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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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舍与得的人生博弈(2)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季老曾说过,把别人当傻瓜的人,自己必然是个傻瓜。他还特别举了杨震拒礼的故事,意图告诫人们,做人一定要无愧于心,做事则一定要负责任,因为在这个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正如那句老话说的那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来源于汉代枚乘在《上书谏吴王》中的一句话:“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此语有很深的警示含义,常为百姓们所引用。与此语相似的俗语还有,“举头三尺有神明”,意思就是人在做,天在看,做了坏事即使能够蒙得了一时,却不可能蒙得了一世。千百年来,人们对此一直深信不疑。如今,社会上讲求摒除迷信、崇尚科学,老天的这一套自然已经无法立足。然而,做一个正直的人是断不会错的,而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因果关系也依旧成立。有时候,那些做了坏事的人却无法遮掩,经常自暴其短,食了恶果。从前有一个小偷,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溜进了皇宫,可他并没有偷金银财宝,而是偷了皇上的龙袍。马上,皇帝就发现自己的龙袍丢了,他十分恼怒,认为偷龙袍的人一定是想篡位,就派人在城中大肆围捕这个人。没过多久,这个小偷就被皇帝派出去的人给抓了回来。皇帝看了看偷龙袍的人,面相奇特,不像普通百姓,反倒像是未开化的野人,就觉得他并不是想要推翻自己的统治,只是个普通小贼而已。于是皇帝就问这个小偷为什么要偷他的龙袍,可小偷却矢口否认龙袍是偷来的,只说是自己先祖的遗物。皇帝哈哈大笑,对小偷说:“好吧,既然你说这是你的东西,那你就把它穿上吧。”小偷听后就将衣服往自己身上套,可弄了半天,小偷还是穿不上它。“你连这件衣服怎么穿都不清楚,还说这是自己的东西,纯粹是信口开河。你就是偷龙袍的小偷。”皇帝指示身边的侍卫,将小偷抓起来关到天牢去了。有些人趁着别人不注意,做了坏事却还自作聪明,以为一切皆是天衣无缝,事实上,他们不过就是盗龙袍的小偷而已,在别人眼中可笑至极。做了坏事终归还是要遭到律法的制裁、世人的唾弃。有时候,那些作恶之人逃脱了律法,蒙蔽了世人,但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激起他们内心深深的自我厌恶,这也定会让他们备受煎熬。其实,季老谈“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谴责坏人坏事还是次要的,教育人们修身养性、君子慎独才是季老的本意。所谓“慎独”就是指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做对得起天地良心的事情,是中国古代儒家倡导的一种修身养性的方法。直至今日,“慎独”依旧是考察一个人道德水准的重要指标。人生在世几十年,不知道一个人每天要做多少事情,如果只是依靠外在的监督,而没有自我的修行,那么生活无疑是一场害人害己的灾难。幸好这个世间还是有很多人深知其理,主动追求一种慎独自省的人生,北宋时期名扬四海的范氏父子就是这样的人。范仲淹教子的故事在民间一直被人称颂,这一方面是出于范仲淹本人的德行与威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个故事的另一个主角,他的儿子范纯仁后来也不负众望,成就了不逊其父的大事业。范纯仁在父亲的教育下,为人正派、清廉自持。在朝为官时,曾高居北宋宰相之位,从皇帝到朝臣对他都十分敬重。但由于他在朝廷中属于保守派,一直反对王安石变法,遂被免除了宰相一职。范纯仁谦和待人,即使被贬之后也还是会有一些朋友来探望他。在这当中就有北宋著名的理学家程颐。程颐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他和范纯仁交往时,遇到问题常直言不讳地指出。有一次,范纯仁和程颐提起了他任宰相时的一些事情,程颐听后有很多不能认同的地方,就说:“其实你任宰相时,很多事情做得并不对。例如有一年,苏州暴动,你本应向皇上禀报,但你却闭口不谈,导致很多无辜的人受了牵连……”就这样程颐历数了他认为范纯仁存在的诸多问题,而范纯仁对此却一一点头称是,从不为自己辩解。后来程颐还经常在别人面前指谪范纯仁,当别人把程颐的话传给范纯仁时,他却依旧保持谦和的态度,丝毫没有辩解之意。最后,此事被传到了皇帝耳中,他特别召见了程颐,并拿出了一个箱子给他。程颐打开一看,里面全部都是范纯仁写给皇上的奏章,那些他曾指责范纯仁的事情,都是范纯仁早已上奏过的,只不过出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妥善实施。看到这些,程颐非常羞愧,于是亲自登门向范纯仁道歉去了。只要一个人做了事必有原因和结果。范纯仁行事坦荡,无愧于心这是因,后来历尽周折他做过的事情为人所知,这就是果。由于他君子慎独,做的都是对得起天地良心的事情,所以他能够在遭遇误解和诽谤时,依旧享受心灵的宁静。相反做了坏事的人生怕别人知道,但恶因已种下,恶果终究会降临。所以季老才告诫人们做人不要让所有的事情都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而是应当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俗语警示自己,多做些对得起良心的聪明事。

损人不利己

人们常在道德层面上谴责损人利己,然后又在经济层面上支持着损人利己的行为。季老不是经济学家,而是一位很讲个人修养的国学大师、著名学者,所以他自然会从道德的层面抨击损人利己的行为,不过季老也表示过,损人利己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坏”,而损人不利己却是一种最低下的陋行,比损人利己还要坏得多。提起损人不利己还是先要从损人利己说起,在西方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经纪人假设,其核心内容就是指出:人有利己的动机,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是符合人类本性的行为。损人利己从经济学角度是可以被理解,甚至是被提倡的。为了某个个体的进化,而牺牲其他个体的利益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人们的“损人”行为不仅不对,相反很多人远达不到“利己”的目的。也许其动机是损人利己,但结果显然是损人不利己。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往往不是人们出于主观愿望为之,一般人做出损人又不利己的事情无外乎几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怒火攻心,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这种时候理智拗不过暴烈的情感,只能任凭其在身体中四处流窜,做出一些草率的行为。第二种就是其人愚昧,所做之事超出了其智能范围,故无法预想事情的结果。唐玄宗时期,有人控告嶲州都督张审素贪赃枉法,罪迹斑斑。朝廷受理此事后,派监察御史杨江去审理此案。杨江还没有抵达嶲州,张审素的党羽就已经拦截了他,还在杨江面前杀死了那个控告张审素的证人,以逼迫杨江向朝廷回奏张审素是冤枉的。然而形势很快就急转直下,反张审素一派马上又将这伙劫持杨江的人杀死了。杨江一脱身就返回了京师,亲自奏请判张审素率众叛乱。不久后,张审素被斩,张家也被抄了家。张审素死后他的两个儿子被流放到岭南一带,两个少年一心要为父报仇,竟然一路从岭南跑到了洛阳。他们先找到杨江的家,将他杀死,再将事先写好记述事情起因经过的表章捆在刀上,留在现场。然后他们迅速逃离洛阳,打算再去江南寻找与此事有关的其他人报仇。但他们还没有到达江南就已经被官府抓获。两个少年为父报仇的事情,早已传遍了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街头巷尾都有议论此事的人。中书令张九龄很同情两兄弟,便向玄宗求情,希望玄宗网开一面,饶恕两个孩子。但玄宗却说:“替父报仇虽然符合孝道礼法,但却不为国家法令所容忍。如果我今天不杀这两个触犯律法之人,以后何以服众?”鉴于此事影响很大,社会上有不少人对张氏兄弟表示同情,玄宗特别指示要贴出告示,将审判过程公之于众,然后才将张氏二人斩首。张氏兄弟的做法就是过于情绪化的表现,张父之死究竟是蒙受冤屈还是罪有应得一直是个未知之谜,而张氏兄弟不是想要为父恢复名誉,只是通过暴力手段诛杀仇人,不要说这样的行为会让自己的前途难料,其父的声誉也会随之受损,报仇一事自然也就成了水中泡影。当一个人处于仇恨的暴风圈中,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也有人荒唐不已,常常做出一些让人大吃一惊的举动。而这些举动中很多都是损人而不利己的。有一个很愚昧的老人,他一共有7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不幸去世了,但尸体始终还放在家里。大家都觉得这样和尸体睡在一个房间很不舒服,老人就对家里人说要搬家到别处去生活。邻居看到这一家人正在搬家,就关心地问:“这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呢?”老人回答说:“唉,我的一个儿子死了,把尸体留在家中感觉很不舒服,又徒惹伤心,还不如搬到别的地方去住。”邻居听后感到很诧异,就说:“你们为什么不将死者埋了,这样事情不就解决了吗?何必还要费劲搬家。”老人听后,觉得邻居的话很有道理,就决定不搬家了,而是要将死去的儿子埋了。老人很高兴,可一会儿工夫就又消沉下来,这么大一个人怎么运出去呢?正巧这时有一个人挑着扁担从门口路过。老人一下子就想到,要是能够像他那样将尸体挑出去不就行了吗?可尸体只有一具,如果就这样挑的话,根本不能保持平衡。于是老人就杀了一个儿子,然后把两具尸体分别放在两边挑出去埋了。老人之愚昧甚至超越了历史上晋惠帝食肉粥的故事。当然这其中有不少夸张的成分,但其事夸张,其理不改。老人的愚昧不仅闹了笑话,还白白葬送一个儿子,剥夺了他生的权利。同时这种用扁担挑的方式,非但不能减轻老人的负担,甚至反增了重量,这真是一个损人而不利己、因小失大的教训。损人不利己之人常被视为坏人,这种说法多数时候是成立的。但有时普通人也常做一些损人而不利己的事情,这就不是品行可以解释的问题了。因为主观上的损人不利己一直被道德所贬斥,在如今这个社会中虽然也还有不少不讲礼义廉耻之人,但更多的还是遵纪守法的良善公民,可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也时常发生。究其因还是人们片面追求一时的痛快,缺乏对人生的整体意识。损人不利己,得过且过思想之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