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热土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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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时期(1950~1954)(6)

他的表态,也扭转了会场的气氛,最终公司双方领导和专家基本达成共识——继续加大对黑油山的详查和勘探。这个共识避免了未来的克拉玛依油田“胎死腹中”。但两种意见的争论尚未就此结束,一直延续到了后来的新疆石油公司。

根据此次会议决定,中苏石油公司重振旗鼓,组成南、北两个地质大队,对准噶尔盆地广大地区,特别是西北缘黑油山一带进行1:10万比例尺的地质调查。

1954年3月,春寒料峭。中苏石油公司决定重新勘探黑油山,这一消息鼓舞着中方地质队员们,他们不顾天气寒冷,由队长勒·伊·乌瓦洛夫、地质师张恺、地质员王克思、采集员赵学海、实习员宋汉良(1955年5月,宋汉良调到新组成的独山子东围斜地质队任队长、1978年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副总地质师、1983年4月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后任自治区党委书记)、朱瑞明等10人组成的1/54地质调查队,重新向黑油山地区出征了。他们一直干到当年10月底,完成了黑油山——乌尔禾地区2150平方公里1:10万的地质普查,收集研究了以前和新获得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对这一地区的地层、构造和生储油层提出了全新的认识,认为黑油山—乌尔禾属于盆地北部地台区,这一地区的沥青丘、沥青脉和沥青砂岩露头,都是石油在盆地中心生成后汇集和运移过程中形成的。丰富的油苗和液体石油的连续析出,说明不是油藏被破坏了,而是石油的大量聚集。为此,乌瓦洛夫这个体魄魁梧健壮、性格豪爽、在苏联卫国战争中曾参加过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和纽伦堡战役、身上留有多处枪伤的老布尔什维克,在公司会议争辩中,激动地抓起面前的一只水杯朝桌上重重一蹾,大声地说:“南缘山前构造很像苏联的巴库,但它毕竟不是巴库,它的石油储量可能只是一杯水,而西北缘黑油山一带的储量是大海,大海!”他明确提出了“走出山前凹陷,走上地台”的观点,并建议公司对这一地区进行更为详细的地球物理勘查和深井钻探。

1954年11月1日,中苏石油公司再次召开准噶尔盆地石油地质形势分析会,一场更为激烈的“杯海”之争即“走上地台”与“坚持山前”的争辩继续在勒·伊·乌瓦洛夫与潘·切·捷列耶夫两位苏联专家之间展开。不过,此时的中苏石油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已由苏方的聂列亭改由中方的马载担任了。而且,新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苏方代表波波文,也支持乌瓦洛夫的观点。

“走上地台”的建议终于被采纳了,辩论暂告结束。公司决定综合勘探黑油山—乌尔禾地区。具体部署:一是打两口探井;二是安排两个详查地质队和一个地质普查队;三是安排地震队、电法勘探队进行详查和普查;四是安排地质浅钻队。

就在这时,1954年12月中苏两国政府发表了联合公报,自1955年1月1日起,包括中苏石油公司在内的各个股份公司中的苏联股份全部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意味着中国从这一刻起,将开始独立自主发展和管理自己的企业。也就从这一刻起,苏联专家由原来对公司处于决定和支配地位,转为由中方聘用留作技术指导的地位,中方将完全拥有企业发展的最终决定权。这一戏剧性的转变,加快了克拉玛依油田全面开发的速度和力度,用整体的勘探实践理清了地质理论上的局部偏见。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如果没有前期中苏石油公司对黑油山地区以及准噶尔盆地的全面地质详查和重点勘探,特别是以勒·伊·乌瓦洛夫为代表的苏联专家和以钱萍总经理为首的一大批中方技术人员的执着探求和坚持,以黑油山为中心探区的克拉玛依油田也就不可能很快被发现和开发。从这一点上说,中苏石油公司对克拉玛依油田的发现和诞生是作出了功不可没的历史贡献的。

在对独山子背斜和黑油山地区进行重点勘探、钻采的同时,中苏石油公司以独山子为大本营,也加紧了对准噶尔南缘山前坳陷地带的安集海、乌苏西湖、霍尔果斯、托斯台、呼图壁齐古,以及南疆库车、喀什等地进行广泛深入的地质勘探,取得了大量地质资料,为后来新疆石油工业的全面开发建立了数据库,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1953年共和国23%的原油产量来自独山子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伊始,独山子油矿只有7口老油井,经过修复,有39号、42号、43号三口井能够生产,但产量很低,有些油井竟是工人用打水轱辘一样的工具从油井里捞油。当时全油田日产原油不足10吨。

为提高原油产量,扩大生产规模,1951年成立油田处,专门负责原油开采工作。油田处下设1个采油队,3个井下修理队,1个清洗蜡堵和砂堵的维修队。配备有通井机、洗井器、蒸汽车等洗井设备。油田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集输系统。另外还有一个设备机械修理厂。

1951年,经过修复老油井和新钻生产井,有6口井先后恢复和投入生产,平均日产原油96吨。当年完钻的38号井,获得高产自喷油流,初期日产油量26吨,该井当年生产原油1844吨,占年总产量3521吨的52.2%。

1952年以后,在构造东部大量钻生产井,大部分见到效果。年底有生产井17口,平均日产原油142吨。由于部分新井获得高产油气流,使1952年原油产量增幅较大,达到5.21万吨,比1951年增产原油4.86万吨。

1953年,矿区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在维持上年生产的基础上,又在已有的生产井周围打了一批新井,使生产井数大幅度增加。年底有生产井32口,平均日产原油192吨,年产7.01万吨,这一年是中苏石油公司时期产油最多的一年,占当时全国原油产量的23%,也是独山子油田史上年产原油的最高记录。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最困难的时期,独山子油田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1954年原油产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在油田开采过程中,布置井网过密(井距150米左右),加之油田地下能量主要是靠溶解气驱动,又没有采取注水、挤液等补充地下能量措施,油田地下能量消耗过快,致使绝大部分油井投入生产后,初期产量很高,形成短期高产,甚至达到高峰,但很快就停喷,如68号、44号、62号等井就是这种情况。从1952年开始,已有部分油井陆续停喷,针对这种情况,曾采用压风机往井内压缩空气进行气举采油,但收效甚微。1953年后,油田地下溶解气驱动能量逐渐降低,单井产量日趋下降,只能靠增加生产井数量来弥补产量,但仍然难以改变产量下降的状况。到1954年,43口生产井共生产原油4.88万吨,平均日产134吨,平均单井日产只有3.1吨。1954年大部分油井相继转为深井泵机械采油,有些井机械抽油也不见效果,变成废井。在43口生产井中,抽油井就有33口,占76.7%,其他井只能勉强保持自喷或间歇自喷生产。

1951~1954年中苏石油公司的4年中,累计生产原油17.46万吨,天然气1000万立方米。

炼油生产不断扩大

1950年公司成立时,炼油厂只有两台简陋的卧式蒸馏釜。1951年,炼油厂对两台各7立方米的蒸馏釜进行修复。同时,新建一台9立方米的蒸馏釜,当年计划炼油3196吨,实际完成2664吨,只完成计划的83.3%。为此,1952年又新建一台11立方米的蒸馏釜。

由于设备落后,原油加工完不成计划,1951年10月,在公司第二届管理委员会的会议上,决定在矿区西北部,建一座管式加热炉常压蒸馏装置。该装置于1951年10月动工兴建,1952年6月竣工投产,年加工能力7万吨。管式加热炉常压蒸馏装置建成投产后,大大地提高了原油加工能力,当年加工原油5.22万吨,比1951年增加4.96万吨。

1953年5月,炼油厂对釜式蒸馏装置再次改造和扩建,又新增了2个蒸馏釜,用于原油拔头和脱水,然后供给新建的常压蒸馏装置,从而改善了常压蒸馏的分馏效果。1953年炼油厂共炼油7.01万吨,比1952年增加1.79万吨。

为了增加汽油产量,1953年开始动工兴建7.5万吨/年单炉裂化装置。该装置自动化水平较高,液面、温度、压力等都是自动控制、自动记录,另外还有安全、通风设施。单炉裂化装置于1954年5月建成试车时,****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王恩茂和新疆省主席包尔汉等领导亲临现场祝贺并剪彩。

1954年6月,6台蒸馏釜全部停用(后迁至克拉玛依油田作贮水罐用)。为了处理裂化渣油,使原油得到充分利用,1954年6月又动工兴建釜式焦化装置和氧化沥青装置。此时,独山子炼油厂已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原油年处理能力10万吨,并拥有蒸馏、裂化、焦化和沥青等装置配套较为齐全的炼油厂。

1951年~1954年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时期,独山子炼油厂共加工原油17.3万吨。其中:汽油5.83万吨,煤油1.21万吨,柴油2.25万吨,渣油7.73万吨,合计工业总产值达5000多万元。可生产9种产品,即:56号汽油、灯用煤油、拖拉机用煤油、-10号轻柴油、-20号轻柴油、0号轻柴油、+10号重柴油、+20号重柴油和锅炉燃料渣油。

公司生产的油品,除自用外,供给新疆商业系统的销售油累计达到7.3万吨,基本满足了当时新疆工农业生产对石油的需求,对恢复和发展新疆经济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新疆石油工业进一步发展准备了物质基础、管理经验和技术人才。

石油新矿傲立天山脚下

1950年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前夕,独山子油矿是一片萧条景象,器材缺乏,房屋破旧,缺水少电,职工也只有150余名。

随着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公司接收了由三区政府经营的独山子油矿。当时对油矿的总估价为649万卢布,其中7口油井356万卢布,房屋建筑266万卢布,设备器材仅为27万卢布,也就是说基本上没有什么资产了。公司接收油矿以后,立即筹集资金,开始进行大规模建设。建设资金由中苏双方均摊,苏方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器材,中方投资主要是用于基建和后勤。

苏方首批投资设备器材有:大(重)中型钻机10部,轻便钻机3套,井架14座,汽车63部,拖拉机16台,专用特种汽车和拖拉机9部(台),移动电站3套,机修设备1套,制氧设备1套,此外还有部分炼油设备、采油设备、电测设备、通讯设备、地球物理勘探设备以及施工机械、钻采工具和钢材、木材、水泥等。之后,苏方每年都根据生产需要投入大量设备器材。

中方的投资主要是用于进行辅助生产建设、房屋住宅建设以及后勤服务和生活供应等方面。

这一时期,独山子在石油生产、辅助生产、政权建设、矿区发展、生活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从1951年10月23日~11月26日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第二届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次会议批准开始,恢复建设新的独山子炼油厂,新建中苏石油公司科学研究中心化验室(即新疆石油管理局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最早的前身)、中苏石油公司总修理厂(即新疆石油管理局机械厂和独山子机械厂最早的前身)、中苏石油公司建筑托拉斯(即新疆石油管理局基建工程公司的前身)、中苏石油公司地调处(即新疆石油管理局地调处的前身)、中苏石油公司钻井处(即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的前身),以及油田处、医院、公司办公楼、苏联专家楼、职工宿舍、食堂、澡堂等。

195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独山子营业所建立。

是年4月,新疆军区军人合作服务总社在独山子设立军人合作服务商店,这是独山子最早的商店。

是年,独山子油矿职工子弟学校成立,这是独山子最早的学校,校舍即现在的独山子石化动力公司办公楼。

是年7月,新疆省公安厅批准在独山子矿区成立中苏石油公司公安局(对内称中苏石油公司保卫处),任命张彦卿为局长、曹坤才为副局长,这是后来新疆石油管理局保卫处和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的前身。1953年1月,中苏石油公司公安局随同公司总部迁往乌鲁木齐,独山子矿区随即成立了公安分局,由曹坤才兼任分局长、段续全任副局长。

1953年7月,独山子矿务局成立党组。独山子炼油厂成立党支部。11月,新疆省人民检察署派驻独山子刑事案件工作组,开始受理案件检察和公诉。12月,****独山子矿区委员会成立,范子九任书记,瓦力斯·斯迪克任副书记。

1954年6月,新疆省人民法院独山子矿区审判组成立,开始受理矿区审判业务。9月1日,新疆省人民检察院独山子石油矿区专门检察院成立。11月27日,新疆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独山子矿区地方行政工作委员会,组建工作组进行筹建工作,由李旺昭任组长、李正身任副组长。12月,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来独山子矿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