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通俗爱情:一本书写尽爱情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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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通俗爱情(4)

最厉害的是,他那个年纪已经跟女生亲过嘴儿了。

他说:“有朝一日你就不觉得稀罕了。其实……其实也没什么意思。”想必此时我正极力瞪大眼睛瞧着他。

我上高中一年级,踢球把腿摔断了。我爸瞥着和我一样的小眼睛说:“有玩的工夫不如多看书。”接骨头接得不对,打断了重接,上了钢钉。我想我这是完蛋了,立刻借了本张海迪的书来看。

整整一年都在家休养。

我爸说,不能闲着。我躺在□□一天看三本书,可满脑子都想的是:我这辈子想找个女朋友是没戏了。所谓“心灰意冷”大概不过如此。

前几天一个知识女青年跟我说:“男人每二十八秒想一次性的事,同性恋每八秒想一次。”叶大鹰说:“别以为长得拧巴就不花了。”也不叫花吧。人人都爱美女。像我长得贼眉鼠眼,一样春心骀荡博爱得很。那时,我的性意识只是刚刚萌芽,还没有任何具象的行为可以想象,只以为女孩子是美好的事物,而我已经跟她们绝缘了。

当我在游泳池边上看见一个美女看着我……

人生……总得有点艳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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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唯一的艳遇弄得我颠三倒四。我使尽了各种手段,妄图把自己伪装成一文学少年,背诵雪莱,默写莎士比亚,把所有的巧妙字眼都用上了,所有让人灵光乍现的比喻都写出来。似乎目的已经不是讨一个美女喜欢,而完全是为了写出一封封惊世骇俗的情书。打完草稿,誊写在喷香的信纸上,塞进美女家的信箱里。

我早看仔细了,她家都是她从信箱里取信拿报纸。

写了那些信以后,我成天巴望着她给我回信。她一定惊讶于我的才华,嗯。她会十分期待和我见面,各种状况我都设计好了,该怎么才能让自己显得旗帜鲜明而又不骄不躁。

可她从未回信。

随着我腿上钢钉的拆除,我扔掉了双拐,那文学气质和耍贫嘴找女朋友的热情刹那间也被扔了。重回学校,一场艳遇白白浪费。我对文字的力量起了疑心,后来一门心思学了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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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能叫艳遇,充其量是一番意淫。”我本科好友给了这样的评语。他是个文学爱好者,跑来学化学是命运的捉弄。大一开学没多久,他一门心思扎进了文学社。

我觉得他说得挺对,那只是一次对恋爱的模仿,是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

我跟他参加了文学社的迎新茶话会,只因为他说,文学社嘛,总要有几个美女。

别的美女我都没看见,只看到我的少年艳遇坐在那里。她穿了浅蓝色的裙子,长的,遮盖着她的大腿和近乎全部小腿。我顿时想逃之夭夭,钻地缝亦可。

她说:“你那天可真紧张,脸都红了。”

她说:“我之所以没给你回信,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可能写得比你好;我想我要写得比你好了再给你回信。”

我知道她是胡说,只好自嘲地笑笑。她紧盯着我:“你不相信么?”她顺嘴说了两句诗,“这是你信里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