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闻哲学的思考:以人类认知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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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新闻价值论(12)

二是新闻来源发生了变化。

新闻来自何处?什么是它的来源?在今天,大都不是记者在大街小巷寻找的马路新闻。在新时代,新闻工作者和读者一样,认为时政新闻主要来源于市政官员,学校新闻来源于学校首脑,有时是教员,政府新闻主要来源于新闻发言人、领导人及其他官员。大多数记者以大部分时间周旋于掌握和行使权力的人之间——政府、政治组织或者实业界。人们最希望采访的题目,是对广大读者有直接影响、只有在政府或非政府组织那里才能采访到的主题,如学校董事会、实业家与工会领袖等。所有这些权力中心可称作“机构”新闻来源,是社会正式组织的一部分。官方人士掌握权力并影响人们的生活,是因为他们当选或被委任要职,控制政府或经济部门这种地位决定的,许多社会情况从他们那里才能获得。

所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说的就是现代人不可剥夺、不应被剥夺的“认知自由”。新闻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使人知晓”,而且是“全面变动的知晓”。权力和权利的博弈,在新闻认知权的保障上,体现得最为突出。

三是构成新闻的因素扩大了。

新闻工作者对什么因素构成新闻的概念不断扩大,消息的来源才因而扩大。新闻对读者影响最大的许多事件已经超出了权力机构。20世纪60年代初期,西方吸引公众注意力的“民权”运动是从这种认识开始的。民权运动领袖们既无公职,也不在大公司任要职,但他们的活动成为压倒一切的新闻,并起到改变社会的作用。美国人民经历了争取黑人权利的斗争、青年运动、妇女运动、消费者运动和保护环境运动,对这些社会力量的报道,即使用传统的标准来衡量其新闻价值——冲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奇异性与显著性是共同的,及时性和接近性更是人所共知,但它们更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生活,许多中下层大众的生活题材都可能构成新闻。新闻界向各种社会势力寻找新闻源,发现了大量对普通公众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新闻源的扩展,实际是“草根社会”、“大众社会”、“民主社会”、“市民社会”到来的表现。新闻不断深入公众生活,也必然在更大范围内影响着公众的生活。随着生活的“细粒化”,新闻必然向“细粒化”迈进。

四是新闻需要解决大量社会问题。

社会发展出现大量政治和经济矛盾,有些记者成了专家,另一些记者则反映不同意见以保证报道不出问题。新闻工作者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满足公众需要,新闻事业成功与否都离不开这一点。1977年美国报纸出版协会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年轻人对报纸的要求,如果按照年轻人的要求去做,报纸就要更多地进行有关消费、学校以及当地与全国发生的重大社会事件的报道,人们要求知道为什么发生政治与犯罪事件,需要更多的指导性专栏和体育新闻、社会新闻。

1977年美国报人进行的另一次社会调查表明,被调查者要求增加有关解决消费中遇到的问题的报道,多数人表示他们对时装、个人服务专栏、旅游、幽默画、社会新闻、电影与书刊评论、心理预测、星相学、填字游戏等没有多大兴趣。

两项调查说明,美国的新闻工作者和公众对重要的新闻看法大致相同,即媒体需要增加解决社会问题的报道,“这些报道包括有用处的新闻,尤其是怎么办的稿件和其他有关消费的新闻,包括教育新闻在内的公共事业新闻,地方性和全国性的大事、环境保护问题和关于普通人的报道”。

这就提出了现代新闻价值的核心问题,即它是以对受众“有用处”为目标的,西方传播学提出的“使用满足”理论正是对新闻价值的准确揭示。

满足的是什么需要?不是有形的产品——而是无形的知识。

刘建明先生呼吁:今天,到了“构建现代新闻价值理论”的时候了。现代新闻价值理论回归价值的本义,体现了价值对受众“有用”的内涵,对其含义的阐释是构建在哲理基础上的。所谓现代新闻价值,是指新闻满足受众需要所表现出的效用和意义。新闻是价值的体现者,媒体是价值的载体,受众是价值的确定者和受惠者。有用、有益、有效,才是构成新闻价值的要素。脱离受众的收受过程,就没有任何新闻价值的存在。

人们往往提出这样的问题:新闻的“效用”与新闻价值概念是什么关系?刘建明先生认为,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

新闻价值是一般理念上的概念,“效用”是具体实践上的概念,二者的内涵是一致的。如果一条新闻对广大受众“没有效用”,就没有任何新闻价值,以新闻的效用性去解释新闻价值是顺理成章的。在任何社会,新闻价值是受众与社会的需要物,效用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新闻媒体产品报纸和广电节目在市场上的交换之所以能正常进行,除了其效用价值外,还包含一定的劳动交换比例。这个比例表明新闻产品上聚集着有效的劳动,构成新闻价值的内在意义。因此,新闻只有具备价值才能进行交换,卖不出去的报纸是没有价值的。

这个劳动是什么性质的劳动?是认知——是对受众生活、生存环境的认知!

新闻价值与认知模式

新闻价值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社会意识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第一,新闻价值依赖于社会存在。人们对新闻的看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互有不同,但都有共同点,即它们都是在一定社会中产生和形成的,反映着人们对社会生活的追求和判断。社会价值观决定了新闻价值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性,并把它纳入一定的意识形态。

第二,新闻价值的本质决定了它的社会效能的多面性。新闻价值以其特定的形式构成接受与使用关系,给人们提供一套认识模式,使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新闻价值观以一定的方式对社会施加影响,统一媒体的各个部分,协调媒体与受众的关系,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新闻传播的社会效果。

认识模式!这才是新闻价值的根本。

第三,新闻价值既离不开价值主体,也离不开价值客体,即离不开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价值范畴是关系范畴,价值通过价值关系体现出来,但不能认为价值就是价值关系本身。只有通过记者和受传者这两个主体的报道和接受活动,新闻这个客体才具有为主体服务的性质,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这种被选择、被陈述的客体成为价值的载体时,才最终具有真正的价值。

所以,新闻价值不是事实的属性,而是事实属性给予主体的效用,或是事实属性作用于主体而产生的效果。受传者或记者对新闻作出价值判断时,通常把价值与事实的属性相联系,但不能把属性视为价值本身。我们常说“某条新闻有价值”,“某个报道价值很大”,实际上是指新闻对它的受阅者有价值,而不是指新闻是否有“接近性”、“重要性”或“显著性”这类特征。

“价值”这个词不是“表示物的一种特性”,而是说它对受众有什么用途,给他们带来什么益处。刘建明认为,新闻价值是一种精神价值,不像物质产品那样具有实益性。人们对新闻的占有和享用,满足的是各种精神需要,如求知得道、娱乐鉴赏、指导购物等。所以,新闻价值的类型完全不同于物质价值,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获知价值。获知价值表现为人的求知欲望获得满足,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渴求对外部世界和人自身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增进认识的一种目的和需求。通过新闻获得知识及行为方式,不断积累人的感受能力和理解外部事物的能力等,是人类从事一切实践活动、创造生存条件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闻具有获知的价值。从内容不同的新闻,可以延伸出“知晓价值”、“知识价值”或“科学价值”。

(2)激励价值。新闻的激励效果属于教育价值,包括提高信仰和实现理想、道德能力,增强人的思想坚定性和生活勇气等。读了一条新闻,受到模范人物的鼓舞,战胜困难有了思想动力,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精神生活的特点表明,有关思想规范的报道和受众精神需要之间保持健康引导的关系,人们的精神面貌就会保持积极进取的状态。

(3)获益价值。“获益”是指大量生活新闻、经济新闻、天气或灾情预报新闻,使受众获得实际利益或避免损失。新闻事实对相当多的人有益处,能给人们带来对某种物质需求的满足,让人们知道如何消费和生活。比如,明天的城市道路修建预报是人们关心的新闻,因为人们明天要外出,道路修建的预报就成为新闻接受者普遍关心的大事。生产经验的报道,新上演的剧目简介,各种新产品的推销,都包含有益因素,给接受者的实际生活带来好处。

(4)娱乐价值。人们从新闻中获得乐趣、陶冶性情或得到轻松感,统称新闻的娱乐价值。给人们带来娱乐是许多软新闻的价值效应,可给人们提供精神享受,也可使人们从中获得有趣的知识。各种趣闻、体育新闻、幽默事件都有这种价值。根据娱乐的特点“寓教于乐”,根据教育的特点“寓乐于教”,两者之间有着同型价值。无论忽视娱乐中的精神价值,还是忽视教育中的乐趣,都是片面的,都不可能实现完整的新闻娱乐价值。企图把娱乐完全变成教育,或者把教育与娱乐混为一谈,都是荒谬的。

但在娱乐的同时,娱乐者也可能进一步了解自己、他人和社会,产生新的情绪、态度甚至信念,也可能包含一定的激励价值。正如约斯特所说,“娱乐这个因素,在新闻中决不可忽略或轻视。这里所谓娱乐,并不是指消遣,然而媒体若纯以娱乐为目的,则又将失去它的建设性价值。媒体最基本的作用是服务大众,因此报纸的基本任务是出版有益于为大众服务的新闻”。

新闻价值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范畴,它在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下会被赋予不同的含义,如今网络新闻的价值取向也有了新的变化。

网络改变的价值观

刘倩玲《网络新闻价值的衍变》一文指出,对于新闻价值要素,目前被广泛认同的是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趣味性。但是这些性质都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刘倩玲《网络新闻价值的衍变》,《青年记者》,2010年1月下)

文章认为,网络新闻的“时效性”出现了“向两极化发展”的变化。一方面,时效性大大增强。互联网为新闻发布和接收之间的“零时差”提供了物质基础,令新闻由原来的“及时”变成“实时”,极大满足了受众不断提高的对新闻时效性的要求。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大地震。仅7分钟后,第一条关于地震的消息就被发到了百度贴吧上。如此迅速的传播速度,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

另一方面,网络新闻的“延时”价值也得到提高。网络的存储性使得发布过的新闻能同时存在于“网络”这一虚拟空间中,就算是“过时”的新闻,也随时能被人们有意或无意获知。而这些“过时”的新闻,对于原本不知道的人来说,依然是“新闻”。而传统媒体的实体性注定了“旧闻”必须束之高阁,就算要查阅也需费一番工夫。“原本不知道的人”概念的提出,是新闻价值理论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对于那些接受信息相对“延后”的人来说,在他们接收到“过时的新闻”之前,新闻价值并未失去。

作者指出,网络新闻的重要性有了更全面体现。这个“全面”,一是指重要新闻的整体数量增多,二是指单条重要新闻的报道更全面。网络新闻采用超链接形式发布,网站主页只显示新闻标题,大大节约了单幅页面空间,标题甚至还能滚动或交替显示。网络空间的无限容量还使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更全面,资料更翔实。网络上一篇新闻往往附有许多相关链接,如背景资料、最新动向、观点意见等,从各个方面凸显该新闻的重要性。1998年9月1日,美国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关于克林顿绯闻案长达445页的调查报告书全文在网络上公开,如此翔实的新闻报道在传统媒体上是很难实现的。

此外,网络新闻还通过聊天工具或论坛弹出窗口传递给每一位在线用户。弹出窗口一次只显示一条新闻的标题和内容概括,更显重要。

另外,网络新闻“显著性”的“决定权下放”,更强调事件冲突性。传统媒体时代,新闻的显著性只能由少数掌握媒介使用权的传播者决定,记者和编辑只报道他们认为出众或知名度高的事实主体。事实上,同样的新闻对于不同背景不同兴趣的人,其显著性也不尽相同。

这实际上是说,新闻价值是“因人而异”的。一则“世界小姐选举”的新闻,对于体育爱好者来说,远不及姚明在比赛中拿了多少分更值得关注。网络中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新闻发布者,新闻的显著性可以由受众自己决定。报道选择权的下放,使民众可以将传统媒体没有报道而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放到网络上公开。

受众对新闻显著性的选择权,还通过点击率和新闻排行榜等方式实现,点击率高、回帖数多的新闻就会自动登上新闻排行榜,对一定圈子的人来说,那些新闻就具有较高的显著性。网民自己选择新闻,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受众自己担当了“把关人”的角色。这一现象,使得新闻价值的“实现过程”和“生长过程”得到了凸显。新闻价值的决定,不再由传播者来认定,而是在传播中实现“增值”或“贬值”,公众的关注行为成为决定新闻价值的因素。新闻价值的主观性得到了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