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啊,这里距离猴儿山不远了吧。”过了那村庄,路就难走多了。
“原来这个村子叫吴家庵,正好在猴儿山和双窑子中间,过了这里,也就七八里路了!”王进对这一片地形还不是一般的熟悉。
“嗯!”李雷点点头,忽觉得有点不对,那曹性在猴儿山,不是每日哨探十余里么,怎么自己到了这里,一点信号都没有呢。唉,有个谋士就好,也好问一问,商量商量,手下这帮人没一个有头脑的。
“高顺,麴义听令!”李雷朗声道。
麴义和和高顺忙上前站好,道:“在!”
“你们今日谁为先锋啊?”李雷想起出发时的事情,便道。
“顺愿为先!”
“义当为先!”
两人齐声道。
李雷想了想道:“我怀疑曹性那边可能有些状况,麴义的兵常练习跑步,速度要快些,今日就麴义为先锋吧!”
“诺!”麴义拱手道,高顺随即退到一边,脸上没有任何的不悦之色。
“麴义听令,着你带本部一百人,火速赶往猴儿山曹性处,另拨你快马四十匹!”
“诺!”麴义一拱手,带上曹性派来的那个密探,点齐人马,快速的向猴儿山赶去。
看着麴义等人的背影,李雷心中总有些不安的感觉,于是看着刘备道:“刘兄?”
刘备忙道:“在军言军,公子有什么命令,尽管吩咐!”
李雷点点头,分给刘备两屯士兵,让他押送着粮草缓缓而行。自己和高顺带着剩下的人马急速的想猴儿山靠近。关键时刻,长期跑步的效果显现出来,高顺的兵拉到了后面,当然,这和他们全身铁质铠甲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高顺铁青着脸,大喝道:“快!快!”
赶着,赶着,便有几匹马四散跑来,接着又是几匹,然后竟是十几匹!
李雷和高顺暗暗心惊,只得加快速度,果然在赶到猴儿山北面的时候便听到嘶嘶的喊杀声。
心脏忽然砰砰的跳了起来,李雷忙深吸一口气:来到古代这么多天,终于要上战场了!不过,李雷并没有头脑发热,大吼一声“弟兄们,冲啊!”
作为一军之将帅,必须要冷静,冷静的审视整个站成,判断最佳的出战时机,准确的击中敌人的要害!李雷在心中不停的提醒着自己,两只眼睛像鹰隼一般扫视着前方。
绕过猴儿山后,扑面就是成片的牛羊,更多的则是马匹,一个个仰着脖子,不停的嘶鸣着。
牲口之后,约有二千余人,挥舞着武器,不停的往山上冲去,时不时的放下武器,拉起背后的长弓,向上射箭。他们的武器比较混杂,有长枪、长矛、弯刀、环首刀等,甚至还有削尖的木棍。迎接他们的,则是山上不停滚下的石块。
约有五六百人骑着马,在山脚下打转,一个个举着弯刀,口中不停的嚎叫着。
麴义呢?李雷吃了一惊,战场上根本没有麴义的影子。
眼看着部分人已冲上半山腰,和曹性的部队激战,曹性手下所用,多为木棒,很是吃亏,很快就有十数人倒下!
心腹忽地一收,胸中顿时憋了一战胸闷之气,但是李雷所部并不敢迅速冲锋,因为前面就是牛群羊群和马群,万一冲炸了窝,阵形就要散了!
就在李雷心中滴血的时候,麴义的部队出现了,不知他们何时钻入的树林,直接从山脚下出现,缓缓的向那五六百骑兵靠去。
“这小子想干什么,找死么?”典韦吃惊道,“步兵见了骑兵,不躲在山林之中,利用地形厮杀,走出去做什么?
“呵呵,”李雷的胸中很是憋闷,见有人说话,急忙缓出一口气,笑道:“典韦,你也会带兵?”
典韦脸色有些发红:“这是常识嘛,公子,赶快冲吧,要不然麴义要全军覆没了!!”
“不用!”李雷举起了手,“还是先把这些畜生驱散!”
鲜卑人骑兵在一员首领的指挥下,开始加速向麴义的部队冲去,他们显然极度的蔑视麴义的小纵队,甚至连弓箭都没有用,直接挥舞着弯刀冲上去。而麴义的部队不知道是受到了惊吓还是怎地,竟一个个呆在原地,既不后撤,也不趁对方骑兵提速的时候冲锋。
“麴将军想做什么”马建有些心悸,忍不住闭上眼睛。
“睁开眼睛,迅速切进!”李雷回头一瞅,竟有小半数士兵闭上双眼,忍不住大喝道。
众军一震,急忙快速前进,终于冲开牛羊群,眼看着麴义和鲜卑人骑兵即将碰撞,李雷的嘴角却挂起了一丝冷笑:界桥之战,提前上演,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就是这样被击败的!
“高顺率所部突入敌阵!”仿佛已经看到了那些骑兵的溃败,李雷下达了命令。“其余人马,排一字长蛇阵,圈住山脚!”马建迅速的把命令向下传达。
就在此时,忽地一阵大叫“杀杀杀!”响彻云霄,竟是麴义的一百人,猛地冲出,双脚在地上踢踏,扬起大量的灰尘。
受到如此惊吓,几十匹马惊跳起来,鲜卑人冲锋的阵势顿时有些混乱,灰尘中,只听得一阵阵吱吱的铁弩机关声,随后是弩箭划破空气的嘶号。
“嗤嗤嗤嗤!”
冲在最前面的几十匹马顿时扑到在地,后面的骑兵根本收不住势,不停的冲上,扑到,绊倒,践踏,惨号之声不绝于耳。
鲜卑首领忽大喝两声,后面的骑兵开始向两边分散。
如此惨烈的交割,李雷并没有呕吐的感觉,或许是因为曾今在山林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吧。转头看看士兵们,他们更没有什么惊恐的神色,相反,眼中还透出无穷的杀意。
“平举长枪,稳步前进,严禁出声!”李雷继续下令,部队一步一步的向前迈着。
鲜卑人已经发现了李雷,但是骑兵仍没有任何的松懈,他们是想吃掉麴义之后才冲突。
不过,在他们分散的时候,麴义的部队已经冲到那满地尸体当中,以人马尸体作为障碍物,外围长矛手,内中则高举铁弩。还有一些人在游弋,瞅着地上没有死绝的马匹和鲜卑人,就迅速的补上一矛或是一刀!
外围那些鲜卑骑兵看的哇哇直叫,围成一圈。不过他们不敢再提速猛冲,只是缓缓靠近准备厮杀。
眼见高顺的步兵靠近,鲜卑首领一挥手,分出百余名骑兵迎上,山上的鲜卑人也分出部分杀下来。
对方并不是一个庸才,这样的话,擒敌先擒王!李雷下达最后一道命令:“收缩阵形,包围敌军!凡有鲜卑人靠近者,弓弩射杀!”言罢纵马出阵,典韦急忙带着十余骑随后跟上。
“杀杀杀!”
随着震天价的声音,高顺的步兵已经突入骑兵之中,两军相交,以一敌二,步兵竟是不落下风,瞅着对方并没有大将,高顺策马突入其中,一杆铁枪上挑下刺,鲜卑人没有一合之敌。
但是山上的部分鲜卑人已经冲了下来,高顺所部顿时陷入鏖战。李雷长枪一刺,带着十余人加入战团,典韦直如杀神一般,两支铁戟上下翻飞,几个挥舞,便有数人落马。
李雷瞅着一名鲜卑人落刀的一瞬,一夹马腹,猛地前冲一刺,枪尖顿时没入对方的胸膛之中。
长枪刺入对方的胸膛的感觉,就好像自己的手一般,李雷深圳能听到枪头刺入肌肤的声音,感受到血肉的迟滞。些许的不适涌上心头:我杀人了!一跳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的枪下,慢慢的飞逝。
就在此时,一个鲜卑骑兵瞅着李雷发呆的瞬间,忽地一刀看向李雷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