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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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我在一八七六年的一个夏天于夸里农庄的书房中给特威切尔写过一封信,那便是《一六O一》。现在细想起来,我当时真应该把事情搞得更好些才是。

这件事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那时我正在用功阅读着一些东西,以便写一篇一直以来都想写的一个故事,即后来的《王子与贫儿》。我阅读着古代英国的文艺作品,想让自己浸泡在古代英语环境里,让自己能够身临其境地体会到当时的社会与生活,以便可以不费劲地在自己的作品中加以模仿。在其中一本书中,我读到了一段简短的对话,而这段对话足以表明古代英国贵妇人与绅士之间能够说粗话说到何种程度,这一发现给了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从没有过的心理冲击。

我的感受非常强烈,只是因为这段对话看起来是如此真实,绝不像是作者在造谣生事,哗众取宠。在此之前,每当我看到这类对话时总以为它们是不真实的。对于这类对话,我本以为只不过是拉伯雷式的——被夸张扩大了很多的,矫揉造作了很多的,是作者为了应一时的需要、为了作品的感染力以及影响力而杜撰的。所以在我看来,莎士比亚笔下那些读了会使人脸红的话语,并不是他真正听人家说过的,而是信手拈来完全虚构的,是凭借着诗人的特权而对事实进行的任意篡改得来的。

可是现在我又一次见到了如此可怕的对话,而且据我以往的经验推断,这些对话绝对是真实无误的,确实是古代英国贵族男女之间的日常对话,然而这样随意而又快乐的岁月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于是我马上便急于想练习一下我所学到的古代语言,而我的练习方式就是在脑袋里编造出了一段激动人心的对话,而且要比我看到的那些更为激动人心。我打算对特威切尔试试看,其实早在二十九年前,我的各种文学尝试常常一开始便从特威切尔试起。

我设想出了一段精彩的故事,即是在伊丽莎白女王密室里的一些显要人物会面的一个场景以及一段极其生动而露骨的对话。女王的司酒官——那是一个其貌不扬、干瘪瘦弱的贵族老头,他当时有幸也在场,是他将这些谈话都记录了下来的,——这倒不是他自己乐意这么干的,而是女王要他记下来,因为这是他的本职工作,所以非这么干不可。

事实上,对于他记录中这些人,全都让他感到鄙视以及厌恶,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出身低贱,除了脑子特别灵活、精力特别旺盛以外,没有任何可以值得称道的。即便如此他还是尽职尽责地把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最后还对他们的言行进行了异常激愤的评论。

在这个故事中,我借女王以及其他那些人的嘴说出了除拉伯雷的作品以外再也无法找到的那些粗话。当我把那些道貌岸然而又冠冕堂皇的谈话和那些离经叛道、粗俗到不堪入耳的话掺和到一起时,让我觉得非常好玩——挺有趣,挺可爱的。相比而言,那位老司酒官刻薄尖酸的评论的语言魅力就远不及他所批评的对象了。事实上,其他无论多么精彩的话语同这段对话比较起来都难免相形见绌。

自我写下《一六O一》以来,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如果今天让我再次见到它的话,到时会不会还能像我写那个作品时,也就是我年轻时那么觉得好玩,这就有点难说了。我记得当时我将那封信弄得鼓鼓囊囊的,并且使劲封了起来,把它邮给了在哈特福德的特威切尔。

秋天,在哈特福德的家里,照多年来的老规矩,每到个星期六,我和特威切尔都会步行十英里到塔尔科特塔去,然后再走回来,而我们在路上时总是带着那封信。在离哈特福德家六英里的地方,在路旁有一簇胡桃树丛,旁边就是这一带唯一种着龙胆树的地方。在从塔尔科特塔回来的路上,我们总是会选一些龙胆树,然后躺在龙胆树叶铺成的金色地毯上,掏出那封信,就在这充满诗情画意的地方大声朗诵起来。

我们总是会为了那个老司酒官尴尬不堪的狼狈相忍俊不禁。我虽然不知道我们现在看到那封信是否还会那么笑出来,我只知道我们那阵子是如此的年轻!我现在觉得有可能那封信里并没有那么多好笑的东西。

转眼间冬天就到了,迪安·塞奇又来看望特威切尔了。我了解特威切尔,当他认为一项秘密应该公开时,他就再也保不住秘密了。果然,他最后还是忍不住将那封信给塞奇看了,塞奇离开时把信也带走了,因为他觉得这封信确实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别人看了会有什么感觉。

塞奇可是保证过自己要替我保守秘密,不能将这封信给别人看的,但他仍然像演戏一样地想看看别人读到这封信后的反应。他先是装作无意中把这封信丢到了吸烟车厢的过道上的样子,然后在附近座位坐下来,静观后效,等着看一场好戏。于是,这封信绕了车厢一周,从一伙人手里传到了另外一伙人的手里,不过最后,他总算是把信又要了回来。

这封信的际遇使他深信它大有文学价值,非常值得向人推荐。于是他就在布鲁克林私下理印了十来份,寄给了布法罗的戴维·格雷一份,寄给了他在日本的一个朋友一份,寄给了英国的霍顿勋爵一份,甚至还有一份寄给了奥尔巴的一位犹太教教士,一位博学之士,是一位对古代文学非常有研究的爱好者和评论家。

后来,《一六O一》在日本以及英国终于被私下里印刷出来,于是我们就开始慢慢地听到了许多有关它的议论了。那位非常博学的犹太教教士在给它的评论中说,这篇文章在运用语言习惯方面、反应社会生活的真实性方面、模仿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习俗方面都堪称杰作。

诗人戴维·格雷给我的赞扬也很宝贵,他说:“标上你自己的名字吧。这是一篇伟大的文学杰作,理应在这世上流传下去,而且它也一定会传下去的。也许你的《傻子国外旅行记》很快就会被人们忘记,但是这一篇却会传下去,大家将永远也忘不了它。你完全不用为此害臊,更不用担心,你只需要在遗嘱里吩咐你的后人在你的墓碑上将这几个字刻下就可以了:他写出了不朽的《一六O一》。”

一八九一年当我们搭船前往欧洲时,我就把这些珍贵的“西点抄本”藏在了我书室的抽屉里,自以为这样一来它们就安全了。然而我们这一去便将近十年,在这期间,如果有谁对我说他想要一份,我都会满口应承下来——说等我们一回到美国就寄给他。就像在柏林,我就答应了拿一份给外交部的鲁道夫·林道,他现在还活得很好,不过我至今还没有实现我的诺言。我还答应过给蒙森一份,给驻德公使威廉·沃尔特·费尔普斯一份,但是他们如今都过世了,假如他们还活着的话,也许他们也不会把《一六O一》挂在心上吧。在我作环球旅行演讲的时候,也曾经多次慷慨地答应过给人家一份《一六O一》,信誓旦旦地承诺说我一旦回国,这些承诺就都会兑现的,结果到现在恐怕他们大部分都忘记这件事了吧。

我曾于一八九O年在《哈泼斯月刊》①上发表过一篇小品文,叫做《幸运》,一位来美访问的英国军中牧师把这篇文章的内容告诉了特威切尔。

一八九一年,我来到罗马的后的一天,一位在路上偶遇的英国绅士向我自我介绍说:“你知道《幸运》这个小品文的主人公是谁吗?”我回答说:“哦,我不清楚。”他说:“啊,他就是沃尔斯利勋爵——如果你还爱惜自己的头皮的话,就不要去英国!”

之后在威尼斯,另外一位英国绅士竟然也对我说了同样的话。他说:“自从沃尔斯利勋爵自桑赫斯特英国皇家军官学校毕业之后,就一直飞黄腾达,吉星高照,这不能怪他。虽然他还没有认出这篇小品文说的就是他自己,但是别人却已经都能注意到了。所以,如果你胆敢去英国的话,他一定会毁了你。”

后来到了伦敦,在我去参加七月四日的庆祝会的那天,我到会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客人们正陆续地离开,会议由乔特在主持,一位英国海军上将正在台上讲话,台下还有大概两三百人在场。只过了一会儿,就快轮到我讲话了,我就从座位的后边往乔特那边走去。

就在我走到离乔特还有三张椅子的距离的地方,一位英俊的男子突然站起来伸出手来对我说:“请停一下,来这儿坐一坐,我很希望跟您认识一下,我就是沃尔斯利勋爵。”我惊讶得几乎摔倒,还好他及时扶住了我。我忙解释说,这是我的老毛病了。于是我们坐下来聊了起来,而且谈得很高兴,最后他也想让我给他一份《一六O一》。总算没有发生尴尬而又难堪的事情,看到自己竟然能够如此轻易地脱身,自然是很高兴,我连忙承诺说到家之后便寄给他。

第二年我们终于回到了家,可是在房子里却到处都找不到那些杰作的影子,虽然我找了又找,但还是找不到,因此我曾经许下的所有诺言至今都还没有兑现过。直到两三天前,我发现这些东西又突然出现了,而且是那么完整无缺地存放于我们纽约的家里。但是我还是没有准备去兑现过去的任何一项诺言,我想,这还要等我有机会再检查一遍这些杰作,看它到底是不是杰作后再说吧。我当然有我自己的顾虑,虽说在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我对它是没有任何怀疑的,甚至在当时我坚信《一六O一》是我得到了一种很神秘的灵感才写出来的。

《亚瑟王宫廷里的康涅狄格美国佬》是我的一个新尝试,我试图想象并描画出英国古代那些劳苦大众的苦难生活,并想顺便以此与当时世俗的、宗教的特权者与富人的生活相对照。我原意是想把英国古代人民的生活,这里并不单是指亚瑟王时期的英国生活,而是指整个中世纪时期的英国生活,这同现代基督教国家以及现代文明国家的生活一对照,显然是后者胜过前者的。至今仍然如此,在基督教国家里到处都能令人信服地突显出来——只是需要把俄罗斯和比利时的王宫排除在外。

十四年了,比利时皇宫仍然保持着老样子,它是野兽国王利奥波德二世的窝。他为了钱,每年都要残害、屠杀、饿死刚果孤苦伶仃的穷人多达五十万之巨,而他的这种恶劣行径,却得到了除英国外的所有基督教国家的默许。它们都不肯动手或是动嘴来将这些暴行制止,即使根据神圣条约它们中有十三个国家理应保护以及拯救这些受苦的土人的。

十四年间,被利奥波德残害的生命有几百万条,比这个星球一千年来所有战场上战死的人还要多。而我提出的这个庞大数字,绝对没有记过头。但奇怪的是,自开天辟地以来,在这个号称最进步最开明的时代里,竟然出了一个这样陈腐的、空谈虔诚的伪善者,一个这样嗜血成性的大怪物,这种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地方都将是独一无二的。等到他下地狱时,地狱中的魔鬼也必然会自愧不如——他很快就会到那里去的,这是我们所希望的。中世纪穷人的生活虽然已经是足够苦的了,但是与这十四年以来刚果穷人的生活相比较而言,他们像是生活在天堂中一样。

在这本书中,我刚才还提到了俄罗斯。虽然中世纪②所有基督教国家的穷人的生活很残酷、很可怜,但和俄罗斯穷人们今天的生活比起来,就不那么残酷,也不那么可怜了。三百年来,俄罗斯的广大人民在铁蹄下遭受着百般蹂躏,而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有着一批戴着皇冠的暗杀者和强盗的存在,这些人每一个都是应该上绞架的。比其我们所哀怜的中世纪穷苦人的生活来,如今俄罗斯的一亿三千万苦难人民的生活就要糟得多了。现在我们已经习惯了将俄罗斯称为中世纪式的,说它仍在中世纪停滞不前,其实这完全是阿谀之辞,因为事实上,中世纪还走在它前面一大段哩。对于这个事实,我们非常确信,而且还确信只要沙皇制度仍然存在,它就不可能赶上。

①《哈泼斯月刊》为美国最具声望的文学杂志之一,这本杂志大量采用木刻插图,所刊登的为英美名家作品,来对普通读者进行吸引,是美国大众化杂志的代表。

②中世纪还叫中古史,是指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四七六年到爆发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一六四〇年这一时期的历史。这一时期欧洲历史的主线便是封建制度的形成、发展以及解体。不过,世界上各个国家封建社会发展的是不平衡的,自西欧于五世纪刚进入封建社会时,中国便已经将差不多一千年的封建社会历程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