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还没说完,四五辆追了他大半个城市的警车,就在公园旁紧急煞车,车里的警察高举着枪,开口警告:“尼克·曾,放开那个女人,把手举起来!”
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看着怀中泪水再次飙飞出来的女人,“我知道我们认识才短短七天,这一切发生太快了,但我真的觉得我们应该在一起———”
“把手举起来!”警方再次大喊,“否则我们要开枪了!”
叹了口气,他无奈地把依然被铐着手铐的双手举起来,看着她说:“亲爱的,我们真的需要找时间,好好谈一谈。”
两名警察冲了上来,将他压在地上,撞得他的肋骨一阵疼痛。
“Shit!”他咒骂一声,却不忘转头继续和她说:“我知道我现在看起来不是特别帅,但人生苦短,所以你可不可以考虑嫁给我?”
他此言一出,让现场所有人都呆了一呆。
“你说什么?”她瞪大了眼,不敢相信地看着他。
“我爱你,请你嫁给我。”他重复了一次。
其中一名警察回过神来,将他从地上扭了起来,喊道:“这个疯子,把他押上车!”
见他表情扭曲,恬恬忍不住开口斥喝:“嘿,你们轻一点!”
闻言,另一名警察不可思议地瞪着她,“小姐,这人是个逃狱的杀人犯!”
“他不是!”她火大地指着自己的公寓道,“真正的凶手是克拉克警官!他刚才想杀我,若不是你们抓着的这个男人,我早就死了!”
“克拉克想杀你?!”那男人震惊地看着她。
“没错。”她气愤难平地说,“他中了枪,现在还在我屋里!我要是你们,就会立刻派人过去!”
几位警员不安地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个老警察出言下令:“去看看。”
两名警察跑了过去,但抓住阿南的警察,依然没有放手,只是将他继续往警车拖去。
“嘿,你不能等一等吗?她还没回答我。”阿南不爽地出言抗议,然后匆匆回头专注地对着恬恬道:“我知道时间场合都不对,我也知道你可能觉得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但我们日夜相处的时间,比一般人交往一个月,一星期只能抽空出来吃个两三餐饭的时间还要久,七天是一百六十八个小时,就算扣掉最后我待在牢里想念你的那一天,还是有一百四十几个小时,够吃四五十餐饭,做一百次爱了!”
恬恬涨红了脸,又羞又窘地问:“老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知道。”他定定地看着她说,“我在请你嫁给我。”
从来没见过哪位嫌犯,竟然在被逮捕时,还忙着求婚,加上克拉克警官的事情还没明朗,所有的同事又都满脸好奇地等着她的回答,押着他的两名警察互看了一眼,很有默契地同时停下了脚步。
活了那么久,郝恬恬还真的没被人求婚过,更别说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那些广众,还全都是警察。
这情况真的很荒谬又离谱,但她却没有办法不理会眼前这个狼狈、疯狂,又认真的男人。
“但你不信任我。”她不应该回答他,但她实在忍不住,“我不会嫁给一个不相信我的男人。”
“谁说我不信任你?”他拧眉。
她瞪着他说:“你认为我相信你是杀人犯。”
“亲爱的,我们才认识七天,不对,那时只有六天。”他捺着性子道,“当所有的人都说我是杀人凶手时,我当然认为你不会相信我!”
恬恬闻言,一把火瞬间冒了上来,“我那时才刚说了我爱你!你把我的话当放屁吗?”
“不,我没有。”
他回答得是如此温柔,淤青的脸上甚至还露出了一个苦涩的微笑,“所以我才会认为,不要把你牵涉在其中,对你会比较好。”
她哑然地瞪着他,喉头一哽,泪意倏然上涌,好半晌才有办法开口:“那并没有比较好。”
“没错,那并没有比较好。”阿南点头同意,“当克拉克把我压在地上,告诉我他要来杀你的时候,我才发现,保护你安全的最好方法,就是把你娶回家。”
“那些绑架犯呢?”她不甘心地问。
“那是商业机密,除非你嫁给我,否则我不能告诉你。”他看着她,叹了口气,正色地开口哀求道:“我知道要你放弃一切,和我一起走,太过分,但我会补偿你的。嫁给我吧?拜托。”
老天,这男人真的很不要脸又无赖。
她咬着唇,泪眼地看着他。
所有的人,都等着她的回答。
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警车的红蓝警示灯不断在闪烁,一名警察从她公寓大门跑了过来,一辆救护车转过了街角。
但眼前最清楚的,却是他狼狈又渴望的脸。
她抹去脸上的泪,却又泉涌出更多。
有太多的理由,告诉她不该答应,有太多的事情,她还不清楚,但她确切地晓得一件事———
她爱这个可恶又无赖的家伙!
她不在乎她的事业,她不在乎是不是能留在这里,她不在乎她必须放弃一切。她从以前到现在,想要的就一直是一个热闹而温暖的家,在那个家里,有人会爱她、疼她、保护她,他知道她最深切的渴望和梦想,她也知道,这一生,若有他相伴,她绝对不会无聊。
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他更在乎她、了解她。
恬恬扬起了嘴角,当着所有警察的面,满脸是泪地看着他微笑点头,“好,我嫁给你。”
“天啊,谢谢你,我不会让你后悔的。”他松了口气,激动地想上前拥抱她,抓着他的警察却没有放手。
“嘿。”他抗议。
那警察无奈地道:“抱歉,你有逃亡的前科。”
阿南翻了个白眼,恬恬见状,忍不住笑了出来,她走上前,伸手拥抱那被两名警察架住的男人。
他低头深深地吻着她,才笑着道:“这些人真的够碍眼。”
没错。
她也这么想,不过没有说出来,那两名警察已经很够意思地把头转到另一边去了。
就在这时,那名老警察听完了跑过来的警察的报告,适时开了口:“钱宁、山姆,放了他,那小姐说的是真的,汤姆说现场有目击证人。”
钱宁和山姆很快地松开了紧抓着他的大手,解开了他的手铐。
“目击证人?”阿南一愣。
“是武哥和岚姐。”恬恬眼眶含泪地笑着说,“他们在屋子里。”
他呆了一呆,很快地领悟到一件事,“我坏了你们的好事?”
“没错。”她点头。
“该死。”他苦笑。
“没错。”一想到这个她的眉头就拧了起来,“我差点被你吓死!”
“抱歉。”他又叹了口气道,“但我也真的快被吓死了,相信我,当我看到你和克拉克在窗边的那瞬间,我的心脏都停了。”
那男人含泪的疯狂蓝眼睛浮现眼前,她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疯了。”她哑声说,“他是埃玛的情人,埃玛想和他分手,所以他才杀了她。”
他伸手将她揽入怀中,紧抱着她。
“他以为你是埃玛的小白脸。”她在他怀里轻声说。
“我不是。”
他的声音沙哑哽咽,她可以感觉得到他的悲伤。
“我知道。”她点头,伸手拥抱着他。
“曾剑南。”
“嗯?”
“我爱你。”
周遭的警察来来往往,蓝色和红色的警示灯在夜空中闪动着,公园附近也开始有人围观,他应该要带她离开这里,去找武哥和岚姐,但此时此刻,他却只能含泪紧紧地拥抱着她。
“我爱你。”他沙哑地道,“我们明天就去拉斯维加斯结婚吧。”
这一次,她没有再嗦,只是点头应了一个字:“好。”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
白色的玫瑰,装饰了整个教堂。
那一天,来参加这场盛会的人,挤满了教堂的里里外外。
恬恬看到许多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好莱坞的明星和狗仔,几乎全都来了。
当台上的神父开始说话时,身旁的男人,握住了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小手和他的大手,紧紧交握。
他挑了一张埃玛年轻时饰演“多拉”的照片,将它放大,放在教堂的前方。
那个在阳光下捧着一大把薰衣草回眸的女孩,笑得灿烂如花,让人忍不住想跟着她一起微笑。
这是埃玛·汤森的丧礼。
神父说的话让人感伤,她听到身后有不少啜泣声。
埃玛的亲人都已过世,所有的丧事都是阿南一手筹办的,他将它办得盛大、隆重而热闹,甚至特意发了新闻稿。
“她一直喜欢热闹一点。”他说。
那一天,克拉克被打中了三枪,除了阿南之外,其中两枪,是武哥和岚姐开的。她的屋子多了三个弹孔,但那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
被送到医院的克拉克并没有死掉,他们没有杀了他,但三天后,那男人自己爬起来自杀了。
他们在埃玛位于洛杉矶郊外的豪宅里,找到了埃玛的日记,里面记述着她所有的心情。
不同于克拉克的猜测。
埃玛并不是因为爱上阿南,才决定和他分手。
她会决定分手,是因为克拉克的妻子发现了丈夫的不忠,找上了门来。埃玛一开始并不晓得这个男人已婚,当她发现自己伤害了另一个女人时,立刻决定要离开他。
谁知道,克拉克却不肯放手。
看着眼前那张照片中,笑得十分开心的埃玛,恬恬胸中一热,泪水不禁滑下了眼眶。
她和埃玛会成为很好的朋友的,她知道。
恬恬真的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加认识她。
克拉克打定主意要杀掉这个打算离开他的女人,他怕安眠药的分量不够,也怕一氧化碳无法完全作用,所以在埃玛吃了药昏睡过去之后,还特地把高纯度的******打进她的身体里。
他会杀了约翰·华克,则是因为约翰晓得阿南离开之后,克拉克有来过,他是唯一的目击证人,所以克拉克才把他杀了。
教堂里的啜泣声越来越多。
阿南和她参加了全程的丧礼,她陪着他一起到墓园,看着埃玛下葬。
事实上,他在红眼的同事也来了好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