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历史未解之谜(世界未解之谜精编)
23331400000060

第60章 宋代户部统计人口之谜

宋代人口总数多少?户部是如何统计的?这些问题从宋代起,学者们的看法就不统一;至今,虽然光阴流逝了上千年,仍未有定论。不仅国内有范文澜先生这样的名家参与争论,而且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知名学者也参加争论。迄今为止,较有影响而且言之有据、持之有故的说法至少有5种。

一种是男口说。此说在中外学者中市场很大,赞同者很多。

其据以立论的两条论据也似乎最为“权威”:

一、乾德元年,宋太祖颁发的第一道诏令就是“诸州版籍,户帖,户钞,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旧无者创造”。这道诏令颁发不久,又颁发了一道记号令:“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对前一道诏令作了具体规定性质的补充。(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

二、“乾德元年,令诸州岁奏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预。”这是《文献通考》卷十一《户部考二》对上两个诏令的概括性记载。

这两个诏令均颁布于宋政权建立之初的乾德元年(963年)。

对这两个诏令的直接引语式和间接引语式的记载,都白纸黑字地赫然写明了“女口不须通勘”和“女口不预”。既然“圣旨”中明确规定了户口统计时不登记女性人口数,宋朝人口统计的对象显然应是“男口”无疑。然而,持丁口论者并未心悦诚服。他们说,这两条诏令不仅没有要求统计女性人口,也没有要求统计20岁以下、60岁以上的男口。这两条诏令要求统计的,只是男性中20岁到60岁的“丁口”。换句话说,丁口论者并非否认这两条诏令,而是对诏令的理解不同,即认为诏令要求的统计对象并非所有男性人口,而只是男性人口中的一部分。为使立论更具说服力,丁口论者还举出北宋景祐年间任判三司盐铁勾院的叶清臣的奏疏为力证:“……景祐元年,天下户千二十九万六千五百六十五,丁二千六百二十五万五千四百四十一,三分其一为产茶州军,内外郭乡又居五分之一,丁赋钱三十,村乡丁赋二十。不产茶州各乡、村乡如前计之,又递损十钱。岁计已及缗钱四十万。”(《宋史》卷一百八十四《食货下六》)这段奏疏中关于“丁茶钱”的计算说明,它与“丁盐钱”等其他丁赋一样,是以“丁”为征收单位的。而景祐元年的人口全都受了摊派,显然,当时的人口统计对象是丁口而不是男口,更不是全国人口总数。

对上述两种说法,漏口论者和析户论者都不以为然。

漏口论者说:曾在南宋宁宗、理宗两朝为官,并且官至工部侍郎的李心传在其著作《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七中曾留下这样的记载:“自本朝元丰至绍兴户口,率以十户为二十一口。以一家止于两口,则无是理,盖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也。”所谓“诡名子户“,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冒名另立户头。这是在宋朝沉重的赋役面前,人们为逃避赋役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诡名子户”使“漏口者众”,故而宋朝人口统计是混乱而不足信的。

析户论者则说,与李心传几乎处于同一时代的章如愚的记载不应忽视,“天下户数,……昔者合以避身后,故户数寡;今也析以避田数,故户数多也。……是昔者一家五口而今一家二口也”(《山堂考索》续集卷三十三)。事实上,证明宋代存在“析(户)以避田数”的材料确也不少。

对漏口论和析户论,持异见者也振振有词,唐末“天下户口,逃亡过半”,平均每户尚能保持五至六人,宋代竟会每户骤降至平均每户二口以下?可见李心传之漏口论不足以服人。而章如愚与李心传一样,虽在宋朝,却并不精通当时户部的统计对象,他们的“杂记”难以服人。

除上述四种说法外,还有一种说法可称为户数虚增论。这种说法认为宋代统计的户数大于实际户数,不是因为正常“析户”引起的实增,而是“诡名子户”引起的虚增。此论与漏口论证据相同,其区别是:漏口论是从漏掉了人口这个角度使用“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之类史料;户数虚增论则是从虚增了户数这一角度来理解同一史料。

后三种说法的共同之处是,他们都认为宋代人口统计的对象是户数而不是男口或丁口。

由于各种说法都凭其所据史料力证己说,目前,关于宋代人口统计的对象到底是什么,仍难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