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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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新闻价值论(5)

新闻自由的实现:还百姓以“知晓权”

为什么我们更加容易接受苏联新闻模式的影响呢?据孙旭培《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一文分析:

首先是因为两国有着在某种程度上相似的社会历史根源。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是刚刚从农奴制发展过来的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民主不曾真正确立过。我国原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更加没有民主传统。因此两国中,封建****主义的传统影响,都超过了资本主义新闻自由思想的影响,在这种条件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保留一点****多于民主的痕迹,是不足为怪的,可以理解的。

再加上认识上的原因,即******同志一针见血指出的,“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这就必然使我们对带有封建性的集权制痕迹的苏联新闻模式的弊病,缺乏足够的认识,反而视为天经地义,似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从来如此,也永远只能如此。(孙旭培《论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收入《新闻自由论集》,文汇出版社,1988年版)

人们总是需要了解周围及世界上发生的各种事实。这种需要,自古就有,将来也永远有。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广度和深度越扩大,这种需要就越增长。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和****政治,使经济活动、政治活动都在很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新闻很少,人们对新闻的需求也不强。资本主义社会化的大生产、世界性的市场,及议会政治、政党斗争,都使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的范围空前地扩大了,各种经济新闻、政治新闻大增,人们为了有效地从事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等,对新闻的要求很强烈。

与此相适应,知晓权(The Right to Know)的概念应运而生,其含义主要是民众享有了解其政府工作情况的权利,即“知政权”。这种权利可以追溯到1766年的瑞典“新闻自由法”,该法保证政府正式文件的公开性,赋予报刊以转载公文的自由。但是,“知晓权”观念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有人鼓吹政府与国民“同质”、“上下一体”的观念,似乎政府就是民意的最高体现,甚至就是国民自己。这种观念严重妨碍政府对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对政府工作情况的了解。说得明确些,资本主义社会的报刊绝大多数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出于他们的阶级私利,就可能向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隐匿某些情报,或减少报道或歪曲报道这些情报。

社会主义社会,按道理来说,标志着生产力发展的更新阶段,标志着政治向全体人民开放,因而新闻应该更为丰富。人民为了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必然需要获知空前增多的新闻。

列宁说:“……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

如果拿读者获知量作一番考核的话,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理应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民,这是他们行使社会主人的权利的需要。但是实际情况怎么样呢?在集权制新闻模式中,人民的获知量甚少,在各种不必要的顾虑作用下,在各种条条框框限制后,新闻达于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就为数寥寥了。

封建社会有个说法,“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统治阶级懂得,要使人民顺从,就不能让人民“知”,使人民处于愚昧无知的状态,以实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社会主义讲民主,人民当家作主。但如果连“知”也不能,“主”便无从谈起。一般的“知”还不行,还要“知”之甚多;只“知”某一面情况还不行,还要正面的、反面情况都“知”。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全面的了解情况,不让报纸向人民提供各种情况,就等于剥夺人民参与国事的权利。

廖盖隆同志(****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曾经批评那些“向历史的主人封锁消息”的做法,“不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而只能说是一种变相的封建官僚的制度”。他还说:“这就牵涉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政策根本改革问题了。不久以前,陆定一同志在五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曾经提出这个问题,认为应该有一个根本上的改革,就是什么消息,重要的消息,不管是好的,坏的……都要向人民公布,而不要只报一样,报喜不报忧。”他还说:“如果认为老百姓是阿斗,他不配知道各种各样的事情,那就是完全错误的。”“只有向人民广泛报道客观事实情况,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性和社会主义的原则。”

世界之大,新闻之多,任何报纸也不可能“有闻必录”。报纸应该向人民提供最有价值、最有代表性的新闻。扩大报道范围,提高信息量,应该服从一个目标,就是让人民更好地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利。这就要求报纸增进人民对于国内外大事的了解,对于党和政府活动的了解。

5.1.3新闻自由推动人的发展

发表意见的自由,其根据在于人的认识的相对性。

实践是无限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无限发展的。但任何个人的认识,都不可能穷尽事物的一切方面,而只可能是一定阶段事物发展的真实面貌的近似反映。

报刊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促进人们认识的交流,开展自由争鸣,使正确的认识和意见逐步成熟、完善,不断扩大影响,同时使错误的认识和意见,在争鸣中、在批评与反批评中得以淘汰。可见,报刊争鸣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探索真理的方法。

在报刊上自由发表意见,是否只限于学术问题、理论问题,而不能包括政治问题及国家大事呢?这是我们要重点讨论的问题。对此,有些同志说得好:“把言论自由限制在学术问题的范围内,而不能涉及政治问题,那就等于剥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参与国家大事的权利,同时也就等于认为政治只是少数人的事情。但是,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只有少数人可以过问的政治,绝不是无产阶级政治。”

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自己的报刊上,对政治问题、路线问题展开讨论和争鸣,甚至说论战,乃是历来有之。马克思、恩格斯是这样做的,列宁也是如此。早在办《火星报》时期,列宁就指出:“在全体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和觉悟工人面前公开论战是必要的和适当的。”1906年他说:“如果我们真正决定在我们党内严肃认真地贯彻**********,如果我们决定吸引工人群众自觉地解决党的问题,那就应该在报刊、集会、小组和团体中进行这样的讨论。”在这里列宁把在报刊上进行的讨论放在首位。

诚然,一个行动中的党,不能没有统一的思想。

但统一的思想不能靠下一道命令来实现。

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本应比掌权前更有力量保证报刊上的“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可实际上反而滋长了重重顾虑,又是怕引起群众思想混乱,又是怕会给敌人提供炮弹;等等。在“左”的路线影响下,不是“行动一致,讨论自由”,而是“行动一致,舆论一律”,提出报刊的任务就是“统一舆论”。于是乎,用领袖的权威和政权的力量推行某种观点,用围剿性的“大批判”代替自由讨论,都不时发生。特别是不让报刊公开开展有关路线、政策的“热烈的争论”,不让人民——如列宁所说的——“从各方面来考虑”党和国家的路线和政策,只能今天大家都统一从这方面考虑,明天路线和政策翻过去了,大家又只能都从那方面考虑,总是追求“舆论一律”。实际上,如此反复地“翻烧饼”,其结果反倒是“引起群众思想混乱”,“给敌人提供炮弹”。

正确的施政方针,正确的路线和政策,应该是社会实践的正确总结、客观规律的准确表述。但谁能总结得正确、表述得准确呢?作为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都是办不到的,仅由领导机构来办,也是难以办到的,应该让有着广泛的、直接的社会实践的全体党员和人民来办,让他们的总结和表述在报刊上得到反映和交流,形成各种舆论,相互启发,集思广益,作为领导机构决策的依据和参考。同时每一步决策又在舆论作用下进一步完善。舆论对领导机构决策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叫做“舆论反馈”。

作为每一种意见本身,都不一定代表真理,不一定能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但逐步深入的讨论,使每一阶段的舆论比前一阶段更加接近真理,接近客观规律,终会趋于较完善的境地。于是,正确的提法、决策、施政方案也就应运而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许多重大问题,如干部制度改革问题,农业现代化问题,甚至要不要搞“南水北调”工程(即把长江水引往海河),要不要上加速器工程等,都在报纸上展开讨论,舆论起了一定的反馈作用。以“南水北调”工程和昔阳“西水东调”工程对比,前者未动工之前,先在报纸上“反馈”一下,有的主张搞,有的主张不搞,有的主张缓行,各以自己的理由说服对方,最后决策机构在听取各种舆论,充分权衡利害的基础上,作出了暂不搞“南水北调”工程的决策。

要使报刊上自由发表意见蔚成风气,充分发挥舆论的反馈作用,除了克服历史原因和习惯势力所造成的障碍外,还要解决认识上的两个问题。

其一,不仅要承认舆论的阶级性,还要承认舆论的多样性。社会主义事业总是要排斥和反对反革命舆论的,一旦有之,必取缔之,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舆论不能像有的同志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只有革命与反革命之分,也不是只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分。反革命的观点要形成舆论,这在一般情况下毕竟罕见。大量的是人民内部各种各样的舆论,有比较正确的,有比较片面的,也有错误的。即以大体正确的而言,也会有上、中、下各策之分,各有其或多或少的合理性的一面。甚至会出现一时还分不清谁对谁错、谁优谁劣的情况。即使这样,也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即各以对方的意见为借鉴,有利于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和行动上走极端。对于这些社会舆论,作为舆论机关的报刊都要反映。当然不能“变成形形色色的观点的简单堆砌”。而要头脑清醒的、有代表性的加以反映,依靠群众,依靠党作出正确的判断、抉择和引导。总之,那种认为舆论只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分,而又把后者笼统地视为反革命舆论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它在实际应用中,只能起压制社会舆论的作用。这种观点是“百家争鸣只有两家,就是无产阶级一家,资产阶级一家”的理论,在新闻领域中的翻版。根据这种理论,对于一件事物,无产阶级的人们只能有一种看法和意见,谁发表了别种看法和意见,谁就是散布了资产阶级舆论。这显然是荒谬的。

长期以来,在舆论一律和不一律的问题上,似有纠缠不清的情况。其实,划分二者的界限并不难。我们在立国原则、基本国策上,象要不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样重大问题上,无疑要舆论一律。在一些根本方针上,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轨道,我们也不能不舆论一律,但在怎样使基本国策、根本方针得到有效地贯彻的许多问题上,却可以自由讨论,发表各种不同意见,即使党的机关报,也应反映这方面不一律的舆论。胡乔木同志1983年在一次讲话中说过:“在一些根本方针上,一些基本原则问题上,我们应该同中央保持一致,这是我们的宣传纪律。至于大量的具体问题,我们有充分讨论的自由。根本方针不能够百家争鸣。但是,根本方针不但比较少,而且当我们需要把这些方针具体化,那就要遇到很多具体问题,这些具体问题都是需要讨论的。”可是我们历来存在的偏向是,只一味在舆论一律、不一律的问题上做定性分析的文章,而对已经明确可以“不一律”的那些问题,却并没有容许不一律的舆论出现。比如说,我们报纸作过“建设十来个大庆”的宣传。“十来个大庆”勘测到没有?六五计划内实现得了吗?对于这样的国家大事,如果准许发表不同意见,既无碍于“四个坚持”,又有益于四化建设。可就是没有让它接受“舆论不一律”的考验,结果还是实践证明,它是个冒进的计划,失败的计划。

其二,不必过于担心在报刊上自由发表意见,会引起思想混乱。

由于我们的新闻理论,长期以来宣传“报纸的每一句话,每一篇文章,都应该是代表党讲话,必须是能够代表党的”,因此在人们的印象中,报纸似乎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作为社会舆论机关的特点,而成了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精神象征。在这种情况下,报刊上自由发表意见,特别是对国家大事的意见,一时是会使群众不习惯,引起某种程度的思想混乱的。

但是,只要我们有志于新闻改革,真正宣传报刊应具备的个性和特点,让群众懂得社会主义报刊既有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政策的职能,又有作为社会舆论机关反映各种舆论的义务,那么,群众一旦适应了这个特点,所谓思想混乱,也会被群众看作是思想活跃的。

少见才会多怪。人们接触各种意见越普遍、越经常,就越是不会大惊小怪。正是这个原因,报纸上出现不一律的舆论,甚至出现某些截然相反的偏激意见也不足为怪、不足为忧。

对此,近代著名报人梁启超早在1906年就有过这样的剖析,可谓掷地有声:

“虽稍偏激焉而不为病,何也?吾偏激于此端,同时必有人焉偏激于彼端以矫我者,又必有人焉执两端之中折衷我者,互相倚,互相纠,互相折衷,而真理必出焉;若相率为从容模棱之言,则举国之脑筋比静,而群治必以沉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