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需要很好的想象力。”他说。
“那只是因为我曾经住在那种屋子里。”她转过头,试图压下上涌到眼眶的水气。
他的大手,不知何时,从后环住了她,抚上了她发热的心口。
“你想念那种大屋吗?”
“不。”
“但你想念你的父亲。”他轻声开口。
她沉默着,喉咙紧缩,好半晌,才有办法说话。
“他从来不曾记得我的生日,曾经有好几年,我一整个星期,和他相处的时间,加起来甚至不曾超过两个小时……”
她苦笑,“但我的确想念他,以前我总是气他不来参加我的活动,我只在乎自己的事,我任性妄为,爱耍大小姐脾气,却又自以为是,觉得全天下都对不起我。可是那时候,我有专属的厨师、私人的保镖,每天还有司机开车送我上学,我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来讨好我,所以我跑到美国来念书,自以为可以靠自己生活。直到父亲过世,欠下大笔债款,我才晓得,原来我还是在依靠他,我所吃的、用的、穿的、住的,甚至是缴的学费,都是父亲替我处理好的。”
“你是个大小姐?”他真的看不出来,这女人之前坚强得像铁锤都敲不弯的钉子。
“曾经。”她苦涩地笑着说,“曾经是个大小姐,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爸一走,公司破产,就什么都没了,我在瞬间变得一无所有。”
“你并非一无所有。”他亲吻她的额头,指出重点,“你父亲供给你富裕的生活,那培养了你好的眼光和品味。你又靠着那些基础,加上了自己的努力和感性,才成就了现在的事业,不是吗?”
她又是一愣,喃喃说着:“我没有这样想过。”
“你父亲留给你的,比你想象的多更多。”他扯了扯嘴角,“我也是在好几年之后,才发现,不管愿不愿意,我们都比自己所想的,还要像他们。吃东西的喜好、做事的方式,甚至说话的口气,都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像我们的爸妈。”
恬恬迟疑了一下,才承认:“或许吧。”
虽然不想承认,但如今的她,确实和她父亲一样是个工作狂。仔细回想起来,她也和父亲一样,不是什么很好相处的人。她总是有话直说,只要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会据理力争,完全不给人面子。
她咬着嘴唇,反省了起来,“老天,我希望我没变得和他一样,说话那么讨人厌。”
她回头拧眉问他:“我有吗?”
他挑眉,“在警局里吗?我想想那位警员是怎么说的。”他拧眉想了一下,然后板正脸色,看着她,压低了声音,学着那名警察,诚惶诚恐地道:“是的,郝小姐,我们会立刻去查清楚。抱歉,郝小姐,克拉克警官还需要您多留一阵子。不,郝小姐,我们并未把你当成嫌犯。对不起,郝小姐———”
“够了、够了。”她伸手捂住他的嘴,满脸通红。”
他笑着拉下她的手说:“我差点以为你是那家伙的上司。”
“该死,我真的很得理不饶人,是吧?”她尴尬地看着他问。
“其实也不能说是你得理不饶人,我想一方面是因为你的确问到了重点,另一方面,你有一种气势,让人不自觉会照着你所说的去做。”
“有吗?”她狐疑地挑眉,“我怎么觉得这种毛病是你的专长?”
“什么毛病?”
“指使别人的毛病啊。”她眯起眼,戳着他的胸膛,“我们这几天,不都是照着你的意思在做吗?”
他把双手搁在脑袋后,志得意满、嬉皮笑脸地看着她说:“那是因为我是对的!”
她瞪着他,“曾剑南先生,你不懂得什么叫谦虚吗?”
“我没学过那个字。”阿南挑起眉角,笑笑地说,回答得毫不客气。
他那半点也不害臊的痞子样,让她好气又好笑,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你这个无赖。”
她笑着拍他的胸膛,却被他抓到怀中,啃着她的唇瓣,笑着说:“偏偏你就喜欢我这个无赖啊。”
恬恬俏脸一红,伸手推他,“谁———”
她才吐出一个字,他已经笑着以吻堵住了她的嘴,伸手撩拨她的欲望。
这男人真的是个无赖。
这几个晚上,他借着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探索她的身体,他知道每一种会引起她颤抖的方式,亲吻爱抚她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
很快地,她就无法再继续思考,只能紧紧地攀着他,任他带她推着她,直达那燃烧着七彩的天堂。
每次缠绵后,她总是很快就睡着,但这一次,她却迟迟无法入睡。
身旁的男人,已经睡着。
他照例睡在外侧,强壮的手臂环着她。
这里只是一处稍微往外凸出的山岩,虽然不能挡风,但十分干燥且宽敞,附近也没有什么大型野兽出没,他用干枯有针刺的树丛,在通往这边的地方,做了简单的围篱,防止响尾蛇爬过来。
所以她应该可以安心地入睡。
但她却睡不着。
一个热闹温暖的家。
她不断地想到他今晚所说的话。
一个热闹温暖的家。
那是她心底深处,最私密的渴望。
她从来没和人说过,他却知道。
这个男人总是能一针见血地看见问题所在,他聪明、强壮、幽默,还有坚强的意志力,而且脑袋非常清楚。糟糕的是,在这几天中,他一点一滴地穿透了她的防卫,占据了她的心。
身前的男人,不断散发着热气。
他身上的淤青,已经开始消退,她看着这个勇敢的男人,心口不由自主地紧缩着。
她害怕自己已经开始爱上他。
从来没有人让她如此着迷,她才认识他五天,她却觉得自己已经认识他一辈子了。
这或许只是暂时的迷恋,她曾这么想过,危机下产生的激情,总是不长久的。
我会保护你。
或许等到两人回到文明地,对他来说,这一切就会随风逝去。
但,她知道,她不会忘的……
轻轻地,她将小手印在他的心口,感受他胸中心脏有力的跳动,缓缓地闭上了眼,即使这一切都是暂时的激情,她知道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她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曾经在荒野里,保护着她的男人。
“你看。”
天才亮,她就醒了。
他永远醒得比她更早。
他弄来昨晚剩下的食物当早餐,她则将塑料袋中泥沙已经沉淀的水,倒进空的宝特瓶里,他昨天找到的水源,是从岩缝中渗出来的,他挖了一个洞后,把塑料袋放在那边蓄水,但水里含沙量比前几天找到的清水要高。
听见他的声音,她停下手边的工作,回过头,然后看见那美丽的日出。
虽然睡在荒野沙漠,她不是每天都能看见黎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他和她也不是都睡在这么空旷的地方。
所以,她没想过那景象,竟是如此震撼人心。
远方的天际,云彩飞扬着,辽阔无垠的大地上,朝阳缓缓从地平线的那一边冉冉升起,先是红色的边缘,然后是金色的轮盘,她眯起眼,不自觉屏住气息。
太阳出来的那一瞬间,风乍起,拂面、扬发。
阳光照耀着眼前的每一个角落,岩山、峡谷、砾漠荒原,世界在刹那间全亮了起来,从灰蒙蒙的一片,变成缤纷的七彩。
迎着早晨的轻风,她仰望着那万丈光芒,胸臆间有种莫名的感动,泪水几乎夺眶。
她看着那金色朝阳普照万物,不禁深深吸了口气。
直到这时,她才了解,为什么古人会崇拜太阳。
“很美,对吧?让人想崇拜太阳。”
可恶,她要哭了,这男人为什么总是拥有和她同样的想法,仿佛他是她从一开始,就遗落在这世上的另一半灵魂。
他从后环抱住她,和她一起看着前方那动人的黎明朝阳。
恬恬哽咽着,不敢回头。
风很快就会将她脸上的泪水吹干,但在那瞬间,她知道,就算泪干了,也无法掩饰她早已爱上这个男人的事实。
前方的景色,因泪水而模糊,但她仍看见了那条在朝阳下闪闪发亮的银带,和银带两旁,如宝石般翠绿的草地。
她感觉到他的身躯一紧,知道他几乎和她同时看见它。
那是一条河,很大的河。
虽然因为遥远的距离,使它细小得有如银丝,但她知道它一定非常大,才能在这荒野中,喂养滋润出两旁翠绿的草地和树丛,才能让她在这么远的距离看见它。
昨天他带着她找到这里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所以才没发现那条河,但他一定知道,到高处能找到行进的方向,才会带着她往上爬。
他一直都是对的。
她应该要感到兴奋,有河水的地方,必有人家,他们终于走出了这荒漠,但她却只是紧紧地握住他环在她腰上的大手,竟有一种,希望时间就此停留在这一刻的妄想。
她没有开口,他也没有。
他只是和她一起,站在那突出的山岩上,看着那在阳光下,波光粼粼、闪闪发亮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