍子一甩,然后开始接受照例要进行的盘问。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直到提起了教堂里的温度。我妈妈说,“像这样的晚上,那里要暖暖和和的肯定不可能。”

我并不理解妈妈这句话的艺术所在,于是傻头傻脑地回答说,在教堂里,我一直穿着袍子。她又问道,从教堂到家里这一路上是不是一直都穿在身上。我仍旧没有领会她所说的这句话的含义。我说,是这样的。她说,“这苏格兰格子花呢红得发亮,你穿上它在外边招摇过市?难道不引人注意么?”

当然,这样的对话,如果继续下去肯定是沉闷且又无益的,于是我就随它而去,并且只好自作自受。

那大概是一八四九年的事。汤姆·纳什是个与我同龄的男孩——那个邮政局长的儿子。那个时候密西西比河上结满了冰,有一个晚上,我们两人约好在河上滑冰,可能是事前没有得到许可。我不懂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夜晚去滑冰。除非是因为没有得到许可。如果没人反对的话,半夜去滑冰是没有什么趣味的。将近半夜的时候,我们已经滑出了半英里多,都到伊利诺斯②岸边了。突然我们听到,在我们所在的和家那边的这段河上,发出了很不吉利的隆隆声,咔咔的挤压声和破裂声。我们意识到情况不妙——河开冻了,我们开始回家转,实在是吓坏了。尽可能的,我们借着透过云层的月光,来分辨清哪是冰、哪是水,急急忙忙地进行飞速滑行。有时候,我们停下来等一会儿,一旦发现能够用来摆渡的冰块就立马起步。如果遇到的全是水,便又停下来,心急如焚地等着一片大冰块漂浮过来,好渡过去。我们总共走了一个小时——一路上担惊受怕。不过,我们最终离河岸很近了。

我们又停了下来。又到了必须摆渡的地方了。我们的四周,冰在猛冲、碾碎,在岸上堆得像山一样,危险越来越多了,一点都没有减少。我们急着要到结实的岸上去,心里很不耐烦,所以便过早地从一块冰块跳到另一块冰块上。汤姆想错了,失脚成了个落汤鸡。不过他却已经逼近河岸了,只要游那么一两下——这样,脚就能够触到结实的河底,他就趁机爬了出来。我到得略微迟了一些,没出什么事情。我们通身都是汗淋淋的,对于汤姆来说,他的那次落水对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浑身不适,只能睡倒在床上,后来还接连生出一连串的疾病。其中最后的一个是猩红热③,等他病愈后,便完全丧失了听力。这样,一两年后,他的说话能力自然也就丧失了。不过,一些年后,人家又教他略微学着说说话——人们经常辨不清他到底在说些什么。自然的,因为他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不可能对他自己的声音进行调解。当他自以为是在低声说些秘密的时候,声音却大得让人在伊利诺斯州都能听到。

密苏里大学在四年以前邀请我到那里去接受法学博士的名誉学位。借这个机会,我在汉尼巴尔停留了一个星期——汉尼巴尔现在是一个城市了,那时候却是一个村子。自从汤姆·纳什我俩那次冒险到现在,已经有五十五年了。当我站在火车站上,就要离开汉尼巴尔的时候,

一大群公民聚在了那里。我见汤姆·纳什通过一段空地向我走来,便迎了过去,因为我立刻就认出了他。他老了,头发都白了,但是我依旧能够在他身上看出那个十五岁孩子的身影。他向我走过来,将双手凑成喇叭朝着我的耳朵叫唤,向公民们点点头,很机密地说——像雾里的喇叭那样吼叫——“你还是当年那副傻乎乎的老样子,萨姆。”

马特霍恩峰:号称为“阿尔卑斯山之王”。海拔为4478米,山峰为菱形,除去南面属于意大利之外,其他三面均属瑞士。19世纪以来,很多登山爱好者尝试着要将该山峰征服,但由于峰顶岩石峻峭、悬崖壁立,所以没有人能够挑战成功。但是目前旅游者能够乘坐直升机或是电缆车到峰顶。

伊利诺斯州:紧邻密歇根湖,位于美国的中部。面积大概是五万六千三百四十五平方英里,春田市(Springfield)是它的首府,芝加哥市和七所在的Cook县为工商业中心。

猩红热,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由链球菌所引起,早春发病率最高,患者多为十岁以下的儿童。猩红热的症状,除去咳嗽、喷嚏、发热以及扁桃体增大等,最为主要的便是骤然发热。一般十天之内能够治愈,少数病人还可能并发中耳炎,对儿童的身体健康是严重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