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们认识相反,对银行来说,活期存款比定期存款更加稳定,因此,增加活期存款不仅可以增加银行赢利,也使得银行更加健康。
用户在选择银行时,利息不是第一位要考虑的因素。银行吸引用户的关键在于提供足够的方便。
银行管理者往往站在柜台内看问题,以至于思维已经被固定了。而在一个服务型的社会中,管理者需要学会的是站在柜台外面,从顾客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银行的内部流程只有为顾客提供了必需的服务,才有价值。
未来的银行,分行的意义逐渐下降,授信权限被回收到总行,分行成了单纯的服务站。
业务外包比自己什么都做更能节省成本,也更安全。
在开放的金融体系中,不可能没有银行倒闭,重要的不是保护银行,而是保护存款人。
纷争不断的民营银行
侨银前传
与大陆目前金融业的寡占一样,台湾金融业也曾经是公营银行的天下,它向民间资本开放的历程经过了几十年的时间,到现在仍然问题不断,是官商交易的高发区域。如今入狱的前“总统”陈****受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二次金改中收受巨额贿赂。
在台湾金融业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华侨银行恰好是一个过渡型的银行,它既不属于公营银行,却也不是自由竞争的产物,这个台湾第一家民营银行带着寡占、侨资、经营不善的血统来到台湾。
在本书第三章中已经叙述过1990年之前台湾官营银行寡占的局面。但是其中也有几家例外,这几家例外构成了台湾最早的民营银行。
20世纪60年代,台湾经济有了爆发式的增长,在经济大发展之前,金融业的不发达尚且可以容忍,但经济发展中,由于民营经济需要大量的资金却无处可借,金融瓶颈就凸显了出来。这时,海外的华侨们决定进入金融市场分一杯羹。
由于丢失了大陆,以及在国际上的空间被大陆日益压缩,海外的2000万华侨一直是国民党政府尽量善待和争取的力量,他们不仅是经济势力,还可以形成一定的政治势力。在金融业没有放开的情况下,菲律宾华侨首先冲开了一道口子,在1961年成立了全台湾第一家民营银行——华侨银行(同为民营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1965年方才复业,是为第二家)。
然而,华侨银行开设后却存在不小的问题。出资方带着华侨共有的特点:一是很努力,二却是家天下。因此,华侨银行从设立之初就和各种各样的内线贷款联系在了一起,成为股东们提取现金的工具。
由于管制下的寡占局面,在当时的台湾任何一家银行都能赚钱,但华侨银行虽然赚钱,利润却没有其他家银行高。但即便如此,这个股东以菲律宾华侨为主的银行的业务也引起了其他华侨的觊觎。
经济形势总是和政治相关。1971年7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的消息震惊了台湾,时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的基辛格已经秘密访华,而总统本人则已经接受了中国大陆方面的邀请,并将于1972年访华。与此同时,中国大陆重返联合国的运动也在逐渐升温,并在1971年10月25日取得了成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华侨金融联谊会认为机会来到了,为表示自己的支持发起筹设一家新的银行。华侨们的热情来得非常及时,台湾当局很需要在这时表现一下受爱戴的程度,于是第二家华侨银行顺理成章得到了批准,并于1975年成立。
由于华侨银行这个名称已经被前一家银行使用了,于是第二家银行起了一个更加宏大的名字:世界华商联合银行,简称世华银行,与第一家以菲律宾华侨为主的银行有所区别。
在筹备时,台湾当局吸取了第一家银行成立的经验,由于华侨银行股东和经理人不分,内线交易频仍,导致银行总是出问题,为了避免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台湾当局决定只准许海外华侨出资一半,另一半资金由国内的银行出,通过这样的手段避免股权都集中在华侨手中。同时规定世华银行的董事长由华侨担任,但是总经理一职必须由专业人士出任。
按照新模式设计的世华银行业务一直很优秀,比起姊妹银行赢利能力更强。
除了成立两家华侨的银行之外,台湾的金融业也在慢慢对外国银行开放。鉴于1965年美援即将停止,台湾当局吸引外资也是不遗余力。1961年,《外国银行设行原则及业务范围》颁布,规定外国银行与台湾行局往来达10年以上,最近一年来与台湾行局往来总额达美金400万元以上,就可以核准分行的设立。如果达不到以上标准,则按照平等原则,如果台湾银行在对方国家有分行,则也可以批准,但以一家为限。
出于谨慎考虑,台湾当局批准外商银行的做法仍然以吸纳外国资金为主,并不鼓励其他业务,也不准办理岛内存款。
第一家外商银行是日本劝业银行,早在1959年就设立了分行。到1975年,在台湾落脚的外国银行已经有12家之多。
然而,上述各种银行都与台湾的经济主体——岛内民营资本无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经济越来越需要金融的支持,然而金融却被政府、华侨、外商所形成的寡占集团掌握着。这样的矛盾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地下金融市场,各种各样原本不得经营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也打着擦边球开始吸储。
至于华侨银行,也成了民间金融玩家觊觎的对象。这个玩家就是“十信事件”的主角之一蔡辰男。
蔡辰男已经拥有了国泰信托,然而,信托投资公司虽然也能够冒险吸储,却缺乏合法的基础。1980年前后,蔡辰男开始利用其妻子的身份高价买进华侨银行的股票。与蔡辰男一样,他的妻子陈保枝也是土生土长的台湾人,但已经领取了哥斯达黎加的护照。
华侨银行的股票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人可以持有,另一类则只能由华侨持有。后一类股票的数额更多,因此,如果要控制华侨银行必须取得足够数量的第二类股票。
通过妻子,蔡辰男一共取得了华侨银行约15%的股票。他的行为在菲律宾华侨股东中引起了恐慌,由于华侨银行的股权分散,持有这个比例的蔡辰男已经是第一大股东,可以左右华侨银行。
投资华侨银行的大多数是华侨的后代,生在国外长在国外,他们把刚领了哥斯达黎加护照的陈保枝看作假华侨,将此事上诉到主管单位、“财政部金融司”。时任“金融司”副司长的戴立宁(司长为许远东,后来的“中央银行”总裁)作为管理银行的负责官员约见了蔡辰男。
从某种程度上说,管理机构和被管理者之间就是一场猫鼠游戏。虽然蔡辰男购买华侨银行股票并不违法,但管理机构始终有一种手段叫“道德说服”。被约见后,蔡辰男立即明白此次行动已经被“财政部”盯上,收购失败了。他明智地退出了华侨银行。
然而,华侨们虽然不喜欢蔡辰男,却也拿不出足够的钱将股票购回,这时戴立宁只好请示“财政部”部长徐立德,由政府出面,利用“行政院”开发基金将蔡辰男持有的股票买回。
台湾“行政院”开发基金类似于现在大陆各级政府设立的风险投资,成立于1973年,是台湾当局根据《投资奖励条例》,由“行政院”依据特别预算程序设置的,资金来源是国库拨款和公营事业向民营事业转移资金。2006年,开发基金和中美基金两个基金合并成立了“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
不管是开发基金阶段,还是发展基金阶段,基金投资的对象都设定为当时的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银行业从任何角度讲都无法算成新兴产业,因此,使用开发基金购买华侨银行的股权是当时政府的无奈之举,甚至有违规的成分。
也正是此次挪用,成为戴立宁与华侨银行关系的开端。
当时,开发基金持有华侨银行的股权,对银行本身来说却是有利的。由于政府成了华侨银行的大股东,华侨们对银行的话语权减弱,恰好成为解决华侨银行业务痼疾——内线贷款的好时机。戴立宁决定借机插入合适的职业经理人。
这时,中国农民银行总经理林立鑫进入了他的视野。林立鑫曾经任职于台湾银行、“中央银行”、中兴票券,后来在中国农民银行担任总经理,经验丰富。戴立宁找到林立鑫,表示想请他出任华侨银行的总经理。
林立鑫为难地表示:华侨银行的股东是华侨,不会讲闽南话的他与董事们沟通起来都困难,如果去了,不过是一个孤儿,又怎么能够管理好这家银行?
双方商定的结果,戴立宁作为开发基金的代表加入华侨银行的董事会,在关键决议上始终保持对林立鑫的支持。由于开发基金此时已经是大股东,并兼有管理者的权威,使得林立鑫在董事会内不再孤单。在林立鑫的管理下,短时间内,华侨银行的业务有了起色。
其后经历了徐立德、陆润康、钱纯三任“财政部”部长,戴立宁一直兼任华侨银行董事一职。到了1987年6月,才把华侨银行董事职务让与了其他人。此时,缺乏支持的林立鑫也选择了离职。
林立鑫走后,他所建立的秩序也迅速土崩瓦解,华侨银行又开始了另一段混乱的时期。
巨额亏损
这时,一位菲律宾华侨蔡绍华担任了华侨银行董事长。蔡绍华,原籍福建晋江,除了担任华侨银行董事长之外,还是华国大饭店董事长,另外还拥有富都饭店,并经营地产业务。1995年蔡绍华的财富净值为50亿元新台币,在当年的台湾富豪100强中名列第81位。
业务的多元化使得蔡绍华非常需要银行,台湾《商业周刊》报道了蔡绍华是如何操纵华侨银行高价购买自己手中的资产来牟利的①:1994年8月,华侨银行以11.75亿元新台币购买了一栋楼“华国财经天下”,这栋楼的卖方是蔡少华所投资的高雄侨程企业公司。而实际上,该楼的市场价只有5.7955亿元新台币,华侨银行的出价有一半是被关系企业“偷”走了。
该报道最后说,这件疑云丛生的购地案,其实还只是冰山一角而已,由于经营结构的不健全,以及少数财阀、金主将华侨银行金库视做囊中物的结果,使得已拥有35年历史的华侨银行,一步步地迈向几乎衰落的道路。
不过,蔡绍华把廉价的资产高价卖给华侨银行的举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这样的做法在华侨银行已经做了35年,如果其他的经济环境不变,仍然不会出问题。
在金融寡占的局面下,银行是稳赚不赔的行业。加之政府为了刺激经济故意压低利率的做法,更使得金融机构利润丰厚,好与不好银行的区别,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如果出了事,只需要按下来慢慢处理,新的利润自然会把亏空填平。就算到了最后一步,银行执照也是值钱的,有志于银行、手持资金虎视眈眈等待着的投资人多的是。
但台湾的银行业这时却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国际上兴起了由里根和撒切尔带领的新自由主义革命,使得民营化成了浪潮。台湾当局也不得不顺应形势,向民营资本开放了银行业务。非但如此,台湾当局从最初的裹足不前突然间来了个******,在1991年11月一口气批准了15家新的民营银行。
其实,民营银行的设立并非是政府的明智。没有一个金融主管愿意开放市场,因为封闭的市场方便管理,并且每一个银行执照都有很大利益,在分配利益时,管理者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哪怕无法寻租,管理带来的权威感也很让人满足。为此管理者也会找一百个理由不开放,比如保护存款人等,但真正的问题是舍不得手中的权力。
台湾的银行业之所以开放,是被迫的,是内忧外患的双重结果。
所谓外患,指的是外国银行在台湾开展业务,特别是美国的银行。戴立宁任“财政部”副司长、司长之时,就主持过与外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事宜,对方依据国民党在大陆时代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其中有国民待遇条款,即双方的法人在对方区域内享有本土法人同等待遇,向台湾当局施压,要求进一步开放银行设立和拥有吸储权。
戴立宁认为,本土的民营资本也由于管制的原因,无法获得银行牌照,因此,即便依据国民待遇条款,美国银行也暂时无法随便开设。
但戴立宁去职后,其后任随即开闸。
外国银行在台湾取得吸储的权力,也让原本为金融寡占辩护的词句显得苍白无力。由于寡占的原因,银行业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如果这部分利润是被本土人赚尚说得过去,一旦外国人的资金也在寡头市场上分一杯羹,而本土资金却被禁止入内,则会引起极大的民愤。
所谓内忧,则是因为岛内民间资本的泛滥,加上管制的原因,造成了严重的地下金融问题。
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游资充斥,银行甚至不敢随便吸纳存款,百万元以上的多遭银行拒绝,否则只能以3%的年利率存入。地下投资、期货公司均以公司组织登记出现,私自吸收资金,并以类似于传销的方式按高利吸收游资。这些地下投资公司的资金如江水一般四处冲击,冲到哪里,哪里就产生庞大的泡沫。
在各种各样合法和非法的商业活动中所凸显的是民间资本对金融的觊觎,而这时也恰好由于政治的解禁,使得民间产生了一批拥有政治话语权的人,在他们的施压下,当局不得不考虑银行业的开放问题。
1991年11月,15家新的民营银行设立。从1991~2001年的10年间,台湾的银行(以分行计)从1000家飙升至3000家,此时由于整个行业都处于完全竞争之中,当年事缓则圆的拖字诀已经玩不转了,银行业也不再是稳赚不赔的行业,随着竞争的白热化,必然会有落后者倒闭。
①1996年1月22日,《财阀如何掏空侨银金库内幕大追踪》,作者古美莲。