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通俗爱情:一本书写尽爱情之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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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通俗爱情(7)

廖俊的女朋友很想跟他结婚却又结不成,他一出差,两人见不到,见不到就互相思念,可一回来,见面就吵架,相爱却爱得很躁很烦。

我,无论是烦也好,爱也好,都是见不到面的。被硫酸液燎掉手上一块皮肉,也只能跟他面前诉苦。

我和廖俊两人对着火锅的热气,说一些抱怨的话,明知都不容易又要互相嘲笑。渐渐暖和起来。

他说:“你周末没事儿吧?社长要结婚了。”社长,说的是文学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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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俊是单纯的文学青年的时候,写很多很多诗。在我看来,写得很好,很敏锐,没有愤怒的粗野,没有朦胧的造作。可我这么说他不信。

社长喜欢写那种非常长、挑战人耐心的诗和很抽象、很意识流的小说。让人头疼,他也以让人头疼为荣。但廖俊说那是学问那是水平,当社长是偶像。

有一天,社长拿廖俊写的诗参加了一个诗歌朗诵会。诗登在一本杂志上,署着社长的名字。网上还有人说,那是他最近几年写得最好的诗。

那个朗诵会,廖俊就在台下。

当天,他早早回了宿舍,躺在□□,一会儿翻身起来,默默地把他写诗的本子撕了,吃了半天碎纸。其他人都呆看着他。老大走过去嘭嘭地拍在他后背上说:“你丫要是失恋了就哭啊。”他说:“滚!”喷出几片纸末……

社长还笑笑地拿着几十元钱稿费给他,非跟他说一些劝慰的话,非把钱塞在他手里。

再往后,廖俊不参加文学社的活动了。

以前在实验室里,我一边给老婆剥橘子,一边跟她说八卦,她呼噜呼噜吃着,嘿嘿嘿嘿地笑起来,说:“廖俊他,不是同性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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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嘟囔:“那我们可没有什么。”老婆用两只胖爪子拍在我脸上,笑着说:“那是因为他审美水平比较高。”

高么?社长其实没什么好,我要是gay绝对不会喜欢那种人。他浑身冒着领导干部气,每次露出笑容,嘴角都精确地咧成同一角度。不过,我的评价全无客观可言,因为女社员,也就是我的少年艳遇,曾经跟他好过。女社员指着我对社长说:“我怎么会喜欢他啊?”

“女社员可去啊。你不想趁着现在孤身一人了,再会会她?”廖俊在火锅的热气后面眯着眼说。

“你们这些人去观礼不是自找难受么?”我说。

“那你说他打电话邀请我是什么居心?臭得意呗。我觉得他在电话里跟我说女社员也去就是为了让我撺掇你也去。”

“去了不就纷纷中计了?他在上头幸福得红光满面,咱们在底下灰头土脸。”

“凭什么灰头土脸?”

我突然看着廖俊问:“你不会真喜欢他吧?”

廖俊目露凶光,差点从火锅上爬过来掐死我。

这不是同性恋。或许有那么点,也远没到恋的程度。我们每个人,至少都有那么一次,付出了很多辛苦,也很真诚,掏心挖肺的,觉得什么都拎出来了,却发现不仅不得回报,还被别人当白痴对待。经过这么一次,免不了对人起了疑心,总提防着。还以为这是自己长大了,也不过是小资产阶级那点保本的策略:不想赔,就把钱藏好,一分也不要拿出来。这个思路,广泛应用于各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