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蔡氏财团利用自己掌控的金融机构进行内线贷款的事情逐渐传开了,加上其强悍的并购作风带来了不少敌人。于是“财政部钱币司”对蔡氏的十信、国泰人寿和国泰信托进行了一次检查。他们发现,十信以社员名义,集中向国泰系统内部的企业贷款;国泰人寿也在用同样的手段向内部人贷款,同时,还涉嫌向关系人或企业低价出售楼盘、土地等资产,又以不合理的高价从关系人或企业购买资产。
这次核查的详情在下文还会叙述,这里只谈事件的后果。核查引起了高层的震动,连******都听说了此事,并指示监管机构好好处理。作为回应,加之已经瘫痪,蔡万春决定将庞大的国泰集团进行拆分,交给兄弟和儿子管理,以规避监管层的压力。
1979年11月,国泰集团正式分家。这个大财团一分为五,经过叔侄之间的股权交换,最后形成了弟弟蔡万霖的国泰人寿集团(国泰人寿、国泰建设、国泰医院等)、弟弟蔡万才的国泰产物集团(国泰产物、富邦建设等)、长子蔡辰男的国信集团(国泰信托、来来大饭店、国信食品等)、次子蔡辰洲的国塑集团(十信、国际海运、国泰塑胶、理想工业、长洲工业等),以及另三个儿子蔡辰鸿、蔡辰洋、蔡辰威的兴来集团(国信纺织、来来百货、国泰建业广告、大世纪事业、《你我他》杂志等)。
这时,“十信案”的主角蔡辰洲和蔡辰男都已经粉墨登场,分别掌管国塑和国信两大集团。
第一次过招
“十信案”最初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李国鼎当台湾地区“财政部”部长的时代。事后,有媒体制作了一张年表①,显示1974年10月,在蔡万春大肆收购扩张“帝国”的时候,十信的不良贷款就已经达到了近3亿元新台币,引起了“财政部”的注意。但当时的脓包还小,主管机关并没有采取措施。以至于到费骅担任“财政部”部长(1976年6月上台)的1977年7月,十信的不良贷款已经达到了6亿多元新台币,增长了1倍。
1978年6月,一共担任了两年部长的费骅离任了,将职位留给了张继正,同时也迎来了第一次处理十信问题的良机。
“财政部”下属的“钱币司”这时由一位铁面司长掌管,也就是找了戴立宁到“钱币司”管理保险的季可渝。部长张继正对刚直不阿的季可渝极为信任,使得季可渝可以放手处理问题。季可渝一心要把现代管理观念引入台湾,痛恨岛内金融从业者的迂腐习性和公然盗窃的作风,并大力进行整治。他的强悍作风使得岛内的银行主管感到害怕,一听说“季可渝约见”,首先惊出一身冷汗。
就如同当年李国鼎和刘大中建立税务稽核人员团队一样,季可渝也发现如果要稽查金融机构,必须有得力的人手,而当时的“财政部”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即便有心核查,却也无从下手。于是培养人才成了重中之重。从1976年开始,“财政部”就开始分批招揽行库人员,进行稽核培训。1979年,培训班已经渐成气候,季可渝认为可以发硎新试一番了。
当年7月,季可渝招来了培训班的87人,突击对十信进行检查。为了避免走漏风声,行动进行得极其秘密。在召集人员之时,只是说有行动,但并未告诉他们要去检查谁。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有人通风报信。
7月23日上午7点40分,“财政部”挤满了各个稽核人员。到场前,他们都只知道自己被召集了,却不知道其他人也接到了命令;到场后,他们对于如此大规模地召集人员都感到惊诧不已。
7点45分,“钱币司”司长办公室的房门突然打开,季可渝走出房间,将大家请进会议室,这时人们才知道是要对十信动手了。
8点钟声一响,稽核人员纷纷下楼向各自负责的十信分社跑去,他们要在5~10分钟之内赶到。
当天早晨,十信的员工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在开门前已经进入了各个分社,为开门做着准备工作。他们见到稽核人员时,还以为是假冒的,不敢确定身份,也不放稽核人员进入金库。但只一瞬间,十信当时的董事主席蔡万霖的电话就到了,指示各分行配合检查。原来季可渝已经打电话命令蔡万霖接受检查。到这时,蔡万霖才知道大事不好,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9点钟十信开门营业前,稽核人员已经取到了相关证物,撤出了各个分社,十信照常开门营业,十信的客户没有感觉到一丝异常。
8月10日,对十信核查的结果已经出来:十信的库存现金果然不足,这意味着有人从十信的金库中直接偷钱了,使得账面数字大于实际库存。具体问题则有三个:1.库存现金短少,2.十信理事主席透过“人头”社员集中贷款给关系企业,金额已经高达11亿余元新台币,3.质押品被高估。
接踵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罚款和撤职,并要求十信限期整改。
这次核查的一个意外结果,就是蔡万霖的撤出和蔡辰洲的进入。原本十信董事主席是蔡万霖,但蔡万霖一看势头不好,以后要从合作社拿钱并不容易,连忙用十信交换了侄子蔡辰洲手中的国泰人寿股份,潜心经营国泰人寿,从此再也不管十信的事了。
蔡辰洲开始经营十信,成了替死鬼。
如果季可渝一直在台上,那么他会一直盯住十信,督促整改,如此则不会有后来的“十信事件”。但遗憾的是,过于强势的季可渝并不容于当时台湾的官场文化,遭受了一系列排挤,甚至连走过场的甲等特考都无法通过,加上因为处理“十信事件”,遭到了一批与十信有牵连的官员的憎恶,最终在1980年3月愤然离职,去了美国。
接任季可渝的两任“钱币司”司长分别是王志道和许远东,两人缺乏季可渝的认知和勇气,因此,蔡辰洲并不将两人放在眼里。而台湾“财政部”部长张继正由于失去了季可渝,相当于没有了牙齿,对十信的处理也是有心无力。
结果,十信反而更加坐大。在张继正任上,“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虽然又对十信多次检查(1980年11月,不良贷款12亿元新台币;1981年9月,不良贷款11亿元新台币),也严令其整改,但十信始终没有好转。
另外,后期的稽查由于缺乏季可渝时期的严密组织,也缺乏可信性。季可渝一走,“钱币司”可以调动的资源有限。他们如果要稽查十信,必须首先请求“中央银行”动手,因为“中央银行”才有稽核人员。但十信属于台湾省政府下属机构负责,“中央银行”又不愿自己插手,再转包一层交给合作金库。合作金库是一家省属行库,在台湾的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角色相当于“信用合作社的中央银行”,也就是说,信用合作社需要拆款,或者放置准备金,都要去找合作金库,对信用合作社的核查权限也是归合作金库的。
然而,合作金库由于和信用合作社关系过于密切,每次核查还没有开始,消息已经被其内部人员透露给了被核查的信用合作社,结果自然查不出太多的问题。
1981年12月,张继正离职,徐立德接任。对于十信,徐立德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虽然一直在处理,却又一直处理不完,一直拖到他离任了事。
在徐立德任上,十信的不良贷款大幅度增加,从1982年3月的17亿元新台币,增加到9月份的23亿元新台币,1983年3月,更增加到35亿元新台币之巨。不良贷款的大部分都给了蔡辰洲的国泰塑胶,以及国泰塑胶的关系企业。
1983年7月,十信的不良贷款达38亿元新台币。到1984年4月,减少到36亿元新台币,但专案组报告,部分分社的库存现金与账面不符。也就是说,账面记载有这么多现金,但实际上金库中却没有这么多,已经被挪用了。
这时,徐立德也拖到了离任的时候,6月,他转任“经济部”部长,把十信的烂摊子留给了继任者陆润康。
十三兄弟
在徐立德任上,十信的不良贷款之所以大幅攀升,而监管当局的束手无策,也和蔡辰洲的有恃无恐有关。他之所以如此强势,是因为恰在那时,他有一次从政的机会,当选了增额“立法委员”,并在“立法会”里组成了强大的所谓“十三兄弟”帮派,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
台湾的“立法院”自从国民党迁台后一直没有选举,“立法委员”们几十年了还是那拨人,号称“万年国会”。但自然力量战胜了强权,随着“立法委员”们一个个变得白发苍苍,有的人已经去世,他们空出来的缺位需要新人补充,这就是所谓的增额“立法委员”。1969年后补选了11席,1972年再设增额“立法委员”51席,以后又逐渐增加,到1989年增额“立委”增加到130席。
由于“立法委员”是在大陆时选举的,他们代表的多是大陆地区的省份,因此台湾本土力量在“立法院”非常有限,但是增额“立委”给了台湾本土力量以谋求政治的机会。
1981年,作为长子的蔡辰男决定让弟弟蔡辰洲参选增额“立委”,后者于1982年1月当选。进入“国会”后的蔡辰洲立即拉帮结派,与刘松藩(前任台湾“立法院”院长)、王金平(现任“立法院”院长)、洪玉钦、谢生富、李宗正、****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萧瑞徵等人组成了所谓的“十三兄弟”。
“十三兄弟”的出现,既是台湾本岛人士谋求政治势力的一次努力,同时也代表了新兴的财阀阶层寻求利益扩张的一次努力。他们往往在“立法院”协同作战,轮番轰炸,试图在立法程序上为自己谋得利益,并利用“立法院”的质询权,对行政当局施加压力。“财政部”的人,包括“财政部”部长徐立德都因此忌惮三分。
但在争取政治存在的过程中,蔡辰洲也有他的弱点。
蔡氏兄弟中,蔡辰男少年老成、懂事故、会经营,而蔡辰洲却是个公子哥儿,喜欢出风头,缺乏实际的做事经验。他当选后,“十三兄弟”的高调活动引起了“立法院”内另一个松散帮派“东北帮”的极大不满。“东北帮”,顾名思义,就是大陆过去的老“立委”中,以东北地区的代表为核心的一个帮派。它是个松散的团体,平时处于蛰伏状态,加上老“立委”们和工商业界的关系比较淡,只要不牵扯到他们的利益,他们也懒得理睬。但“东北帮”核心成员的关系又都很铁,一旦行动,作战协同更娴熟。
虽然蔡辰洲看上去很强大,但由于“立法院”反对派的存在,以及许多人看不惯他们的嚣张,这一切都使得明眼人担心,一旦喜欢息事宁人的徐立德离任,新上任的“财政部”部长和“金融司”司长如果是强势人选,十信随时可能成为定时炸弹。
戴立宁也是这时进入爆炸中心,开始负责拆弹工作。
拆弹行动
根源在于制度
1984年9月1日,新上任不久的台湾“财政部”部长陆润康决定让戴立宁接替许远东任“金融司”司长。之前戴立宁在担任副司长期间,也一直关注着信用合作社的内线贷款问题。
虽然戴立宁后来被称为继季可渝之后的又一名铁面司长,但两人处理信用合作社问题的方式还是有所区别。季可渝任内以检查限期整改为主,而戴立宁则认为,由于现有信用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有问题,内线贷款无法避免。不仅十信这么干,几乎每个信用合作社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只是暂时没有曝光而已。
信用合作社存款过高,需要向外贷款,但是章程却规定它只能向社员发放贷款,而社员又用不了这么多贷款。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仅仅靠压制和整治,是不可能有太大作用的。
以整治十信为例,即便在徐立德当“财政部”部长的时期,对十信的整治工作也一直没有停过。
1982年2月,由于十信状况没有改善,金检单位勒令十信停止接受非会员存款6个月,使得蔡辰洲上门叫骂徐立德。这件事情使得十信的财务状况更加糟糕,不良贷款从11亿元新台币陡升至17亿元新台币。
1982年12月,“财政部”和台北市财政局组成了专案小组,进入十信讨论如何处理十信问题,最后得出的结论仍然是限期整改。
1983年4月,专案小组又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1.解除全部理事职权,2.解除理事主席蔡辰洲的职权,3.不准十信再发放新的信用贷款,4.派员驻社,审核贷款。
这4项意见真的有用吗?第一项和第二项,实际上以前就用过。台湾曾经有一个非常着名的金融人才叫郑周敏,他控制的亚洲信托发生问题后,监管当局作为惩罚,撤掉了他的董事长职务。但由于亚洲信托并非官营公司,监管当局可以撤他的职,却没有选择谁担任董事长的权力,结果郑周敏让他的女儿担任了董事长,自己在幕后指挥,一切照旧。
即便把所有的理事全部撤换,蔡辰洲也可以找到新的人作为代理人,他最不缺的就是“人头”。因此,前两项措施是无效的。
如果采用第三项措施,不准十信再放新贷款,则是干扰了十信的正常业务,如果不准它把钱贷出去,又哪儿来的利息收入?为了一块脓疮而饿死整个躯体,这样的做法不过是矫枉过正罢了。
最终监管当局还是采取了姑息疗法,选择了第四项,派了些人组成专案小组,驻扎在十信,负责监督。但虽然有了专案小组,小组也的确发现了些问题,并屡屡上报,但上报后往往就没了下文,等于再次把事情拖了下来。
可以说,当面临这类问题的时候,监管当局根本没有处理经验,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还在任“金融司”副司长时,戴立宁就认为,如果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动大手术,从机制入手。
①《十信弊案发展过程及政府处置过程大事纪》,台湾《联合月刊》,1985年8月,第4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