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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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从佩因①先生那里得知,吉姆·吉利斯去世了。他是久病之后,在两周前于加利福尼亚逝世的,终年七十有七。佩因先生同古德曼先生一起去看过他,但是吉姆病得太严重了,无法见人。史蒂夫·吉利斯的末日子也非常近了,他高兴且又平静地躺在那里,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他属于杰卡斯·古尔奇森林地带,还有很多吉利斯家的人在那里,四十年前,我对这些人都非常熟悉——乔治以及比利,也就是史蒂夫同吉姆的兄弟②。史蒂夫,乔治和比利他们,有一大群的儿孙,而吉姆打了一辈子光棍。

在我看来,吉姆·吉利斯实际上要比家属亲友心目中的他优秀的多。他的想像力非常强。这个人拥有那样的一种气质,就是能够即兴去做一项工作,而且做得很好。能做得轻松愉快,而在事前根本就不需要做准备,他能一边讲,一边就编好一个故事。不管故事被讲到了哪里,只要他脑子一闪,便能出现许多清新的幻想。也不用担心这个故事是否结束得令人满意,或是根本无法结束。吉姆天生就是一个幽默家,而且是个很有能力的幽默家。每当想起虽然他没有经过什么训练就已经有了这么大的才能,我便开始坚信,如果他能够早点被人发现,并进行几年的笔头训练,那他一定会成为明星表演者。往往天才都难于发现自己,也难于被亲友发现。甚至我能够说得更加严重些,一个天才——至少文学上的天才,是根本没有被熟人发现的可能的,因为他们同他太熟悉了,以至于他处在朋友所注意的焦点之外,不可能被看出他的才能到底多大,他们体会不到他和他们之间那种很大的差异。也不可能对他做出正确的透视。事实上,他和他周围有数的那些人之间的差异只有通过透视才能看出来。

那些经常于近处见到圣·彼得大教堂又从没有离开过罗马的人,就不可能对圣·彼得大教堂的规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有老远从坎帕纳过来的陌生人,才会认为罗马只不过是一片朦胧和污糟,唯独这巍峨的寺院孤独地矗立在那里,显示出无与伦比的庄严。成千上万的天生下来,便又死去了,都没有被其他人发现——也没有被他们自己和别人发现。如果不是那场南北战争,人们就不会发现林肯、格兰特、谢里登和谢尔曼,他们也就不会上升到显赫的位置。

我将这件事记录在了一代人以前所写的一本到如今还没有发表的小册子《斯托姆菲尔德船长访问天国》里提到过。到了天堂之后,斯托姆菲尔德急切地想要对无与伦比的军事天才恺撒进行一下瞻仰一。天堂里一个老住户对他说,亚历山大和拿破仑不能算是军事天才,他们只能被称做是无名的班长。这是同一位不同寻常的军事天才相比较来说的。这个人的职业是制鞋匠,他在新英格兰一个农村里出生,后来死掉了,一生都默默无闻,在人世的时候没有参加过任何战役。他在世上时,没有被别人发现。可是当他到了天堂的时候,就被天堂所知了,天堂赐他以各种荣誉。如果地球早就知道他是这个星球上最为超凡的军事天才的话,那么这些荣誉原本是他还在地球上时就应该享有的。

我在吉姆·吉利斯以及他的“伙伴”迪克·斯托克呆在杰卡斯·古尔奇的木屋子家里有三个月。那个杰卡斯·古尔奇是我在前面讲到过的那个安宁、美妙、梦境一般的位于森林地区的天堂。有时候,吉姆会突发灵感,背对着燃着大块大块木柴的炉火,将双手背到身后,即兴编造出一套谎话——一则神仙故事,或者说是一则被他着力渲染过的传奇——迪克·斯托克往往被作为故事的主人翁。吉姆经常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他讲的全部都是历史事实,的确的历史事实,而不是什么传奇。头发斑白,生性善良的迪克·斯托克就坐在他的旁边,吸着烟斗,安静地对这些大胆编造的故事进行倾听,从不说任何不以为然的话。

我曾经在自己的一本书里——我想应该是《赫克贝里·芬》吧——采用了一次吉姆即兴讲出来的故事,也就是被他称为《极端可耻的悲剧》的那个。为了使其适宜印刷,我得对它大加修改,不过这样一来,原来的故事就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如果按照吉姆所讲的和他边讲边编的那样,恐怕这个故事是我所听到过的最为有趣的了。可是被印成书后,那个故事便逊色不少,没有丝毫趣味。而它原来,被讲得是多么酣畅淋漓啊!在我的另一本名叫《海外流浪记》的书里,我则采用了吉姆即兴所讲的另外一个故事,那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可怜、天真而又愚蠢的啄木鸟。它想将屋子里堆满橡子。这则故事是逗人喜爱而有有趣的,里边满是快乐的幻想。在炉火前面,吉姆讲得滔滔不绝而又从从容容,他一边讲,一边进行编造,还按照他一贯的说法说这完全是事实,是无懈可击的,这纯粹的历史,一点都没有被篡改。我在另一本书里则采用了吉姆另外一篇编造的东西,那就是关于吉姆·贝克的猫的故事,那个了不起的汤姆·夸兹的故事。吉姆·贝克自然就是迪克·斯托克,汤姆·夸兹则是虚构的。并没有过这样的猫,最起码并不是像吉姆·吉利斯所想象的那样。

吉姆那丰富的想像力曾经有一两次给他带来了麻烦。一天,一个印第安女人想向我们兜售一种像大青梅那样的野果。因为在这木屋里住了有十八年之久了,迪克·斯托克知道这种东西没有任何价值,也不能吃。不过他没有留心,也没有任何坏心眼地说,从前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对于吉姆来说,有这么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大大地赞颂了这种鬼果子一番,越来越说得天花乱坠。他说这东西他已经吃过千把次了,要吃的时候只要放点儿糖煮一煮,整个美洲大陆上都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鲜美了。这些他不过是讲给自己听。迪克将他的话打断了,说既然这个果子如此鲜美,那为什么没在当地种一些呢。这一问,将他问得只能直挺挺地站在那儿,张口结舌地呆了好大一会儿。吉姆被人家抓住了,但他却不肯停下来。他被窘住了,但他不是那种甘心屈服或是承认错误的人。他假装说,能有这个机会来再一次欣赏上帝所赠送的珍品,那可真是太好了。啊,他说到就能做到。在我看来,即便是他知道,吃了这个果子会将他害死,他也还是会吃的。他将这种果子买了下来,还笑呵呵、自得其乐地说,他非常高兴能有这个口福,如果迪克和我不想同他一起尝尝的话,那就随便——他不会在意。

接下来的几个钟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几个钟头了。吉姆拿来了一只能装得下三加仑的煤油筒,装了半筒水后放到火上,然后倒进了十来只鬼果子,等到水开了,他便又放入了一把红糖。水还在开着,他不时地尝一尝这非常糟糕的食物。那邪恶的果子被越烧越烂,越烧越软,他拿起调羹来尝。他舀起了一调羹,送到嘴边尝尝,咂咂嘴,装出很满意的样子,边吃边说着,最好再来点儿糖——他就又倒进去一把糖,让它再开一会儿。一把又一把的糖被放了进去,他左一次右一次地尝了足有两个钟头,我和斯托克两个一直在笑他,骂他,嘲弄他,而他却仍旧不动声色。

最后,他说果子已经烧好了,并且被烧得恰到好处,非常完美。他舀出了一调羹,尝了尝味道,咂咂嘴唇,高兴得几乎忘乎所以。接下来,他分给了我们每人一份。我们发现,加进去的那几吨糖丝毫都没有将果子可怕的味道改变。味道仍旧是酸的,并且酸得特别厉害,叫人受不了,那些加进去的糖丝毫也没有将它的酸味改变,如果不是产自地狱的话,它的酸味本来是应该能被这么多糖改变的。我们尝了一下,便放了下来,可是这位英勇的吉姆,这位一往无前的壮士,还在一点点地喝,一边喝还一边赞不绝口,到了后来,他甚至喝到牙齿和舌头都开始发痛了,斯托克和我则是乐得不得了。在接下来的两天当中,吉姆没有吃任何东西。他的牙齿和舌头非常疼痛,甚至到了一点儿都不能碰的程度,他连气都不敢透一下。不过他仍旧在吹捧着那无比糟糕的食物,还在称颂上帝哩。这实在是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敢。吉姆像其他所有吉利斯家的人一样,浑身都是胆量。

他每年都会到旧金山来一次,将他矿工的粗布衣服脱掉,买十五块钱一套的现成衣服,他戴着歪到耳朵边的帽子,从容地走在蒙哥马利大街上,心满意足得简直像个国王。他身旁那些时髦的人流不时向他投来嘲讽的一瞥,他丝毫都不在意,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其中有一次,乔·古德曼和我以及其他一两个旧相识将吉姆带往交换银行的弹子房。那是旧金山那些有钱而又时髦的年轻人们消遣的地方。每当夜晚十点的时候,二十张桌子会同时开放,全被占满。我们在那里漫步,好让吉姆能够有充分的机会进行参观,欣赏一下这都市的著名风光。

不时会有年轻的花花公子对着吉姆以及他的服装说上一两句挖苦的话。这些话被我们听到了,不过我们希望,吉姆可以因为自我陶醉,而不至于发现这些话是用来说他的。不过我们的希望落空了。吉姆立刻警觉起来。接下来,他想在别人说这种话的时候将他当场抓住。很快他就抓住了。那个被抓的说话人是一个衣着讲究,身形魁梧的年轻人。吉姆向他走去,站稳了,下颏朝上,神情举止现出了一幅傲慢的架势。他严肃地说:“你这话是在说我。你要向我道歉,要不咱俩就打一架。”

旁边有五六个正在玩弹子的人听到他的话都回过头来,将球杆放到地板上,饶有兴味地等着看接下来会如何。吉姆的对手冷笑一声,说:“哦,真的吗?如果我拒绝,会怎么样?”

“那你就要挨一顿打,让你好好长一下记性。”

“哦,这样啊,那我倒是要看一看。”

吉姆的神情仍旧严肃而又沉着。他说:“我向你发出挑战。你必须跟我打一架。”

“哦,是吗?那你定个时间吧。”

“就是现在。”

“这么急!那么地点呢?”

“就在这儿。”

“真有意思。用什么武器?”

“双管猎枪,将子弹上好。距离为三十英尺。”

现在是急需出面进行干预的时候了。古德曼将小傻瓜拉到了一边,对他说:“你不了解你的对手,这么做太危险了。你似乎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是他并没有开玩笑。他不是那种人。他是认真的。如果你拒绝决斗的话,他会将你当场打死。所以你必须接受他提出的条件,并且要马上接受,否则就来不及了。要不接受决斗,要不就道歉。当然你要道歉的话,有两条理由:一条是他并没有惹你,而是你侮辱了他。另一条就是,你肯定不愿意将一个没有对你进行冒犯的人杀死,也不愿意自己死。你进行道歉,还要让他来决定该怎样措词。这要比你所能想象到的道歉话更加强烈才可以。”

这个人道了歉,将吉姆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在他俩的周围着一大群听着的人——那道歉的话的措词通古德曼所预料的完全一致。

我为吉姆感到悲痛。他是个善良而又坚定的朋友,是个男子汉,是个慷慨的人,他诚实而又可敬,生来就拥有一个可爱的脾性。他自己从来不主动跟别人吵架,不过一旦有人吵到他的头上,他便会坚决奉陪。

指的是艾伯特·比其诺·佩因,他是马克·吐温口授自传的笔录者以及整理者。

马克·吐温在一八六六年离开《晨访报》之后,曾经在位于杰卡斯·古尔奇的卡拉弗拉斯县的“矿洞”内呆了有三月之久,但没能找到矿,但一年之后,就在他找矿的地方,有人发现了金矿,很大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